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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燃气(09908) - 2024 - 年度业绩
嘉兴燃气嘉兴燃气(HK:09908)2025-03-28 21:25

公司整体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年内收入为人民币34.203亿元,较上年增加15.69%[4] - 年内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为人民币1.876亿元,较上年减少21.51%[4] - 2024年毛利为人民币3.549亿元,2023年为人民币2.656亿元[5] - 2024年税前利润为人民币2.621亿元,2023年为人民币2.823亿元[5] - 2024年年内利润为人民币2.015亿元,2023年为人民币2.505亿元[5] - 2024年年内全面收益总额为人民币2.017亿元,2023年为人民币2.505亿元[7] - 2024年母公司普通股权持有人应占每股盈利基本及摊薄为1.36元,2023年为1.73元[7] - 2024年非流动资产总值为人民币18.818亿元,2023年未提及总值数据[8] - 2024年计息银行借款为140,460千元,2023年为326,118千元;租赁负债2024年为141,173千元,2023年为164,900千元;递延税项负债2024年为22千元,2023年为54千元[9] - 2024年非流动负债总额为602,410千元,2023年为641,840千元;资产净值2024年为1,185,593千元,2023年为1,068,416千元[9] - 2024年母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中股本为137,845千元,储备为992,857千元;非控股权益为54,891千元,2023年分别为137,845千元、887,717千元、42,854千元[9] - 2024年12月31日,集团流动负债净额为人民币93,804,000元,2023年为人民币60,845,000元[14] - 持续经营收入约为人民币2.23685亿元(2023年:人民币3.69729亿元),来自对单一客户的销售[22] - 2024年确认收入总计118,673千元,其中提供安装及管理服务42,193千元、提供建设服务25,059千元、销售货品51,421千元;2023年确认收入总计100,128千元,提供建设服务42,032千元、销售货品33,709千元[26] - 2024年12月31日分配至剩余履约义务交易价格总计437,573千元,其中一年内预期确认收入116,818千元,一年后320,755千元;2023年总计444,791千元,一年内118,673千元,一年后326,118千元[29] - 2024年其他收入总额16,753千元,包括利息收入10,352千元、政府补助4,693千元、其他1,708千元;2023年为13,558千元[30] - 2024年收益总额4,368千元,包括按摊销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收益2,673千元、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收益1,520千元、出售物业等项目收益175千元;2023年为4,297千元[30] - 2024年其他收入及收益总额21,121千元,2023年为17,855千元[30] - 2024年税前利润扣除已售存货成本2,978,858千元、提供服务成本86,564千元等多项成本;2023年已售存货成本2,563,589千元、提供服务成本127,330千元等[31] - 2024年融资成本总计16,285千元,包括计息银行借款利息15,183千元等;2023年为12,815千元[31] - 2024年年内所得税支出60,179千元,2023年为29,290千元;2024年年内税项总支出60,679千元,2023年为31,791千元[33] - 2024年税前利润262,139千元,2023年为282,304千元;2024年按法定税率计算的税项64,937千元,2023年为70,151千元[33] - 2024年中期股息每股0.2元,金额27,569千元;2023年中期股息每股0.2元,金额27,569千元;2024年建议末期股息每股0.25元,金额34,461千元;2023年建议末期股息每股0.4元,金额55,138千元[34] - 2024年和2023年用作计算每股基本盈利的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均为137,844,500股[35][36] - 2024年用作计算每股基本盈利的母公司普通股权持有人应佔利润187,623千元,2023年为239,004千元[36] - 2024年贸易应收款项391,944千元,应收票据2,673千元,总计394,617千元;2023年贸易应收款项239,451千元,应收票据27,282千元,总计266,733千元[36] - 2024年贸易应收款项及应收票据减值35,424千元,2023年为30,310千元;2024年净账面价值359,193千元,2023年为236,423千元[36] - 2024年按发票日期及扣除亏损拨备后,一年内贸易应收款项及应收票据326,521千元,一年以上32,672千元;2023年一年内197,156千元,一年以上39,267千元[38] - 2024年贸易应收款项及应收票据减值亏损拨备年初30,310千元,减值亏损净额5,153千元,已撇销为无法收回的款项39千元,年末35,424千元;2023年年初9,857千元,减值亏损净额20,453千元,年末30,310千元[38] - 2024年12月31日贸易应收款项当前预期信贷亏损率1.51%,少於6个月15.86%,6至12个月37.83%,1年以上41.45%,总计9.04%[39] - 2024年贸易应付款项及应付票据总计729,375千元,较2023年的494,138千元有所增加[40] - 2024年计息银行借款总计352,900千元,2023年为189,340千元[41] - 2024年和2023年已发行及缴足的普通股均为137,844,500股,金额均为137,845千元[42]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集团尚未动用的银行授信余额为473,035,000元,2023年为1,044,659,764元[43] - 2024年集团总天然气销量实现9.06亿立方米,较2023年同期增长28.69%[46] - 集团年内收入为34.203亿元,较上年29.565亿元增加15.69%,主要因液化天然气贸易业务规模扩大[49] - 集团年内毛利为3.549亿元,较上年2.656亿元增加33.64%[50] - 集团年内其他收入及收益为2110万元,较上年1790万元增加17.88%[51] - 集团年内其他开支为90万元,较上年1360万元下降93.38%[52] - 集团年内融资成本为1630万元,较上年1280万元增加27.34%[53] - 集团年内所得税开支由上年3180万元增加至6070万元,实际税率是24.02%[54] - 母公司拥有人年内应占溢利为1.876亿元,较上年2.39亿元减少21.51%[55] - 2024年12月31日,集团流动比率为0.92,资产负债率为60.27%,资本负债率约为9.92%[57][58] - 2024年12月31日集团无重大或然负债,无财务担保责任,无抵押资产;2023年12月31日抵押若干资产,投资物业抵押账面价值3630万元,物业、厂房及设备抵押账面价值690万元[60][61][62][63] - 2024年12月31日集团在中国雇佣402名雇员,2023年12月31日为408名,年内雇员成本总额约8160万元[69] 各条业务线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年内天然气总销气量实现9.06亿立方米,较上年增长28.69%[4] - 2024年与客户合同产生的销售货品收入为31.84033亿元,提供建设服务收入为1.08179亿元,提供安装及管理服务收入为0.50804亿元等[24] - 2023年与客户合同产生的提供建设服务收入为27.2327亿元,提供安装及管理服务收入为1.60005亿元等[24] - 2024年销售管道天然气收入为17.53477亿元,销售液化天然气收入为11.95212亿元等[25] - 2023年销售液化天然气收入为18.27052亿元,销售液化石油气收入为6.61415亿元等[25] - 2024年于某时间点转让的货品或服务收入为32.58935亿元,在一段时间内转让的服务收入为1.58983亿元[25] - 2023年在一段时间内转让的服务收入为27.34456亿元,于某时间点转让的货品或服务收入为2.15812亿元[25] - 2024年管道天然气销量增长4.76%,液化天然气销量增长91.38%[46] - 液化天然气销售量本年度增加1.8亿立方米,较上年上升91.38%,销售收入相应增加5.338亿元,增幅80.71%[49] - 管道天然气销售量增长4.76%,但销售收入减少7360万元,下降4.03%[49] - 2024年集团管道天然气毛利率从2023年的3.93%上升到5.57%[45] 股权结构变化 - 截至2023年7月15日,一致行动方持有公司约25.42%的股权,嘉兴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约23.76%的股权[11]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一致行动方持有公司约32.70%的股权,嘉兴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约23.76%的股权[12] 公司业务及运营情况 - 公司主要业务包括在嘉兴市销售燃气、提供建设及安装服务以及其他活动[10] - 公司仅一个可报告经营分部,在嘉兴市销售燃气、提供建设及安装服务等[20] - 公司来自外部客户的所有收入均在中国内地产生,所有非流动资均位于中国内地[21] - 销售货品履约义务交付后30至180天内付款,客户购买储值卡除外[26] - 提供建设及安装以及燃气管道管理服务,履约义务在提供服务一段时间内达成,服务前或期间一般需支付短期垫款[27] - 报告期末,集团为约48.7万居民用户和2,580户工商业用户提供供气服务[46] - 报告期末,集团运营的天然气管道网络全长1,228.6公里[47] 公司重大交易及事项 - 2024年12月31日完成向合营企业杭嘉鑫注资约3.57亿元,投资账面价值约4.711亿元,占集团总资产15.82%,报告期内录得投资收益约3.5万元[64] - 2025年1月17日集团以8900万元收购盐城星洲13.5%股权;2024年11月30日以556.065283万美元收购其6.5%股权,两笔交易合并构成须披露交易[65][67][68] - 报告期内集团未进行附属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的重大收购或出售[67] 公司治理及合规情况 - 公司采纳企业管治守则原则及条文,除第C.2.1条及第F.1.1条外,报告期遵守守则第二部分所有条文[81] - 公司主席和首席执行官由孙连清先生兼任,董事会认为此架构不影响权利平衡,将适时考虑分拆角色[82] - 公司未采纳正式股息政策,现阶段不宜采纳,董事会将定期检讨[83] - 公司已就董事及监事买卖证券采纳行为守则,报告期内均已遵守[84] - 行为守则适用于可能拥有未刊登价格敏感资料的雇员,报告期内未察觉雇员违反[84] - 公司设立审核委员会,由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职权范围符合规定[85] - 审核委员会连同管理层已审阅集团会计原则及政策和本年度经审核综合年度业绩[85] 股息派发及税务相关 - 董事会建议派发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末期股息每股人民币0.25元(含税)[4] - 公司向境外H股非居民企业股东派发股息时,需代扣代缴10%的企业所得税[74] - H股个人股东为香港或澳门居民等,按10%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与中国订立低于10%税率协议的,按10%代扣;高于10%但低于20%的,按实际税率代扣;高于20%或未订立协议的,按20%代扣[75] - H股个人股东需在2025年6月12日前通知公司并提供证明文件,以申请退还多扣缴税款[76] - H股股东名册为确定出席股东大会投票权,于2025年6月3日暂停办理过户;为确定收取股息权,于2025年6月13 - 17日暂停办理过户,2025年6月2日下午4时30分为交回过户文件最后时限[77][80] - 董事会建议向股东派付2024年度末期股息,每股0.25元,总金额34461125元,待股东大会批准后于2025年7月4日派发[73] 其他信息 - 公司股份自2020年7月16日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12] - 财务报表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及香港公司条例披露规定编制,以历史成本惯例编制,以人民币呈列[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