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TA Creativity (AACG) - 2025 Q4 - Annual Report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收入与利润 - 2023、2024、2025财年净收入分别为2.216亿元、2.681亿元、2.681亿元(约3830万美元)[23] - 2024年合并净收入为2.681亿元人民币,2023年为2.216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1.0%[72] - 2024年合并运营亏损为4304.4万元人民币,2023年为4149.6万元人民币,亏损同比扩大3.7%[72] - 2024年合并净亏损为3609.8万元人民币,2023年为3371.1万元人民币,亏损同比扩大7.1%[72] - 2025年合并净收入为2.681亿元,全部来自子公司[70] - 2025年公司合并净亏损为4804.8万元[70] - 2024年合并所得税收益为640.2万元人民币,2023年为681.2万元人民币[72]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成本与费用 - 2024年合并收入成本为1.268亿元人民币,占收入比例为47.3%,2023年为1.069亿元人民币,占收入比例为48.2%[72] - 2024年合并运营费用为1.845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8.1%[72] - 2025年子公司发生商誉减值损失3390.9万元[70]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现金流 - 2025年合并经营活动现金流净流出158.39亿元人民币[80] - 2025年合并投资活动现金流净流入487.05亿元人民币,主要由于其他现金流入499.86亿元人民币[80] - 2025年合并融资活动现金流净流入163.41亿元人民币,主要来自新增短期借款370.64亿元人民币[80] - 2025年末合并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852.36亿元人民币,较年初增长133.4%[80] - 2024年合并经营活动现金流净流出33.45亿元人民币,而2023年为净流入87.51亿元人民币[80][82] - 2024年合并投资活动现金流净流出202.57亿元人民币,主要由于购买物业及设备支出200.25亿元人民币[80] - 2023年合并投资活动现金流净流出396.65亿元人民币[82]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资产负债与权益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8523.6万元人民币,较2024年底的3652.4万元人民币增长133.3%[75][76]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递延收入及其他流动负债为2.871亿元人民币,较2024年底的2.981亿元人民币略有下降[75][76]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总资产为4.083亿元人民币,较2024年底的4.569亿元人民币下降10.6%[75][76]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股东权益为3198.3万元人民币,较2024年底的7964.6万元人民币下降59.8%[75][76]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VIE对子公司有6740万元应付账款未偿还[60]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对董事长马晓风及董事张军分别有4500万元及500万元的关联方应收款[61]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国子公司已计提人民币2570万元(360万美元)至一般储备基金,该资金受限不可分配给母公司[157] 业务运营表现:学生与课程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财年,公司学生总入学人数为4,127人[23] - 其中57%的学生(约2,352人)参加了作品集培训项目[23] - 公司作品集培训课程目前绝大部分通过线下1对1形式进行,该模式平均利润率略低于小班课和在线课程,公司正专注于发展小班课和在线融合线下模式以改善利润率[115] - 公司一项由境外外教提供的艺术相关学术教育服务,在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年贡献了约1.66%的净收入[188] 业务运营表现:培训中心与扩张 - 公司在中国运营19个培训中心(截至2026年3月20日),扩张对管理、师资和运营资源提出高要求,管理不善可能对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113] - 公司办公室和培训中心主要位于租赁场所,租期通常1至5年,若无法在理想位置以合理条款续租或获得新租约,业务将受不利影响,且未完成租赁登记可能面临每份合同人民币1,000元至10,000元的罚款[120] 业务运营表现:在线课程与技术 - 公司提供在线课程,但认为无需ICP许可证,因其通过第三方平台授课,且所有中国子公司均未获得ICP许可证[39] - 在线课程市场需求快速增长,但相关技术开发和扩展可能带来重大支出和技术风险,发展延迟或与市场不匹配可能导致市场份额流失[116] - 公司依赖第三方IT服务提供商的“软件即服务”产品进行日常运营和在线课程交付[142] 业务运营表现:教师与人力资源 - 公司教师资源有限,需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以吸引和留住合格教师,教师流失或教学质量下降将对品牌和运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107] - 中国劳动力成本上升,平均工资增长可能影响公司盈利,除非能将成本转嫁给学生[137] - 公司依赖高级管理团队及关键人员,若失去其服务且无法替代将严重扰乱业务[97] 业务运营表现:合作关系与市场 - 与海外学校及机构关系恶化可能对公司业务产生不利影响[97] - 公司与海外学校和机构的合作关系带来直接和间接利益,关系恶化或终止可能对业务前景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117][118] 公司结构与股权 - 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ACGIGL持有寰球艺梦69.04%的股权权益[24] - 可变利益实体(VIE)持有寰球艺梦30.96%的股权权益[24] - 公司主要运营实体寰球艺梦拥有11家直接或间接全资子公司[30] - 可变利益实体由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马晓峰持有90%股权,总裁兼董事张俊持有10%股权[218] - 公司通过其全资子公司间接持有环球艺盟69.04%的股权,并通过可变利益实体持有剩余30.96%的股权[217] 公司结构与融资活动 - 2026年1月,公司完成向三名购买者注册直接发行11,067,547份ADS[33] - 公司于2026年1月完成了一次注册直接发行,向三名购买者发行了11,067,547份ADS[46] - 公司于2026年1月完成了一次注册直接发行,向三名购买者发行了11,067,547份美国存托股份[153] - 2025年公司从子公司收到现金500万元,并向子公司支付现金390万元[57] - 2025年VIE从子公司借款120万元,当年偿还金额为零[60] 公司治理与审计 - 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将审计师由毕马威华振更换为位于新加坡的Audit Alliance LLP[86] - 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更换审计师,解聘毕马威并任命位于新加坡的Audit Alliance为新的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205] - 公司未在截至2023年、2024年及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发现重大缺陷[138]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业务风险与挑战 - 公司业务面临多项风险,包括无法持续扩张、市场竞争地位受损、产品服务需求下降等[97] - 若无法持续吸引学生报名且课程费用无显著下降,公司收入可能减少[97] - 若无法持续招聘和留住合格教师或教学质量下降,将影响教学一致性[97] - 未能发展在线课程服务并适应技术变化和学生需求,可能导致市场份额流失[97] - 恐怖袭击、地缘政治、疫情及经济放缓可能减少出国留学学生,导致课程注册人数下降[97] - 课程费用退款或潜在退款纠纷可能对公司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负面影响[97] - 公司业务成功关键取决于作品集培训服务的学员数量和学费水平,若无法在不显著降低学费的情况下持续吸引学员,收入可能下降并影响盈利能力[105] - 地缘政治不确定性、疫情、经济放缓及国际冲突等因素可能阻碍学生赴美、英等国留学,导致公司各项教育服务的入学人数下降[119] - 公司战略投资和收购存在风险,包括无法实现预期效益或协同效应、整合困难等,此前多数股权投资已全额减值,未来收购可能导致盈利或股权稀释[122][124] - 公司业务面临季节性波动,截至3月31日的季度收入通常相对较低[129] - 公司面临来自现有品牌和新进入者的竞争加剧,可能失去市场份额并影响收入[128] - 学生预付课程或服务费可能申请退款,大量退款请求可能对公司现金流、收入和运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148] - 知识产权侵权索赔可能导致公司承担巨额法律费用,若败诉可能严重干扰业务[133] - 公司所有业务几乎都在中国进行,其财务状况和前景在很大程度上受中国发展影响[193] - 公司面临中美关系恶化可能带来的风险,包括影响消费者信心、学生赴美留学签证难度增加以及招聘和保留合格人员困难[214][215]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财务状况与流动性 - 公司当前现金及预期运营现金流预计足以满足未来12个月及可预见未来的营运资金和资本支出需求[134] - 公司持有大量现金及其他被动资产,其被动外国投资公司状态可能因资产价值和收入构成而每年变化[144] - 公司可能被认定为《1940年投资公司法》下的“投资公司”,这可能影响其ADS价格、业务运营及在美融资能力[146]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法规与合规 - 公司业务可能受到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相关法规的实质性不利影响,包括运营成本增加[191] - 公司无法保证未来关于境外上市和网络安全法规的解释与执行不会对其业务和财务前景产生重大不利影响[189][197] - 公司的可变利益实体结构存在法律不确定性,若被认定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可能面临吊销执照、罚款、没收收入、业务受限或被迫重组等处罚[218][220] - 公司依赖与可变利益实体及其股东的一系列合同安排进行合并报表,但这些安排可能不如直接所有权有效,且存在股东违约风险[221][222] 法规与许可:教育及培训许可 - 子公司青岛海利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已获得私立学校运营许可,但公司培训中心均未获得非学科类课后辅导机构许可[34] - 公司子公司青岛海力已获得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但该子公司不运营任何培训中心[36] - 截至年报日期,公司所有培训中心均未获得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或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36] - 公司子公司青岛海力已获得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但其不运营任何培训中心[172] - 截至年报日,公司所有培训中心均未获得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或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172] - 若被认定为不合规,公司培训中心可能面临罚款、退还费用、支付倍数罚款及/或停业等处罚[172] - 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不得超过60个课时或3个月课程时长[191] - 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须存入专用账户[191] - 该服务可能落入“双减”意见覆盖范围,但公司认为整体影响不重大[188] - 公司未收到要求根据“双减”意见整改任何业务的通知[188] 法规与许可:ICP与在线业务 - 可变利益实体(VIE)曾持有的ICP许可证已过期且未续期[34] - 根据《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提供信息服务属限制类,外资持股比例不得超过50%[39] - 公司认为其提供在线课程的子公司无需取得ICP许可证,且至今未收到相关通知[174] - 可变利益实体(VIE)曾持有的ICP许可证已过期且未续期[174] - 若被认定为不合规,公司提供在线课程的子公司可能面临整改、没收非法所得、罚款或停业整顿[174] 法规与许可:旅行社业务 - 子公司北京缪思国际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已获得旅行社业务许可证[34] - 公司子公司北京缪斯已获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以备未来开展相关业务之需[37] - 公司认为其从事研学旅行相关活动的子公司无需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173] - 若被认定为不合规,公司相关子公司可能被责令整改、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173] 法规与合规:数据安全与个人信息保护 - 公司、其子公司及VIE跨境传输的个人信息(包括敏感个人信息)数量相对较少[40] - 若公司、其子公司及VIE被认定为需进行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将面临能否及时完成的不确定性[40] - 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公司、其子公司及VIE可通过完成个人信息保护认证或订立标准合同来满足跨境传输要求[41] - 数据出境安全评估触发条件包括:非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累计向境外提供超过100万人个人信息[40] - 数据出境安全评估触发条件包括:非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累计向境外提供超过1万人敏感个人信息[40] - 根据跨境数据流动规定,若数据处理者自当年1月1日起累计向境外提供少于10万人的个人信息(不含敏感个人信息),可豁免安全评估等要求[43] - 根据《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办法》,个人信息处理者需满足特定条件方可通过订立标准合同出境个人信息,包括:非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自当年1月1日起累计向境外提供超过10万人但少于100万人的个人信息;以及累计向境外提供少于1万人的敏感个人信息[43] - 公司评估其业务不涉及大量个人信息处理,数据不影响国家安全,因此认为其可能无需接受网络安全审查[48] - 公司、其子公司及VIE截至年报日期,未就个人信息保护认证或标准合同问题收到网信办等监管机构的问询、通知或处罚[43] - 公司、其子公司及VIE截至年报日期,未收到监管机构要求其接受网络安全审查的通知[48] - 公司及其子公司和VIE已采取多项信息安全措施,但无法保证完全防止数据泄露[177] - 《网络安全法》于2025年10月28日修订,显著加重了违反网络安全保护义务的法律责任[177] - 公司跨境传输的个人信息(含敏感信息)数量相对较少,未触发安全评估门槛(年累计超100万人或敏感信息超1万人)[179] - 公司认为其业务数据不涉及国家安全,可能不被认定为核心或重要数据[179][183] - 公司尚未收到国家网信部门要求进行安全评估或网络安全审查的任何通知[179][183] - 若未来被要求进行安全评估,公司将面临能否及时完成的不确定性[179] - 若未能遵守《个人信息保护法》,公司可能面临整改、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甚至业务暂停或执照吊销的风险[181] - 若被要求进行网络安全审查,公司可能需暂停相关业务、关闭网站或面临其他处罚[183] - 为遵守《国家安全法》向政府提供数据,可能导致成本增加或对数据实践产生不利影响[182] - 网络安全审查办法要求,拥有超过100万用户个人信息的互联网平台运营商在境外上市须通过审查[197][200] 法规与合规:境外上市与备案 - 公司认为其作为开曼群岛控股公司,在纳斯达克的上市行为构成《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下的间接境外发行[46] - 根据《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已完成境外发行上市的公司(如该公司)无需就已完成事项备案,但生效日后的后续融资活动需备案[46] - 境外发行上市管理办法规定,若国内公司最近一年财务指标占发行人合并报表相关数据超过50%,则可能构成间接境外发行[153] - 并购规则要求,为境外上市目的收购中国国内公司的境外实体,须在上市前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准[149] - 公司法律顾问认为,2008年首次公开募股无需中国证监会批准,因公司通过直接投资而非收购获得子公司权益[150] - 公司认为目前无需中国证监会或网信办的许可或批准,但无法保证未来能完全遵守新规[197] 法规与合规:保密与档案管理 - 公司认为其不持有涉及国家秘密或工作秘密的文件,因此可能无需根据《保密和档案管理规定》获得审批[49] - 公司、其子公司及VIE截至年报日期,未收到监管机构要求其根据《保密和档案管理规定》获得审批或完成相关程序的通知[49] - 公司认为其不持有国家秘密或工作秘密文件,因此可能无需遵守保密规定进行审批[155] 法规与合规:外汇与资本管制 - 人民币兑换外币用于资本账户交易(如投资、贷款)通常需要获得国家外汇管理局或其授权银行的批准或进行登记[209] - 公司已敦促中国居民股东(包括总裁张军先生)根据37号文进行登记,目前正在申请过程中[167] - 中国公民员工获得境外上市公司授予的股票期权需通过指定代理机构向外汇管理局登记[169] - 未能遵守37号文登记要求可能导致公司被处以罚款或法律制裁,并限制其海外或跨境投资活动[167] - 外汇资本金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不得用于超出企业经营范围的支出[163] - 未来资本增资或向境内实体提供贷款可能无法及时或根本无法获得必要的政府批准或完成登记[164] - 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债总额上限为其总投资额与注册资本差额,或其净资产的两倍[162] - 对可变利益实体(VIE)等境内实体的外债总额上限为其净资产的两倍[162] 法规与合规:税务 - 根据中国法律,子公司须将至少10%的税后利润拨入法定储备金,直至达到注册资本的50%[157] - 若被认定为“居民企业”,向非中国股东支付的股息可能需缴纳10%的中国预提税[159] - 若开曼群岛控股公司被认定为中国税收居民企业,其全球收入将面临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161] - 向非中国企业股东支付的股息可能被征收10%的预提所得税[161] 其他重要内容:运营实体与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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