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臣控股(01955) - 2026 - 中期业绩
庄臣控股庄臣控股(HK:01955)2025-11-27 17:56

根据您的要求,我已将提供的财报关键点按照单一主题进行分组。归类结果如下: 收入和利润表现 - 收益大幅增长至15.76亿港元,同比增加120.7%[3] - 公司收益为1,576.1百万港元,同比增长120.7%[30] - 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六个月,公司收益约为15.761亿港元,较上年同期的7.142亿港元增加8.619亿港元或120.7%[35] - 公司股权持有人应占期内溢利及其他全面收入为714.3万港元,同比下降22.6%[3] - 公司股东应占溢利为7.1百万港元,同比下降22.6%(减少约2.1百万港元)[30] - 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六个月,公司股权持有人应占期内溢利约为710万港元,较上年同期的920万港元减少210万港元或22.6%[40] - 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为1.4港仙,低于去年同期的1.8港仙[4] 毛利率和成本费用 - 毛利增长至5777.1万港元,同比增长31.9%,但毛利率从6.1%下降至3.7%[3] - 整体毛利率由6.1%下降至3.7%[30] - 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六个月,公司服务成本约为15.183亿港元,占收益的96.3%,较上年同期占比(93.9%)增加2.4个百分点[36] - 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六个月,公司毛利约为5780万港元,较上年同期的4380万港元增加1400万港元或31.9%[37] - 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六个月,公司毛利率约为3.7%,较上年同期的6.1%下降2.4个百分点[37] - 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六个月,公司行政开支约为4740万港元,较上年同期的3870万港元增加870万港元或22.5%[38] - 融资成本增至2,190千港元,去年同期为485千港元,主要由于银行及其他借款利息增加[16] - 董事及主要管理人员薪酬增至5,857千港元,去年同期为3,579千港元,其中花红大幅增加[29] 资产和负债变动 - 应收账款大幅增加至8.49亿港元,较期初增长101.2%[5] - 应收账款总额显著增加至851.4百万港元,较2025年3月31日的424.2百万港元增长约100.7%[24] - 于2025年9月30日,公司应收账款净额约为8.493亿港元,较2025年3月31日的4.222亿港元增加,增幅与收益增幅一致[42] - 银行及其他借款激增至3.78亿港元,较期初大幅增长5694.1%[5] - 银行及其他借款总额激增至378.1百万港元,较2025年3月31日的8.0百万港元有大幅增长[26] - 于2025年9月30日,公司银行及其他借款总额约为3.781亿港元,较2025年3月31日的800万港元大幅增加[41][45] - 应付账款增至45.9百万港元,较2025年3月31日的29.9百万港元增长约53.6%[25] - 流动资产净值为3.91亿港元,较期初下降18.0%[5] - 于2025年9月30日,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约为2.613亿港元,流动比率约为1.5倍(2025年3月31日:2.6倍)[43] - 资本负债比率大幅上升至62.9%(2025年3月31日:1.7%),主要因新增用于购置车辆及业务营运的借款[46] 资本开支和投资活动 - 物业、厂房及设备等非流动资产总值增至2.33亿港元,较期初增长65.1%[5] - 物业、厂房及设备购置额大幅增加至约107.4百万港元,去年同期为11.0百万港元[23] - 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六个月,资本开支总额约为1.074亿港元,而去年同期为1100万港元,主要用于购置清洁服务车辆[48] 业务运营和市场表现 - 公司所有收益均来自香港地区的清洁、洁净及相关服务,总额为15.76亿港元[15]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在手合约金额(未履约部分)约为67.8亿港元,较2025年3月31日增加40.7%[32] - 雇员人数超过13,000名(2025年3月31日:超过10,000名)[53] 其他重要事项 - 公司未就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六个月宣派任何中期股息[19] - 公司未就本期间宣派任何中期股息[54] - 资产净值增至6.11亿港元,较期初略有增长[6] - 用于担保清洁服务项目按金的履约保函或然负债约为3.193亿港元(2025年3月31日:2.571亿港元)[51] - 涉及人身伤害的诉讼及申索,扣除保险免赔额后估计金额约为254万港元(2025年3月31日:296万港元)[52] - 于2025年9月30日,公司并无任何资本承担[49] - 公司资产(包括物业、厂房及设备、银行存款等)被抵押以担保银行借款、履约保函及租赁负债[50] - 公司面临的外币风险极低,且未设立外币对冲政策[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