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公司2025年持续经营业务收入为316,272千港元,较2024年的481,271千港元下降34.3%[5] - 2025年公司毛利为3,784千港元,2024年毛损为39,797千港元[5] - 2025年公司除税前亏损为59,295千港元,较2024年的87,696千港元收窄32.4%[5] - 2025年公司本年度亏损为79,653千港元,较2024年的190,198千港元收窄58.1%[5] -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持续经营业务中建筑收入260,880千港元、物业发展收入0千港元、贸易收入55,392千港元,已终止经营业务建筑收入132,303千港元,总计收入448,575千港元[18] -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持续经营业务中建筑业绩亏损48,759千港元、物业发展业绩0千港元、贸易业绩亏损1,672千港元,已终止经营业务建筑业绩亏损31,790千港元,总计业绩亏损82,221千港元[18] - 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持续经营业务中建筑收入300,232千港元、物业发展收入108,967千港元、贸易收入72,072千港元,已终止经营业务建筑收入173,181千港元,总计收入654,452千港元[18] - 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持续经营业务中建筑业绩亏损4,739千港元、物业发展业绩亏损51,490千港元、贸易业绩盈利28千港元,已终止经营业务建筑业绩亏损100,193千港元,总计业绩亏损156,394千港元[18] - 2025年来自客户合约的收入中,提供建筑及维修工程收入393,183千港元、销售物业收入0千港元、建筑及化学材料贸易收入55,392千港元,总计448,575千港元[20] - 2024年来自客户合约的收入中,提供建筑及维修工程收入473,413千港元、销售物业收入108,967千港元、建筑及化学材料贸易收入72,072千港元,总计654,452千港元[20] - 2025年其他收益及其他所得收益╱(虧損)淨額總計6225千港元,2024年為9003千港元;其他所得收益╱(虧損)淨額2025年為 - 2978千港元,2024年為 - 276千港元[21] - 2025年公司擁有人應佔本年度虧損80160千港元,2024年為155403千港元[31] - 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公司收入约4.486亿港元,较上一年度的约6.544亿港元减少[37] - 2025年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约8020万港元,较上一年度的约1.554亿港元亏损减少[37] - 出售集团2025年录得亏损净额约3170万港元,2024年亏损1.055亿港元[34] - 出售事项带来一次性收益约1810万港元[34] - 2025年中国内地、柬埔寨及马来西亚工程项目收入合共2.609亿港元,溢利总额560万港元[35] - 2025年建筑及物业发展分部收入约2.609亿港元,较上一年度减少3930万港元或13.1%[40] - 2025年贸易业务收入约5540万港元,毛利约6万港元[43] - 本年度其他所得收益净额约10万港元,上一年度为其他亏损净额约90万港元,年内汇兑收益约20万港元,上一年度汇兑亏损约60万港元[45]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2025年公司全面开支总额为92,440千港元,较2024年的206,056千港元收窄55.1%[6] - 2025年財務成本利息開支總額5335千港元,2024年為17381千港元[22] - 2025年所得稅開支6683千港元,2024年所得稅抵免6614千港元[23] - 2025年已出售貨品賬面值55330千港元,2024年為231812千港元;提供建築服務成本2025年為401617千港元,2024年為540895千港元[29] - 2025年金融及合约资产减值亏损净额约4040万港元,2024年为340万港元[44] - 本年度行政开支约2640万港元,较上一年度约3130万港元减少490万港元,主要因员工成本、专业费用和折旧开支减少[46] - 本年度财务成本约30万港元,较上一年度约780万港元大幅减少,因无菲律宾发展中物业相关财务成本,上一年度该物业财务成本约690万港元[47] - 本年度其他全面开支约1280万港元,较上一年度1590万港元有所减少,年内公平值亏损约1020万港元,上一年度约1010万港元,本年度汇兑亏损190万港元,上一年度570万港元[48] 各条业务线表现 -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持续经营业务中建筑收入260,880千港元、物业发展收入0千港元、贸易收入55,392千港元,已终止经营业务建筑收入132,303千港元,总计收入448,575千港元[18] -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持续经营业务中建筑业绩亏损48,759千港元、物业发展业绩0千港元、贸易业绩亏损1,672千港元,已终止经营业务建筑业绩亏损31,790千港元,总计业绩亏损82,221千港元[18] - 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持续经营业务中建筑收入300,232千港元、物业发展收入108,967千港元、贸易收入72,072千港元,已终止经营业务建筑收入173,181千港元,总计收入654,452千港元[18] - 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持续经营业务中建筑业绩亏损4,739千港元、物业发展业绩亏损51,490千港元、贸易业绩盈利28千港元,已终止经营业务建筑业绩亏损100,193千港元,总计业绩亏损156,394千港元[18] - 2025年来自客户合约的收入中,提供建筑及维修工程收入393,183千港元、销售物业收入0千港元、建筑及化学材料贸易收入55,392千港元,总计448,575千港元[20] - 2024年来自客户合约的收入中,提供建筑及维修工程收入473,413千港元、销售物业收入108,967千港元、建筑及化学材料贸易收入72,072千港元,总计654,452千港元[20] - 2025年建筑及物业发展分部收入约2.609亿港元,较上一年度减少3930万港元或13.1%[40] - 2025年贸易业务收入约5540万港元,毛利约6万港元[43] 各地区表现 - 2025年中国内地、柬埔寨及马来西亚工程项目收入合共2.609亿港元,溢利总额560万港元[35] - 菲律宾项目暂停,公司追讨未偿还建筑应收款项约1360万港元及履约按金约2700万港元[35]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柬埔寨新工程项目合约总值约2.308亿港元[35] 其他没有覆盖的重要内容 - 公司于2024年4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报告期间首次应用多项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对财务状况及表现无重大影响[10] - 已颁布但未生效的准则中,香港会计准则第21号(修订本)于2025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14] -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修订本)等多项准则于2026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14][15] -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8号及对其他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作出的相应修订等准则于2027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14][15] - 2025年及2024年公司均無派發或建議任何股息[30] - 香港利得稅按2025年應課稅溢利16.5%計算,2024年無應課稅溢利無撥備[24] - 中國附屬公司兩年度按企業所得稅法25%稅率繳付所得稅[25] - 2025年貿易應收款項(扣除減值虧損前)74190000港元,2024年為53945000港元[32] - 2025年貿易應付款項63814000港元,2024年為117009000港元[33] - 2025年3月31日,集团流动资产净值约1960万港元(2024年约7760万港元),流动比率约1.13倍(2024年约1.15倍),资产负债率约23%(2024年约40%)[49] - 2025年3月31日完成出售出售集团,本年度确认出售收益净额约1810万港元,报告年度无其他重大收购及出售[53] - 2025年3月31日,集团已抵押银行存款约零港元(2024年5650万港元),租赁土地及楼宇账面价值约2260万港元(2024年2380万港元)作抵押[57] - 2025年3月31日,集团聘用16名全职员工,员工成本约1520万港元(2024年约1780万港元)[58] -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仅召开两次定期董事会会议,未达企业管治守则要求,公司将考虑日后约每季举行会议[62] - 报告年度内,公司或附属公司无购买、出售或赎回公司证券[64] - 各董事及彼等聯繫人士無需披露與公司業務構成競爭的權益[65] - 獨立非執行董事確認契約方無違反承諾[65] - 公司已維持上市規則規定的最低公眾持股量[66] - 初步公告財務數字與經審核報表金額核對一致,核數師未發表意見或核證結論[67] - 審核委員會會同管理層及外聘核數師審閱會計原則等事宜[68] - 公司2025年年報将寄發股東並刊載於公司及聯交所網站[69] - 公告日期執行董事為陳正華、張方兵、孫笑然[69] - 公告日期非執行董事為李玉萍[69] - 公告日期獨立非執行董事為林誠光、林柏森、龔振志[69] - 公告將於聯交所及公司網站刊載[69]
均安控股(01559) - 2025 - 年度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