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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扬酒业控股(08509) - 2022 Q3 - 季度财报

财务数据概述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三个月,公司收益72,424千港元,毛利20,159千港元,除税前溢利10,793千港元,本期全面收益总额8,881千港元[5]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九个月,公司收益181,166千港元,毛利44,657千港元,除税前溢利16,618千港元,本期全面收益总额12,092千港元[5] - 2021年12月31日止三个月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为2.26港仙,九个月为3.14港仙[5] 公司股权结构 - 公司控股股东为Shirz Limited,持有公司70%股权,由王姿潞女士全资拥有[9] - 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发行股份4亿股[54][60] - Shirz Limited持有2.8亿股,占已发行股份70%[58] - 丁志威先生透过配偶权益持有2.8亿股,占已发行股份70%[59] 公司业务情况 - 公司主要营运附属公司威扬(酒业)在香港从事葡萄酒及其他酒精饮品的批发和零售[9] - 公司于2021年12月17日完成收购观塘物业作自有仓库,落实电子商务平台和网上拍卖平台,在上海设办事处拓展业务版图[50] 会计准则采纳 - 编制2021年12月31日止九个月财报时首次采纳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修订本)[12] - 该修订将承租人不应用租赁修订会计处理权宜办法的可供使用期延长12个月,因公司未取得租金宽减,无财务影响[12] 各产品收益对比 - 2021年第三季度葡萄酒產品收益68,544千港元,2020年同期為78,483千港元;九個月收益170,947千港元,2020年同期為183,745千港元[16] - 2021年第三季度其他酒精飲品收益3,766千港元,2020年同期為11,580千港元;九個月收益9,287千港元,2020年同期為20,337千港元[16] - 2021年第三季度葡萄酒配件產品收益114千港元,2020年同期為102千港元;九個月收益932千港元,2020年同期為259千港元[16] 其他收支对比 - 2021年第三季度其他收入475千港元,2020年同期虧損2,044千港元;九個月其他收入10千港元,2020年同期虧損3,492千港元[21] - 2021年第三季度融資成本445千港元,2020年同期為1,304千港元;九個月融資成本1,855千港元,2020年同期為4,204千港元[24] - 2021年第三季度除稅前溢利相關確認為開支之存貨成本52,265千港元,2020年同期為63,426千港元;九個月為136,509千港元,2020年同期為154,999千港元[26] - 2021年第三季度所得稅開支1,912千港元,2020年同期為2,875千港元;九個月所得稅開支4,526千港元,2020年同期為3,867千港元[27] - 2021年第三季度本公司擁有人應佔本期間溢利9,054千港元,2020年同期為12,596千港元;九個月溢利12,588千港元,2020年同期為17,118千港元[28] 每股盈利计算 - 計算每股基本盈利所使用之普通股數目三個月及九個月2021年和2020年均為400,000千股[30] 股息情况 - 本期間內無派付、宣派或建議派付任何股息予本公司股東,董事會亦不建議派付本期間股息[31] 财务指标变动原因 - 公司收益从2020年12月31日止九个月约2.043亿港元减少约11.4%至本期约1.812亿港元,主要因疫情致需求减少[36] - 销售成本从2020年12月31日止九个月约1.55亿港元减少约11.9%至本期约1.365亿港元,与收益减少直接相关[38] - 毛利从2020年12月31日止九个月约4930万港元减少约9.5%至约4470万港元,2021年和2020年同期整体毛利率分别约24.6%和24.1%,维持稳定[39] - 其他收入从2020年12月31日止九个月260万港元增至本期约330万港元,主要是服务收益[40] - 2021年和2020年12月31日止九个月分别录得亏损净额约1.2万港元和350万港元,主要是外币汇兑损益[41] - 销售及分销开支从2020年12月31日止九个月约1150万港元增至本期约1360万港元,因租金减免减少和折旧增加[42] - 行政开支从2020年12月31日止九个月约1190万港元增至本期约1590万港元,因法律及专业费用增加[43] - 融资成本从2020年12月31日止九个月约420万港元减至本期约190万港元,因信托收据贷款减少[44] - 本期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及全面收入总额约1260万港元,2020年约1710万港元[45] 融资情况 - 2021年3月10日融资函件A最高融资额分别为循环贷款5000万港元、信贷融资3000万港元、公司信用卡10万港元[62] - 2021年11月26日融资函件B最高融资额分别为贸易融资4800万港元、定期贷款2000万港元、透支融资300万港元[64] - 融资函件A和B要求王姿潞女士及丁志威先生合共持有公司不少于50%实益权益,报告日期两人合共持有70%权益[62][63][64][65] 购股计划与证券交易 - 公司购股计划于2017年12月18日采纳,期末无尚未行使购股权[68] - 期间及报告日期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无购买、出售或赎回公司上市证券[69] 董事权益与合规 - 期间及报告日期无董事于竞争业务中有须披露权益[70] - 公司已遵守不竞争契据、证券交易守则及企业管治守则[73][74][75] 审核委员会情况 - 审核委员会于2017年12月18日遵照相关规则成立,职责为审阅及监督集团财务申报程序及内部监控系统[76] - 审核委员会由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黄显荣先生为主席[76] - 审核委员会认为集团未经审核综合业绩符合适用会计准则、GEM上市规则及其他适用法律规定并已充分披露[76] 报告刊登安排 - 报告将在GEM网站及公司网站刊登,在GEM网站刊登最少七日[77] 报告性质说明 - 这是威扬酒业国际控股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