收入和利润同比增长 - 营业总收入412,039,162.73元,同比增长54.01%[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1,985,633.15元,同比增长319.17%[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6,087,402.81元,同比增长306.85%[9] - 基本每股收益0.22元/股,同比增长340.00%[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00%,同比上升4.39个百分点[9] - 营业收入同比增长54.01%至4.12亿元人民币[23] - 营业外收入同比增长395.52%至743.84万元人民币[23] - 2017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为4.12亿元,同比增长54.01%[2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198.56万元,同比增长319.17%[24] - 营业总收入同比增长54.0%至4.12亿元[76] - 净利润同比增长336.0%至5292.76万元[77] - 基本每股收益同比增长340.0%至0.22元[78] - 净利润同比增长125.8%至30,521,894.45元[81] - 营业利润同比增长120.5%至30,139,018.29元[81] 成本和费用同比变化 - 营业成本同比增长53.45%至2.62亿元人民币[23] - 财务费用同比下降56.30%至197.03万元人民币[23] - 所得税费用同比增长189.77%至1142.82万元人民币[23] - 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增长270.12%至120.89万元人民币[23] - 营业成本同比增长53.4%至2.62亿元[77] - 所得税费用同比增长189.8%至1142.82万元[77] - 销售费用同比增长62.2%至13,803,722.58元[81] 现金流表现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9,632,050.96元,同比下降148.36%[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963.21万元,同比下降148.36%[24]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3亿元,同比上升334.09%[2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未披露但净利润大幅增长暗示改善[77]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同比增长37.4%至423,252,730.77元[84]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现金同比增长22.6%至332,104,430.42元[84]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现金同比增长49.4%至295,947,755.16元[84] - 支付给职工现金同比增长11.1%至75,818,489.13元[84]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同比增长110.1%至65,244,828.96元[85]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8657.36万元,其中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为8653.62万元[89]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6755.74万元,其中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为5787.67万元[89]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901.62万元,较上年同期的-2749.53万元有显著改善[89]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6966万元,其中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为6966万元[89]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165.8万元,其中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为41.26万元[89]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800.2万元,较上年同期的-640.18万元大幅增长[89] -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为-15.45万元[89]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765.41万元,较上年同期的-3851.8万元明显好转[89]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5708.98万元,较期初的4943.57万元增长15.5%[90] - 取得借款收到现金同比增长64.4%至153,880,000.00元[85]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同比增长6.7%至111,327,697.54元[86] 资产和负债关键项目变化 - 总资产1,939,719,332.40元,较上年度末增长7.40%[9] - 应收账款净额285,977,400元,占流动资产比例26.17%[15] - 存货余额513,791,800元,占流动资产比例47.01%[16] - 应收票据增长50.93%至1.21亿元人民币[23] - 预付款项增长94.31%至1859.07万元人民币[23] - 短期借款增长85.13%至2.52亿元人民币[23] -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1.35亿元,较期初1.55亿元下降12.9%[68]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2.86亿元,较期初2.52亿元增长13.5%[68] - 存货期末余额为5.14亿元,较期初4.56亿元增长12.7%[68] - 短期借款期末余额为2.52亿元,较期初1.36亿元增长85.2%[69] - 应付票据期末余额为8869万元,较期初1.28亿元下降30.6%[69] - 资产总计期末为19.40亿元,较期初18.06亿元增长7.4%[69]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期末为8.93亿元,较期初8.40亿元增长6.3%[71] - 母公司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1.28亿元,较期初7630万元增长67.5%[72] - 母公司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为1.31亿元,较期初1.78亿元下降26.5%[72] - 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期末余额为5.78亿元,较期初5.71亿元增长1.2%[72] - 短期借款同比增长101.4%至1.29亿元[73] - 应收账款同比增长8.6%至3.78亿元(计算自流动资产合计与预付账款等差额)[73] - 存货同比增长15.2%至4.58亿元(计算自流动资产合计与货币资金等差额)[73] 业务合同和客户集中度 - 报告期内签订合同总额为4.88亿元,涉及876个合同[26][27] - 前五大供应商采购总额为6095.26万元,占采购总额21.31%[27] - 前五大客户销售总额为4622.89万元,占营业收入11.22%[27] - 汽车行业合同金额最高达1.57亿元,占合同总额32.1%[26][27] - 注塑机/压铸机重大订单金额合计8675.91万元[25] - 家用电器行业合同金额为9986.59万元,占合同总额20.5%[26][27] 股东结构和持股承诺 - 佳卓控股有限公司持股33.75%共计8100万股[19] - 佳卓控股有限公司承诺自2015年1月23日公司股票上市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32] - 陈敬财、甄荣辉、梁敬华作为共同实际控制人承诺自2015年1月23日上市起36个月内不转让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32] - 张涛、廖昌清、高潮等董事及高管承诺若在上市后6个月内离职则18个月内不转让股份,7-12个月间离职则12个月内不转让[32] - 陆敏、沈锋利、余壮志等监事承诺若在上市后6个月内离职则18个月内不转让股份,7-12个月间离职则12个月内不转让[32] - 张涛、廖昌清、高潮承诺锁定期满后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持有总数的25%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34] - 陆敏、沈锋利、余壮志承诺锁定期满后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持有总数的25%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4] - 新余市伊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持股5%以上股东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不超过持有总数的20%[34] - 新余市伊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持股5%以上股东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不超过持有总数的20%[34] - 所有承诺方在报告期内均严格履行承诺且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32][34] - 部分董事及监事的股份锁定承诺已于2017年1月22日履行完毕[32] - 新余市伊理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不超过其持有股份总数的20%[36] - 佳卓控股有限公司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不超过其持有股份总数的10%[36] - 控股股东承诺增持资金不低于上年度现金分红税后金额的20%[38] - 控股股东承诺连续十二个月增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38] - 实际控制人承诺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个人持股总数的25%[38] - 实际控制人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不超过个人持股总数的10%[38] - 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时控股股东承诺按二级市场价格回购股份[36] - 独立董事承诺依法赔偿投资者因招股书虚假陈述造成的损失[48] - 监事承诺依法赔偿投资者因招股书虚假陈述造成的损失[50] - 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锁定期满后每年转让不超过持有股份总数的25%[52]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不超过持有股份总数的20%[52] - 现代创建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17万股,占股本总额1.30%[54] - 佳卓控股持有公司45%股份,为控股股东[54] - 陈敬财通过佳卓控股间接持有公司27.78%股权[54] - 甄荣辉通过佳卓控股间接持有公司44.44%股权[54] - 梁敬华通过佳卓控股间接持有公司27.78%股权[54] - 陈敬财夫妇间接持有安力电器30.495%股权[54] - 梁敬华夫妇间接持有安力电器30.495%股权[54] - 所有股东均声明严格履行承诺且未有违反承诺情况[52][54] - 佳卓控股持有公司45%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56] - 陈敬财、甄荣辉、梁敬华分别持有佳卓控股27.78%、44.44%和27.78%股权[56] - 新余市伊理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998万股股份占股本总额22.20%[58] - 廖昌清通过新余市伊理大间接持有公司918万股股份[58] - 廖昌清持有新余市伊理大45.95%股权[58] - 共同实际控制人承诺避免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56] - 股东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股份[58] - 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关系经协议确认[56] - 股东保证所持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58] - 新余市伊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伊之密股份1440万股,占股本总额16.00%[60] - 新余市伊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伊之密股份1395万股,占股本总额15.50%[60] - 佳卓控股有限公司持有伊之密股份4050万股,占股本总额45.00%,为控股股东[62] - 新余市伊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自上市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管理所持股份[60] - 新余市伊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自上市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管理所持股份[62] - 佳卓控股有限公司承诺减少与伊之密的关联交易并遵守市场公平原则[62] - 新余市伊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确认所持股份无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形[60] - 新余市伊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确认所持股份无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形[62] - 新余市伊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声明与伊之密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及股份代持[60] - 新余市伊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声明与伊之密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及股份代持[62] - 佳卓控股直接持有伊之密国际56.25%股权[48] - 佳卓控股间接持有广东伊之密47.53%股权[48] - 甲方直接持有佳卓控股44.44%股权[48] - 乙方直接持有佳卓控股27.78%股权[48] - 丙方直接持有佳卓控股27.78%股权[48] - 实际控制人承诺上市后36个月内不转让间接持股[50] - 董事高管承诺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持股总数25%[50] - 董事高管承诺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50] - 间接持股董事及高管承诺违反减持承诺将上缴收益予公司[46] - 高管唐爱平承诺依法申报持股变动情况并承担信息披露违规赔偿责任[46] - 所有承诺自2015年1月23日起生效且截至报告期末均未发生违反承诺情况[44][46] 股价稳定和回购承诺 - 公司触发稳定股价条件为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38] - 控股股东需在触发稳定股价条件后25日内召开股东大会[38] - 稳定股价方案需在股东大会通过后5个交易日内启动实施[38] - 股价稳定措施启动条件为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40][42] - 触发条件后5日内召开董事会25日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稳定方案[40][42] - 董事/高管增持金额不低于上年度税前薪酬总和的20%[40][42] - 公司回购股票资金总额不超过IPO募集资金总额[42] - 连续十二个月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42] - 未履行增持义务需支付现金补偿金额为应增持金额减实际增持金额[40][42] - 现金补偿拒不支付时公司有权扣减现金分红或报酬[40][42] -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稳定方案后5个交易日内启动实施[40][42] - 董事/高管拒不履行增持义务可能被解除职务[42] - 稳定股价承诺有效期为公司上市后三年内[40][42] - 公司承诺若招股说明书虚假将按发行价与二级市场孰高原则回购全部新股[44] - 公司若未履行承诺需在10个交易日内制定回购计划并提交股东大会[44] - 股东大会通过回购计划后30日内启动回购程序[44] - 控股股东佳卓控股承诺若未履行赔偿义务将上缴所得收益予公司[44] - 控股股东承诺在公司提出要求后30日内启动购回或赔偿程序[44] - 实际控制人承诺若未履行股份锁定承诺将上缴所得收益予公司[46] - 董事及高管承诺若未履行赔偿义务公司可扣减其工资薪酬直接赔付投资者[46] 其他重要事项 - 政府补助计入当期损益7,410,675.52元[10] -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91]
伊之密(300415) - 2017 Q1 - 季度财报(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