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政策与目标 - 中国目标在2030年将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提升至25%,2025年目标为20%[13] - 中国单位GDP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量在十四五期间目标分别降低13.5%和18%[13] - 截至2023年末,中国光伏发电装机容量为609.49GW,并网风电装机容量为441.34GW[13] - 2020年至2030年,中国风电及光伏目标新增装机容量为665GW[13] - 中国超过20个省份要求新建风光电站配备5%-20%的储能设施[14] - 中国超过20个省份要求新建风电和太阳能电站必须配套5%-20%不等的储能设施[16] - 中国2024年太阳能光伏累计装机容量达8.86亿千瓦,同比增长45.5%[66] 公司战略与业务发展 - 公司将以电力系统为中心加快能源互联网平台建设[16] - 公司将在原有光伏发电业务基础上积极拓展储能、综合能源服务、碳交易等业务[19][21] - 公司正积极寻求再融资机会以优化资本结构并降低融资成本[64] - 公司正在积极商议融资计划,包括债务重组及股权集资[129][131] 收入与利润表现 - 公司收入由2022年约1.959亿港元减少约1753.8万港元(约9.0%)至2023年约1.784亿港元[45][49] - 公司年度清洁能源发电收入约为178,372,000港元,同比下降约9.0%[51] - 公司收入为178,372,000港元,较比较年度195,910,000港元下降约9.0%[72][75] - 公司净亏损为299,021,000港元,较比较年度95,445,000港元亏损扩大213.3%[77][82] - 集团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录得净亏损2.9902亿港元[124] - 年度净亏损为299,020,000港元[127] - 公司拥有人应占亏绌总额为542,362,000港元,较2022年12月31日的241,677,000港元增加124.4%[80][85] - 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总额为5.42亿港元,较上年的2.42亿港元亏损扩大124%[88] 成本与费用表现 - 销售成本为109,234,000港元,较比较年度112,635,000港元下降3.0%[78][83] - 经营及行政开支为27,067,000港元,较比较年度44,972,000港元下降39.8%[79][84] - 融资成本增加约100,020,000港元[77][82] - 可退还按金减值亏损增加约97,962,000港元[77][82] 发电运营表现 - 2023年上网电量约为1.992亿千瓦时,较2022年约2.192亿千瓦时有所下降[48] - 公司年度总售电量约为199,244,000千瓦时,同比下降约9.1%[51] - 甘肃金昌金泰100兆瓦项目2023年售电量约为1.281亿千瓦时,较2022年约1.581亿千瓦时下降19.0%[48] - 甘肃金昌锦泰100兆瓦项目售电量同比下降19.0%至约128,098,000千瓦时,收入同比下降14.2%至约104,077,000港元[52] - 山东德州宏祥8兆瓦项目售电量同比大幅增长81.9%至约5,497,000千瓦时,收入同比增长65.2%至约5,221,000港元[56] - 山东德州金德5兆瓦项目售电量同比激增364.6%至约5,440,000千瓦时,收入同比激增268.8%至约4,289,000港元[57] - 公司太阳能发电厂平均利用时数约为1,350小时[63]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装机容量约为172兆瓦,与2022年持平[47] - 公司总装机容量为172兆瓦,全部为光伏发电[51] 资产、负债与现金流 - 现金及银行结余为41,961,000港元,较2022年12月31日的157,287,000港元大幅下降73.3%[80][85] - 计息银行及其他借款为1,234,027,000港元,较2022年12月31日的1,341,476,000港元减少8.0%[80][85] - 流动比率为36.1%,较2022年12月31日的42.9%有所恶化[81][85] - 报告期末净负债为11.92亿港元,较上年的11.84亿港元略有增加[88] - 报告期末银行及其他借款总额为12.34亿港元,较上年的13.41亿港元下降8.0%[88] - 报告期末现金及银行结余为0.42亿港元,较上年的1.57亿港元大幅下降73.3%[88] - 集团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录得净流動負債15.0371億港元[124] - 集团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銀行及其他借款為12.3403億港元,現金及現金等價物僅為0.4196億港元[124] - 录得流动负债净额为1,503,710,000港元[127] - 银行及其他借款为1,234,030,000港元,而现金及等同现金仅为41,960,000港元[127] - 年度经营现金流量为正值,达4,790,000港元[128] 法律与财务风险事件 - 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上海典阳及金昌锦泰已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及重组申请[54] - 一笔4.86亿港元的银行借款发生分期还款违约,导致其全部金额被重分类为流动负债[89] - 一笔5.27亿港元的其他贷款已逾期,年利率为7.90%,并需支付相当于利率150%的罚息[96] - 一笔2.07亿港元的其他贷款已逾期,年利率为7.00%,并需支付相当于利率150%的罚息[96] - 公司一名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于2023年12月26日被法院裁定接受清盘申请[101] - 上海典陽光伏電力有限公司因無力償債於2023年12月26日被法院接納清盤申請[106] - 金昌錦泰光伏電力有限公司因無力償債於2024年3月26日被法院接納破產重整申請[108][111][115] - 金昌錦泰破產重整計劃於2024年12月19日獲法院批准,重整程序終止[109][112] - 公司收到安柏財經服務集團有限公司提交的清盤呈請,聆訊延至2025年10月8日[110][113] - 金昌錦泰自2024年6月3日被管理人接管,導致集團無法獲取完整會計記錄[116][119] - 集團支付兩筆收購太陽能電廠按金,分別為3億港元及3000萬元人民幣,收購已終止且按金未能收回[118][121] - 集團已於2023年12月31日全數撇銷可退還按金的剩餘賬面值[123][126] - 核数师因无法获得足够审核凭证,对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呈列财务报表持保留意见[127] 公司治理与董事会 - 公司主席与行政总裁角色未分离,由同一人担任[137] - 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包括3名执行董事和3名独立非执行董事[150] - 独立非执行董事潘本立于2024年8月1日获委任,郭迅昇于2024年7月31日辞任[155] - 公司董事长与首席执行官职务由同一人担任,未按企管守则进行分离[162] - 董事会的决策和监督职能包括制定集团战略、审批重大资本交易及检视营运和财务表现[152] - 执行董事与公司签订为期三年的服务协议,独立非执行董事签订为期三年的委任书,均可续期[164] - 根据公司章程,约三分之一董事须在每次股东周年大会上轮值退任,每位董事至少每三年退任一次[165] - 所有董事均有权及时获取公司全部信息,并可在履行职务时由公司承担费用寻求独立专业意见[171] - 公司为董事及高级管理层购买了责任保险,以应对因其公司活动引起的法律诉讼,保险范围每年检讨[173] - 本年度董事会共举行6次会议,符合企业管治守则要求至少4次会议的规定[186] - 所有新委任董事均在本年度接受了公司的就职培训[174][179] - 全体董事均参与了持续专业发展并向公司提供了本年度培训记录[175][179] - 董事会主席陈夏轩先生及岳璐女士本年度董事会会议出席率为100%(6/6)[189] - 独立非执行董事郭迅昇先生本年度董事会会议出席率为100%(6/6)[189] - 薄大騰先生本年度董事会会议出席率为67%(4/6)[189] - 潘孝汶先生及卢家麒先生本年度董事会会议出席率为83%(5/6)[189] - 公司三位独立非执行董事中有两名拥有会计及金融领域的学术及专业资格[182][183] - 公司年度股东大会于2023年5月31日举行,所有董事均出席(1/1)[191][192] - 公司已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适当责任保险以应对潜在法律诉讼[178][185] 合规与报告延迟 - 公司未能及时刊发2023年经审核财务报表、ESG报告及中期业绩[138] - 公司延迟寄发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年报,原定寄发截止日期为2024年4月30日[196] - 公司延迟举行2024年股东周年大会,原定举行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30日[196] - 公司计划于2025年11月7日举行2025年股东周年大会[196] 其他运营事项 - 集团员工总数从2022年的21人增加至2023年的26人,增幅约为23.8%[98] - 集团业务主要以人民币和美元进行,但目前未使用任何外汇远期合约进行对冲[93] - 预期关于附属公司金昌锦泰会计记录不足的范围限制将于2025年度财报移除[133] - 预期关于可退还按金减值亏损估计的范围限制将于2025年度财报移除[133]
中国智慧能源(01004) - 2025 - 年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