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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港环保科技(01845) - 2021 - 年度财报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是中国领先的综合危险废物焚烧处置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股份于2019年1月3日在港交所主板上市[6] - 公司于2019年1月3日上市,股份代号为1845[18] - 公司于2019年1月3日在联交所上市,全球发售所得款项净额约为2.594亿港元(约等于人民币2.272亿元)[114][115] 危废焚烧处置项目情况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完成35个危废焚烧处置项目,累计设计年处置量为834,500吨[6]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持有19个在建危废焚烧处置项目,累计设计年处置量为459,000吨[6] - 2021年前公司完成31个危险废物焚烧处置项目,累计设计处置能力为727,500吨/年[40] - 2021年公司额外完成4个危险废物焚烧处置项目,累计设计处置能力约为107,000吨/年[40] - 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有19个危险废物焚烧处置项目尚未完工,累计设计处置能力约为459,000吨/年[40] - 2021年竣工的广州危险废物焚烧处置项目设计处置能力为33,000吨/年[48] - 2021年竣工的珠海危险废物焚烧处置项目设计处置能力为20,000吨/年[48] - 2021年竣工的江苏南京危险废物焚烧处置项目设计处置能力为21,000吨/年[48] - 2021年竣工的山东危险废物焚烧处置项目设计处置能力为33,000吨/年[48] - 2021年12月31日未完工的烟台危废焚烧处置项目设计处置能力为30,000吨/年[52] 公司人员变动 - 蔡淳彬先生于2021年3月11日获委任为执行董事,于2022年1月14日被指定为唯一公司秘书[9] - 任景丰先生和杨志强先生于2021年3月11日辞任非执行董事[9] - 苏淑仪女士于2022年1月14日辞任联席公司秘书[9] 公司顾问信息 - 公司授权代表为蔡珠华先生和蔡淳彬先生[12] - 公司香港法律法律顾问为缪氏律师事务所(与汉坤律师事务所联营)[12] - 公司开曼群岛法律法律顾问为Walkers(香港)[12] - 公司中国法律法律顾问为北京德恒(广州)律师事务所[12] 公司财务关键指标变化 - 2021年公司收入为人民币56170万元,较2020年增加4.6%[21] - 2021年公司毛利为人民币7690万元,毛利率为13.7%,较2020年分别减少7.2%和1.7个百分点[22] - 2021年公司净亏损为人民币880万元,净亏损率为1.6%,2020年净亏损为人民币740万元,净亏损率为1.4%[22] - 2021年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为人民币1240万元,2020年为人民币1090万元[23] - 2021年公司拥有人应占每股基本亏损为人民币0.009元,2020年为人民币0.008元[23] - 2021年公司资产总值为人民币86401.7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29345万元,非控股权益为人民币7915万元[26] - 2021年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为人民币49141.7万元[26] - 公司2021年全年收入为5.617亿元,较2020年的5.368亿元增长4.6%[59] - 公司2021年服务成本为4.848亿元,较2020年的4.539亿元增长6.8%[62] - 公司2021年毛利为7690万元,较2020年的8290万元减少7.2%,毛利率从15.4%降至13.7%[71] - 集团其他收入及收益从2020年的750万元减少76.0%至2021年的180万元,因四川项目计提减值740万元[77] - 集团行政开支从2020年的5550万元减少2.0%至2021年的5440万元,保持相对稳定[77] - 集团研发开支从2020年的2190万元减少2.7%至2021年的2130万元,保持相对稳定[77] - 集团贸易应收款项等减值亏损及撤销从2020年的1540万元减少至2021年的870万元,因2020年疫情影响应收账款拨备[80] - 集团融资成本从2020年的240万元增加8.3%至2021年的260万元,因借款增加[80] - 2021年集团净亏损880万元,净亏损率1.6%,2020年净亏损740万元,净亏损率1.4%,亏损因四川项目计提减值[80] - 贸易应收款项及应收票据从2020年12月31日的2.35亿元降至2021年12月31日的2.048亿元,主要因公司改善收款流程[84] - 贸易应收款项平均周转天数从2020年的99.4日增至2021年的109.0日,因公司与天星新宏合并,该公司应收款项周转日数较长[84] - 贸易应付款项从2020年12月31日的1.52亿元增至2021年12月31日的1.718亿元,主要因采购设备、材料及分包服务增加,符合业务扩张[84] - 贸易应付款项平均周转天数从2020年的109.2日增至2021年的121.9日,因公司有意更好管理流动资金及现金流[84] - 合约资产从2020年12月31日的2.787亿元降至2021年12月31日的2.491亿元,主要因正在进行的危险废物焚烧处置项目总数减少[84] - 合约负债从2020年12月31日的1.051亿元降至2021年12月31日的0.139亿元,主要因正在进行的危险废物焚烧处置项目的预收容户款项减少[84] - 2021年12月31日,公司借款为0.537亿元(2020年为0.557亿元),借款由公司资产及控股股东夫妇个人担保[87]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公司重大资本开支约为0.514亿元(2020年为0.166亿元),主要用于油泥和固体废物处理项目[87] - 2021年12月31日,公司资本承担为0.061亿元(2020年为0.195亿元),主要用于广东和川鲁的项目[87] - 2021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约为34.0%(2020年为36.6%),流动资产约6.182亿元,总资产约8.64亿元,流动负债约2.905亿元,总负债约2.935亿元[90][94] 各业务线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2021年公司通过非全资子公司新疆天圣进入新疆省内的油田周边服务市场,录得相关收入4960万元,2020年为4850万元[53][54] - 危险废物焚烧处置解决方案收入从2020年的4.685亿元增加5%至2021年的4.918亿元[59] - 2021年油田周边服务收入为4960万元,2020年为4850万元,保持稳定[59] - 2021年水泥回转窑平行协同处置服务收入为480万元,2020年无此项收入[59] - 其他服务收入从2020年的1920万元减少19.8%至2021年的1540万元[59] - 危险废物焚烧处置业务服务成本从2020年的3.994亿元增加8.1%至2021年的4.316亿元[64] - 2021年油田周边服务成本为3750万元,2020年为3720万元,保持稳定[66] - 2021年水泥回转窑平行协同处置服务成本为450万元,2020年无此项成本[66] - 2021年油田周边服务毛利为1220万元,2020年为1130万元,保持稳定[77] - 2021年水泥回转窑平行协同处置服务毛利为30万元,2020年无,因云浮项目试运营所致[77] - 其他服务毛利从2020年的400万元增加5%至2021年的420万元,毛利率从20.9%升至27.2%,因加强成本控制[77] 公司未来发展策略 - 2022年公司将抓住环保行业发展政策机遇,将先进固废处理技术商业化,把握更多商机[33] - 2022年公司将专注技术创新,拓展业务范畴,维持市场领先地位,为股东带来最大回报[33] - 公司将巩固市场地位,扩大危险废物处置领域市场份额,包括提高处理技术、培养客户关系等[100][102] - 公司将通过无氧裂解技术工业化,把握更多固体废物处理领域商机,开发新处置应用解决方案[101][103] - 公司将采用更多项目模式,提升竞争力和加强风险管理,参与固体废物处置项目[106][109] - 公司将利用资本市场平台,通过技术合作、投资、并购等进入固体废物处理领域实现企业增值[107][110] 公司雇员情况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雇员359名,2020年为332名,超250名雇员负责研发、项目管理及执行[108] 全球发售所得款项使用情况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先前招股章程披露的所得款项净额拟定用途无变动[114][115] - 全球发售所得款项净额为2.272亿元人民币,截至2021年12月31日已动用1.716亿元人民币,未动用5560万元人民币[116] - 利用各类固体废物处理的无氧裂解技术所得款项9090万元人民币已全部动用[116] - 设立研究与工程技术中心所得款项4540万元人民币预计在2023年下半年前全部使用完毕[116] - 油泥热脱附技术的商业化所得款项3410万元人民币,已动用2390万元人民币,未动用1020万元人民币预计在2023年下半年前全部使用完毕[116] - 投资及经营水泥回转窑平行协同处置解决方案业务所得款项3410万元人民币已全部动用[116] - 用作营运资金及一般公司用途所得款项2270万元人民币已全部动用[116] 公司股息政策 - 董事会于2019年3月26日批准并采纳股息政策,公司无预定派息比率[119] 公司董事信息 - 蔡珠华58岁,自2018年4月27日起任执行董事兼董事长,有超23年固体废物处理经验[122][125][127] - 董红晖51岁,自2018年4月27日起任执行董事,负责集团日常运营,有超16年固体废物处理经验[122][128][129] - 邓兆山55岁,自2018年4月27日起任执行董事,负责集团业务的项目管理、技术监督及研发[122][130] - 邓先生在提供固体废物处理解决方案方面有逾15年经验,2009年加入公司,担任广州维港总工程师及副总经理等职[136] - 顾淳彬先生32岁,2021年3月11日获委任为执行董事,2022年1月14日被指定为唯一公司秘书[136] - 顾先生2016年12月加入公司担任顾问,拥有投资、财务等多领域经验[136] - 杨先生58岁,2019年1月3日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及审核委员会成员,在环境科学领域有逾23年经验[136] - 杨先生1989年12月获清华大学工程系博士学位,2015年11月起为中国工程院院士[143] - 冯涛先生47岁,2019年1月3日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等职,在提供财务管理服务方面有逾18年经验[144] - 冯先生1997年6月获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学士学位,2010年1月获北京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144] - 蒋国良先生46岁,2019年1月3日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及多个委员会成员[147] - 蒋先生自2012年10月起担任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有丰富法律行业履历[148] - 蒋先生1997年7月获北京大学法学学士学位,为中国执业律师[150] - 黄瑛女士54岁,2009年7月15日加入集团,任副总经理,监督日常运营[155] - 崔锦鸿先生48岁,2017年2月1日加入集团,任副总裁,有超20年环保行业经验[162] - 郑梓元先生37岁,2018年3月2日加入集团,任首席财务官,有超10年公司金融等方面经验[164] - 黄瑛女士1990年6月获建筑学大专学位,1998年11月获建筑设计工程师资格证[156] - 崔锦鸿先生1995年7月获化工机械与设备学士学位,2008年1月获环境工程硕士学位,2002年12月获环境保护技术工程师资格[164] - 郑梓元先生2008年6月获金融专业学士学位,2012年2月获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164] 公司企业管治情况 - 公司提呈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企业管治报告[167] - 公司采纳《上市规则》附录十四所载《企业管治守则》,惟偏离守则条文第C.2.1条[168] - 公司采纳《上市规则》附录十所载《标准守则》作为买卖公司证券的行为准则,全体董事期内严格遵守[168] - 董事会采纳《标准守则》规范相关雇员证券交易,报告期内未发现相关雇员违规情况[168] - 董事会现由7名董事组成,包括4名执行董事和3名独立非执行董事[177] - 蔡珠华先生自2017年5月18日起担任董事长兼行政总裁,此双角色领导模式自2009年起推行[178][183] - 独立非执行董事人数占董事会成员总数超三分之一[188] - 蔡珠华、董宏晖、邓兆山等执行董事与公司签订初始为期三年的服务合同,自上市日期起或至上市后第三次股东大会(以较早者为准),后续可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终止[1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