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讯音乐(01698) - 2025 - 年度财报
2026-04-17 18:00

股权结构与投票权 - 截至2026年3月31日,腾讯(连同Min River)持有1,640,456,882股B类普通股,被视为合计拥有公司93.6%的投票权[2][3] - 截至2026年3月31日,EMI Group Limited持有24,492,362股B类普通股,拥有约1.4%的投票权[2] -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已发行普通股总数为3,147,809,000股,包括1,482,859,752股A类普通股和1,664,949,248股B类普通股[2] - 若所有已发行B类普通股转换为A类普通股,将新增1,664,949,248股A类普通股,占当时已发行A类普通股总数约112.3%[3] - 腾讯通过Min River、Spotify AB代持的141,415,349股A类普通股(占282,830,698股的50%)以及其他少数股东代持的18,581,530股A类普通股,合计实益拥有159,996,879股A类普通股[2] - 公司拥有六名不同投票权受益人,其中四名为早期投资者(享有名义权益的早期投资者),每人仅持有一股B类普通股[2] - B类普通股每股拥有十五票投票权,A类普通股每股拥有一票投票权[2] - 在特定转让或实益所有权变更情况下,B类普通股将自动转换为同等数量的A类普通股[3] - 腾讯及Min River作为控股股东已作出不同投票权承诺,涉及B类普通股转让时的转换通知义务[4][6]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发行普通股总数为3,147,809,000股,其中包括1,482,859,752股A类普通股及1,664,949,248股B类普通股[13] - 公司A类普通股每股面值为0.000083美元,B类普通股每股面值同样为0.000083美元[13] - 公司采用不同投票权架构,B类普通股所附投票权多于A类普通股,腾讯是持有最高比例投票权的不同投票权受益人[8] 上市与交易信息 - 公司美国存托股份(ADS)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代码为“TME”,每股ADS代表两股A类普通股[13] - 公司A类普通股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交易代码为“1698”[13] - 公司美国存托股份(ADS)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为“TME”[19] - 公司A类普通股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股票代码为“1698”[19] 公司性质与会计准则 - 公司被界定为新兴成长公司[13] - 公司为知名且经验丰富的发行人[13] - 公司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编制财务报表[14] - 公司并非空壳公司[14] 财务报告与货币 - 财务报表呈报货币为人民币[18] - 为方便读者,部分金额按人民币6.9931元兑1.00美元的汇率换算为美元[18] - 该换算汇率引用自2025年12月31日中午买入汇率[18] 关键运营指标定义 - 每月每付费用户平均收入(ARPPU)定义为特定期间相关服务的月均收入除以该期间相关服务的付费用户数[17] - 付费率定义为特定期间付费用户数占月活跃用户数的比例[17] - 付费用户数定义为季度内每月最后一天会员订阅仍有效用户数的平均值[17] - 公司月活跃用户数定义为特定月份内至少使用一次产品的独立移动端与特定IoT设备数目[20] - 在线音乐服务月活跃用户数为QQ音乐、酷狗音乐和酷我音乐移动端及特定IoT月活用户数总和[20] - 用户数计算将每个可区分的用户账号或设备视为一个单独的月活跃用户[20] 可变利益实体(VIE)架构 - 公司通过合约安排控制可变利益实体,并将其经营业绩合并入财务报表[20][27] - 可变利益实体持有关键经营许可证并与主要供应商签约,以应对中国对外资持股的限制[27] - 公司依赖与可变利益实体的合约安排来运营很大一部分业务[27] - 合约安排使公司能指导可变利益实体活动、获得其绝大部分经济利益并拥有独家购买权[27] - 公司为开曼群岛控股公司,通过中国附属公司及合并报表的可变利益实体开展业务[27] - 可变利益实体产生的收入占公司总净收入比例在2023年、2024年及2025年分别为96.5%、95.7%及93.6%[31]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及2025年12月31日,可变利益实体资产总额分别占同期合并资产总额的21.1%及20.6%[31] - 公司面临与可变利益实体合约安排相关的风险,包括名义股东可能违反合约,导致公司业务运营可能中断[31] - 公司依赖与可变利益实体的合约安排,其控制效力可能不如直接所有权[70] 主要实体股权结构 - 广州酷狗的股东持股情况为:深圳市腾讯睿见投资有限公司(腾讯控制实体)持股99.6096%,前海黛筝持股0.3319%,深圳市利通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腾讯控制实体)持股0.0586%[30] - 北京酷我的股东持股情况为:林芝利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腾讯控制实体)持股61.64%,前海黛筝持股38.36%[30] - 北京徵筝的股东为北京商琴持股50%及北京羽钟持股50%[30] - 北京商琴的合伙人为北京宫瑟(普通合伙人)持股0.0005%,杨奇虎、顾德峻、陈星、罗月廷及梁韵恒各持股19.9999%[30] - 北京羽钟的合伙人为北京宫瑟(普通合伙人)持股0.0005%,杨奇虎、顾德峻、陈星、罗月廷及梁韵恒各持股19.9999%[30] - 北京宫瑟的股东为杨奇虎、顾德峻、陈星、罗月廷及梁韵恒各持股20%[30] VIE相关财务数据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腾讯音乐娱乐集团通过中间控股公司向中国附属公司累计出资人民币1,243百万元(178百万美元)[33]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可变利益实体欠付外商独资企业的贷款结余为人民币4,930百万元(705百万美元)[33] - 2023年、2024年及2025年,可变利益实体向中国附属公司支付的服务费分别为人民币16,610百万元、18,820百万元及20,252百万元(2,896百万美元)[33] - 2023年、2024年及2025年,外商独资企业向可变利益实体转移的公司间资金净额分别为人民币49百万元、149百万元及1,400百万元(200百万美元)[33]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国附属公司及可变利益实体未计入预扣税的未分派利润总额为人民币17,247百万元(2,466百万美元)[34]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国附属公司及可变利益实体的未确认所得税负债为人民币1,725百万元(247百万美元)[34] 合并收入与利润(同比) - 2025年合并收入为人民币32,902百万元,较2024年的28,401百万元增长15.8%[38] - 2025年合并毛利为人民币14,535百万元,较2024年的12,025百万元增长20.9%[38] - 2025年合并经营利润为人民币13,364百万元,较2024年的8,710百万元增长53.4%[38] - 2025年合并年内利润为人民币11,353百万元,较2024年的7,109百万元增长59.7%[38] 合并资产与负债变化 - 合并总资产从2024年的904.44亿元人民币增长至2025年的1025.22亿元人民币,增幅为13.4%[40][41] - 合并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从2024年的131.64亿元人民币下降至2025年的84.70亿元人民币,降幅为35.7%[40][41] - 合并定期存款(流动与非流动)从2024年的244.18亿元人民币增长至2025年的295.73亿元人民币,增幅为21.1%[40][41] - 合并无形资产及商誉从2024年的216.96亿元人民币增长至2025年的234.20亿元人民币,增幅为7.9%[40][41]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从2024年的144.98亿元人民币大幅增长至2025年的262.31亿元人民币,增幅为80.9%[40][41] - 合并负债总额从2024年的207.18亿元人民币下降至2025年的194.72亿元人民币,降幅为6.0%[40][41] - 合并权益总额从2024年的697.26亿元人民币增长至2025年的830.50亿元人民币,增幅为19.1%[40][41] - 母公司对附属公司的投资从2024年的515.34亿元人民币增长至2025年的660.57亿元人民币,增幅为28.2%[40][41] - 可变利益实体资产净值从2024年的104.36亿元人民币略降至2025年的97.28亿元人民币,降幅为6.8%[40][41] - 使用权益法入账的投资从2024年的46.69亿元人民币大幅下降至2025年的16.59亿元人民币,降幅为64.5%[40][41] 合并现金流量(同比) - 2024年度合并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净额为102.75亿元人民币,较2023年度的73.37亿元人民币增长40.1%[43][44] - 2024年度合并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净额为68.18亿元人民币,而2023年度为流出18.63亿元人民币,流出规模大幅增加[43][44] - 2024年度合并融资活动现金流出净额为38.30亿元人民币,而2023年度为流出15.38亿元人民币[43][44] - 2024年末合并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131.64亿元人民币,较2023年末的135.67亿元人民币减少3.0%[43][44] - 2025年度合并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净额为102.31亿元人民币,与2024年度基本持平[44][45] - 2025年度合并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净额为102.27亿元人民币,较2024年度的68.18亿元人民币进一步扩大[44][45] - 2025年度合并融资活动现金流出净额为46.49亿元人民币,较2024年度的38.30亿元人民币有所增加[44][45] - 2025年末合并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84.70亿元人民币,较2024年末的131.64亿元人民币大幅下降35.6%[44][45] 公司间交易数据(同比) - 公司间服务费收入及成本:2023年15,312百万元,2024年19,026百万元(同比增长约24.3%),2025年22,660百万元(同比增长约19.1%)[48] - 公司间服务费现金流转:2023年16,610百万元,2024年18,820百万元(同比增长约13.3%),2025年20,252百万元(同比增长约7.6%)[48] - 公司间垫款(已抵销):2023年69百万元,2024年149百万元(同比增长约115.9%),2025年84百万元(同比下降约43.6%)[48] - 公司间贷款(已抵销):2023年20百万元,2024年0百万元,2025年1,484百万元[48] 股息支付与外汇管制 - 公司中国附属公司向境外派付股息受限于可分配利润,且需按税后利润至少10%计提法定储备金直至达注册资本50%[45] - 资本账户下人民币兑换外币汇出需经批准,外汇管制可能影响公司向境外股东支付股息的能力[46] 中国网络安全与数据监管 - 中国监管要求:掌握超过一百万用户个人信息的网络平台运营者赴国外上市须申报网络安全审查[49] - 数据跨境流动规定:向境外提供重要数据,或累计向境外提供100万人以上个人信息或1万人以上敏感个人信息需进行安全评估[50] - 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要求:处理超过1000万人个人信息的处理者每两年至少进行一次合规审计[50] - 未成年人信息保护:处理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处理者需每年进行合规审计并于1月底前报送情况[51][52] - 网络安全事件报告:网络运营者发生网络安全事件需按规定报告(自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51] - 网络安全法修订:加强人工智能发展与安全监管,并加强对网络安全违规行为的处罚(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51] -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于2017年6月生效,并于2025年10月28日修订[129]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建立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129]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131] - 《网络安全审查办法》自2022年2月15日起施行,掌握超过100万用户个人信息的拟赴国外上市网络平台运营者需进行审查[132] - 《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从事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数据处理活动须接受审查[133] - 工信部于2023年2月6日发布《关于进一步提升移动互联网应用服务能力的通知》[133] - 国家数据局于2023年10月25日成立,负责协调推进数据基础制度建设等[128] - 截至报告日期,公司未被任何监管部门认定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130] - 未能遵守相关要求可能使公司受到处罚,并对业务、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133] - 数据出境安全评估触发条件:累计向境外提供超过100万人非敏感个人信息或超过1万人敏感个人信息[134] - 数据出境免申报条件:累计向境外提供不满10万人非敏感个人信息[134] - 合规审计要求:处理超过1000万人个人信息的公司需每两年至少进行一次审计[134] 境外上市与备案要求 - 中国证监会要求直接或间接寻求境外发行或上市的中国境内企业自2023年3月31日起需向其备案[54] - 公司未来在境外的发售或融资活动若未能及时完成中国证监会备案,其募集或运用资金的能力及运营可能受重大不利影响[55] 直播与反垄断监管 - 直播平台禁止以打赏额度为唯一依据对主播排名、引流或推荐,相关榜单已于2022年6月7日前取消[57] - 根据修订后的《反垄断法》,对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未依法申报经营者集中,可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58] - 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调整:全球合计营业额超人民币120亿元且至少两个经营者中国境内营业额均超人民币8亿元,或中国境内合计营业额超人民币40亿元且至少两个经营者中国境内营业额均超人民币8亿元[58] - 对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未依法申报经营者集中,可处人民币5,000,000元以下的罚款[58] - 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最高罚款数额不超过500万元[59] - 经营者违法实施集中且具有或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最高罚款数额不超过上一年度销售额的10%[59] 公司法与外国公司问责 - 修订后的《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须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认缴出资额[60] - 根据《外国公司问责法案》,若PCAOB连续两年无法全面审查公司审计师,公司证券可能被禁止在美国市场交易[61] - 2022年12月15日,PCAOB宣布已能对2022年总部位于中国内地及香港的PCAOB注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全面审查及调查[61] - PCAOB须每年就其对中国内地及香港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全面审查及调查的能力进行认定[61] - 若PCAOB未来认定其不再具有全面审查权限且公司继续使用该事务所,公司可能被认定为“委员会认定发行人”[62] - 若公司连续两年被认定为“委员会认定发行人”,其证券将被禁止在美国市场交易[62] - 根据《外国公司问责法案》,若PCAOB连续两年无法审查审计师,公司证券可能被禁止交易及退市[75] 内容获取与版权风险 - 公司内容获取和制作投入大量资源,但可能无法成功挖掘有吸引力内容或收回投资[74] - 公司部分音乐及长音频内容授权协议规定最低保证金,可能限制经营灵活性[66] - 公司平台内容依赖第三方许可,关系变化可能对业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66] - 公司平台允许用户生成内容上传,若用户未获完整版权许可可能引发纠纷[66] - 公司可能未就平台上小部分内容取得完整版权许可[66] - 公司内容产品依赖第三方许可,若关系恶化或终止将产生重大不利影响[76] - 公司无法保证以有利条款续签现有内容授权协议,版税费率变动可能增加成本[76] - 公司平台可能存在小部分内容未获完整版权许可的风险[78] - 公司面临用户生成内容(UGC)可能引发的版权纠纷与潜在法律责任[80] - 公司与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音著协)于2025年4月及11月签订两项授权协议[79] - 公司无法保证音著协有权许可协议涵盖的所有音乐内容版权[79] - 公司与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音著协)于2025年4月及11月签订两项协议,获得音乐内容库中相当大部分音乐作品词曲的许可[92] - 公司已实施包括用户协议、黑名单、版权方许可获取及“通知即删除”政策在内的综合措施以减少侵权内容风险,但措施可能无效或被视为不充分[82] - 公司平台上的侵权指控或诉讼可能导致高昂的辩护成本、声誉损害、业务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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