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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威医疗(08143) - 2024 Q1 - 季度财报
金威医疗金威医疗(HK:08143)2023-08-11 17:03

财务业绩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三个月,集团收益约为1392.6万港元,较2022年同期的约1405.8万港元减少约0.94%[3]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三个月,集团毛利率约为73.8%,较2022年同期的约83.7%减少约9.9个百分点[4]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三个月,集团录得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约385.2万港元(2022年:约395.4万港元)[5] - 2023年销售成本为365.2万港元,2022年为229.2万港元[7] - 2023年经营业务亏损为293.9万港元,2022年为295.5万港元[7] - 2023年除税前亏损为301.6万港元,2022年为308.1万港元[7] - 2023年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每股亏损基本及摊薄均为0.137港仙,2022年为0.140港仙[8] - 2023年4月1日权益总额为1937.5万港元,6月30日为1453.8万港元[9] - 2022年4月1日权益总额为2636.7万港元,6月30日为2121万港元[9]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三个月,综合性医院服务营业额约为1392.6万港元,较去年同期减少约0.94%[14][17][21]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三个月,销售及分销费用约为179万港元,较去年同期减少约1.49%[18]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三个月,行政开支约为1132.1万港元,较去年同期减少约14.33%[18]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三个月,集团录得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约385.2万港元[16][19] 股息政策 - 董事不建议就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三个月派发股息(2022年:无)[6] - 董事不建议就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三个月派发股息[16] 业务策略 - 管理层致力改善现有医院业务表现,该业务为且将继续为集团来年主要收益来源[22] - 集团将策略性分配资源,透过医院营运发展疾病预防及管理[22] - 管理层拟实施进一步策略,投入资源培训医务人员、升级医疗设备等[23] 重大交易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三个月,集团并无任何重大收购及出售附属公司、联营公司或合营公司[25] 法律诉讼 - 2022年3月9日,爱丁堡医院管理收到民事诉状,招商局要求终止合作协议,退还约1213万元及支付约140万元违约赔偿等费用[26] - 2022年9月6日,爱丁堡医院管理收到民事判决书,法院令终止合作协议,退还490万元未动用资金及支付140万元违约赔偿等费用[27][29] - 双方均向深圳市中级法院上诉,2023年3月31日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9] - 2023年6月13日,爱丁堡国际糖尿病收到民事诉状,招商局要求退还投资余额约320万元[30] 股权结构 - 2023年6月30日,吴志龙先生持有公司5900万股股份,占已发行股份总数2.09%;通过受控制公司持有15.8195946亿股,占56.13%[32] - 2023年6月30日,郑钢先生持有公司604.4万股股份,占已发行股份总数0.21%[32] - 2023年6月30日,星阳持有公司15.8195946亿股股份,占已发行股份总数56.13%[35] - 2023年6月30日,郑慧贤女士持有公司16.4095946亿股股份,占已发行股份总数58.22%[35] - 2023年6月30日,新希望国际等多家公司及个人通过不同权益方式分别持有公司3.43217539亿股股份,各占已发行股份总数12.18%[35] - 星阳已发行股本由吴志龙先生、吴思颖女士及吴燕女士分别拥有50%、25%及25%权益[36] - 新希望国际于公司343,217,539股股份中拥有权益,其已发行股本由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拥有75%权益,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分别由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及西藏恒业峰实业有限公司拥有51%及49%权益[38] - 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及西藏恒业峰实业有限公司均由刘永好先生、刘畅女士及李巍女士分别拥有62.34%、36.35%及1.31%权益[38] 购股计划与证券交易 - 公司于2011年8月10日采纳购股计划,该计划于2021年8月10日届满,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三个月,无购股尚未行使、授出、行使、注销或失效[43]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三个月,公司或其附属公司无购买、出售或赎回公司上市证券[44] 公司委员会 - 公司薪酬委员会有四名成员,包括一名执行董事郑钢先生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黄嘉慧女士为薪酬委员会主席[50] - 公司提名及企业管治委员会有四名成员,包括执行董事长吴志龙先生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吴志龙先生为提名及企业管治委员会主席[52] - 公司审核委员会由三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黄嘉慧女士为审核委员会主席[54] - 审核委员会主要职责为确保集团会计及财务监控充足有效、监督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以及财务申报程序表现、监督财务报表完备及符合法定及上市规定以及外聘核数师独立性及资格[54] - 薪酬委员会职责包括厘定执行董事具体薪酬组合、就非执行董事酬金向董事会提建议、审阅及批准上市规则有关股份计划事宜[51] 财务报表审核 - 集团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三个月未经审核简明综合财务报表已由审核委员会审阅[55] - 审核委员会认为业绩按适用会计准则、上市规则及其他适用法律规定编制且已充分披露[55] 报告披露 - 报告将自刊发日期起最少连续七日载于港交所网站及公司网站[56] 其他事项 - 报告期末后无重大事项发生[31] - 公司已就于中国提供综合性医院服务所产生之溢利作出约25%企业所得税拨备[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