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搏集团(08331) - 2025 - 年度财报
倍搏集团倍搏集团(HK:08331)2025-07-29 16:37

总收益表现 - 公司总收益约为人民币5290万元,较上年同期的人民币6470万元下降约18.2%[11] - 公司收益减少18.3%,从2024年度的64,716,000元人民币降至2025年度的52,880,000元人民币[37] - 公司年度收益为52.9百万元,同比下降18.3%[38] - 公司总收益同比下降18.3%,从6471.6万人民币降至5288.0万人民币[52] 分部收益表现 - 膨润土采矿业务分部收益约为人民币3830万元,较上年同期的人民币4380万元减少约12.7%[11][16] - 金融服务业务分部收益约为人民币1350万元,较上年同期的人民币2080万元下降约35.1%[11] - 个人护理产品批发分部收益约为人民币100万元,上年同期为零[11] - 物业投资业务分部收益约为人民币9.5万元,较上年同期的人民币9.1万元增长约4.4%[11] - 金融服务收益下降35.0%,从2080.2万人民币降至1351.9万人民币[54] - 财富管理服务收入下降39.6%至1072.9万人民币,因技术代表人数减少35.8%[54] - 财务担保费收入约为1,132,000元人民币,与比较期持平[34] - 投资物业租金收入约为95,000元人民币,较比较期的91,000元人民币略有增长[35] 收益结构占比 - 膨润土采矿业务收益占总收益比例约为72.4%[11] - 金融服务业务收益占总收益比例约为25.5%[11] - 个人护理产品批发收益占总收益比例约为1.9%[11] 毛利及毛利率表现 - 膨润土采矿业务毛利约为人民币1440万元,较上年同期的人民币1590万元下降约9.4%[16] - 膨润土采矿业务毛利率约为37.5%,较上年同期的36.4%上升1.1个百分点[16] - 毛利率提升至40.7%(2024年:33.6%)[38] - 整体毛利轻微减少1.0%至约人民币21.5百万元,毛利率上升至40.7%[60] - 膨润土采矿毛利减少9.9%至约人民币14.4百万元[60] - 金融服务毛利增加21.7%至约人民币6.9百万元,毛利率升至51.3%[60][62] - 冶金球团用膨润土毛利减少16.5%至约人民币8.3百万元[61] 成本及费用变化 - 整体销售成本下降27.1%,从4297.3万人民币降至3134.4万人民币[56] - 膨润土采矿总销售成本下降14.2%,从2787.5万人民币降至2390.6万人民币[57] - 钻井泥浆单位加工成本下降8.7%,从313.4元/吨降至286.1元/吨[58] - 财富管理服务佣金开支减少约人民币8.5百万元或56.4%至约人民币6.6百万元[59] - 其他收入及其他收益净额减少67.0%至约人民币1.5百万元[63] - 行政开支减少9.2%至约人民币27.0百万元[65] 亏损及每股数据 - 股东应占亏损扩大6.2%,从2024年度的7,081,000元人民币增至2025年度的7,523,000元人民币[37] - 每股亏损增加6.2%,从2024年度的4.45分人民币增至2025年度的4.73分人民币[37] - 股东应占亏损增至7.5百万元,同比上升6.2%[39] - 每股亏损增至4.73分(2024年:4.45分)[39] - 每股资产净值降至0.71元,同比下降6.1%[39] 资产负债及现金流 - 物业厂房及设备增加约人民币20.4百万元至约人民币39.5百万元[69] - 银行结余及现金减少约人民币21.4百万元至约人民币6.0百万元[70] - 集团已抵押银行存款人民币20.0百万元作为人民币19.0百万元银行融资的担保[72] - 集团物业、厂房及设备的资本承担约为人民币8.4百万元[73] - 集团资本负债比率为零且无重大债务融资[75] - 集团无重大或然负债、借贷资本或债务证券[77] - 公司可供分派予股东的储备约为人民币53,225,000元(2024年:约人民币61,756,000元)[108] 业务运营指标 - 新造业务价值从640万港元降至420万港元,同比下降34.2%[20][21] - 保单续保率从99.79%微增至99.95%[20][21] - 技术代表人数从53名精简至34名,减少35.8%[20][21] - 膨润土年产量为72,000公吨[42] - 采矿资本支出为22,516,000元[42] - 证实储量从1,743,000公吨降至1,139,000公吨[42] - 活性蒙脱石含量为47.0%[42] - 钻井泥浆销量下降10.2%至40441吨,平均售价下降2.3%至436.7元/吨[53] - 冶金球团用膨润土销量下降20.4%至35068吨,平均售价上升9.4%至588.0元/吨[53] - 贸易应收款项收款期增至152天,同比增加2.0%[40] 贷款及信贷风险 - 应收贷款总额从2024年3月31日的14.2百万元人民币减少12.8%至2025年3月31日的12.3百万元人民币[28] - 五大客户贷款集中度从2024年的64.9%略增至2025年的65.3%,合计账面值减少12.3%或约1.1百万元人民币[28] - 约20.6%的贷款组合(2.5百万元人民币)在2025年底即时到期,涉及客户4和客户5[28] - 客户5的贷款减值拨备大幅增加至407,000元人民币,占拨备总额的23.9%,而2024年仅为63,000元人民币(3.3%)[31] - 预期信贷亏损累计拨备总额减少12.0%,从2024年的1,932,000元人民币降至2025年的1,701,000元人民币[32] - 应收贷款总额下降12.8%至1230万人民币,导致贷款利息收入下降12.6%[54] - 香港信贷市场面临不良贷款增长风险,公司实施审慎放债策略控制风险[22][23] - 贷款审批流程包含财务能力、过往信贷记录、市场利率及抵押品四重评估因素[25] - 信贷监控团队通过电话、邮件等多渠道管理还款催收及违约处理[26] 战略与市场展望 - 集团金融业务坚持严谨借贷策略并专注风险调整后回报[84] - 集团通过财富管理系统和大健康产品批发业务拓展多元化收益[84] - 中国2025年第一季度GDP同比增长5.4%且全年目标为5%左右[83] - 香港保险市场规模预计从2025年803.8亿美元增长至2032年1,270.2亿美元(复合年增长率6.8%)[84] - 香港拥有超过2700家单一家族办公室,其中逾半数持有超过5000万美元资产[18] - 公司采纳综合保险经纪管理系统,支持AI驱动保险方案生成和自动化佣金对账[19] 法律诉讼及担保事项 - 供应商力拓和佳木公司未能退还贸易保证金总额约54.46百万港元[86] - 公司对力拓提起法律诉讼以收回未退还保证金10.93百万港元[86] - 公司对第二被告提起法律诉讼以收回未退还保证金35百万港元[86] - 公司对佳木公司提起法律诉讼以收回未退还保证金8.53百万港元[87] - 芜湖附属公司通过质押存款人民币20百万元提供财务担保[88] - 担保促使借款人获得贷款人民币19百万元[88] - 芜湖附属公司收取质押存款金额6%作为担保费[88] 股权结构与主要股东 - 倍搏亚洲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约21.52%[89] - 博恩证券有限公司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约29.34%[89] - 陈文锋博士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约4.2%[89] - 陈文锋博士持有公司股份6,682,000股,占已发行股份约4.20%[128] - 陈文锋博士通过受控法团权益总计持有公司股份87,607,690股,占已发行股份约55.06%[128] - 贝维伦先生通过受控法团权益总计持有公司股份80,925,690股,占已发行股份约50.86%[128] - 博恩证券有限公司作为实益拥有人持有公司股份46,690,572股,占已发行股份约29.34%[130] - 倍搏亚洲控股有限公司作为实益拥有人持有公司股份34,235,118股,占已发行股份约21.52%[130] - 张强先生作为实益拥有人持有公司股份27,500,000股,占已发行股份约17.28%[130] - 王洁女士通过配偶权益持有公司股份27,500,000股,占已发行股份约17.28%[130] - 倍搏资本盈进基金SPC持有公司股份11,176,200股,占已发行股份约7.02%[130] - Value Dynasty Limited通过受控法团权益持有公司股份46,690,572股,占已发行股份约29.34%[130] - 董事及最高行政人员持股情况披露截至2025年3月31日[128] 公司治理与董事会 - 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包括3名执行董事和3名独立非执行董事[161] - 联席主席贝维伦先生同时担任行政总裁偏离企业管治守则第C.2.1条[158] - 公司已采纳GEM上市规则附录C1企业管治守则作为管治标准[158] - 全体董事确认已全面遵守证券交易行为守则标准[160] - 董事会认为现行架构未损害权力平衡且有利于快速决策[159] - 公司为相关雇员制定证券交易书面指引标准不低于上市规则[160] - 董事成员与高级管理层之间无任何重大关联关系[161] - 企业策略聚焦环境社会及管治绩效以实现可持续增长[157] - 公司委任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占董事会人数超过三分之一[165] - 独立非执行董事中至少一名具备适当专业资格或会计及财务管理专长[165][167] - 公司每年评估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168] - 独立非执行董事不获授带绩效表现相关元素的股本权益酬金[169] - 董事须至少每三年于股东周年大会上轮值告退一次[172] - 各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任期一年,须于股东周年大会上轮值退任及膺选连任[172] - 提名委员会每年检讨提名政策以确保持续有效[175] - 董事会负责制定及审批集团发展、业务策略、政策、年度预算案及业务计划[176] - 董事会负责审阅公司企业管治政策及常规[177] - 董事会定期检讨由管理层处理的特定事宜,如日常管理及营运[178] - 董事会本财年举行4次会议,审议中期及全年业绩等事项[181][182] - 董事会主席与独立非执行董事举行1次单独会议[181] - 执行董事陈文锋、贝维伦、宗砚出席董事会会议4/4次[183] - 独立非执行董事周志恒出席董事会会议4/4次,审核委员会会议4/4次[183] - 独立非执行董事郭晓枫出席董事会会议4/4次,审核委员会会议4/4次[183] - 审核委员会本财年举行4次会议[190] - 审核委员会审议截至2024年3月31日年度及截至2024年9月30日六个月财务报表[191] - 审核委员会审查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有效性[191] - 审核委员会讨论外部审计师变更事宜,建议委任维文为新审计师[191] - 所有董事参与企业管治及法规培训课程[186] - 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其中女性董事占比16.7%[199] - 公司员工中女性占比45.3%(含高级管理层)[199] - 提名委员会在财年内举行1次会议[194] - 薪酬委员会在财年内举行1次会议[200] - 董事会年龄分布:30-34岁1人、35-39岁3人、45岁以上2人[198] - 专业背景分布:金融服务1人、会计金融1人、医疗1人、法律1人、企业管理1人、媒体娱乐1人[198] - 董事会设有多元化政策,涵盖性别/年龄/教育/专业经验等维度[196] - 提名委员会评估独立非执行董事独立性并推荐董事重选[197] - 薪酬委员会负责审议高管及董事薪酬政策并提出建议[200] - 公司目标维持当前女性董事比例并最终实现性别均等[199] 董事及高管背景 - 陈文锋博士38岁担任执行董事联席主席及授权代表于2020年12月1日获委任[91] - 贝维伦先生47岁担任执行董事联席主席于2020年12月1日获委任行政总裁于2024年9月27日获委任[92] - 宗硯女士36岁担任执行董事于2023年8月23日获委任拥有媒体娱乐行业经验[93] - 罗炳强先生36岁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于2025年2月28日获委任为审核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主席[94] - 周志恒先生33岁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于2018年1月9日获委任为提名委员会主席[94] - 郭晓枫医生42岁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于2022年9月23日获委任拥有医疗行业18年经验[95] - 何剑锋先生37岁担任财务总监于2020年11月11日获委任拥有会计审计及财务管理10年经验[96] - 陈文锋博士为两家获证监会发牌公司的最终实益拥有人从事第1类及第4类第9类受规管活动[91] - 贝维伦先生为两家获证监会发牌公司的最终实益拥有人从事第1类及第4类第9类受规管活动[92] - 何剑锋先生为香港会计师公会澳洲会计师公会等多家专业会计机构会员[96] 购股权计划 - 购股权计划下可发行最高股份数为7,955,720股,占已发行股本总数5%[133] - 购股权计划剩余期限约6个月[138] - 报告期内无购股权授出、行使、注销或失效[140] - 向关联人士授出购股权超0.1%股份或500万港元需股东批准[135] - 任何12个月内向单一参与者授出购股权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1%[135] - 购股权行使价不低于面值、授出日收市价或前5日平均收市价最高者[137] 审计与合规 - 核数师变更为栢淳会计师事务所自2025年4月24日起生效[152] - 过去三年内除披露外核数师无其他变更[153] - 公司于财政年度内并无严重违反或不遵守适用法律法规的情况[102] - 公司于财政年度内与其雇员、客户及供应商之间并无重大纠纷[103] - 公司环境、社会及管治表现及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详情载于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101] 客户与供应商集中度 - 公司五大客户占集团收入约53.2%,最大客户占总收入约19.4%[115] - 公司五大供应商占集团采购额约53.0%,最大供应商占总采购额约18.4%[116] 人力资源与薪酬 - 集团全职雇员人数为105名(2024年:127名)[81] - 员工成本(含董事酬金)约为人民币14.4百万元(2024年:人民币16.5百万元)[81] - 公司员工福利包括强制性公积金计划供款及与集团盈利表现及个人绩效挂钩之酌情花红[105] 资本与股份结构 - 公众持股量维持不低于25%[147] - 无股票挂钩协议导致股份发行[146] - 无购买、出售或赎回上市证券[149] - 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并无持有任何库存股份[113] - 董事会建议不派付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的末期股息(2024年:无)[107] 附属公司及业务披露 - 公司主要附属公司的业务载列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1及附注37[99] 报告期后事项 - 无重大报告期后事项发生[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