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整体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公司2021年实现收益4.62642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约16.70%[17][19] - 公司2021年录得拥有人应占亏损2822.1万元,去年同期拥有人应占溢利为106.4万元[17][19] - 公司2021年终止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约3700万元[17][19] - 报告期内公司收益为人民币4.62642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约16.7%,主要因户用光伏系统业务销售增长[31][33] - 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为人民币2822.1万元,2020年同期为溢利人民币106.4万元,由盈转亏因毛利率下降和终止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31][33] - 集团报告期收益为4.62642亿元,2020年同期为3.96413亿元,毛利为8765.4万元,2020年同期为8730.8万元,毛利率为18.9%,2020年同期为22.0%[53] - 集团报告期销售及分销开支为1824.2万元,2020年同期为1115万元,较上年上升63.6%[53] - 集团报告期行政开支为6362.2万元,2020年同期为4068.8万元,较上年上升56.4%[53] - 报告期内金融及合约资产减值亏损拨回573.5万元,2020年同期减值亏损331.6万元[56] - 报告期内融资开支净额为629万元,2020年同期为1550.7万元,较上年减少59.5%[56] - 报告期内所得税开支为3887.3万元,2020年同期为224万元,较上年增加1635%[56] - 报告期内无利息收益作为公平值收益计入其他收益,2020年同期公平值收益约3.6万港元,相当于人民币3万元[58] - 可换股债券剩下的全部本金及利息收益114.2万港元,相当于人民币96.2万元[58]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银行结余及现金约为2.40661亿元,2020年同期为1.55585亿元;受限银行结余约为1834.1万元,2020年同期为13.9万元[63]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流动资产总额约为7.28627亿元,2020年同期为7.4396亿元;流动比率为6.24,2020年同期为6.27[63]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集团外部借款为2.11亿元,2020年同期为2.354亿元[63]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集团净债务为负值,2020年为9.1754亿元;2020年负债比率为7.1% [65]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长期债务与短期债务占比分别为64.4%和35.6%,2020年同期分别为89.6%和10.4% [66] - 报告期内,外部借款年利率介于5.39%至5.63%,2020年同期为5.23%至5.46% [67]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集团投资承诺为1.016亿元,与2020年持平 [73]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集团无重大或然负债,2020年同期为零 [74] - 报告期内,集团无重大收购、投资及出售事项 [75] - 2021年12月31日投资承担为人民币1.016亿元,与2020年12月31日持平[78] - 2021年12月31日集团无重大或有负债,与2020年12月31日情况相同[79] - 2021年12月31日,可供分派予权益股东的储备总额为人民币1,066,391,000元(2020年12月31日:人民币1,094,823,000元)[130][135]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公司或其附属公司无购买、出售或赎回公司任何上市证券[128][133] - 报告期内集团无订立或参与任何股票挂钩协议[118][124] - 报告期内集团无作出慈善捐献(2020年:捐赠价值约人民币190,000元设备)[131][136] 各条业务线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公司2021年因原材料成本上涨导致户用光伏系统业务毛利下降[17][19] - 报告期内智慧能源业务收入约为人民币3.16898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约27.6%,主要因户用光伏系统业务销售增长[38] - 报告期内智慧能源业务亏损为人民币2801.6万元,2020年同期亏损为人民币359.2万元,亏损增加因户用光伏系统业务毛利减少和终止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38] - 公司存量光伏电站数量为11个,总装机容量约64兆瓦,与去年同期持平[37][40] - 报告期内公司总发电量约为79660兆瓦时,2020年同期为80690兆瓦时[37][40] -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并安装户用光伏系统约82.5兆瓦,2020年同期为62.4兆瓦[37][40] - 公司出售了体量及规模较小的分布式供热及校园热水业务以节约管理成本[37][40] - 公司主营智慧能源业务和保定东湖PPP项目的公建建设业务[30][33] - 公司智慧能源业务定位用户侧综合能源服务,依托云平台为客户提供全方位服务[32][34] - 智慧能源业务收益约为3.16898亿元,较2020年同期的2.48264亿元上升约27.6%,亏损为2801.6万元,2020年同期亏损359.2万元[41] - 公建建设业务收益约为1.45744亿元,2020年同期为1.48149亿元,期内盈利约为268.4万元,2020年同期亏损约358.2万元[43][44] - 集团主要业务为智慧能源、公建建设及相关业务,逐步拓展其他清洁能源业务[103][109] - 公司主营智慧能源和公建建设业务,智慧能源业务主要是运营光伏电站及销售户用光伏系统,公建建设业务为保定东湖PPP项目[139] - 保定东湖PPP项目有660亩湖区、25万平方米公园绿地、约7万平方米关汉卿剧院和博物馆、31万平方米城市防护绿化带,连接4.68平方公里市政道路等公建及基础设施[139] 公司人员相关情况 - 2021年12月31日集团雇员为80名,2020年12月31日为269名,雇员数量减少主要因下半年收缩户用光伏系统业务拓展[82][83] - 执行董事魏强39岁,在清洁能源行业有约14年工作和管理经验[86][87] - 非执行董事魏少军58岁,在房地产商业经营、企业管理等方面有超25年经验[89][91] - 独立非执行董事韩秦春63岁,1998年获香港大学城市经济及管理专业博士学位,1982年获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学士学位[90][92] - 魏强于2015年11月11日加入公司担任执行董事兼行政总裁及薪酬委员会成员,2017年6月29日获委任为董事会主席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席[86][87] - 魏少军于2015年1月加入公司担任主席、执行董事、行政总裁及提名委员会主席,2015年11月11日辞任行政总裁,2017年6月29日辞任董事会主席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席并调任为非执行董事[89][91] - 韩秦春于2015年2月加入公司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审核委员会成员及提名委员会成员,2016年6月28日辞任提名委员会委员并获委任为薪酬委员会主席[90][92] - 魏强是魏少军的儿子,魏少军是隆基泰和集团创始人、控股股东及董事长[86][87][89][91] - 黄翼忠55岁,2015年10月16日加入公司,有逾32年审计及企业融资工作经验[95][97] - 韩晓平64岁,2016年6月28日加入公司,2000年创建中国能源网[96][98] - 赵华36岁,2020年1月加入公司任常务副总裁,2010年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100] - 魏少军先生及韩秦春博士将在应届大会退任董事并参选连任[169][172] - 公司收到独立非执行董事独立性书面确认,董事会认为其均为独立人士[175][180] - 拟在应届大会连任董事无不可一年内无赔偿终止的服务合约(法定赔偿除外)[176][181] - 除董事服务合约外,报告期公司无管理或处理业务的合约[177][182] - 董事及五位最高薪人士酬金详情在年报经审核综合财报附注7及37[186][188] - 公司退休及雇员福利计划详情在年报经审核综合财报附注7[189][190] - 自2021年9月30日起,黄翼忠先生辞任首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192][194] - 自2022年1月1日起,魏强先生从公司获得的年度袍金从港币300,000元调整为人民币1,600,000元[193][194] 公司业务相关协议情况 - 首份总协议租赁期限为20年,电力供应期限为25年[148] - 首份总协议项下向隆基泰和置业供应电力的年度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148] - 首份和第二份总协议中,光硕向隆基泰和相关公司租赁屋顶及操作空间无需支付租金[148][151] - 首份和第二份总协议中,光硕供应电力费用按省物价局发布的每千瓦时单价计算,提供不多于20%的折扣[148][151] - 第二份总协议租赁期限20年,电力供应期限25年,向隆基泰和集团及光为绿色能源供应电力年度上限不超800万元[153]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首份和第二份总协议交易金额分别约为306万元和716.8万元[153] - 2018年10月光硕收购10.2兆瓦分布式太阳能电站,保定光为承诺年最低用电量不低于1000万度(每年0.7%正常物理衰减除外)[153] - 首份和第二份总协议持续关连交易年度上限按合计基准多于0.1%但少于5%,须遵守申报、公告及年度审阅规定,获豁免独立股东批准[153] - 2020年更新协议循环贷款本金最高1800万元,有效期至2021年6月12日;2021年更新协议本金最高调至1100万元,有效期至2022年6月18日[156] - 2021年1月1日至6月17日,2020年更新协议最高交易金额约1448.7万元;6月18日至12月31日,2021年更新协议最高交易金额约1100万元[156] - 2021年更新协议日期,隆基泰和集团由魏少军先生持有99%权益,该协议及其交易构成持续关连交易[156] - 2020年和2021年更新协议交易适用百分比率超0.1%但低于5%,仅须遵守申报、年度审核及公告规定,获豁免通函及独立股东批准[156] 公司客户与供应商情况 - 报告期内,集团前五大客户销售额占总销售额约43%(2020年:49%),最大客户销售额占32%(2020年:37%)[161] - 报告期内,集团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额占总采购额约63%(2020年:56%),最大供应商采购额占26%(2020年:17%)[161] - 集团向五大客户销售额占报告期总销售额约43%(2020年:49%),最大客户占32%(2020年:37%)[165] - 集团向五大供应商采购额占报告期总采购额约63%(2020年:56%),最大供应商占26%(2020年:17%)[165] - 报告期内,董事或其紧密联系人或持股超5%股东在集团五大客户或供应商中无权益[162][165] 公司合规与治理相关情况 - 公司业务发展主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多项环保法律法规,报告期内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139] - 公司重视与股东、投资者等利益相关方维持互利关系,2021年度环境、社会及企业管治报告最晚于2022年5月底前刊发[141][144] - 公司业务主要在中国内地运营,受当地可再生能源、电力供应和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行业指导规范监管,报告期内无重大违规事故[142][145] - 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任何关连交易(除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获全面豁免的关连交易外)[143][146] - 独立非执行董事确认持续关连交易符合规定,核数师出具无保留意见函件[163] - 除年报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附注35及“关连交易及持续关连交易”一节所披露者外,董事及与董事有关连的实体在重大交易等中无重大权益[196][198] - 除年报内另作披露者外,报告期内公司或附属公司无安排使董事通过收购股份或债券获益,董事等无相关认购或行使权利[197][199] 公司其他事项 - 集团报告期业绩载于年报第81 - 82页的「综合损益表」[105][110] - 集团按业务分部业绩表现分析载于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附注5[104][109] - 公司主要附属公司详情载于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附注19[104][109] - 过去五年集团综合业绩、资产、负债、权益及报告期财务关键指标载于年报第192页[106] - 公司业务回顾和未来发展情况在「主席报告」和「管理层讨论及分析」部分[107] - 公司风险管理系统及主要风险在「企业管治报告」中说明[107] - 董事会不建议就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派付末期股息(2020年:无)[114][120] - 公司将在2022年5月26日至5月31日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股份过户文件及股票需在5月25日下午4时30分前交回[115][121] - 公司章程细则
鑫达投资控股(01281) - 2021 - 年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