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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骏集团控股(08516) - 2025 - 年度业绩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集团收益约为3520万港元,较2024年的约1700万港元增加,主要因获批新维修及维护工程项目[15][18] -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毛利约为960万港元,较2024年的约110万港元增加,主要因集团收益增加[15] -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约为730万港元,2024年亏损约为1510万港元,亏损减少主要由于收益增加[15][18] - 公司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收益约为3520万港元,较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约1700万港元有所增加,主要因获批新维修及维护工程项目[49] - 公司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收益成本约1580万港元,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约2550万港元,增加约61.3%,主要因员工、分包及材料成本增加[50] - 公司2024年财政年度毛利约为110万港元,毛利率约为6.7%;2025年财政年度毛利为960万港元,毛利率约为27.4%,毛利及毛利率上升因收益增加[51] - 公司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其他收入约0.1百万港元,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约0.2百万港元,减少因无杂项收入及银行利息收入减少,部分被一次性收益抵销[52] - 公司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行政开支约为850万港元,较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约1250万港元有所减少,主要因薪金开支减少[55] - 公司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融资成本约为130万港元,较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约100万港元有所增长,主要因其他贷款利息增长[56] - 公司亏损由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约1510万港元减少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约730万港元,主要因收益增加[58] - 2025年3月31日集团流动资产净值约为700万港元,2024年3月31日约为1060万港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约为50万港元,2024年3月31日约为90万港元[59] - 2025年3月31日集团流动比率约为1.4倍,2024年3月31日约为1.6倍;资产负债比率约为21.8%,2024年3月31日约为1.7%[59] - 2025年3月31日集团租赁负债总额约为10万港元,2024年3月31日约为20万港元;银行及其他借贷约为150万港元,2024年3月31日无[59] - 2025年3月31日物业、厂房及设备资本开支为17万港元,2024年无;使用权资产资本开支为14万港元,2024年为33万港元[65] - 2025年3月31日集团共有29名雇员,2024年3月31日为44名;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员工成本总额约为890万港元,2024年约为1080万港元[72] - 集团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产生除税前亏损约730万港元,录得经营现金流出约480万港元,有银行及其他借贷约150万港元、贸易应付款项及其他应付款项约860万港元以及应付股东款项约1000万港元[151] 各条业务线表现 - 集团是从事土木工程的分包商,有逾十四年经验,主要在香港维修道路及高速公路结构,集中于九龙及新界区,自2013年拓展至土木工程[17] - 报告期内,集团承接维修道路和高速公路等基础设施及土木工程项目[17] - 公司是从事土木工程的分包商,有逾十四年经验,主要在香港维修道路及高速公路结构,自2013年拓展服务至土木工程[48] - 公司是一家于香港从事土木工程工作超13年的分包商,承接维修道路和高速公路项目及其他基础设施、土木工程项目[166] - 公司近期在新界部分地区取得专业道路维修及保养定期合约[173] - 公司将继续就土木工程及维修项目投标,为股东获取更多利润[173] 各地区表现 - 集团是从事土木工程的分包商,有逾十四年经验,主要在香港维修道路及高速公路结构,集中于九龙及新界区,自2013年拓展至土木工程[17] - 香港政府推行振兴经济方案及基建投资计划促进建筑业发展,但劳动力短缺致劳工成本上升,降低集团项目利润率[17] - 香港政府推行振兴经济及基建投资计划,但劳动力供应短缺或使工人工資居高不下,导致公司项目利润率降低[48]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董事会不建议支付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的任何股息[15] - 董事会不建议支付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的末期股息,2024年也无[82] - 公司无预定派息率,过往派息记录不能作为未来派息参考,将持续审查股息政策[139] - 股息政策考虑集团财务表现、资金需求等多因素,由董事会全权酌情决定[138][139] - 2025年5月23日,公司建议实行股份合并,10股现有股份合为1股合并股份,每股面值从0.10港元变为1.00港元[86] - 2025年5月23日,公司建议削减已发行股本,每股合并股份面值从1.00港元减至0.01港元,未发行合并股份拆细为100股新普通股[86] - 2025年5月23日,公司建议按2股新普通股获发5股供股股份基准,供股最多41,106,000股,筹集最多约2750万港元[86] 其他没有覆盖的重要内容 - 公司执行董事为夏泽虹、叶柱成、楚金哲;独立非执行董事为邓瑞文、霍惠新、刘玉超[2][8] - 公司核数师为奥柏国际会计师事务所[11] - 公司股份代号为8516[11] - 集团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包括两名执行董事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24] - 主席夏泽虹先生50岁,在道路及高速公路管理及维修业拥有超19年经验[25] - 行政总裁叶柱成先生54岁,在土木工程行业拥有超26年经验[28][29] - 执行董事楚金哲先生35岁,在多个行业拥有逾十年管理经验[30] - 独立非执行董事邓瑞文女士45岁,2018年9月21日获委任,担任多个委员会职务[32] - 夏泽虹先生2010年6月8日加入集团,叶柱成先生同样于2010年6月8日加入集团[24] - 楚金哲先生2024年9月25日加入集团,刘玉超女士2024年10月29日加入集团[24] - 邓瑞文女士2003年6月取得香港理工大学会计文学士学位[33] - 叶柱成先生1994年12月及1998年12月分别获颁圣荷西州立大学土木工程学士及硕士学位[29] - 夏泽虹先生2000年1月毕业于珠海学院获工商管理学士学位,2014年7月完成商业管理研究生证书课程[25] - 2024年12月10日完成2024年配售事项,合共2740.4万股配售股份按每股0.12港元配售,占公司紧随配售事项完成后已发行股本约16.67%[74] - 2024年配售事项所得款项净额约为310万港元,已按拟定用途悉数列支[77] - 2019年2月19日原告申索金额约为164.4万港元,2024年9月24日原告申索金额约为253.3万港元,集团认为现金流出可能性极低[67][71] - 2025年2月18日集团针对被告未偿还付款115.210644万港元提起诉讼,4月16日裁定集团胜诉[71] - 2025年3月31日,集团无重大投资[84] - 2024年配售事项所得款项净额约310万港元,截至2025年3月31日已全部用于一般营运资金[87][88] - 公司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遵守企业管治守则所有原则及适用守则条文[91] -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董事已遵守董事证券交易的交易必守准则,公司不知悉雇员有违规事宜[93][94] - 截至2025年3月31日及年报日期,董事会有3名执行董事和3名独立非执行董事[98] - 执行董事兼主席夏泽虹先生为公司合规主任[101] -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主席与独立非执行董事举行一次会议[103] - 公司委任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占董事会成员人数至少三分之一[105] - 各执行董事及非执行董事初步固定任期为自上市或委任日期起计三年,可延续,终止需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107] - 每届股东大会上,三分之一董事须轮值退任,每名董事至少每三年轮值退任一次[107] - 夏泽虹、叶柱成、楚金哲及刘玉超将在本届股东大会轮值告退并愿膺选连任[108] -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全体董事参与GEM上市规则及企业管治最新发展及变动培训研讨会[114] - 董事会成立审核、薪酬、提名三个委员会,均有书面职权范围并向董事会汇报[117] - 审核委员会于2018年9月21日成立,书面职权范围符合企业管治守则[118] -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审核委员会由邓瑞文、刘玉超、霍惠新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120] -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审核委员会举行四次会议,审阅年度及中期业绩等事项[120] - 2025年6月27日,审核委员会会面,审阅多项内容并建议续聘奥柏国际为外聘核数师[120] - 薪酬委员会于2018年9月21日成立,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由一名执行董事和两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该年度举行三次会议,2025年6月27日再次会面讨论薪酬待遇[121] - 提名委员会于2018年9月21日成立,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由一名执行董事和两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该年度举行一次会议,2025年6月27日再次举行会议讨论推荐候选人[125] - 公司已采纳董事会提名政策,供提名委员会考虑并向股东推荐甄选或委任董事[126] - 提名委员会评估建议候选人时会考虑信誉、业务成就及经验等因素[127] - 公司已采纳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列载达成多元化的方针且可在公司网站查阅[131] - 若董事会确认需要额外成员,须按规定程序进行,包括物色候选人、提供履历详情等[132] - 董事及高级管理层以董事袍金、薪金等形式收取报酬,公司会参考市场水平等定期检讨薪酬[122] - 提名委员会及董事会承诺每年对独立非执行董事进行独立性评估[125] - 薪酬委员会书面职权范围符合企业管治守则,主要职务是提供薪酬建议及厘定待遇[121] - 提名委员会书面职权范围符合企业管治守则的守则条文,主要职务是提供候选人建议等[125] - 公司目标在2025年3月31日前维持董事会成员多元化,目前董事会成员专业知识多元,已达性别多元化[134] - 董事会负责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审核委员会协助监督,公司每年检讨该系统[140][141] - 公司于2022年4月采纳举报政策,截至2025年3月31日未发现重大欺诈或不当行为[145] - 公司于2022年4月采纳反贪污政策,定期检讨更新以符合法规和行业常规[146] - 公司制定内幕消息披露政策,通过联交所和公司网站发布内幕消息[147][148] - 提名委员会每年检讨董事会架构、人数及组成,完善企业策略并确保多元化[134] - 公司制定多项风险管理程序和指引,各部门定期开展内部监控评估[141] - 公司重视员工团队性别多元化,坚持公平平等雇佣原则[135] -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外聘核数师奥柏国际提供核数及非核数服务的费用(不包括垫支费)分别为75万港元及零[152] - 公司秘书黄子玲女士于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已根据GEM上市规则第5.15条进行不少于15小时的相关专业培训[153] - 股东特别大会须应于提交要求日期持有公司具股东大会投票权的缴足股本不少于十分之一的一名或多名股东要求而予以召开[154] - 公司条例规定,公司须应占全体有权在要求所关乎的股东周年大会上就决议表决的股东的总表决权最少2.5%的股东,或最少50名有表决权股东的要求发出某决议通知[158] -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公司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并无变动[163] - 公司呈列第四份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报告范围涵盖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的核心业务运营[166][167] - 报告按照《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证券上市规则》附录C2《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编制,资料经董事会批准并核实[168] - 公司已检讨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股东通讯政策的实施及成效,认为该政策已妥为实施且卓有成效[161] - 公司制定重要性矩阵,今年考虑与持份者及业务相关的共20个主题[188] - 职业安全、废弃物管理及资源利用被列为前三大重大问题[190] - 温室气体排放、能源消耗、信息隐私、质量管理及反贪污等问题对公司运营重要[190] - 公司坚持良好环境管理,实施可持续实践,减少生态足迹[192] - 公司选择减少不必要排放,排放政策遵循总承包商施工方法及程序[193] - 公司定期检查员工行为,确保符合指定排放政策[193] - 公司确保ESG相关政策及计划实施,减少运营对环境破坏和公众不便[193] - 2025、2024、2023年建筑废弃物总量分别为70.3公吨、5060.7公吨、2901.7公吨[194] - 2025、2024、2023年建筑废弃物中非惰性废弃物分别为22.7公吨、1.2公吨、215.6公吨[194] - 2025、2024、2023年建筑废弃物中惰性废弃物分别为47.6公吨、5059.5公吨、2686.1公吨[194] -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