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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基础能源(08117) - 2024 - 年度业绩

公司整体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收益总额约为1.60754亿港元,较2023年的约1.83442亿港元减少约12.4%[5] -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约为2647.3万港元,2023年亏损约为1750万港元[5] - 董事会建议不派付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股息,2023年亦无派息[5] - 2024年其他收入及收益及亏损为437.6万港元,2023年为172.4万港元[7] - 2024年雇员成本(包括董事酬金)为2207.5万港元,2023年为2103.8万港元[7] - 2024年折旧为1954.7万港元,2023年为1815万港元[7] - 2024年投资物业公允值变动产生之亏损为882.7万港元,2023年为345.9万港元[7] - 2024年融资成本为1196.5万港元,2023年为861.7万港元[7] - 2024年资产总额为7.56306亿港元,2023年为7.55286亿港元[10] - 2024年负债总额为4.94944亿港元,2023年为4.54672亿港元[11] - 2023年全年亏损19,625千港元,全面收益总额为 - 34,783千港元[13] - 2023年12月31日及2024年1月1日权益总额为300,614千港元[15] - 2024年全年亏损25,513千港元,全面收益总额为 - 36,486千港元[15] - 2024年12月31日权益总额为261,362千港元[15] - 本年度集团亏损2551.3万港元,报告期末流动负债净额7133.3万港元[34] - 2024年可呈报分部(亏损)╱溢利总额为 - 549.5万港元,2023年为1264.3万港元;2024年除所得税前综合亏损为 - 2710.3万港元,2023年为 - 1708.3万港元[46] - 2024年可呈报分部资产总额为67529.7万港元,2023年为69014.5万港元;2024年综合资产总额为75630.6万港元,2023年为75528.6万港元[46] - 2024年可呈报分部负债总额为 - 34247.9万港元,2023年为 - 31247.3万港元;2024年综合负债总额为 - 49494.4万港元,2023年为 - 45467.2万港元[46] - 2024年非流动资产添置总额为5952.2万港元,2023年为13172.4万港元[38][44] - 2024年销售及分销天然气、销售热能及生物质气化有关产品收益为1.30386亿港元,2023年为1.66663亿港元;2024年天然气运输服务收益为1451.9万港元,2023年无此项收益[48] - 2024年来自一名销售及分销天然气分部客户之收益为7841.6万港元,占集团收益总额约49%;2023年为7413.5万港元,占比约40%[52] - 2024年来自客户合约之收益总额为1.44905亿港元,2023年为1.66663亿港元;2024年租金收入总额为1584.9万港元,2023年为1677.9万港元[53] - 2024年其他收入及收益及亏损总计4376万港元,2023年为1724万港元[54] - 2024年融资成本为1.1965亿港元,2023年为8617万港元[55] - 2024年除所得税前亏损已扣除销售存货成本1.04625亿港元,2023年为1.28881亿港元[55] - 2024年年度所得税抵免1590万港元,2023年所得税开支为2542万港元[57] - 董事会建议不派付2024年度股息,2023年也未派付[59] - 2024年公司拥有人应占全年亏损为2647.3万港元,2023年为1750万港元[61] - 2024年雇员成本(包括董事酬金)为2207.5万港元,2023年为2103.8万港元[62] - 2024年应收贸易账款27,240千港元,较2023年的24,994千港元有所增加;应收票据1,255千港元,2023年为0 [65] - 2024年应收贸易账款减值拨备5,826千港元,较2023年的6,020千港元减少 [65] - 2024年其他应收款项及按金16,016千港元,可收回增值税7,058千港元,预付款项7,539千港元,总计30,613千港元,较2023年的58,022千港元大幅减少 [69] - 2024年其他应收款项及预付款项减值亏损拨备7,263千港元,较2023年的7,531千港元减少 [69] - 2024年应付贸易账款11,129千港元,较2023年的12,570千港元减少 [70] - 2024年公司总收益较2023年同期下降12.4%,主要因市场、天气及人民币疲软影响 [72] - 2024年收益总额约1.60754亿港元,较上年约1.83442亿港元减少约12.4% [83] - 2024年经审核除所得税前亏损约2710.3万港元(2023年约1708.3万港元),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约2647.3万港元(2023年约1750万港元)[83] - 2024年底集团资产净值约2.61362亿港元(2023年约3.00614亿港元),总资产约7.56306亿港元(2023年约7.55286亿港元),现金及银行结余约4906万港元(2023年约3064.4万港元)[86] - 2024年底集团流动资产约1.01427亿港元,流动负债约1.7276亿港元,借贷约3.99922亿港元,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约2.18604亿港元,资本负债比率约183% [88] 各业务线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销售及分销天然气、销售热能及生物质气化有关产品、天然气运输服务、物业投资来自外部客户的收益分别为10696.8万港元、2341.8万港元、1451.9万港元、1584.9万港元,总计16075.4万港元[38]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销售及分销天然气、销售热能及生物质气化有关产品、天然气运输服务、物业投资可呈报分部(亏损)╱溢利分别为 - 381.2万港元、 - 489.2万港元、734.1万港元、 - 413.2万港元,总计 - 549.5万港元[38]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销售及分销天然气、销售热能及生物质气化有关产品、物业投资来自外部客户的收益分别为14277.3万港元、2389万港元、1677.9万港元,总计18344.2万港元[42]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销售及分销天然气、销售热能及生物质气化有关产品、天然气运输服务、物业投资可呈报分部溢利╱(亏损)分别为1595.4万港元、 - 366.3万港元、 - 293.3万港元、328.5万港元,总计1264.3万港元[42] - 生物质气化供热业务2024年稳步增长,但因部分工厂建设未完成出现分部亏损,预计不久达收支平衡 [76] - 物业投资业务2024年为公司提供稳定现金流入,租金收入因房地产市场略有下降 [77] - 公司天然气业务在政策支持下保持稳定,董事会对其前景乐观 [74] 公司运营相关信息 - 公司附属公司须将按中国会计规例计算的除所得税后溢利10%转拨至法定盈余储备,直至达各自注册资本50% [16] - 公司于2001年9月5日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主要业务为投资控股[17] - 集团于2024年采纳多项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自2024年1月1日生效[18] -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修订对集团负债流动或非流动分类无影响[19][20] - 因集团无供应商融资安排,香港会计准则第7号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修订对综合财务报表无影响[21][22] -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修订对综合财务报表无影响,因集团无可变租赁付款不依赖指数或利率的售后租回交易[23] - 多项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已颁布但未生效,集团拟于生效当日应用变更,其中香港会计准则第21号修订2025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25] -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关于金融工具的分类及计量的修订2026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集团采纳预计无重大影响[26] -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涉及依赖自然能源生产电力的合同修订2026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集团采纳预计无重大影响[26] -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8号和第19号分别于2027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年度/报告期间生效,集团正分析第18号影响,部分附属公司考虑应用第19号[26][30][31] -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及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修订强制生效日期待定,因集团无联营或合营企业投资,对综合财务报表无影响[25][26][29] - 财务报表按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准则编制,包括联交所GEM证券上市规则规定披露[33] - 财务报表按历史成本惯例编制,投资物业及若干金融工具按公允值计量[34] - 综合财务报表以港元呈列,港元为公司功能货币[34]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集团有未动用银行及其他贷款融资共人民币7110.5万元(约7567.1万港元),其中银行融资人民币4538.7万元(约4830.1万港元)及银行及其他贷款融资人民币2571.8万元(约2737万港元)分别可在截至2033年9月20日及2025年12月31日期间使用[35] - 集团于2024年12月31日的流动负债包括合约负债约1007.2万港元,来自客户预付款项[35] - 2024年8月5日,公司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与夷陵中基热电订立为期三年的天然气输送协议 [78] - 2024年天然气初始输送费为每立方米0.298元人民币(约0.325港元),截至年底应付输送费未超2000万元人民币(约2128.4万港元)上限[80] - 2024年公司无集资活动[87] - 2024年集团无重大投资,业绩公告日期无未来重大投资计划[94] - 2024年无附属公司及联属公司重大收购或出售[93] - 2024年底集团在香港有9名全职雇员,在中国有152名全职雇员,雇员薪酬总计(包括董事酬金)约2207.5万港元[95] 公司治理与公告相关信息 - 审核委员会于回顾年度内召开四次会议,审阅集团年报、中期报告及公告[97] - 审核委员会认为集团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符合适用会计准则及GEM上市规则规定且披露充分[97] - 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核对初步公告与经审计综合财务报表数字一致,但未作核证工作及保证[99] - 公司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无赎回、购买或出售任何普通股[100] - 公司2024年应用及符合GEM上市规则附录C1第2部分守则大部分原则及条文,但偏离守则条文C.2.1 [101] - 董事会认为主席兼任部分营运附属公司董事安排恰当,审核委员会确保其问责性及独立性[101] - 公告日期董事会由执行董事马争女士及袁赓先生、非执行董事吉江华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温子勋先生、钟展强先生及宋仁克先生组成[102] - 公告将自刊發日期起最少七日于联交所网站及公司指定网站登载[102] - 2024年底公司已发行股本由10.23987439亿股每股面值0.0625港元的普通股组成[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