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整体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截至2022年9月30日止九个月,集团收益从约人民币68610000元降至约人民币60360000元,同比下降约12.01%[5] - 截至2022年9月30日止九个月,亏损净额约为人民币14620000元[5] - 2022年第三季度收益为人民币21093000元,销售成本为人民币21913000元,毛损为人民币820000元[7] - 2022年前三季度收益为人民币60364000元,销售成本为人民币63207000元,毛损为人民币2843000元[7] - 2022年第三季度除税前亏损为人民币7925000元,期内亏损及全面开支总额为人民币7492000元,每股亏损0.70分[7] - 2022年前三季度除税前亏损为人民币14393000元,期内亏损及全面开支总额为人民币14616000元,每股亏损1.37分[7] - 截至2022年9月30日止九个月,公司收入约6036万元,较2021年同期减少12.01%,毛损约284万元[53] - 2022年和2021年计算每股基本亏损的亏损分别为1461.6万元和1834.3万元,股份数目均为10.635亿股[42] - 本期其他收入及增益较2021年同期减少约7.5万元或约7.57%[54] - 本期销售及分销成本增加约127万元或约116.21%[55] - 本期行政开支减少约410万元或约35.02%[56] - 本期亏损约1462万元,较2021年同期减少约373万元或20.32%[61] 股息分配情况 - 董事不建议派付截至2022年9月30日止九个月的中期股息[5] - 董事不建议派付截至2022年及2021年9月30日止三个月及九个月之中期股息[41] 资本及储备情况 - 于2022年9月30日,法定实收资本为人民币106350000元,股份溢价为人民币69637000元,其他储备为人民币349487000元[16] - 于2022年9月30日,重估储备为人民币45270000元,盈余储备为人民币12496000元,累计亏损为人民币376685000元,总计为人民币206555000元[16] 集团业务线构成 - 集团主要业务为梭织布的制造、研发及销售、提供分包服务和资产管理服务[23] 各业务线收益数据 - 截至2022年9月30日止三个月,制造及销售梭织布收益为20,557千元,分包费收益为536千元,客户合约收益总额为21,093千元;截至2022年9月30日止九个月,制造及销售梭织布收益为57,876千元,分包费收益为2,488千元,客户合约收益总额为60,364千元[28] - 本期梭织布国内销售额减少约2158万元或约28.16%,分包费收入减少约371万元或约59.83%,海外销售额增加约1141.2万元或约197.47%[64] 其他收入及增益情况 - 截至2022年9月30日止三个月,其他收入及增益为353千元;截至2022年9月30日止九个月,其他收入及增益为916千元[28] 政府补贴情况 - 截至2022年9月30日止九个月,集团获授予约119,000元政府补贴,2021年为203,000元;2022年9月30日,约1,072,000元金额仍待摊销,2021年为1,231,000元[30] 租金收入情况 - 约231,000元租金收入获确认,2021年相同[31] 融资成本情况 - 截至2022年9月30日止三个月,融资成本为579千元,2021年为515千元;截至2022年9月30日止九个月,融资成本为1,676千元,2021年为1,486千元[32] 所得税情况 - 截至2022年9月30日止三个月,中国企业所得税即期税项及递延税项共计433千元,2021年为2千元;截至2022年9月30日止九个月,共计 - 223千元,2021年为12千元,公司税率为25%[33] 成本费用情况 - 截至2022年9月30日止九个月,员工成本总额为4,026千元,2021年为17,268千元[38][39] - 截至2022年9月30日止九个月,使用權資產折舊为47千元,2021年为141千元[39] - 截至2022年9月30日止九个月,確認為開支的存貨成本为13,475千元,2021年为59,898千元[39] - 截至2022年9月30日止九个月,公司就浙江永利代付电费支付约871万元,2021年为800万元[46] - 截至2022年9月30日止九个月,公司为印染服务向浙江绍奥永利印染有限公司支付约55.6万元,2021年约24.6万元[47] 联营公司业绩情况 - 分占联营公司太比雅综合业绩亏损约82.4万元,公司持有其41.67%权益[59] 工厂修缮及设备购置情况 - 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九个月,集团耗资85,000元用于修缮工厂楼宇及购置办公室设备[68] 股权权益情况 - 2022年9月30日,执行董事何连凤女士及其配偶于公司最终控股公司浙江永利拥有权益合共约占0.039%[75] - 2022年9月30日,非执行董事夏震波先生于公司的640,000股H股中拥有实益权益[75] - 2022年9月30日,贵州永利持有588,000,000股本公司内资股,占已发行内资股权益100%,占全部已发行股份权益55.29%[77] - 2022年9月30日,浙江永利通过于受控法团的权益持有588,000,000股本公司内资股,占已发行内资股权益100%,占全部已发行股份权益55.29%[77] - 2022年9月30日,周永利先生通过于受控法团的权益持有588,000,000股本公司内资股,占已发行内资股权益100%,占全部已发行股份权益55.29%[77] - 2022年9月30日,夏碗梅女士通过配偶权益持有588,000,000股本公司内资股,占已发行内资股权益100%,占全部已发行股份权益55.29%[77] - 2021年4月8日,588,000,000股内资股已抵押予浙商银行,作为其向浙江永利提供的50,000,000元贷款的抵押品[77] - 周永利先生及夏碗梅女士分别拥有浙江永利约94.25%及约3.49%,浙江永利拥有贵州永利之65%[78] - 2022年9月30日,永兴集团(香港)持有208,530,000股本公司H股,占已发行H股权益43.85%,占全部已发行股份权益19.61%[82] 审核委员会情况 - 审核委员会有三名成员,包括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余伟东先生、袁宪烽先生及章建勇先生,余伟东先生为审核委员会主席[84] - 章建勇先生于2022年1月6日获委任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及审核委员会成员,接替朱伟洲先生职务[84] - 审核委员会审阅集团截至2022年3月31日止三个月、6月30日止六个月及9月30日止九个月未经审核业绩,认为符合相关规定且已充分披露[84] 证券交易守则遵守情况 - 公司采纳有关董事进行证券交易行为守则,全体董事及监事确认遵守规定准则及守则[87] 证券买卖情况 - 截至2022年9月30日止九个月内,公司或其附属公司无购买、出售或赎回公司任何上市证券[88] 公司董事情况 - 截至文件日期,执行董事为娄利江先生、何连凤女士及胡率军先生;非执行董事为夏震波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为余伟东先生、袁灵烽先生及章建勇先生[89]
浙江永安(08211) - 2022 Q3 - 季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