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出售 - 2021年公司完成部分太阳能电站资产和LED业务出售,改善现金流,降低债务总额和财务费用[13] - 2021年7月13日批准出售晶能光电(江西)有限公司100%股权,代价6.7亿元[23] - 2021年12月24日完成出售集团于晶能光电有限公司58.3%股权,总代价3.6亿元[23] - 2019年出售事项总代价为人民币641,420,000元[70] - 2020年出售事项总代价为人民币181,139,954.86元[75] - 晶能光电出售事项构成主要出售事项和关连交易,适用百分比率超25%但低于75% [81] - 2021年第一次出售事项总代价5.376亿元,构成非常重大出售事项,适用百分比率合共超75% [82] - 2021年第二次出售事项总代价4.147亿元,构成非常重大出售事项,适用百分比率合共超75% [83][87] - 强制出售事项代价值约11.1亿元 [85] - 2021年第三次出售事项总代价1440万元,构成须予披露交易,适用百分比率超5%但低于25% [88] - 2022年出售事项总代价8.896亿元,构成非常重大出售事项,适用百分比率合计超75% [94][95] - 公司已自2019年出售事项收取所得款13.613亿元,预计2022年9月前收取余下1440万元[137] - 公司已自2020年出售事项收取所得款4.886亿元,预计2022年5月前收取余下740万元[137] - 晶能光电出售事项于2021年9月15日完成,公司已收取所得款约3.906亿元[137] - 2021年第一次出售事项已获股东批准,公司已收取7910万元,预计2023年4月前收讫余下4.585亿元[137] - 2021年第二次出售事项已获股东批准,公司已收取2.984亿元,预计2022年12月前收讫余下1.162亿元[138] - 2021年第三次出售事项已完成,公司已收取1560万元,预计2022年8月前收讫余下400万元[140] - 公司订立2022年出售买卖协议,预计2022年5月31日前刊发通函[140] - 集团接获通知出售9家附属公司股权,已收取1.14亿元,预计2023年4月前收讫余下2.676亿元[141] 发电业务数据 - 2021年集团在中国拥有太阳能电站总发电量约867,275兆瓦时[16][27] - 2021年中国发电量867,275兆瓦时,较2020年的1,182,567兆瓦时减少26.7%[29] - 2017 - 2021年发电量分别为1,512,121兆瓦时、1,736,745兆瓦时、1,843,762兆瓦时、1,182,567兆瓦时、867,275兆瓦时[100] 节能减排 - 公司煤炭节能超264,432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超721,573吨,二氧化硫超139吨,氮氧化物超155吨[4] 未来发展方向 - 未来公司将致力于打造综合能源解决方案供应商,调整资产配置和投资方向[16] 经营业绩 - 2021年持续经营业务中,五大客户占总收入约64.2%,2020年约为47.6%;最大客户占比17.2%,2020年约为12.1%[30] - 2021年持续经营业务收入为6.502亿人民币,较2020年的9.044亿人民币减少28.1%[38] - 截至2021年8月31日止8个月,已终止经营业务中LED产品销售收入为4.396亿人民币[32][39] - 2021年持续经营业务销售成本为3.534亿人民币,较2020年的4.565亿人民币减少22.6%[40] - 2021年持续经营业务毛利为2.968亿人民币,较2020年的4.479亿人民币减少33.7%[41] - 2021年持续经营业务其他损益净额亏损4.679亿人民币,较2020年亏损增加124.0%[46] - 2021年持续经营业务除税前亏损为8.666亿人民币,较2020年增加2.729亿人民币[51] - 2021年持续经营业务年内亏损为8.725亿人民币,较2020年增加44.5%[56] - 2021年已终止经营业务年内利润为1.269亿人民币,较2020年增加24.0%[57] - 2017 - 2021年营业额增长率分别为9.3%、7.7%、4.6%、-33.9%、-28.1%[100] - 2017 - 2021年毛利率分别为40.1%、42.2%、44.6%、49.5%、45.6%[100] - 2021年EBITDA为168,561千元,经调整EBITDA为681,666千元[100] - 集团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出现亏损人民币7.45613亿元[135] 财务状况 - 2021年12月31日集团流动比率为0.84,2020年12月31日为0.56[60] - 2021年12月31日集团负现金净额状况为人民币3,607.2百万元,2020年12月31日为人民币6,360.8百万元[60] - 集团债项净额与权益比率由2020年12月31日的7,658.8%减至2021年12月31日的 - 341.9%[61] - 2021年12月31日集团提供担保总额人民币190.0百万元,2020年12月31日为人民币187.6百万元[62] - 2021年12月31日集团质押顺风光电控股有限公司100%股权,2020年12月31日质押晶能光电集团58.3%股权及顺风光电控股有限公司100%股权[66] - 2021年12月31日集团12间经营太阳能发电附属公司股权质押,2020年12月31日为31间[66] - 2021年12月31日集团质押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账面金额人民币413.4百万元,2020年12月31日为人民币1,613.2百万元[66] - 2021年12月31日集团质押太阳能发电站账面金额人民币725.2百万元,2020年12月31日为人民币2,661.7百万元[66] - 2017 - 2021年总债务分别为13,533,442千元、13,643,888千元、8,653,436千元、6,587,477千元、3,662,886千元[100] - 2017 - 2021年负债率分别为70.6%、77.9%、93.6%、98.7%、132.3%[100] - 2017 - 2021年总资产分别为25,325,942千元、25,403,746千元、16,132,494千元、9,708,470千元、6,752,538千元[100] - 2017 - 2021年总负债分别为19,971,448千元、21,756,524千元、15,547,861千元、9,625,419千元、7,632,260千元[100] - 2021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人应占集团权益录得亏绌人民币9.74319亿元[135] - 2021年12月31日集团流动负债超过其流动资产人民币9.79616亿元,较2020年12月31日的人民币30.3906亿元减少人民币20.59444亿元[135] 人员情况 - 2021年12月31日集团有1101名雇员,含已终止经营业务的1008名 [90] 股息政策 - 董事会决定本年度不宣派末期股息 [91] - 公司已采纳股息政策,董事会可根据公司财务表现等因素在某财政年度建议及/或宣派股息,末期股息受股东普通决议案限制[177] 通函与会议安排 - 公司预期2022年5月31日前向股东寄发通函 [96] - 公司举行会议3次,各董事均以不同方式出席全部会议[171] - 持有公司附有表决权的缴足股本十分之一以上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召开特别股东大会,大会须在提交要求书后两个月内举行[175] 企业管治 - 公司本年度遵守上市规则附录十四所载的企业管治守则项下的所有守则条文[107] - 年报日期董事会有七名董事,包括四名执行董事和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109] - 董事长与首席执行官由王宇先生兼任,董事会认为此举有助于执行公司业务策略及提高精简后运营成效[113] - 独立非执行董事任期均为三年,本年度董事会有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116][117] - 陶文铨先生和赵玉文先生任职超九年,其继续任职获2021年6月18日股东大会批准[117] - 全体董事接受关于上市公司董事角色、职能及职务的培训,执行和独立非执行董事完成率均为2/2[119] - 本年度董事会举行会议7次,执行和独立非执行董事出席率大多为7/7[120] - 公司秘书卢斌先生本年度接受不少于15个小时的相关专业培训[120] - 各董事与公司订立有特定任期服务合约,至少每三年在股东大会轮值退任及接受重选[123] - 董事会成立审核、薪酬及提名委员会,设有界定职权范围[124] - 审核委员会于2011年5月成立,本年度举行2次会议,成员包括邝伟信、陶文铨和赵玉文,邝伟信为主席[125] - 薪酬委员会于2011年5月成立,本年度举行1次会议,成员包括邝伟信、陶文铨、赵玉文和张伏波,邝伟信为主席,本年度五名最高薪人士中2人薪酬在150.0001 - 200万港元,3人在200.0001 - 250万港元[129][130][131] - 提名委员会于2012年3月28日成立,本年度举行1次会议,成员包括王宇、赵玉文和邝伟信,王宇为主席[134] 审计相关 - 公司核数师就集团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综合财务报表作出无法表示意见声明[135] - 因出售事项所得款项不足以偿债且未获所有债权人同意延长期限,2021年业绩再次无法表示意见[142] - 若方案顺利执行且无重大不利事件,预计2022年核数师报告移除无法表示意见[142] - 审核委员会在2022年多次会议讨论财报相关问题,正常情况下2022年核数师报告将移除无法表示意见的观点[145] - 本年度已付/应付外聘核数师审核服务费用为3000万元人民币,非审核服务费用为2522万元人民币[151] 风险管理与内部监控 - 董事会负责建立企业风险管理框架及政策,授权审核委员会协助监察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154] - 审核委员会就风险相关事宜向董事会提供建议及支援,审批内部监控检讨计划及结果[155] - 管理层负责日常运营中识别和监测风险,制订内部监控措施并整改[157] - 集团将内部审计职能外包给第三方专业内部监控顾问,顾问基于风险评估进行检讨并汇报结果[158] - 集团建立企业风险管理框架,界定识别、评估、应对及监察风险的程序[159] - 识别风险时管理层与各部门沟通,收集各范畴重大风险因素资料[161] - 内部监控系统特点包括制订政策程序、行为守则、举报机制等[162] - 公司认为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财政年度的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及程序充分有效,将不断加强企业风险管理框架及实施[168] - 公司将内部审计职能外包给内部监控顾问,顾问已完成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内部监控检讨并汇报结果[166] 公司基本信息 - 王宇为公司执行董事、董事长、首席执行官及提名委员会主席,拥有逾24年管理经验[181] - 公司主要业务为提供清洁能源及低碳节能综合解决方案[192] - 集团2021年12月31日主要附属公司详情载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55[193] - 集团业务本年度详细业务回顾及业绩分析载于年报第6至16页管理层讨论及分析一节[194] - 公司业务未来发展载于年报第5页「未来展望」一节[194] - 公司于2011年5月23日发布经股东议决及采纳的细则,本年度细则未作修订[178] 业务风险 - 太阳能发电业务在中国运营,法律及法规变化、需求减少、电力输出限制及电价补贴延迟支付会影响财务状况及盈利能力[196] - 集团将更新及监察业务风险,确保及时实施合适措施[197] - 集团拥有以功能货币以外货币计值的资产及负债,受外汇汇率波动影响,将考虑对冲重大外币风险[198] - 集团已制定标准营运程序、权限范围及报告框架,投资于人力资源及设备以管理及减少营运风险[199]
顺风清洁能源(01165) - 2021 - 年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