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您的要求,我对提供的关键点进行了分类整理。以下是严格按照原文关键点并按单一主题分组的分析结果: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2025年上半年同比) - 营业收入为8400.89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87.37%[2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081.68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119.12%[21] - 基本每股收益为0.3010元/股,同比增长1600.51%[2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32.76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98.35%[2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3.52%,同比增加3.36个百分点[20]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为12.01%,同比减少11.91个百分点[20] - 利润总额为3337.45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1604.87%[2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为2310.51万元人民币,去年同期为-388.05万元人民币[21] - 营业成本同比增长124.34%至3652.17万元[74]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1.42亿元,同比上升435.11%[74][76]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2024年度) - 2024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915.73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3482.76万元[4] - 2024年营业收入为7775.65万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收入后为7478.85万元[4] - 2024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2915.73万元[69] - 2024年扣非净利润为-3482.76万元[69] - 2024年营业收入7775.65万元,扣除后为7478.85万元[69] 资产与负债状况(期末较期初) - 总资产为95684.74万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增长2.68%[2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84031.09万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增长3.87%[21] - 货币资金增加102.99%至2.644亿元,主要因赎回结构性存款较多[79] - 交易性金融资产减少34.12%至2.8亿元,主要因赎回结构性存款较多[79] - 应收账款增加31.99%至1.652亿元,主要因收入增长[79] - 应付票据减少35.17%至1126.75万元[79] - 应交税费大幅增加2348.02%至519.99万元,主要因利润增长导致增值税及所得税增加[79] - 其他应付款减少74.43%至274.46万元,主要因股权激励取消[79] - 合同负债减少53.41%至847.81万元,主要因预收商品款减少[79] - 公司总资产从931.89亿元增至956.85亿元,增长2.7%[147][148] - 在建工程从755.06百万元增至1028.20百万元,增长36.2%[147] - 无形资产从528.53百万元增至644.19百万元,增长21.9%[147] - 合同负债从1819.62百万元降至847.81百万元,下降53.4%[147] - 货币资金从129.76百万元增至259.30百万元,增长99.8%[150] - 交易性金融资产从425.00百万元降至260.00百万元,下降38.8%[150] - 应收账款从125.19百万元增至165.29百万元,增长32.1%[150] - 存货从879.64百万元降至816.35百万元,下降7.2%[150] - 未分配利润从1470.28百万元增至1746.41百万元,增长18.8%[148]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从8089.67百万元增至8403.11百万元,增长3.9%[148] 各业务线表现 - 2025年上半年系统类产品营业收入6429.81万元,同比增长91.59%[35] - 器件类产品营业收入1399.18万元,同比增长50.01%[35] - 公司主要业务收入来源于军品销售,集中于国防工业军工装备的综合防护领域[4] - 主要产品包括航空放电管、特种熔断器、新型灭火抑爆系统和三防采集驱动装置[30] - 军用灭火抑爆系统批量列装军方多型重点武器装备[41] - 完成风电火灾预警防控系统交付并通过验收(雅砻江流域项目)[39] - 风机机舱防灭火系统获签大唐四川合同并完成验收[39] - 实现某弹用点火放电管国产化替代并获首批订单[37] - 三防防护系统部分型号完成小批量交付[37][41] - 成立人工智能研究所开展军民领域AI技术应用[33][38] 研发投入与能力 - 研发投入1008.58万元,同比下降5.97%[36] - 公司费用化研发投入本期数为10,085,800.01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97%[48]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为12.01%较上年同期减少11.91个百分点[48] - 研发采用"装备一代、生产一代、研制一代、预研一代、探索一代"的模式[32] - 取得《军工软件能力等级证书》符合GJB5000B-2021二级要求[36] - 公司累计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授权21项(其中1项已失效)[43][46] -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知识产权申请9件(其中发明专利5件)共获得授权1件[46] - 报告期末公司累计拥有实用新型专利122项和软件著作权33件[46] - 研发项目预计总投资规模8821.68万元,本期投入1008.58万元,累计投入8006.70万元[53] - 研发人员数量111人,占公司总人数比例36.51%[55] -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789.91万元,平均薪酬7.12万元[55] - 研发人员教育程度:硕士研究生9人(8.11%),本科77人(69.37%),专科及以下25人(22.52%)[55]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30岁以下50人(45.05%),30-40岁42人(37.84%),40-50岁10人(9.01%),50-60岁9人(8.11%)[55] - 公司在研项目“某三防通用采集驱动装置”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51] - 公司2022年获得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称号(认定主体:天微电子)[45] - 公司2021年某型坦克防护系统获得国防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43] 主要风险与不确定性 - 存在因军方审价周期较长导致暂定价格与最终审定价格产生差异的风险[6] - 军用灭火抑爆系统产品尚未完成军品审价,以暂定价格确认收入[60] - 审价价格差异在±5%、10%、15%情况下将对营业收入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60] - 公司主要产品应用于装甲车辆,在研产品也集中于该领域,业绩来源较为单一[58] - 公司向中国兵器工业集团销售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重较高,客户集中度较高[58] - 通过军方招标获取订单形成的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较高[58] - 公司股票因2024年财务数据触及规定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4] - 公司委托研制收入按验收时点法确认,存在收入波动风险[61] - 公司外购紫外光电管占比虽下降但仍存在供应风险[63] - 公司严格遵循《保密法》规定防范国家秘密泄露风险[111][112] - 公司历史上未发生过失泄密事件且无相关行政处罚记录[111] 审价敏感性分析 - 军用灭火抑爆系统产品审价价格变动±5%将导致收入调整3467.28万元,影响净利润2947.19万元[6] - 价格变动±10%时收入调整6934.57万元,净利润调整5894.38万元,分别占上半年营收的82.55%和净利润的197.79%[6] - 价格变动±15%时收入调整10401.85万元,净利润调整8841.57万元,分别占上半年营收的123.82%和净利润的296.69%[6] - 若审价下调15%,将导致上半年营收转为负值-2000.96万元,净利润为-5861.51万元[6] - 公司2025年调整后收入在增长15%情形下为104.0185亿元,在下降15%情形下为-104.0185亿元[61] - 公司2025年调整后净利润在增长15%情形下为88.4157亿元,在下降15%情形下为-88.4157亿元[61] - 上半年度营业收入比例在增长15%情形下为123.82%,在下降15%情形下为-123.82%[61] - 上半年度净利润比例在增长15%情形下为296.69%,在下降15%情形下为-296.69%[61] - 上半年度扣非净利润比例在增长15%情形下为382.67%,在下降15%情形下为-382.67%[61] - 公司2025年上半年度营业收入在增长15%情形下为188.0274亿元,在下降15%情形下为-20.0096亿元[61] - 公司2025年上半年度净利润在增长15%情形下为118.2163亿元,在下降15%情形下为-58.6151亿元[61] 非经常性损益 - 非经常性损益总额为7,711,646.31元,其中包含政府补助8,000元、金融资产损益3,928,279.07元及应收款项减值转回5,144,143.24元[24][25]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为590.27元[24] - 其他营业外收支金额为22,569.78元[25] - 非经常性损益所得税影响额为1,372,552.40元[25]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为19,383.65元[25] - 扣除股份支付影响后净利润为30,816,754.79元,较上年同期7,563,339.79元增长307.45%[27]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5.618亿元人民币[122] - 募集资金净额5.085亿元人民币[12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81亿元人民币[122] - 募集资金总体投入进度35.59%[122]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金额614.02万元人民币[122] - 新型灭火抑爆系统升级建设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65亿元人民币[124] - 高可靠核心元器件产业化建设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40亿元人民币[124] - 新型灭火抑爆系统升级建设项目投入进度20.21%[124] - 高可靠核心元器件产业化建设项目投入进度17.55%[124]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127] -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余额为1.2亿元人民币[128] - 本年度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净收益为3,394,841.20元人民币[128] - 中国银行结构性存款金额为8000万元人民币,预期收益率1.05%-2.0%[128] - 招商银行结构性存款金额为4000万元人民币,预期收益率1.0%-2.01%[128]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1.81亿元,进度35.59%[70] 股权结构与股东信息 - 实际控制人巨万里持股43.09%[71] - 股份总数从103,885,524股减少至102,829,142股,减少1,056,382股[133] - 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674,796股至0股[133]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减少381,586股至102,829,142股[133] - 前十名股东合计持股70,187,720股,占总股本68.26%[136] - 普通股股东总数为4,608户[135] - 回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674,796股[134] - 第一大股东巨万里持股44,309,871股,占比43.09%,报告期内减持491,257股[138][141] - 第二大股东张超持股6,478,751股,占比6.30%,报告期内减持109,670股[138][141] - 第三大股东巨万珍持股5,687,696股,占比5.53%,持股无变动[138] - 第四大股东谢恺持股5,141,457股,占比5.00%,为新进股东[138] - 第五大股东钟格持股5,000,000股,占比4.86%,报告期内增持3,320,000股[138] - 公司注册资本为102,829,142元[177][181] -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86.5122万股,授予价格15.84元/股,募集资金13,703,532.48元[183] - 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000万股,发行后注册资本变更为8,000万元[182] - 2020年股份制改造时以净资产135,015,700元折股,其中60,000,000元计入股本,75,015,700元计入资本公积[181]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60名激励对象187,888股,授予价格为15.84元/股[184] - 公司收到60位激励对象缴纳出资额2,976,145.92元[184] - 公司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3股,转增23,885,524股[185] - 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03,885,524股,注册资本增至103,885,524元[186] - 终止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后,公司总股本由103,885,524股减少为102,829,142股[186] 公司治理与承诺事项 - 公司取消监事会及全部监事职位,包括监事会主席张晴离任[86] - 公司终止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674,796股限制性股票[89] - 实际控制人巨万里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首次发行上市前公司股份[92] - 巨万里承诺在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92] - 巨万里承诺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92] - 巨万珍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首次发行上市前公司股份[93] - 张超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首次发行上市前公司股份[93] - 张超承诺在担任公司董监高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93] - 张超承诺持有的首发前股份自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比例不超过25%[93] - 陈建承诺在担任公司董监高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94] - 张晴、李慧海、陈从禹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首次发行上市前公司股份[95] - 张晴、李慧海、陈从禹承诺在担任公司董监高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95] - 限售期满后2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96][97][98] - 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将触发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96] - 限售期满后每年转让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持有股份总数的25%[96] - 首次发行上市前股份自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96] - 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首次发行上市前股份[96] - 限售期限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4年[96] - 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符合监管规定的方式[97][98] - 减持需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97][98] - 若违反减持承诺需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公司或其他股东损失[98] - 锁定期安排可能根据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要求进行调整[96][97][98] - 限售期限届满后2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99] - 若招股说明书存在重大瑕疵将在30个工作日内回购全部新股[100] - 股份回购价格需按交易所规定进行除权除息复权处理[100] - 控股股东承诺欺诈发行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101]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期间持续有效至2020年10月10日[101] - 相关责任主体包括巨万里、杨有新、张超等7名自然人[101] - 违反减持承诺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损失[99][100] - 股份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99] - 限售股份锁定期为18个月[99] - 赔偿投资者损失以直接可测算的经济损失为基准[100][101]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不损害公司利益并约束职务消费行为[102] - 公司承诺若违反公开承诺事项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102][103] -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承诺因文件虚假记载造成损失将依法赔偿投资者[103] - 会计师事务所承诺因未勤勉尽责导致报告虚假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直接经济损失[103] - 法律顾问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承诺因法律文件虚假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直接经济损失[104] - 评估机构国众联承诺因评估文件虚假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104] - 公司承诺若未履行承诺获得收入将在5日内归入公司[103]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包括巨万里、杨有新、张超等[102][104] - 所有承诺文件签署日期均为
天微电子(688511) - 2025 Q2 - 季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