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公司2021年收益约248.5百万港元,较去年的305.0百万港元减少约18.5%[9] - 2021年除税后溢利约为115.3百万港元,同比减少约11.2百万港元或8.9%(2020年:126.5百万港元)[13] - 公司股价于2021年12月31日收市价为0.64港元,较1月4日的开市价0.41港元上升约56.1%[14] - 2021年12月31日,公司每日污水处理总量为37.5万立方米,较2020年的47.5万立方米减少[29] - 报告期内,处理污水总量约1.033亿立方米,较2020年的约1.046亿立方米减少约1.2%[29] - 报告期内,公司收益及除税后溢利分别为2.485亿港元及1.153亿港元,较上一年度的3.05亿港元及1.265亿港元减少[30] - 2021年公司收益为248,536千港元,2020年为304,978千港元[39] - 2021年公司销售成本为38,628千港元,2020年为105,821千港元[39] - 2021年公司毛利为209,908千港元,2020年为199,157千港元[39] - 2021年公司年内溢利为115,269千港元,2020年为126,536千港元[39] - 2021年公司年内全面收益总额为158,273千港元,2020年为195,815千港元[39] - 公司收益从2020年约305.0百万港元降至2021年约248.5百万港元,按年减少约56.5百万港元或约18.5%[42] - 销售成本从2020年约105.8百万港元降至2021年约38.6百万港元,同比减少约67.2百万港元或约63.5%[46] - 毛利从2020年约199.2百万港元增至2021年约209.9百万港元,同比增加约10.7百万港元或约5.4%,毛利率从65.3%增至84.5%[47] - 其他收入从2020年约15.3百万港元减少约12.9百万港元或约84.3%至2021年约2.4百万港元[51] - 融资成本从2020年约45.0百万港元减少约3.4百万港元或约7.6%至2021年约41.6百万港元[54] - 年内溢利从2020年约126.5百万港元减少约11.2百万港元或约8.9%至2021年约115.3百万港元[56] - 公司拥有人应占每股盈利(基本及摊薄)为每股0.12港元,2020年为每股0.13港元[59] - 特许服务安排应收款项总额从2020年的约18.851亿港元增至2021年的约19.051亿港元,增加约1.1%[60] - 集团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从2020年的约3.91亿港元增加约1.21亿港元或约30.9%至2021年的约5.12亿港元[61] - 集团现金及银行结余从2020年的约1.073亿港元减少约18.0%至2021年的约0.88亿港元[62] - 2021年12月31日,集团以人民币计值的银行借贷约为8.812亿港元,2020年为8.276亿港元[63] - 2021年12月31日,集团流动资产净值及资产净值分别约为4.39亿港元及14.14亿港元,2020年分别约为5.023亿港元及12.558亿港元[66] - 2021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比率约为56.1%,2020年约为57.4%[67] - 2021年12月31日,集团有132名全职雇员,2020年为150名;2021年雇员福利开支约为2110万港元,2020年为1890万港元[75] - 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派予股东的储备约为6.62191亿港元,2020年约为6.64038亿港元[105] - 2021年向公司五大客户销售占销售约100%,最大客户销售占约99%[149] - 2021年向公司五大供应商采购占总采购约88%,最大供应商采购占约56%[149] 各条业务线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2021年收益中,污水处理营运服务占约45.5%,污水处理建筑服务占约0.6%,特许服务安排的财务收入占约51.9%[42] - 污水处理营运服务收益从2020年约129.2百万港元降至2021年约113.0百万港元,按年减少约16.2百万港元或约12.5%[43] - 污水处理建筑服务收益从2020年约51.1百万港元降至2021年约1.5百万港元,按年减少约49.6百万港元或约97.1%[43] - 特许服务安排财务收入收益从2020年约118.6百万港元增至2021年约129.1百万港元,同比增加约10.5百万港元或约8.9%[43] 第一处理厂相关情况 - 公司第一处理厂于2021年7月14日实际停止营运,污水进水引入第三方处理厂,过渡期至10月14日[8] - 自2021年10月15日,银川市市政应付第一处理厂污水处理服务费终止[9] - 银川市市政成立委员会核实第一处理厂资产,尚未落实补偿金额及订立书面协议[9] - 公司将与银川市市政落实第一处理厂停止营运的补偿协议,补偿金额按特许协议所述方程式计算[15] 公司策略与计划 - 公司年内策略专注于新水价及第二处理厂第一期、第四处理厂第一期(升级工程)和第四处理厂第二期(扩充工程)的新基本水量与地方机关定案,新水价将改善收益[15] - 公司计划在不久的将来宣派股息,视现金流量流动性而定[15] - 公司正于银川、宁夏及中国其他地区寻求潜在并购污水处理资产的机会[15] 公司过往特殊收入 - 2020年公司自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局及住建局收取一次性政府现金奖励约11.1百万港元(相当于人民币10.0百万元)[13] - 2020年公司自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及住建部门收取一次性政府现金奖励约1110万港元[31] 公司上市及股份相关 - 股份于2018年11月29日上市,总发行量(扣除开支前)约为1.45亿港元,所得款项净额约为1.047亿港元[70] - 2021年12月31日,Lim Chin Sean先生在公司股份中的好仓持有7.5亿股,权益概约百分比为75%[120] - 2021年12月31日,Lim Chin Sean先生在相联法团Sparkle Century普通股的好仓持有2股,权益百分比为100%[121] - 2021年12月31日,Lim Chin Sean先生在相联法团LGB (HK)普通股的好仓持有1.5万股,权益百分比为100%[121] - 2021年12月31日,Lim Chin Sean先生在相联法团LGB (Malaysia)普通股的好仓持有6080股,权益百分比为60.8%[121] - 购股计划自2018年10月4日起10年期内有效,余下期限约为6年零8个月[125] - 根据购股计划及公司其他购股计划将予授出的全部购股获行使时可能发行的股份数目上限不得超1亿股,即上市日期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126] - 购股计划中,十二个月内授予参与者股份总数不得超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1%,超1%需股东批准,参与者及其联系人须放弃投票[127] - 授予购股权要约须七日内接纳,需支付1港元作为代价,购股权有效期最长10年[127] - 2021年12月31日,Lim Chee Meng先生等多名股东持有7.5亿股股份,权益百分比为75%[131] - LGB (Malaysia)实益拥有LGB (HK)全部已发行股本的70%[132] - LGB (HK)、Lim Chee Meng先生、Lim Chin Sean先生分别拥有Sparkle Century 70%、25%、5%的股份[133] - 2021年公司未根据购股计划授出购股权,无购股权未行使、失效、注销或获行使[130] - 2021年公司或附属公司无购买、出售或赎回上市证券行为[144] - 公司2018年上市所得款项净额估计为1.047亿港元,按招股章程使用[150] 公司上市所得款项使用情况 - 完成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升级及扩充工程原定分配8390万港元,2021年1 - 3月动用7130万港元,12月31日无尚未动用结余[152] - 物色及评估新污水处理项目原定金额1040万港元,修订为340万港元,700万港元用作一般营运资金,截至报告日期未物色到新项目[152][155] - 成立及升级中央监察系统原定金额520万港元用作一般营运资金[152][156] - 用于一般企业用途的一般营运资金原定520万港元,2021年1 - 3月动用520万港元,12月31日尚未动用结余410万港元[152] - 2021年各项用途总计原定分配1.047亿港元,1 - 3月动用7650万港元,12月31日尚未动用结余750万港元[152] 公司董事相关 - Wong Kok Sun先生及陈于文先生将在应届股东周年大会上退任,并愿意膺选连任[114] - 公司非执行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服务合约固定任期均为3年,全体董事至少每3年一次于公司股东周年大会上轮值退任及膺选连任[115] - 报告期间,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包括非执行董事、执行董事和独立非执行董事[167] - 执行董事委任函无特定任期,非执行董事和独立非执行董事服务合约任期为三年,均可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终止[176] - 根据细则,三分之一董事应轮席退任,每名董事至少每三年在股东周年大会上轮席退任及膺选连任一次[176] - 2021年所有董事均参与持续专业发展活动,接受专业培训[178] - 2018年10月4日公司采纳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从多方面实现董事会多元化[183] - 2019年2月21日公司采纳董事提名政策,提名委员会评估候选人需考虑多项因素[187] - 董事会成立审核、薪酬及提名三个委员会,并订明具体职权范围[190] - 公司于2018年10月4日成立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191][195][197] - 报告期内审核委员会举行2次会议,审议事项包括2020年年报、2021年中报等相关内容[194] - 报告期内薪酬委员会举行2次会议,审议事项包括董事及高管薪酬政策、2020年薪酬及服务合约重续建议[196] -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举行1次会议,审议事项包括董事会架构、多元化政策成效等[199] - 审核委员会由1名非执行董事和2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Hew Lee Lam Sang先生任主席[191] - 薪酬委员会由3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陈于文先生任主席[195] - 提名委员会由1名非执行董事和2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Lim Chin Sean先生任主席[197] - 薪酬委员会审议的董事服务合约重续固定期限为3年[196] 公司其他相关政策 - 2019年2月21日公司采纳股息政策,无预先厘定股息分派比率,末期股息须获股东批准[189] 公司运营相关其他情况 - 原特许协议期限为2011年9月21日至2041年9月20日,共30年[24] - 报告期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24] - 集团超90%的收益来自最大客户银川建设局[88] - 银川市行动限制期间,公司50%的办公室雇员(营运团队除外)获准在家工作[92] - 公司与银川建设局订立30年固定期的特许协议[101] - 公司与主要供应商的业务期介乎一年至五年以上[102]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集团无附属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的重大收购及出售事项[106] - 报告期后直至报告日期,集团并无重大期后事项[158] - 公司维持上市规则规定之公众持股量[159] - 2022年股东周年大会将提呈决议案重新委聘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为独立核数师[161] - 公司已安排适当保险为董事及高级职员责任提供保障[173] - 公司定期董事会会议需至少提前14天发出通知,主要议程简介文件一般在会前三天传阅[174] 宏观经济预测 - 预计2022年中国经济将温和增长约5.1%[34] 股息分配情况 - 董事会不建议派付2021年及2020年的末期股息[80]
达力环保(01790) - 2021 - 年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