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收入401.38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0.50%[22] - 营业收入401.38亿元,同比增长0.50%[4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7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0.32%[2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13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45.18%[22]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研发投入4.42亿元,同比下降6.99%[43] - 财务费用-2.00亿元,同比变动34.36%[43] - 信用减值损失3.59亿元,占利润总额76.53%[48] 各条业务线表现 - 建筑施工业务收入298.78亿元,同比下降6.23%,占营收比重74.44%[45] - 工程相关其他业务收入85.56亿元,同比增长30.06%,占营收比重21.32%[45] - 工业制造业务收入6.93亿元,同比增长9.19%[45] 各地区表现 - 境外地区收入33.76亿元,同比增长14.28%[45]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7.64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4.14%[22]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流出17.64亿元,同比扩大14.14%[43] -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流入14.93亿元,同比增长91.03%[44] 资产和负债结构变化 - 货币资金减少至96.16亿元,占总资产比例下降0.33%至8.01%[49] - 应收账款减少至258.63亿元,占总资产比例下降0.48%至21.53%[49] - 合同资产小幅增加至479.30亿元,占总资产比例上升0.12%至39.91%[49] - 存货大幅增加至18.76亿元,占总资产比例上升0.61%至1.56%[49] - 短期借款大幅增加至84.96亿元,占总资产比例上升2.51%至7.07%[49] - 长期借款增加至77.90亿元,占总资产比例上升0.57%至5.87%[5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期末余额增加至7.24亿元,较期初增长40.7%[52] - 受限资产总额达138.73亿元,其中货币资金受限12.95亿元[53][54] 融资和资金成本 - 境内银行贷款余额166.25亿元融资成本2.30%-4.69%[33] - 银行承兑汇票及国内证余额12.99亿元[33] - 债券余额57.95亿元融资成本0.40%-5.00%[33] 投资活动 - 报告期投资额8.20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3.69%[55] -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迁建工程PPP项目累计投入42.63亿元,进度达100%[56] 募集资金使用 -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10亿元人民币[68][69] - 募集资金净额为9.9117亿元人民币[68][69] - 截至2025年6月30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6.600692亿元人民币[68][69] - 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237.33万元人民币[68][69]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3.357805亿元人民币[68][69] - 矿山施工安全支护设备生产建设项目承诺投资额26,917.60万元,累计投入26,917.60万元,投资进度100%[70] - 年产15万方固碳混凝土制品技改项目承诺投资额9,745.00万元,累计投入5,547.34万元,投资进度56.92%[70] - 建筑数字化、智能化研发与建设项目承诺投资额11,755.00万元,累计投入2,696.94万元,投资进度100%[70] - 偿还银行借款项目承诺投资额30,000.00万元,累计投入30,000.00万元,投资进度100%[71] - 638国道景宁九龙至红星段改建工程EPC01标段承诺投资额15,000.00万元,累计投入0.00万元,投资进度0%[71] - 浙江省智能船舶创新中心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承诺投资额15,000.00万元,累计投入845.00万元,投资进度5.63%[71] - 承诺投资项目合计承诺投资额99,300.00万元,累计投入66,007.33万元,整体投资进度66.47%[71]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无实际投入,累计投入0.00万元[71] - 募集资金总承诺投资额99,300.00万元,实际累计投入66,007.33万元,总体投资进度66.47%[71] - 报告期内未披露项目收益实现情况,所有项目"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均标注为"不适用"[70][71] - 施工安全支护设备购置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26,917.64万元[72] - 终止施工安全支护设备购置项目因租赁市场需求下降及价格持续走低[72] - 终止未来工地建筑数智化管理平台研发与建设项目因行业需求下降及数字化预算削减[72] - 终止钢构件长焊缝机器人焊接工作站系统研发与应用项目因研发产品合格率不及预期[72] -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1,763.01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72] - 公司曾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72] - 应急建筑快速建造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约为1,324.52万元[72]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33,578.05万元将投入新项目[73] - 剩余募集资金存放于专户金额为33,578.05万元[73] - 公司通过整合现有研发项目资产加快应急建筑技术研发进度[73] - 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将原项目节余资金30,000万元人民币投入两个新EPC项目[74] - 浙江省智能船舶创新中心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845万元,投资进度为5.63%[74] - 638国道景宁项目募集资金投入进度为0%,尚未开始投入[74] - 募集资金变更经2025年5月19日股东大会及5月23日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75] 子公司业绩 - 子公司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实现净利润83,486,259.15元[78] - 子公司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实现净利润119,441,888.16元[78] - 子公司浙江省三建建设集团实现净利润81,647,110.83元[78] - 子公司浙江建设商贸物流实现净利润37,911,279.51元[79] - 子公司浙江浙建云采科技实现净利润30,492,937.38元[79] - 公司新设6家子公司,注销3家子公司,转让1家子公司,均无重大经营影响[79] 诉讼和仲裁事项 - 公司子公司浙江建工因南沙商务机场项目起诉,要求返还诚信保证金5000万元及利息损失[106] - 法院一审判决确认《前期工作合作协议书》于2020年9月25日解除,并判令南沙公司返还5000万元保证金及利息[106] - 南沙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存款58,945,833元(约5894.58万元)作为财产保全[106] - 浙江建工于2022年3月30日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于2022年5月6日立案(案号:(2022)粤执55号)[106] - 2022年7月21日浙江建工收到执行款项合计9,542,048.4元(约954.2万元)收据[106] - 北京仁和财富资产管理中心履行1700万元付款义务,浙江建工开具收据共计1692.67万元(已扣除7.33万元执行费)[106] - 2022年12月15日浙江建工收到法院转账1692.67万元[107] - 2023年4月25日法院因未发现被执行人其他可供执行财产,裁定终结本次执行[107] - 浙江建工于2023年提起追加被执行人异议之诉,案件于2023年8月15日开庭审理[107] - 浙江建工申报债权总额为5.17亿元,其中自建期债权2.58亿元,续建期债权2.60亿元[109] - 中友公司资产司法拍卖成交总额1.85亿元,包括土地使用权等资产成交1.85亿元[109] - 自建期优先债权1.57亿元获得100%全额分配[109] - 自建期普通债权0.96亿元首次分配比例51.79%,分配金额4991.75万元[109] - 续建期优先债权2.40亿元及普通债权0.13亿元通过指定支付方式分配2.36亿元[109] - 浙江建工目前合计回款4.59亿元,尚余4720.40万元未回款[109] - 浙江建工针对(2023)粤71民初2号及3号案件于2024年1月4日和8日提起上诉[108] -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 extreme年2月1日立案受理(2023)粤民终494号案件[108] - (2023)粤民终494号案件定于2024年3月7日开庭审理[108] - (2023)粤民终485号案件暂未收到开庭传票[108] - 中友公司破产债权首次分配金额为4164.78万元[110] - 中友极公司破产债权预计第三次分配金额较小但未启动程序[110] - 法院判决尚岭公司需支付工程款3797.58万元及利息[110] - 尚岭公司需退还履约保证金20万元[110] - 尚岭公司需赔偿律师费损失25万元[110] - 尚岭公司需支付鉴定费109万元[111] - 建工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范围2590.58万元[111] - 金阳开发公司承担尚岭公司未能清偿部分二分之一的赔偿责任[111] - 重庆银行抵押权顺位优先于建工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极权[111] - 破产债权确认纠纷二审维持原判建工债权排华润渝康之后[111] - 公司上诉涉及索赔金额1207万元人民币[112] - 公司主张扣除场租费20万元人民币[112] - 欠付工程款金额为3877.186899万元人民币[113] - 逾期付款违约金以欠付工程款3744.057144万元人民币为基数计算[113] - 停工损失工程价款为133.129755万元人民币极[113] - 法院查封土地使用权价值940.5558万元人民币[113] - 公司请求支付已完工程款4000.52万元人民币[113] - 公司请求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暂计1872.31万元人民币[113] - 公司请求支付停工期间损失144.23万元人民币[113] - 公司请求支付合同解除后损失709.27万元人民币[113] - 诉讼标的金额为6726.35万元[114] - 建设工程合同暂定价为21000万元[114] - 一建完成工程造价金额为25713.53万元[115] - 被告仅支付工程款13165.67万元[115] - 被告拖欠一建工程款12547.86万元[115] - 调解书确认拖欠工程款12547.86万元[114] - 以房产折价15951.86万元支付工程款[114] - 扣除欠款后剩余3404.0039万元[极114] - 合同工期为480极天[114] - 2023年9月22日法院作出二审判决[114] - 金汇广场19号楼外接工程基本完工,待供电局通电后进入预计1个月的调试阶段[116] - 浙江一建于2023年11月向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金汇广场19号楼[116] - 2024年1月金汇广场消防初验发现部分电气元件老化问题,正在协调更换[116] - 截至2014年12月5日,两被告共计支付三建工程款31035万元及代付款项675万元,尚欠工程款23554.8021万元[117] - 法院判决凯创公司支付工程款13280.106844万元及利息,并返还履约保证金500万元及利息[117] - 诉讼过程中已财产保全:冻结808万元银行存款,查封394套未出售房屋及对应土地[117] - 2021年6月2日执行回款8419850.38元[117] - 无争议的290个车位、19套商铺和2套住宅评估价为6107.64万元[117] - 2022年11月28日一拍起拍价6107.64万元流拍,二拍起拍价5496.876万元(评估价9折)仍流拍[117] - 2023年1月30日法院裁定以5496.876万元资产抵债,剩余工程款仍在执行中[118] - 浙江建工完成产值17402.5893万元但南洋置业仅支付306极8.75万元[119] - 南洋置业应付进度款争议金额达1300多万元[119] - 浙江建工申请冻结南洋置业银行账户及585套房产[119] - 浙江建工申报债权金额为11196.02万元[119] - 一审判决维持原判二审驳回上诉[119] - 南洋置业破产重整程序于2025年2月启动[119] - 履约保证金利息支付问题为争议焦点之一[119] - 工程款支付节点是否达到合同约定存在争议[119] - 浙江建工主张对工程款享有优先权[119] - 双方于2022年7月达成和解但需业主付款至法院[119] - 法院支持浙江建工工程款及利息共计112.65万元[120] - 浙江建工诉威海国盛润禾置业案一审判决国盛公司支付工程款135,394,288.08元及利息[120] - 项目暂定造价为372,675,558元[120] - 浙江建工申请保全威海国盛润禾置业77元财产对应查封105处不动产[120] - 浙江建工于2022年3月8日缴纳诉讼费尚未确定开庭时间[120] - 二审判决于2023年6月16日收到[120] - 法院暂未支持优先权请求因工程尚未竣工验收[120] - 浙江建工上诉请求包括工程款201,941,677.08极元及利息[120] - 项目建筑面积约19万平方米[120] - 诉讼涉及工程款优先受偿权及发票开具争议[120] - 浙江建工对国盛公司优先债权确认为1.4887亿元,受偿金额为1.3869亿元,优先受偿比例达93.16%[121] - 浙江建工实际完成工程量对应工程款为3.8536亿元,国盛公司累计支付1.8342亿元,尚欠2.0194亿元未支付[121] - 浙江建工对启东勤盛公司诉讼获判工程款5812.35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924.2万元[122] - 浙江建工对启东勤盛公司另案涉及未兑付商票金额3644.3万元极[122] - 浙江建工案件受理费负担34.65万元,国盛公司负担70.5万元,鉴定费双方各负担90万元[121] - 国盛公司破产清算于2025年8月1日获法院受理,预计转为破产重整[122] - 浙江建工对启东勤盛公司强制执行申请于2024年11月22日执行终结[122] - 浙江建工对国盛公司预重整方案未通过表决,优先债权组和普通债权组均未通过[121] - 案涉工程结算送审总造价为5.853亿元人民币[123] - 截至起诉日被告欠付结算价款总计1.481亿元人民币[123] - 一审判决被告需支付工程款2316.85万元及利息[124] - 利息计算涉及多笔基数包括225.27万元/803.11万元/297.91万元等[124] - 利息计算标准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123] - 项目开工时间为2017年7月/8月竣工时间为2020年6月/10月[123] - 共签订15份补充协议涉及维保修/合同奖励/商票贴息等事项[123] - 浙江建工对未付工程款5812.35万元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123] - 执行案号(2025)苏0681执265号于2025年1月8日立案[124] - 2025年4月25日收到终止裁定[124] - 案涉工程结算送审总造价为3.6638亿元[125] - 被告欠付原告结算价款总计7596.64万元[125] - 原告对折价或拍卖价款在2316.85万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125] - 被告需支付赶工奖612.04万元及分段计息[125][126] - 赶工奖利息按年利率9%及央行一年期存款利率分段计算[125][126] - 浙江建工对武汉巴登城案件涉案金额2.53亿元[126] - 2022极年3月25日网上立案[126] - 2024年6月24日线上申请执行极[126] - 生效判决包含解除合同及付款责任[126] - 两被告未履行生效判决[126] - 一审判决被告武汉巴登城需支付工程款240,085,882.2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127] - 原告浙江省建工集团对工程折价或拍卖款在235,199,471.14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127] - 被告广东贸琪投资有限公司对武汉巴登城的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127][128] - 项目已完工程产值为283,433,553.1元[128] - 被告以电子商业承兑汇票支付19,936,236.24元工程款但均拒绝兑付
浙江建投(002761) - 2025 Q2 - 季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