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2024年公司收入为82,583千元人民币,较2023年的60,172千元人民币增长37.25%[11] - 2024年公司毛利为4,597千元人民币,较2023年的9,041千元人民币下降49.15%[11] - 2024年公司年内亏损59,252千元人民币,2023年亏损17,617千元人民币[11] - 2024年公司EBITDA为亏损38,382千元人民币,2023年为盈利9,667千元人民币[11] - 2024年公司经调整EBITDA为亏损41,928千元人民币,2023年亏损3,909千元人民币[11]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集团实现营业收入约人民币8260万元,较去年增加37.2%[17][18] - 2024年集团确认净亏损约人民币5930万元[17][18]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无 其他财务数据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529,363千元人民币,较2023年的655,765千元人民币下降19.27%[13]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权益总额为484,413千元人民币,较2023年的590,274千元人民币下降17.93%[13]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负债总额为44,950千元人民币,较2023年的65,491千元人民币下降31.36%[13]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有可供分派储备约人民币4.835亿元,2023年为人民币5.902亿元[37][42] - 董事会不建议就2024年度派付任何末期股息,2023年也无[34][39] 各条业务线表现 - 集团主要从事国内外网页及移动游戏研发发行,以及电子器件和半导体贸易[25][30]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独立非执行董事纪勇自2025年1月27日辞任,朱敏自同日获委任[3][5] - 2024年8月2日周小雨获委任为执行董事,王文鹏辞任非执行董事;2025年1月27日朱敏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及勇辞任[57][59] - 根据细则,周小雨和朱敏任期至即将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并愿膺选连任;黄志坚和朱良将在大会轮席告退并愿膺选连任[58][59] - 董事及高级管理层履历载于年报第85页至第90页[61][66] - 执行董事与公司签服务合约,独立非执行董事和非执行董事签委任书,初始任期三年可续三年[62][63] - 拟于即将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膺选连任的董事,除法定赔偿外无不可一年内无偿终止的合约或委任书[64][68] - 公司收到独立非执行董事独立性书面确认,认为其保持独立[65][69] 其他重要内容 - 公司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股份代号为484[10] - 2024年集团未进行慈善捐赠[45]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集团无借款[47]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集团无重大未记录或然负债[48] - 2024年度及直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公司维持上市规则规定的公众持股量[49] - 公司章程及开曼群岛法律无优先购买权规定,公司无按比例向现有股东发售新股的限制[50]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集团无慈善捐款、借款及未记录的重大或然负债[51][53][54]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及最后实际可行日期,公司维持上市规则规定的公众持股量[55] - 2024年12月31日,执行董事周小雨因家族权益持有18,601,160股股份,概约股权百分比12.68%[72] - 2024年12月31日,公司部分人士/实体(非董事或主要行政人员)于股份及相关股份的权益或淡仓记录于权益登记册[75] - Managecorp Limited持有29,437,335股普通股,概约股权百分比为20.06%[76] - Foga Group持有21,673,338股普通股,概约股权百分比为14.77%[76] - WANG Dongfeng持有23,174,138股普通股,概约股权百分比为15.79%[76] - Foga Holdings持有7,763,997股普通股,概约股权百分比为5.29%[76] - LIAO Dong持有7,763,997股普通股,概约股权百分比为5.29%[77] - Foga Internet Development持有7,785,700股普通股,概约股权百分比为5.31%[77] - KongZhong Corporation持有10,202,168股普通股,概约股权百分比为6.95%[77] - China Create Capital Limited持有9,584,000股普通股,概约股权百分比为6.53%[79] - Baseway持有15,528,160股普通股,概约股权百分比为10.58%[80]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知悉其他人士或实体于股份或相关股份中有权益或淡仓[83] - 杨涛先生被视为于Foga Internet Development所持有的7,785,700股股份中拥有权益,2016年获授予1,340,000个受限制股份单位并于2016年12月1日至2018年6月1日期间归属[84] - 空中持有10,202,168股股份的权益,相当于公司已发行股本约6.95%[84] - 顾女士被视为于Baseway所持有的15,528,160股股份中拥有权益[84]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及最后实际可行日期,公司及相关方无安排使董事通过购买股份或债权证获益,董事及相关人员无认购权益或行使相关权利[85][88]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除集团权益外,董事无于竞争业务的权益[86][89]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除特定披露外,财务报表附注37的关联方交易无构成需披露的关连或持续关连交易[87][90] - 外国投资者投资中国须遵守相关规定,菲动中国经营实体业务限制或禁止外国投资者投资[92][95] - 外国投资者在增值电信服务企业持股比例不得超50%,投资需有相关经验和业绩记录[93][95]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无适用中国法律法规对投资资格规定提供指引或更新[94][96] - 公司通过菲动合约安排对菲动中国经营实体行使控制权并合并财务业绩[97][98] - 菲动中国经营实体每月支付给菲动的服务费等于其净收益的100%,可能还包括过往财务年度的累计盈利[102]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集团与菲动中国经营实体无新订、续新或重新订立合约安排[105]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菲动合约安排及采纳情况无重大变化,结构性合约未解除[105] - 菲音公司股权结构为黄先生41.10%、廖先生24.70%、汪先生23.75%、庄先生9.50%、杨先生0.95%[110] - 维动公司股权结构为黄先生41.10%、廖先生24.70%、汪先生23.75%、庄先生9.50%、杨先生0.95%[110] - 捷游公司股权结构为庄先生48.61%、汪先生20.94%、廖先生17.13%、黄先生12.37%、杨先生0.95%[110] - 菲动中国经营实体持有集团在中国网页及移动游戏业务运营所需的重要许可证和执照[111] - 菲动中国经营实体承诺在股份于证券交易所上市期间,向集团管理层和公司审计师提供相关记录[112] - 依据中国合同法第52条,合同在五种情形下无效,公司法律顾问认为合约安排相关条款不在此列[112] - 中国法律法规的解释和适用存在不确定性,无法保证政府机构观点与公司一致[112] - 菲动中国经营实体持有集团在中国经营网页及移动游戏业务所需牌照、许可证和大部分知识产权[113]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受限菲动合约安排的菲动中国经营实体收入约为人民币1150万元,资产总值约为人民币1.919亿元[115][117] - 合约安排规定,若有争议可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终局且有约束力,但相关条款在中国法律下不一定可执行[116][118] - 若中国政府认为合约安排协议不符合法规或法规解释变动,集团可能受重罚或被迫让渡业务权益[120][121] - 根据独家业务合作协议,法规变更致一方经济利益受损,协议按原条款执行,各方合法争取豁免,必要时修改协议[122][123] - 合约安排在经营控制上可能不如直接控制有效,中国经营实体或股东可能不履行责任[125] - 中国经营实体破产、解散或清盘,公司可能失去使用重要资产的能力[125] - 依据相关协议,仲裁庭可裁定中国经营实体或股东的赔偿、强制救济或破产,裁决生效后可申请法院执行[126][127] - 根据独家选择权协议,中国法律要求强制清算时,菲动中国经营实体应按最低合法售价转让资产和剩余权益[128] - 合约安排或受中国税务机关审查并产生额外税务,可能致集团综合纯利和股东投资价值大幅减少[130] - 中国经营实体股东或与集团有利益冲突,可能违反或按不利集团方式修订合约[131] - 中国法律顾问认为,按结构性合约条款实施合约安排,税务机关一般不质疑,除非交易非按公平原则进行[133] - 中国经营实体股东承诺合约安排生效期不参与竞争业务,行动不导致利益冲突,冲突时按菲动指示行动[135] - 集团依赖中国经营实体提供关键服务,服务协议违约、终止或服务质量问题会对集团业务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137] - 合约安排部分条款按中国法律可能无法实施[137] - 集团相关业务单位和经营分部至少每月向高级管理层报告合约安排遵守及履行情况[139] - 中国经营实体不得终止独家业务合作协议,除非菲动有重大疏忽或欺诈行为[139] - 菲动行使购股权收购中国经营实体股权,股权转可能使集团产生重大成本[141] - 登记在中国经营实体股东名下资产可能因法律程序被法院处置[141] - 联交所已向公司授予豁免,公司就菲动合约安排获豁免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14A章关于关连交易的规定[151][153] - 独立非执行董事确认菲动合约安排下的持续关连交易于集团日常业务过程中订立,按正常商业条款或不逊于独立第三方的条款订立,且条款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154] - 独立非执行董事确认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进行的交易按菲动合约安排有关条文订立,菲动中国经营实体无未转让或转拨给集团的股息或其他分派,集团与菲动中国经营实体无新合同[156] - 公司核数师确认已披露的持续关连交易经董事会批准,集团提供货品或服务的交易符合定价政策,交易按菲动合约安排相关协议订立,菲动中国经营实体无未转让或转拨给集团的股息或其他分派[157] - 创办人黄先生仍为持有菲音及维动41.10%权益的登记股东及持有捷游12.37%权益的登记股东[158][161] - 创办人廖先生仍为持有菲音及维动24.70%权益的登记股东及持有捷游17.13%权益的登记股东[158][161] - 创办人庄先生仍为持有菲音及维动9.50%权益的登记股东及持有捷游48.61%权益的登记股东[158][161] - 创办人汪先生仍为持有菲音及维动23.75%权益的登记股东及持有捷游20.94%权益的登记股东[158][161]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及直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无董事或其关连实体在公司相关重大交易、安排或合约中拥有重大权益[159][162]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及直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公司无关于管理和行政的合约[160]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集团有46名全职雇员[165][168] - 公司分别于2016年9月13日、2018年6月4日及2019年4月12日提出向董事及集团雇员授出受限制股份单位以认购4,260,000股、2,500,000股及2,500,000股股份,截至计划届满日期,无受限制股份单位尚未行使[167][171] - 可授出的受限制股份单位涉及的股份数目上限合计不得超11,290,494股,占上市日期已发行股份数目的9%[173][174]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集团最大客户及五大客户累计收入占集团总收入的百分比分别约为25%及65%[177][181]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集团最大供应商及五大供应商累计采购占集团成本的百分比分别约为19%及49%[177][181]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公司或其附属公司无购买、出售或赎回公司任何上市证券[179][182] - 2025年4月3日,公司与配售代理订立配售协议,配售代理将尽力促使不少于六名承配人认购最多25,000,000股配售股份,配售价为每股0.610港元[183] - 配售股份最高数目占公告日期公司现有已发行股本约17.04%,占经配发及发行配售股份扩大后公司已发行股本约14.56%,所有配售股份总面值为2,500美元[184] - 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有效期至2023年8月31日,已于2023年9月1日失效[176][180] - 公司在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在重大方面遵守对业务和运营有重大影响的相关法律法规[186] - 公司与南华证券投资有限公司订立配售协议,配售代理将促使不少于六名承配人按每股0.610港元认购最多25,000,000股配售股份[187] - 配售股份最高数目占公司公告日期现有已发行股本约17.04%,占扩大后已发行股本约14.56%[187] - 全部配售股份面值总额为2,500
云游控股(00484) - 2024 - 年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