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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汇财证券(08001) - 2025 - 年度业绩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集团收益约为1.38761亿港元,较上一年度的约9487.8万港元上升约46.3%[4] -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约为2.14206亿港元,上一年度为溢利约339.2万港元[4] - 2025年来自外部客户的可申报分类收益为138,761千港元,2024年为94,878千港元[19][22] - 2025年可申报分类亏损为215,550千港元,2024年溢利为6,389千港元[19][20] - 2025年除所得税前亏损为214,220千港元,2024年溢利为7,577千港元[20] - 2025年其他收入为1,825千港元,2024年为1,188千港元[20][22] - 2024/25财年,公司完成3宗股本配售交易,贡献约160万港元收益[40] - 2024/25财年,公司完成58次城投债发行,带来1.34亿港元收益[40] - 2024/25财年,公司主要业务包括经纪服务及相关服务收入、包销及配售服务等五项[36] -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维持617个活跃证券交易账户,总交易量约3.73亿港元[41] - 2024/25财年,Times Capital Global Master Fund SPC未推出,未收取管理费[43] -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为5个基金提供投资顾问及托管服务,各基金管理资产分别约为5601万、1.1384亿、0、3.521亿、2169万港元[42][45] -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公司总收益约1.38761亿港元,较上一年度约9487.8万港元增长约46.25%,新增城投债配售业务贡献约1.34亿港元[71] - 2024年恒生指数上升17.7%,公司证券经纪收入约73万港元,占总收益约0.53%,较上一年度约56.7万港元微升[72] - 本年度公司配售佣金收入约1.36041亿港元,较上一年度约7034.9万港元显著增加约6569.2万港元或93.38%,主要因城投债配售业务[73] - 截至2025年3月31日,两个基金管理资产分别约为5600万港元及1.14亿港元,本年度确认资产管理费约113.8万港元,上一年度约68.8万港元[75] - 本年度无放贷服务利息收入,上一年度约2124.1万港元[77] - 本年度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净额约2.142亿港元,上一年度约溢利340万港元[84]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2025年雇员成本为680.5万港元,上一年度为589.3万港元[5] - 2025年营销及业务发展开支为1.34779亿港元,上一年度为846.7万港元[5] - 2025年应收贷款及利息减值亏损净额为1.96732亿港元,上一年度为3812.7万港元[5] - 本年度员工成本总额约为680万港元,上一年度约590万港元,同比增加约15.48%[78] - 本年度行政及其他营运费用总额约为1500万港元,上一年度约1410万港元,同比增加约6.38%[80] - 本年度营销及业务发展开支约为1.348亿港元,上一年度约850万港元,增幅约为16倍[81] - 本年度确认应收贸易款项减值亏损净额约50万港元,上一年度约1970万港元[82] - 本年度所得税抵免约为1.4万港元,上一年度开支约420万港元[83] 各条业务线表现 - 公司按业务线管理业务,有经纪、包销及配售、孖展融资、放贷、资产管理五个可申报分类[16][17] - 2024/25财年公司主要业务包括经纪服务及相关服务收入、包销及配售服务等五项[36] - 2024/25财年,公司完成3宗股本配售交易,贡献约160万港元收益[40] - 2024/25财年,公司完成58次城投债发行,带来1.34亿港元收益[40] -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维持617个活跃证券交易账户,总交易量约3.73亿港元[41] - 公司为5个基金提供投资顾问及托管服务,各基金管理资产分别约为5601万、1.1384亿、0、3.521亿、2169万港元[42][45] - 2024/25财年,Times Capital Global Master Fund SPC未推出,未收取管理费[43] - 截至2025年3月31日,东方滙财财务服务41名个人客户,含33名物业按揭贷款客户及8名定期贷款客户[46] - 2024年恒生指数上升17.7%,公司证券经纪收入约73万港元,占总收益约0.53%,较上一年度约56.7万港元微升[72] - 本年度公司配售佣金收入约1.36041亿港元,较上一年度约7034.9万港元显著增加约6569.2万港元或93.38%,主要因城投债配售业务[73] - 截至2025年3月31日,两个基金管理资产分别约为5600万港元及1.14亿港元,本年度确认资产管理费约113.8万港元,上一年度约68.8万港元[75] - 本年度无放贷服务利息收入,上一年度约2124.1万港元[77]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公司致力于建立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服务涵盖经纪、包销等[67] - 公司积极探索收购持牌法团,发展企业融资咨询分部[67] - 公司扩大专业服务范围,以推动市场份额增长[68] - 公司未来将专注现有业务,把握新兴市场机遇[68] 其他没有覆盖的重要内容 - 公司于2024年4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年度期间首次采纳多项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应用该准则对财务状况、业绩及披露内容无重大影响[10][11] - 公司未提前应用已颁布但尚未生效的多项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其中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8号将于2027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预计影响损益表呈列及未来财务报表披露[13][14] - 金融工具分类及计量之修订分别于待定日期、2025年1月1日、2026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15] - 公司最高行政管理人按特定基准监控各可申报分类应占收益、业绩、资产及负债[17] - 经营分类会计政策与公司重大会计政策资料一致,分类溢利/(亏损)不计及其他收入及所得税抵免/(开支)分配[18] - 2024年恒生指数上升17.7%,标志投资者重拾信心[38] - 公司大多情况下授出的有抵押贷款按揭成数不超物业估值报告价值的60%[48] - 贷款审批始于填新客户开户表格和完成客户资料评估,最终由东方滙财财务董事会负责[50] - 贷款延期审批程序包括借款人签不可撤回承诺、评估抵押品价值和状况、偿还未偿还利息和余下贷款等,由东方滙财财务董事会审批[51] - 信贷风险管理部门每月监察每笔贷款还款情况并向管治层报告[52] - 东方滙财财务董事会每月开会评估客户贷款状况、发表贷款分类意见并汇报应收贷款最新情况[52] - 收回拖欠贷款追讨程序包括检查评估贷款状况、与客户讨论和制定行动计划,收款策略涵盖多项措施[53] - 集团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应用一般方法(“三阶段”模式)进行减值评估[55] - 预期信贷亏损拨备有12个月预期信贷亏损和全期预期信贷亏损两个计量基准[56] - 集团使用折现因素x违约概率x违约亏损x违约风险敞口公式计算应收贷款及利息的预期信贷亏损拨备[56] -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第三阶段确认预期信贷亏损减值总额约1.96732亿港元[57] - 永百利对预期信贷亏损评估采用100%的全亏损比率[60] - 董事会决定对贷款组合账面价值进行悉数减值[61] - 有抵押货款34笔,涉及34个客户,年利率8% - 14.5%,到期期限0 - 16个月,累计预期信贷亏损拨备前金额3.464亿港元,年内确认预期信贷亏损拨备1.758亿港元[62] - 无抵押货款8笔,涉及8个客户,年利率10% - 24%,到期期限0 - 18个月,累计预期信贷亏损拨备前金额3140万港元,年内确认预期信贷亏损拨备2090万港元[62] - 截至2025年3月31日,应收货款及利息累计预期信贷亏损拨备前总额3.778亿港元,累计预期信贷亏损拨备1.967亿港元[62] - 2024年4月1日累计预期信贷亏损拨备1.811亿港元[62] - 2024年4月1日,1年内到期货款净额1.82833亿港元,占比93%;1 - 5年到期货款净额1389.9万港元,占比7%[63] - 公司决定缩减放贷业务规模,专注以香港房地产作抵押的放债活动[63] - 自2023年起公司不再批准任何新的贷款申请[64] - 自年初以来,香港股市每日平均成交总额超2000亿港元[65] - 恒生指数攀升至24500点以上,为2022年2月以来首次[66] - 截至2025年3月31日,集团无与香港金融机构的抵押安排,2024年也无[89] - 截至2025年3月31日,集团无重大资本承担,2024年也无[92] - 董事不建议派付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的任何末期股息,上一年度亦无[4] -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集团无附属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的重大收购或出售事项[94] - 截至2025年3月31日,集团无重大投资或资本资产的未来计划[95] - 2022年9月22日,公司全资附属公司东方汇财证券收到针对其发出的传讯令状,索赔事项包括违法手段串谋损害赔偿等,董事会认为该索赔不会对集团财务状况造成重大影响,2024年5月9日调解未解决争议,2025年3月24日原告律师申请停止代表原告获法院批准,公司正等待与原告进一步磋商[96][97] - 2023年7月6日,东方汇财证券收到另一传讯令状,原告索赔偿还1000万港元等,董事会认为该索赔不会对集团财务状况造成重大影响,2024年11月7日收到法院命令尝试调解,截至年报日期各方未确定调解日期[98][99] - 直至公司出具业绩公告日期,董事在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后未注意到有关集团业务或财务表现的重大事项[100] - 集团致力于维持最高标准的企业管治,董事认为稳健有效的企业管治常规对集团可持续发展及保护股东利益、保障集团资产至关重要[102] -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及公告日期,公司遵守企业管治守则,仅偏离第C.1.6及C.2.1条[103] - 2024年9月20日,一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因不可避免聘约未出席股东特别大会[103] - 公司目前无主席或行政总裁,日常运营由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层监察[104] - 2024年6月25日,陈敏仪女士辞任独立非执行董事,相关人数低于规定[106] - 2024年8月28日,王晓玥女士获委任,相关人数符合规定[107] -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董事遵守证券交易必守标准,无违规事件[108] - 本年度,董事及其联系人无从事竞争业务或拥有相关权益[109] - 公司股东周年大会将在年报寄发后举行,通告将适时寄发[110] - 审核委员会由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已审阅本年度年度业绩[111] - 业绩公告已登载,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年报将适时寄发并刊载[113] - 公告资料遵照GEM证券上市规则刊载,旨在提供公司资料[116] - 各董事对公告资料共同及个别承担全部责任[116] - 公告将自刊發日期起计至少连续七日刊载于联交所网站及公司网站[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