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智慧能源(01004) - 2025 - 年度财报

中国可再生能源行业前景与政策 - 中国光伏发电装机容量截至2024年末达886.68GW[13] - 中国并网风电装机容量截至2024年末达521GW[13] - 中国目标2030年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超12亿千瓦(1200GW)[13] - 2020年至2030年风电及光伏预计新增装机容量665GW[13] - 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目标从2020年15.9%提升至2025年20%及2030年25%[13] - 十四五期间单位GDP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目标分别降低13.5%和18%[13] - 中国超过20个省份要求新建风电和太阳能电站必须配套5%-20%不等的储能设施[16] 公司战略方向 - 公司将以电力系统为中心加快能源互联网平台建设以配合《「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及《二零二四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16] - 公司将在原有光伏发电业务基础上积极拓展储能、综合能源服务、碳交易等领域的业务[19][21] 集团收入与利润表现 - 本集团收入由约1.78372亿港元减少约1.04122亿港元或约58.4%至约7425万港元[45][50] - 本年度电力销售产生收入约7425万港元(比较年度:约1.78372亿港元)[48] - 本年度清洁能源发电收入约为74,250,000港元,同比下降58.4%(比较年度:约178,372,000港元)[52] - 本年度录得毛利约3383.8万港元(比较年度:毛利约6913.8万港元)[49] - 本年度毛利约为33,838,000港元,同比下降51.1%(比较年度:溢利约69,138,000港元)[52] - 本年度收入约7425万港元,较比较年度的约1.78亿港元大幅下降58.4%[72][75] - 2024财年产生亏损约5.3613亿港元[127] - 本年度净亏损约5.36亿港元,较比较年度的约2.99亿港元亏损扩大79.3%[77][82] 集团成本与费用 - 本年度销售成本约4041.2万港元,较比较年度的约1.09亿港元下降63.0%[78][83] - 本年度经营及行政开支约2219.7万港元,较比较年度的约2706.7万港元下降18.0%[79][84] 发电运营表现 - 本集团总发电装机容量约为72兆瓦(比较年度:172兆瓦)[47] - 总装机容量为72兆瓦,同比大幅下降58.1%(比较年度:172兆瓦)[52] - 本年度上网电量销售约为7168.4万千瓦时(比较年度:约1.99244亿千瓦时)[48] - 本年度併网售电量约为71,684,000千瓦时,同比下降64.0%(比较年度:约199,244,000千瓦时)[52] - 公司太阳能发电厂平均利用时数约为1,320小时[63][67] 项目层面表现 - 利润减少主要由于甘肃金昌金泰100兆瓦项目的破产重整[49] - 甘肃金昌锦泰100兆瓦项目因破产重整,本年度未录得收入(比较年度:售电量约128,098,000千瓦时,收入约104,077,000港元)[54][59] - 山東德州宏祥8兆瓦项目售电量同比增加37.6%至约7,561,000千瓦时,销售收入同比增加33.8%至约6,984,000港元[56][60] - 山東德州佳陽10兆瓦项目售电量同比下降1.9%至约9,869,000千瓦时,但销售收入同比增加26.3%至约9,304,000港元[58][60] - 安徽長豐紅陽20兆瓦项目销售收入同比下降9.6%至约23,876,000港元(比较年度:约26,399,000港元)[62][67] - 江西高安金建20兆瓦项目销售收入同比下降7.0%至约22,560,000港元(比较年度:约24,261,000港元)[63][67] 财务状况与流动性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现金及银行结余约2631.6万港元,较2023年末的约4196.1万港元下降37.3%[80][85]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计息银行及其他借款约6.97亿港元,较2023年末的约12.34亿港元下降43.5%[80][85] - 公司流动比率为10.3%,较2023年末的36.1%显著恶化[81][85]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人应占亏绌总额约10.57亿港元,较2023年末的约5.42亿港元增加近一倍[80][85] - 净负债为6.707亿港元,较上年的11.921亿港元减少5.214亿港元(下降43.7%)[88] - 银行及其他借款为6.97亿港元,较上年的12.34亿港元减少5.37亿港元(下降43.5%)[88] -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亏绌总额为10.57亿港元,较上年的5.424亿港元增加5.146亿港元(增长94.9%)[88] - 录得流动负债净额约13.8407亿港元及负债净额约10.5705亿港元[127] - 总借贷约为6.9697亿港元,而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仅约为2632万港元[127] - 本年度产生正经营现金流量约1220万港元[128] 债务与贷款详情 - 一笔其他贷款为5.162亿港元,年利率7.90%,已逾期并产生罚息,罚息利率为贷款利率的150%[98] - 另一笔其他贷款为1.808亿港元,年利率7.00%,已逾期并产生罚息,罚息利率为贷款利率的150%[98] - 于2023年12月31日,一笔1.3398亿港元的银行借款因违约被全额重分类为流动负债[89] - 银行贷款减少主要由于出售一间附属公司所致[89] - 其他贷款减少主要由于出售一间附属公司所致[92] 重大事件与资产处置 - 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金昌锦泰光伏电力有限公司被法院裁定破产重整,集团失去控制权[99] - 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上海典阳光伏电力有限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101][102] - 公司确认出售附属公司金昌锦泰的亏损为508,332,000港元[117][119] - 金昌锦泰破产重整计划中,重整投资者将提供不少于人民币680,000,000元的资金并收购其100%股权[116][118] - 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上海典阳于2023年12月26日被法院裁定清盘,并于2024年12月30日被宣告破产[104] - 净亏损增加主要因出售金昌锦泰产生亏损约5.08亿港元,部分被出售上海典阳收益约1.88亿港元抵消[77][82] - 收入下降主要由于10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金昌锦泰的破产重整申请[72][75] 公司管治与董事会 - 董事会目前由6名董事组成,包括3名执行董事和3名独立非执行董事[150][154] - 独立非执行董事蔡本立先生于2024年8月1日获委任[154] - 独立非执行董事郭迅昇先生于2024年7月31日辞任[154] - 公司未区分董事会主席与行政总载的职务,由同一人担任[141][161] - 公司主席与行政总裁的角色未有分离,由同一人担任[136] - 每位执行董事与公司签订的服务协议任期均为3年[163] - 每位独立非执行董事与公司签订的任命函任期均为3年[163] - 公司组织章程细则规定,董事至少每3年轮值退任一次[164] - 公司董事会由3名执行董事和3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166] - 所有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均与公司签订三年任期协议,期满后须重续[167] - 本年度董事会共举行了4次会议[184] - 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中的两名拥有会计及金融领域的学术及专业资格[182] - 本年度所有新委任董事均接受了公司的就职培训[178] - 独立非执行董事潘孝汶先生和蔡本立先生将于股东周年大会上轮值退任并接受股东重选[182][185] - 董事会有权决定所有重大事项,包括政策、策略、预算、重大交易及财务资料等[172][175] - 全体董事均可充分且及时获取公司全部资料,并可在履行职务时寻求独立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承担[170][174] - 董事会的职责包括制定战略、监控集团营运及财务表现,并确保设有良好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168][169][174] - 本年度董事会共举行4次会议,符合企管守则要求的最低次数[187] - 执行董事薄大腾先生和岳璐女士的董事会会议出席率分别为50%(2/4)和25%(1/4)[188] - 独立非执行董事潘孝汶先生和卢家麒先生的董事会会议出席率均为100%(4/4)[188] 董事会委员会 - 董事会辖下设有三个委员会: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194] - 提名委员会由一名执行董事(陈夏轩先生,主席)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卢家麒先生、潘孝汶先生、蔡本立先生)组成[199] 公司运营与员工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员工总数约为17名,较2023年12月31日的26名减少了34.6%[106][110] 其他财务事项 - 公司于2015年支付的两笔可退还按金分别为300,000,000港元和人民币30,000,000元[122][125] - 公司已将可退还按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剩余账面值全数撇销[126] 风险与持续经营 - 核数师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可能对集团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127] - 公司已采取措施改善流动性,包括成功与贷款方协商延长债务到期日[130] 审计与合规事项 - 由于金昌锦泰被破产管理人接管,公司无法提供其2023年的完整会计记录[115][118] - 预期两项导致核数师保留意见的范围限制将不影响截至2025年12月31日年度的综合财务报表[133] 信息披露延迟 - 公司未能及时公布截至2023年及2024年12月31日年度的经审核财务报表[137] - 公司未能及时刊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及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经审核财务报表[142] - 公司未能及时刊发2023年及2024年年度业绩所涵盖同期的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142] - 公司未能及时刊发未经审核的2024年及2025年中期业绩[142] - 公司延迟寄发截至2023年及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年报,原定截止日期分别为2024年4月30日及2025年4月30日[192] - 公司延迟举行2024年及2025年股东周年大会,原定截止日期分别为2024年9月30日及2025年9月30日[192] - 2024年及2025年股东周年大会将合并,并于2025年11月7日举行[192] 法律与或有事项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无任何重大或然负债[107][111] - 公司收到安柏财经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提交的清盘呈请,聆讯已延至2025年10月8日[109][113] 董事责任保险 - 公司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了责任保险,投保范围每年进行检讨[173][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