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溢多利(300381) - 2016 Q1 - 季度财报
溢多利溢多利(SZ:300381)2016-04-23 00: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总收入为2.61亿元,同比增长109.39%[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60.53万元,同比增长44.96%[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827.43万元,同比增长51.12%[7] - 基本每股收益为0.0883元/股,同比增长21.29%[7] - 稀释每股收益为0.0883元/股,同比增长21.29%[7] - 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3654.51万元,增长109.39%[21] - 营业利润为14,046,738.12元,同比增长78.4%[90] - 净利润为14,281,897.22元,同比增长70.7%[9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0,605,298.63元,同比增长45.0%[90] - 基本每股收益为0.0883元,同比增长21.3%[91] - 营业收入从上年同期1.25亿元增至本期2.61亿元,增长109.4%[89]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成本同比增长9915.72万元,增长139.54%[21] - 财务费用同比增长950.10万元,增长1899.13%[21] - 营业成本为170,216,156.75元,同比增长139.6%[90] - 销售费用为30,863,575.81元,同比增长4.5%[90] - 管理费用为38,234,275.28元,同比增长142.1%[90] - 财务费用为10,001,316.15元,同比增长1898.8%[90] 现金流表现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011.76万元,同比下降82.08%[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4794.16万元,同比下降372.40%[22]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577.77万元,同比增长148.91%[2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011.76万元,同比下降82.08%[2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011.76万元,同比扩大82.1%[9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4794.16万元,同比扩大372.3%[98]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577.77万元,同比扩大148.9%[99]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为4445.76万元,同比增加98.8%[98] - 支付的各项税费为2052.55万元,同比增加219.7%[98] - 购建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为3522.92万元,同比增加53.3%[98] - 投资支付的现金为11280.04万元,同比增加301.1%[98]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为11826.28万元[98] - 母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3136.57万元,同比改善16.4%[100] 资产和负债变动 - 货币资金余额期末较年初减少9189.99万元,下降56.75%[20] - 应付票据余额期末较年初增长1904万元,增长1464.62%[20] - 其他应收款余额期末较年初增长2134.86万元,增长202.77%[20] - 公司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70,052,020.08元,较期初减少91,899,858.87元[81]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201,378,402.06元,较期初减少71,280,526.18元[81] - 存货期末余额为533,717,828.49元,较期初增加102,773,424.76元[81] - 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为31,877,061.30元,较期初增加21,348,589.84元[81] - 公司总资产从期初245.23亿元增长至期末255.84亿元,增幅4.3%[82][84] - 短期借款从期初4.03亿元增至期末5.06亿元,增长25.5%[82] - 在建工程从期初0.63亿元增至期末0.86亿元,增长36.5%[82] - 无形资产从期初1.47亿元增至期末1.82亿元,增长24.2%[82] - 商誉从期初5.08亿元增至期末5.27亿元,增长3.6%[82] - 母公司货币资金从期初1.27亿元降至期末0.33亿元,下降74.4%[85] - 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从期初10.26亿元增至期末11.13亿元,增长8.5%[85] - 母公司短期借款从期初2.50亿元增至期末3.12亿元,增长24.8%[86] - 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从期初2.47亿元降至期末2.40亿元,下降3.1%[87] 盈利能力指标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0.82%,同比下降0.25个百分点[7] 非经常性损益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为369.38万元[8] - 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减少294.42万元,下降1714.65%[21] 订单和客户集中度 - 报告期获得订单总数量6765吨,总金额23693万元[24] - 酶制剂未完成订单数量32吨,金额85.74万元,已于2016年4月发货[24] - 免疫和呼吸系统用药原料药未完成出口订单数量16.2吨,金额477万美元[24] - 生殖保健用药原料药内销订单数量4.3吨,金额473万元[24]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采购总额比例40.25%[24]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销售总额比例8.79%[25] 公司战略和管理层指引 - 新增合并子公司利华制药和湖南新合新[24][25] - 公司2016年工作指导思想包含建立集团化管理模式及完善子公司管理体系[25] - 公司计划加大科研投入并强化自主创新能力[25] - 公司计划实施ERP、RAP信息化管理以提高管理水平[25] 股份锁定和减持承诺 - 交易对方履行完毕当年补偿义务后可转让本次交易获得股份总数的30%[31] - 目标公司第三期专项审核报告及减值测试报告出具且交易对方履行完毕全部补偿义务后可转让股份总数的50%[31] - 承诺人保证不将其持有的溢多利股份质押给第三方或设定其他权利限制[31] - 刘喜荣所持股份自2016年1月7日起12个月内不可转让,锁定期满后分三期分别解锁35%、30%和35%[36][37][38] - 李军民、冯战胜等交易对方股份锁定期为2016年1月7日至2018年1月7日,分三期按35%、30%、35%比例解锁[37][38] - 珠海市金大地投资有限公司股份锁定期为2014年1月28日至2017年1月27日[38] - 珠海态生源贸易有限公司股份锁定期为2014年1月28日至2017年1月27日[38] - 珠海同冠贸易有限公司股份锁定期为2014年1月28日至2017年1月27日[39] - 珠海经济特区金丰达有限公司股份锁定期为2014年1月28日至2017年1月27日[39] - 陈少武股份锁定期为2014年1月28日至2017年1月27日[39] - 陈少美、朱映红等自然人股东股份锁定期为2014年1月28日至2017年1月27日[39] - 所有股份限售承诺均处于正常履行状态[36][37][38][39] - 公司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41][42] - 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将自动延长锁定期6个月[41][42][43]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持股总数的25%[40][42]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18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40][42]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第七至十二个月申报离职的12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40][42] - 控股股东珠海市金大地投资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5%[45] - 锁定期满后第一年实际减持数量未达总股本5%时不累计至第二年[45] - 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按大宗交易制度相关规定执行[45] - 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股份承诺涉及冯国华等9人[41][42] - 蔡小如认购股份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43] - 金大地投资锁定期满后两年内二级市场减持价格不低于减持提示公告前1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90%[46] - 金大地投资最低减持价格承诺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的发行价[46] - 王世忱锁定期满后第一年减持数量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股份的50%[48] - 王世忱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总减持数量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股份的100%[48] - 王世忱通过二级市场减持价格不低于减持提示公告前1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90%[49] - 王世忱最低减持价格承诺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的发行价[49] - 珠海态生源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其持有股份总数的25%[51] - 珠海态生源通过二级市场减持价格不低于减持提示公告前1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90%[52] - 珠海态生源最低减持价格承诺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的发行价[52] - 所有减持方需在减持前3个工作日发布减持提示性公告[46][50][52] -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金丰达同冠贸易和陈少武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总数的25%[55] - 通过二级市场减持股份价格不低于减持提示性公告前1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56] - 最低减持价格为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期间如有分红派息等除权除息事项相应调整[56] - 减持前3个工作日发布减持提示性公告[56] - 若违反减持承诺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54] - 股份减持需满足锁定期内及时有效履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开承诺的各项义务[54] - 减持期间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高于发行价(如有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相应调整)[54] 承诺与保证事项 - 李洪兵等承诺人长期有效履行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32][33][34] - 承诺人保证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鸿鹰生物、溢多利及其子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活动[32] - 李洪兵等承诺人保证最近五年内未受过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34] - 承诺人保证合法完整持有鸿鹰生物75%股权不存在委托持股或代持情形[35] - 承诺人保证对鸿鹰生物不存在出资不实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的情形[35] - 承诺人保证不存在非法占用鸿鹰生物资金和资产的情形[35] - 承诺人保证鸿鹰生物及其子公司自设立以来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35] - 刘喜荣等承诺人最近五年内未受行政处罚或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诉讼[38] 股价稳定和回购承诺 - 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需启动股价稳定预案[62] - 股价稳定措施包括公司回购股票、控股股东增持及董监高增持[62] - 公司回购股份需经股东大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65] - 以要约方式回购股份时价格不得低于前30日股票加权均价[65] - 以要约方式回购股份时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审计每股净资产[65] - 回购方案实施完成后需在2个工作日内公告股份变动报告[65] - 回购股份后需在10日内依法注销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65] - 稳定股价预案实施期间为2014年1月28日至2017年1月27日[62] - 控股股东承诺在股价稳定相关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65] - 公司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66] - 公司单次回购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66] - 控股股东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69] - 控股股东单次增持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69] -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若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将启动稳定股价预案[66] - 控股股东在收到启动预案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需启动内部决策程序[68] - 控股股东增持方案应在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后2个交易日内启动[68] - 若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导致不符合发行条件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57] - 控股股东将购回首次公开发行时公开转让的股份(不包括其他股东公开发售部分及锁定期结束后在二级市场减持的股份)[58] - 自认定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依法启动回购股份和控股股东购回股份的程序[58] - 违反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承诺的赔偿金额为100万元[61][6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募集资金总额为22283.56万元[72] - 本季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182.26万元[72]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21093.14万元[72] - 内蒙古溢多利年产20,000吨酶制剂项目投资进度达99.80%,累计投入9,480.71万元[73] - 溢多利(珠海)酶制剂生产基地技改项目投资进度91.31%,累计投入2,490.14万元[73] - 研发中心扩建项目投资进度112.96%,累计投入2,153.61万元[73] - 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投资进度52.75%,累计投入1,318.68万元[73] - 收购鸿鹰生物75%股权项目投资进度100.00%,累计投入5,650万元[73] -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9,402.99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74] 其他财务数据 - 总资产为25.58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4.33%[7]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3591名[13]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6875.20万元,同比减少18.2%[99] - 母公司营业收入为63,139,922.05元,同比下降4.2%[93] - 母公司净利润为-7,683,391.90元,同比下降397.3%[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