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2020年、2019年和2018年的营收分别为42190191美元、2525524美元和0美元[18] - 2020年、2019年和2018年的毛利润分别为22216535美元、2506032美元和0美元[18] - 2020年、2019年和2018年的净利润(亏损)分别为37380美元(亏损13091790美元)、亏损2739990美元和亏损5144745美元[18] - 2020年、2019年和2018年的综合(亏损)收入分别为亏损7584370美元、2178899美元和亏损6900273美元[18] - 2020年、2019年和2018年的流动资产分别为60399271美元、52916672美元和38421753美元[19] - 2020年、2019年和2018年的总资产分别为108096829美元、94000689美元和56653676美元[19] - 2020年、2019年和2018年的流动负债分别为26803286美元、37434697美元和19683973美元[19] - 2020年、2019年和2018年的总负债分别为28159431美元、40065176美元和19896324美元[19] - 2020年、2019年和2018年的股东权益总额分别为79937398美元、53935513美元和36767352美元[19] - 2020年、2019年和2018年的流通股数量分别为20555129股、17710471股和16269577股[19] - 2020、2019和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公司外币折算收益分别为550万美元、损失180万美元、收益220万美元[122] 各条业务线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2020年,三家客户分别占公司金融服务业务总收入的31%、21%和12%;截至2020年12月31日,分别占公司应收账款总额的45%、20%和17%;2019年,一家客户占公司金融服务总收入和应收账款的100%[69] 公司业务监管与合规风险 - 公司业务受中国政府多部门监管,新法规或使运营不合规,违规将面临严重处罚[40][41] - 公司PRC子公司和合并附属公司的账簿和记录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而非美国会计准则,会计人员缺乏美国会计准则相关知识和经验[74] - 公司依靠版权、商标、商业秘密法和保密协议等保护知识产权,但中国知识产权相关法律实施存在不足[79][82] - 公司可能面临第三方知识产权侵权等索赔,若败诉可能对业务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83][84] - 中国政府对人民币兑换外币及货币汇出实施控制,可能限制公司子公司汇出外币支付股息或满足外币债务的能力[118] - 公司利用证券发行所得款项向中国子公司贷款需遵守中国法规,贷款不得超过法定限额并需向国家外汇管理局登记[111] - 公司向中国子公司进行资本出资需获得中国商务部或其地方对应部门的批准,可能无法及时获得批准[116] - 中国相关法规可能使公司中国居民股东受罚,限制公司向中国子公司注资和子公司分配利润的能力[123] - 公司通过一系列合同安排开展中国业务,若这些安排不符合中国法律法规或法规解释改变,公司可能受罚或被迫放弃相关业务权益[142] - 公司依赖与VIE及其股东的合同安排开展业务,该安排在提供运营控制方面可能不如直接所有权有效[148] - VIE股东利益可能与公司整体利益不同,可能违反合同安排,对公司有效控制VIE及获取经济利益产生重大不利影响[151] - 中国税务机关可在交易发生的纳税年度起十年内对关联方交易进行审计或质疑,若认定公司相关合同安排不符合公平交易原则,可能进行转让定价调整,增加VIE的税务负担[153] - 若VIE破产或进行解散清算程序,公司可能失去使用和享有对业务运营至关重要的VIE资产的能力[155] 公司业务发展与经营风险 - 自2019年起公司业务通过收购和服务多元化显著增长,管理增长需多方面举措[43] - 2020年公司剥离的西博伦集团可能面临税务挑战,公司或承担连带责任[45] - 公司过去有亏损,未来盈利受成本管理、宏观经济和监管环境等因素影响[49] - 过去一年公司有投资和收购,如成立泰安子公司、收购纳米开曼及其子公司,但不一定成功[51] - 2020年春季新冠疫情暂时影响公司运营,对金融服务业务无重大影响,但对设备和工程业务有重大不利影响[54] - 中小企业融资行业竞争激烈,若公司无法有效竞争,经营业绩将受影响[56] - 若省级或区域金融资产交易所限制或禁止交易中小企业金融产品,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将受重大不利影响[57] - 公司很大一部分收入依赖行业合作伙伴,失去合作伙伴或业务量减少将影响收入和盈利能力[61] - 公司虽过去无数据泄露,但网络攻击等可能导致数据泄露,影响声誉、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62] - 2020年6月3日,卖空者发布报告指控公司相关交易未披露,公司股价下跌且面临股东集体诉讼[68] - 公司金融服务品牌和声誉可能受媒体负面宣传、行业合作伙伴负面消息及行业负面发展等因素影响[85][87][88] - 公司运营依赖中国互联网基础设施和固定电信网络,可能面临网络中断、成本上升等问题[89][90] - 公司业务可能受健康大流行或疾病爆发影响,如COVID - 19,可能导致业务中断和财务状况恶化[91][92][94] - 中国政府政治气候和经济政策的不利变化可能对公司竞争地位产生重大不利影响[95] - 若公司被认定为“居民企业”,需按25%税率缴纳全球应税收入的企业所得税,向非中国股东支付股息时需代扣10%预提税[100,103] - 人民币对美元等外币汇率波动可能对公司业务、收入、财务状况和证券价值产生不利影响[120] - 美国监管机构对公司业务调查取证可能受限,可能导致公司普通股从纳斯达克资本市场摘牌或SEC注册被暂停或注销[130] 公司相关法规政策变化 - 2015年6月1日起实施的Circular 19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可按实际运营需求将外汇资本结汇,可自主兑换外汇比例暂定为100%[111] - 2013年5月13日生效的Circular 21简化了外商直接投资相关外汇管理程序,2015年2月13日发布的Circular 13进一步简化,将外汇登记委托给银行[115] - 2008年1月1日生效的《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中国有“实际管理机构”的境外企业可被视为“居民企业”[98] - 2009年4月22日发布的通知规定,符合一定条件的境外企业将被分类为“非境内注册居民企业”[100] - 2008年1月1日生效的《劳动合同法》增加了雇主责任,影响裁员决策成本,要求提供社会福利套餐[117] - 2014年7月外管局发布37号文,要求相关主体登记,2015年10月16日9名中国居民股东完成登记[124] - 2020年5月纳斯达克向SEC提交三项提案,对中国公司提出新要求[122] - 2020年5月美国参议院通过《外国公司问责法案》,若PCAOB连续三年无法检查审计机构,发行人证券禁止在全国性证券交易所交易[122] - 2020年12月2日美国众议院通过《外国公司问责法案》,12月18日该法案签署成为法律[135] - 2021年3月24日SEC通过临时最终修正案,实施《外国公司问责法案》规定的提交和披露要求[137] - 2015年1月商务部发布《外国投资法》讨论稿,2018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新讨论稿,2019年1月29日提交修订后的讨论稿,2019年3月15日最终版《外国投资法》发布,2020年1月1日生效[145] 公司股权与上市相关情况 - 公司作为新兴成长型公司,最多可维持该身份五年,若营收超10.7亿美元、三年发行超10亿美元非可转换债券或非关联方持有的A类普通股市值在6月30日超7亿美元,则次年12月31日起不再是新兴成长型公司[160] - 公司A类普通股自2016年12月27日在纳斯达克上市后,2020年全年交易价格在0.72 - 18.21美元/股之间波动[166] - 公司作为外国私人发行人,披露义务与美国国内报告公司不同,可能使投资者更难评估公司业绩和前景[157] - 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可能无法在美国联邦法院发起股东派生诉讼,股东保护自身利益的能力受限[163] - 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对少数股东保护较少,少数股东对公司事务不满时几乎没有追索权[164] - 公司预计每年将产生额外费用50万至100万美元,这是作为上市公司新增的成本[177] - 2016年12月27日,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269.5347万股普通股,发行价为每股4美元,发行前有1200万股已发行和流通股,发行后有1469.5347万股[189] - 2018年3月7日,公司将普通股重新分类和指定为A类普通股和B类普通股,授权股份为5000万股,其中4000万股为A类,1000万股为B类,A类每股1票,B类每股5票,重新分类后,691.6947万股A类和777.84万股B类已发行和流通[190] - 2019年7月,公司完成股份购买交易,777.84万股B类普通股自动转换为A类普通股[191] 公司重组与名称变更 - 2020年11月30日,公司完成第三次公司重组,出售了希博伦香港的全部股权,处置遗留业务获得约14万美元收益[185][186] - 2019年7月,公司开始第二次公司重组,收购金融服务业务[180] - 2020年9月22日,公司名称从“希伯伦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尼森国际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11月16日,A类普通股交易代码从“HEBT”变更为“NISN”[183] - 2021年3月24日,公司完成最新子公司重组,纳清成为尼森山东的全资子公司,尼森山东持有纳米上海的控股权[186] - 2020年9月22日,公司名称由“Hebron Technology Co., Ltd.”变更为“Nisun International Enterprise Development Group Co., Ltd”,11月16日起股票交易代码由“HEBT”变更为“NISN”[198] - 2020年11月30日,公司将西伯伦香港出售给Wise Metro [199] 公司收购与合作情况 - 2018年3月10日,公司与徐州维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股东签订协议,以发行1442778股A类普通股(每股2美元)为对价收购其49%股权,4月11日完成收购[193] - 2019年7月12日,公司以700万美元收购NiSun BVI全部股权,其通过协议控制Fintech [195] - 2019年11月8日,NiSun BVI与泰安科源基础设施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合作成立山东泰鼎国际投资有限公司,NiSun BVI持股80% [195] - 2019年12月15日,公司与恒普及其股东签订股份交换协议,发行1440894股A类普通股获得恒普控股权,恒普持有杭州丰泰科技有限公司92%股权和敦化市中心资产管理登记中心有限公司100%股权[196] - 2020年5月31日,公司收购Nami Cayman及其子公司和附属实体[197] - 2020年12月15日,公司在山东泰安成立全资子公司尼森(山东)产业发展有限公司[200] - 2020年8 - 12月,Fintech在中国多地成立多家运营子公司,其中山西金融科技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持股80%,内蒙古金融科技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持股70% [203] 公司业务模式 - 2020年公司业务主要包括中小企业融资解决方案、供应链解决方案和其他融资解决方案三种服务模式[209] 宏观经济数据 - 2014 - 2019年中国GDP年增长率从7.3%降至6.1%,2020年受疫情影响降至2.3%[97] 公司基本信息 - 2012年5月29日,公司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成立,是一家股份有限公司[178] 公司董事会结构 - 公司董事会分为三类董事,当前任期分别在2021年、2022年和2023年届满,每类董事任期三年,每年股东选举一类董事[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