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表现 - 本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三个月的净亏损为5,400,000人民币,较2022年同期的3,300,000人民币增加了63.6%[5] - 本集团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三个月未录得任何收入,较2022年同期的26,900,000人民币减少了100%[6] - 本集团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三个月未录得任何毛利,每股基本亏损为1.20人民币[7] - 本集团二零二三年第一季度除税前亏损为26,070人民币[29] - 本集团二零二三年第一季度融资费用为1,003人民币[29] - 本公司每股基本虧損为1.20分[33] - 本公司未經審核綜合權益變動表显示在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三个月内虧損及全面開支總額为224,576人民币[35] 业务情况 - 本集团主要经营的业务包括销售可再生能源产品和提供新能源电力系统集成服务[8] - 本集团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三个月未录得任何销售可再生能源产品的收入[12] - 本集团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三个月未提供新能源电力系统集成服务产生的收入[13] - 公司计划加快发展业务和扩大客户群,利用管理层和股东的经验和商业网络[17] - 公司正在探索在河南建设光伏发电站、风力发电站和储能发电站的可能性[18] - 公司目前正在内蒙古探索建设光伏发电站,已签署相关协议[19] 政策环境 - 中国政府提出到2060年实现碳中和目标,加快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20]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明确完善风电及光伏发电价格形成机制,建立新型储能价格机制[21] 股东及治理 - 本公司董事及行政总裁持有12,489,469股普通股,占已发行股本的2.79%[38] - 本公司主要股东黄波先生持有19.37%的股份[L][39] - 審核委员会于2000年12月13日成立,负责处理集团审计范围内的事务[40] - 審核委员会成员包括三位独立非执行董事,分别为马兴芹女士、单金兰女士和王铸晨先生[41] - 本公司董事未在与公司业务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业务中持有任何权益[43] - 本公司或其附属公司在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三个月内未购买、出售或赎回任何股份[44] 税务情况 - 本公司在香港及中国并无应缴所得税[30][31] - 本公司在中国的若干附属公司有权享有税务优惠[32] - 本公司的未行使可换股债券具反攤薄作用[33]
中国科技产业集团(08111) - 2024 Q1 - 季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