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整体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截至2022年3月31日止年度,公司经审核综合股东应占亏损约为1410万港元,每股亏损为0.72港仙[11][15] - 董事会不建议派发截至2022年3月31日止年度的任何末期股息(2021年:无)[12][16] - 截至2022年3月31日止年度,公司综合收入约1.146亿港元,较去年增加约7740万港元或208.1%[13][17] - 截至2022年3月31日止年度,公司收到政府资助205万港元,去年同期约为570万港元[28][31] - 回顾年度内,公司亏损净额约1410万港元,去年同期约880万港元[46][48] - 毛利增加约1000万港元,来自物业发展分部约770万港元及酒楼业务分部约230万港元[46][49] - 自2020年4月起,公司从香港政府收到补贴约725万港元[46][50] - 2022年3月31日止年度,公司酒楼业务确认补贴约210万港元,2021年约520万港元[46][50] - 回顾年度确认汇兑亏损约70万港元,去年同期汇兑收益约370万港元[52][54] - 回顾年度员工成本总额约为1920万港元,较去年同期增加50万港元[53][55] - 回顾年度使用权折旧及租赁负债的融资成本分别约为240万港元及40万港元[53][56] - 回顾年度为使用权资产及物业、厂房及设备确认减值亏损分别约310万港元和190万港元[53][57] - 2021年4 - 6月集团收入约为1360万港元,较上季度增加49%及按年增加16% [64] - 截至2022年3月31日止年度,公司综合收入约1.146亿港元,较去年增加208.1%[45][47] - 截至2022年3月31日,银行及现金结余约为3170万港元,资本负债比率为零[90][92] - 2021年2月1日获最终母公司4000万港元贷款融资额,年利率5%,9月1日额度增至5000万港元,截至2022年3月31日提取贷款约4300万港元(2021年3月31日为2000万港元),应计利息约100万港元(2021年3月31日为10万港元),贷款及应计利息4410万港元于2021年10月还清[90][93] - 截至2022年3月31日,集团拥有雇员约90人,回顾年度内总员工成本(包括董事酬金)约1920万港元(2021年3月31日为1870万港元)[97][99] - 截至2022年3月31日财政年度,核数费用为504千港元,非核数费用为123千港元,总计627千港元[157][158] 香港酒楼业务线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回顾期内,公司香港酒楼业务收入约为4060万港元,较去年同期增加约340万港元或9.1%[20][22] - 香港政府推出360亿港元消费券计划,对公司酒楼整体表现带来正面影响[20][23] - 2021年9月30日公司终止长沙湾广场的酒楼业务,会重新考虑在类似地点开设新餐厅[21][24] - 2021年7月28日公司计划于观塘裕民坊开设新分店,租赁开始时确认的使用权资产约为1360万港元[21][25] - 2021年12月7日观塘裕民坊分店开业,2021年12月和2022年1月公司收入得到进一步提升[21][25] - 2022年1月7日起香港政府收紧社交距离措施,公司酒楼收入急剧下降[27] - 2022年2月中旬起公司暂停酒楼业务近两个月,2022年第一季度收入约为260万港元[27] - 2022年第一季度,公司餐厅业务收入约260万港元,创历史新低[30] - 香港酒楼业务收入约4060万港元,较去年增加9.1%[45][47] - 2021年4 - 6月公司香港酒楼业务收入约1360万港元,环比增长49%,同比增长16%,较疫情前仍低30%[66] - 2021年7 - 9月香港政府实施360亿港元消费券计划,公司酒楼业务收入约1630万港元,环比增长20%,同比增长140%[69][71] - 2021年10 - 12月公司酒楼业务收入约820万港元,环比下降50%,同比下降17%,原因是长沙湾广场分店关闭[70][73] - 2022年1 - 3月公司酒楼业务收入仅260万港元,环比大幅下跌68%,同比下跌35%,尖沙咀和观塘分店暂停营业[82][85] - 香港政府启动第五、六轮防疫抗疫基金,公司酒楼获135万港元资助[83][86] 澳洲物业发展业务线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澳洲物业发展项目确认收入约7400万港元,销售成本约6630万港元,贡献毛利约770万港元[34][36] - 截至2022年3月31日,澳洲物业项目已完成25套公寓的交收[34][36] - 澳洲物业发展项目2020年3月动工,2021年10月竣工,确认收入约1290万澳元(折合7400万港元),销售成本约1150万澳元(折合6630万港元),利润约140万澳元(折合770万港元)[84] - 2022年3月31日,澳洲26套公寓已全数出售,25套已完成交割[84] - 澳大利亚物业开发项目于2020年3月开始,2021年10月完成,确认收入约1290万澳元(相当于7400万港元),销售成本约1150万澳元(相当于6630万港元),利润率约140万澳元(相当于770万港元)[87] - 澳大利亚物业开发项目26套公寓截至2022年3月31日全部售出,其中25套已完成结算[87] 香港政府政策对业务影响 - 香港政府推出360亿港元消费券计划,对公司酒楼整体表现带来正面影响[20][23] - 2021年7 - 9月香港政府收紧B类经营模式餐饮员工检测要求,从每14天一次到每7天一次[65] - A类经营模式堂食顾客数不超通常座位数50%,每桌不超2人,每次宴会上限20人[61] - D类经营模式特定范围D区堂食顾客数不超通常座位数75%,每桌不超8人,每次宴会上限100人[63] - 2021年7 - 9月香港政府实施360亿港元消费券计划,公司酒楼业务收入约1630万港元,环比增长20%,同比增长140%[69][71] - 2022年1月7日起香港政府收紧社交距离措施,公司酒楼收入急剧下降[27] - 香港政府启动第五、六轮防疫抗疫基金,公司酒楼获135万港元资助[83][86] 公司业务策略 - 酒楼业务经营环境具挑战性,策略是专注经营中型食肆并有效风险管理,未来扩张和资本开支更谨慎[104][105] - 集团将继续在香港及澳洲物色物业发展项目投资机会以多元化增加收入[104][105] 公司企业管治情况 - 公司已采纳联交所上市规则附录十四所载企业管治守则,但未遵守部分条文,如主席及行政总裁角色分开、非执行董事服务期限、董事委任书等相关条文[108] - 公司采用《上市规则》附录14所载《企业管治守则》,2022年3月31日止年度除三项守则条文外均已遵守[110] - 公司采用《上市规则》附录10所载《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2022年3月31日止年度全体董事已遵守规定准则[116] - 董事会由四名执行董事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梁体超2021年6月23日辞任,袁绍章同日获委任[117] - 2022年3月31日止年度公司举行六次董事会会议及一次股东大会,郑合辉等董事董事会出席率为3/6,罗道明等为6/6[120][121] - 公司自2012年12月1日起符合《上市规则》第3.10A条规定,独立非执行董事占董事会至少三分之一[128] - 董事负责编制真实公平反映集团财务状况的财务报表,未发现重大不确定事件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129] - 董事会负责建立、维持及审阅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为多方面提供合理保证[130] - 集团风险管理和内部监控系统基于内部监控手册,受相关原则规管[132] - 公司采用证监会《内幕消息披露指引》处理和传播内幕消息,严禁使用未经授权机密消息[132] - 董事会对集团风险管理和内部监控系统进行年度审查,认为现有系统充分有效[132] - 公司采用证监会《内幕信息披露指引》处理和传播内幕信息,严禁未经授权使用机密信息[133] - 董事会对集团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系统进行年度审查,认为系统充分有效[134] - 主席及行政总裁角色应由不同人担任,但公司郑合辉先生同时担任主席及董事总经理,董事会认为此安排不会导致权力过度集中[137][139] - 守则规定非执行董事应有指定任期并接受重选,公司部分独立非执行董事无指定任期,但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至少每三年在股东周年大会上轮值退任,符合守则目标[138][140] - 公司收到截至2022年3月31日止年度每位董事的培训记录,培训类型包括出席课程等和阅读刊物资讯[142][143] - 公司自2005年7月14日成立薪酬委员会,2012年3月23日采纳的职权范围与守则条文一致[146] - 截至2022年3月31日止年度,薪酬委员会由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期间举行一次会议商讨董事薪酬条件并向董事会提供建议[146] - 薪酬委员会成员罗道明、洪志远、袁绍章出席率均为1/1,梁体超于2021年6月23日辞任,出席率N/A[147] - 公司于2012年3月23日成立提名委员会,截至2022年3月31日止年度举行一次会议,成员出席率均为100%(1/1)[149][150][154] - 公司自1999年以来一直设有审核委员会,截至2022年3月31日止年度举行两次会议,洪志远、罗道明、袁绍章出席率均为100%(2/2)[154][155][156][157] - 审核委员会建议董事会采纳2021/22年中期报告及年报[156] - 截至2022年3月31日止年度,董事会检讨了集团企业管治政策及常规以及遵守法律、监管规定及企业管治守则情况[161] - 提名委员会于2022年3月31日止年度认为董事会多元化符合守则标准及集团要求[149][150] - 审核委员会职权范围于2012年3月23日采纳,与企业管治守则条文一致[155] - 2022年3月31日止年度,审核委员会由洪志远(2021年6月23日获委任)、罗道明、袁绍章(2021年6月23日获委任)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155] - 梁体超于2021年6月23日辞任独立非执行董事,不再担任审核委员会主席[155][157] - 公司董事会已审查集团企业管治政策、实践及合规情况,包括2022年3月31日止年度对守则的遵守情况[163] 公司股东及沟通相关 - 持有不少于公司缴足股本十分之一之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召开股东特别大会,大会应于递送要求后两个月内举行,若21天内董事会未召开,股东可自行召开[176] - 郑合辉先生持有Golden Toy及Kong Fai股份,分别拥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约8.88%及65.62%[177][179] - 公司鼓励股东与公司保持直接沟通,有疑问可致函公司秘书或发邮件至info@g - vision.com.hk [166][168] - 有关股东持股问题可直接联络公司股份过户登记分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169] - 公司鼓励股东参与股东大会,无法出席可委任受委代表,大会过程会定期监察及检讨[167][170] - 董事会成员、行政管理人员及外聘核数师将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回答股东提问[167][171] 公司人员信息 - 郑合辉先生现年78岁,于1992年6月12日获委任为董事,从事酒楼业逾30年[177][179] - 郑白明女士现年51岁,于1992年9月25日获委任为执行董事,2006年2月17日获委任为公司秘书[178][180] - 郑白敏女士50岁,2004年9月30日获委任为执行董事,加入集团前在港从事投行业务及会计工作超5年[183][184] - 郑白丽女士49岁,2011年4月1日获委任为执行董事,2006年加入集团[183][185] - 梁体超先生76岁,2011年8月11日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2021年6月23日辞任,会计及审计经验超30年[187][189] - 罗道明先生80岁,1994年12月1日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业务管理经验超40年[188][190] - 洪志远先生53岁,2019年6月18日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2021年6月23日获委任为审核委员会主席[193][195] - 袁绍章先生49岁,2021年6月23日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财务管理等方面经验超25年[194][196] 公司其他信息 - 截至2022年3月31日止年度,公司组织章程大纲及公司细则无显著改动[174][175] - 公司呈交截至2022年3月31日止年度年报及经审核财务报表[198] - 公司为投资控股公司,附属公司在港经营中式酒楼、在澳开发房地产[199] - 集团截至2022年3月31日止年度业绩详情在第64至65页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内[200]
环科国际(00657) - 2022 - 年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