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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能源控股(08009) - 2023 Q3 - 季度财报

公司整体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九个月,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收益约1.10693亿港元,较2021年同期的2.93629亿港元大幅减少约62.30%[8][10][60][61]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九个月,集团录得公司拥有人应占未经审核综合亏损约924.9万港元,去年同期则录得溢利约324.4万港元[9][10][13][53][60][61] - 2022年第四季度收益为5460.3万港元,2021年同期为9070.4万港元[11] - 2022年第四季度销售成本为5239.1万港元,2021年同期为8796.8万港元[11] - 2022年第四季度毛利为221.2万港元,2021年同期为273.6万港元[11] - 2022年第四季度除税前亏损为243.5万港元,2021年同期溢利为160.9万港元[11] - 2022年第四季度期内亏损为277.4万港元,2021年同期溢利为122.1万港元[11]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九个月,公司销售成本约1.06789亿港元(2021年:2.85342亿港元),毛利约390.4万港元(2021年:828.7万港元)[60][61]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九个月,公司收取金融及投资产品股息收入约94.4万港元(2021年:43.7万港元),行政开支约625.5万港元(2021年:597.6万港元)[60][61] 公司财务状况其他关键指标变化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三个月,换算海外业务产生的汇兑差额为738.8万港元,2021年同期为509.1万港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九个月,该汇兑差额为 - 2648.1万港元,2021年同期为1015.2万港元[13]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三个月,按公允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的金融资产投资公允值亏损为197.9万港元,2021年同期收益为805.1万港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九个月,亏损为513.6万港元,2021年同期收益为483.2万港元[13]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三个月,期内其他全面收益为540.9万港元,2021年同期为1314.2万港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九个月,开支为3161.7万港元,2021年同期收益为1498.4万港元[13]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三个月,期内全面收益总额为263.5万港元,2021年同期为1436.3万港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九个月,开支为4061.4万港元,2021年同期收益为1822.8万港元[13]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三个月,基本每股亏损为5.14港仙,2021年同期每股盈利为2.07港仙;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九个月,基本每股亏损为15.70港仙,2021年同期每股盈利为5.51港仙[15]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三个月,摊薄每股亏损为5.14港仙,2021年同期每股盈利为2.07港仙;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九个月,摊薄每股亏损为15.70港仙,2021年同期每股盈利为5.51港仙[15]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集团分类为按公允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之金融资产之投资约4612.1万港元(2022年3月31日:5125.7万港元)[64][67] 公司财务表现原因分析 - 董事会认为集团表现转差主要归因于全球供应链中断及贸易应收款项预期信贷亏损模型项下之减值亏损拨备增加[9][10] - 公司表现转差主要归因于全球供应链中断及贸易应收款项预期信贷亏损模型项下之减值亏损拨备增加[60][61] 股息分配情况 - 董事会不建议派发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九个月之中期股息,2021年同期亦无派息[9][10] - 董事会不建议派发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九个月中期股息(2021年:无)[55][57][63][66] 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 公司已根据《公司条例》第662(3)条及附表6第3部将截至2022年3月31日止年度的财务报表送呈公司注册处处长[23][27] - 公司外聘核数师已就截至2021年及2022年3月31日止年度的财务报表提交报告,独立核数师报告并无保留意见[24][27] 会计准则应用情况 - 集团在本期首次应用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多项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修订,包括HKFRS 3、HKAS 16、HKAS 37等的修订[29] - 公司已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3号、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香港会计准则第37号、香港财务报告准则2018 - 2020年年度改进的修订[31] - 公司未提早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7号、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等多项已颁布但未生效的新订及修订准则[30][32] - 董事预期应用新订及修订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不会在可见未来对集团综合财务报表有重大影响[34][35] 各业务线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2022年截至12月31日止三个月天然气贸易收益为54,603千港元,2021年同期为90,704千港元;2022年截至12月31日止九个月天然气贸易收益为110,693千港元,2021年同期为293,629千港元[37] - 2022年截至12月31日止三个月其他收入为868千港元,2021年同期为1,021千港元;2022年截至12月31日止九个月其他收入为1,510千港元,2021年同期为5,953千港元[42] - 2022年截至12月31日止九个月出售金融资产收益为11千港元,2021年同期无此项收益[44] 公司成本及费用指标变化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三个月,员工成本为1055000港元,2021年同期为978000港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九个月,员工成本为2968000港元,2021年同期为2725000港元[47]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三个月,外聘核数师酬金(审计服务)为113000港元,2021年同期为105000港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九个月,外聘核数师酬金(审计服务)为338000港元,2021年同期为315000港元[47]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三个月,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为29000港元,2021年同期为32000港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九个月,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为91000港元,2021年同期为86000港元[47]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三个月,贸易应收款项预期信贷亏损模型项下减值亏损拨备为3642000港元,2021年同期为13000港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九个月,贸易应收款项预期信贷亏损模型项下减值亏损拨备为7913000港元,2021年同期为2416000港元[47] 税务情况 - 香港利得税两级制下,合格集团实体首200万港元溢利按8.25%征税,200万港元以上溢利按16.5%征税,不符合资格实体按16.5%征税,公司两期无香港应课税溢利未计提拨备[48][50] - 中国附属公司两期企业所得税税率均为25%,集团其他实体按相关司法权区适用税率缴纳[49][50] 每股盈利计算相关 - 每股基本及摊薄(亏损)盈利按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溢利及58900537股(2021年同)已发行股份数目计算[53][56] - 两期无潜在已发行股份,未呈列每股摊薄(亏损)盈利[54][56] 集团重大事项情况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九个月,集团并无任何重大收购及出售附属公司及联属公司[65][68]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集团无重大或然负债(2022年3月31日:无),未向金融机构抵押资产(2022年3月31日:无)[70] - 2022年12月31日集团并无重大或然负债,也无资产抵押予金融机构[73] 公司运营策略 - 公司实施定量和定性方法克服能源危机,继续运营天然气清洁能源为股东创造价值[72] 股东持股情况 - 董事陈海宁先生通过受控制法团持有7,141,000股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本约12.12%[79] - 主要股东Keen Insight Limited作为实益拥有人持有8,250,000股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本约14.01%[86] - 主要股东Hony Capital Group L.P.于受控制法团权益持有8,250,000股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本约14.01%[86] - 主要股东Hony Group Management Limited于受控制法团权益持有8,250,000股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本约14.01%[89] - 主要股东Hony Managing Partners Limited于受控制法团权益持有8,250,000股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本约14.01%[89] - 主要股东Exponential Fortune Group Limited于受控制法团权益持有8,250,000股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本约14.01%[89] - 主要股东赵令欢先生于受控制法团权益持有8,250,000股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本约14.01%[89] - 主要股东智胜有限公司作为实益拥有人持有7,141,000股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本约12.12%[89]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发行股份为58,900,537股[100] - 卓益发展有限公司持有3,585,000股,占已发行股本6.09%[91] - 永义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持有5,770,000股,占已发行股本9.80%[91] - 高山企业有限公司持有2,185,000股,占已发行股本约3.71%[99][100] - 高山企业有限公司由永义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合共持有约51.61%权益[99][100] - 永义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由MPL持有约39.44%权益[99][100] - 温特博森信托有限公司由WHL持有75%权益[99][100] - WHL由Hooper先生持有约99.99%权益[99][100] - 永义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由乐洋有限公司持有约23.56%权益[99][100] 公司章程相关 - 公司章程无优先认购权条款[106] 公司证券及董事权益相关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九个月内,公司、其控股公司或附属公司无让董事获利益的股份或债券购买安排,董事等无认购公司证券权利或行使该权利[108][111] - 回顾期内,公司及附属公司无购买、出售或赎回公司上市证券[113][117] - 回顾期内,董事等无在与集团业务构成重大竞争及权益冲突业务中拥有权益[114][118] 公司委员会相关 - 审核委员会由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已审阅集团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九个月第三季度业绩,认为符合规定且披露充分[115][119][120][123] - 薪酬委员会由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职责包括向董事会提薪酬政策等建议[121][124] - 提名委员会由两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和一名执行董事组成,职责包括检讨政策、物色董事人选等[126][127][132] 公司董事构成 - 截至报告日期,执行董事为陈海宁先生和童江霞女士,独立非执行董事为陆志成先生、梁富衡先生和陈亮先生[129][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