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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n Natural Life (BON) - 2021 Q4 - Annual Report

财务状况与业绩 - 2021年公司营收为25494564美元,较2020年的18219959美元增长约39.9%;净利润为4609453美元,较2020年的3098317美元增长48.8%[15][29] - 2020年公司营收约为1822万美元,较2019年增长约11.1%;净利润约为310万美元,较2019年增长约20.9%[29] - 2021年公司总资产为36412799美元,总负债为9878050美元,总权益为26534749美元[14] -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记录的税务负债为510万美元,其中包括170万美元应付所得税和约330万美元未付增值税,税务负债结算日期已延至2022年6月30日[119] - 2021年6月28日,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募股,发行220万股普通股,每股发行价5美元;7月2日,承销商行使超额配售权购买33万股;IPO总收益(含超额配售股份)达1265万美元,扣除费用后净收益约1130万美元[180] - 2021年6月和7月,公司分别将首次公开募股(IPO)约900万美元净收益和行使超额配售权约100万美元净收益转至中国子公司;预计未来将使用收益进行研发、开发新产品和扩大产能,不支付现金股息[176] - 2021年5月10日,公司以26.7万美元成本获得中国甘肃省玉门市8.2英亩土地使用权,使用期限50年;计划在此建设新制造工厂,总预算约620万美元,2021年7月29日动工,预计2022年10月完工[181] 业务发展与规划 - 公司短期新产品开发主要聚焦健康补充剂,产品增强方面致力于提高生物活性食品成分的纯度[18] - 公司计划投资运营产生的现金和筹集的资金,增加直销团队,拓展中国其他省份和海外的分销渠道,并建立更多在线销售[22] - 2021年9月28日董事会批准公司结构重组,终止原VIE协议,将西安App - Chem转为中外合资企业,10月22日完成工商登记[39] - 2021年9月8日,公司在中国大陆成立全资子公司西安优品萃生物技术有限公司[183] - 2021年11月1日,公司完成中国境内公司结构重组,成为西安爱普化学的间接唯一股东;重组后,西安爱普化学持有的增值电信许可证被吊销,公司正探索其他开展在线销售业务的可行方式[185] 风险因素 - 公司面临无法及时推出新产品或改进产品以满足客户需求的风险,可能导致部分产品过时,影响营收和业绩[21] - 公司面临生产困难、质量控制问题、预测不准确和依赖第三方供应商的风险,可能影响业务[23] - 公司产品未经过临床证明安全有效,若产品被证明或声称不安全或无效,业务将受影响[26] - 新冠疫情对公司运营产生负面影响,未来仍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影响公司收入和现金流[28][29] - 公司业务扩张和发展需约4000万美元额外资本,若无法获得,业务计划执行能力将受损[32] - 新颁布的《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司法解释较新,应用和完善存在不确定性,公司目前业务不在“负面清单”,但清单可能随时修订[41][43] - 中国政府可能加强对海外发行和外国投资的监督控制,若实施新审批要求,可能限制公司向投资者发行证券的能力并使证券价值下降[49][52] - 2021年7月10日CAC发布网络安全审查措施修订草案,12月28日颁布正式版本,规定控制超100万用户个人信息的“在线平台运营商”海外上市需进行网络安全审查[50] - 公司认为自身业务不涉及用户数据收集等受限行业,但不确定是否会被认定需进行网络安全审查[51] - 2021年7月6日两办联合发布意见,强调加强对非法证券活动和中国公司海外上市的监管[53] - 2021年12月24日CSRC发布海外发行和上市相关草案规则,规定中国公司海外首次公开发行和上市需在申请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程序[54][55] - 海外上市若违规,将被处以100万至1000万元人民币罚款,严重违规会被责令暂停业务、停产整顿、吊销许可证[56] - 公司不确定未来是否需获得中国政府监管批准或完成备案,若未获批准或备案,可能无法向投资者发售证券[57] - 中国政府可能加强对海外发行和外资投资的监管,这可能影响公司运营和证券发售[58] - 公司不确定未来是否需获得中国政府在美国交易所上市的许可,即便获得也可能被拒绝或撤销[59] - 中国经济增长自2012年以来放缓,政府政策变化可能对公司业务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63] - 公司产品可能引发产品责任索赔,增加成本并损害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64] - 公司需遵守食品行业法规,食品生产和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未续期可能面临罚款或制裁[67] - 公司工厂或供应商工厂受自然灾害、政府规划等影响,可能导致生产中断[69] - 工厂若未通过消防、环保、健康安全检查,或特殊设备未注册、人员无资质,可能面临罚款和停产[70][71] - 公司租赁物业未按中国法律登记,可能被责令整改或处以1000至10000元人民币罚款[74] - 公司租赁物业所有权证书未获提供,若租赁协议被认定无效,公司可能需腾退物业且运营可能中断[75] - 公司依赖中国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但保护可能不足,维权困难且成本高,若失败将对业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76] - 中国法律体系存在不确定性,行政和法院程序结果难评估,监管不确定性可能被利用[78] - 公司为开曼群岛控股公司,股东在中国送达法律程序困难,中国与部分国家和地区无相互承认和执行判决的条约[80] - 中国股东索赔困难,获取信息存在法律障碍,海外证券监管机构未经许可不得在中国境内调查取证[81] - 公司对印章等非有形资产设有内控程序,但仍可能被滥用,导致业务运营中断[87] - 公司向PRC子公司贷款或增资受中国法规和外汇管制限制,相关规定可能影响公司流动性和业务扩张[88] - 公司无法保证及时完成对中国子公司未来贷款或注资所需的政府登记和审批,可能影响业务资金和扩张[93] - 若PCAOB无法完全检查审计机构,公司普通股可能被摘牌或禁止交易[94] - 2005年7月21日起人民币兑美元汇率波动,三年间升值超20%,未来难以预测[99] - 人民币大幅重估可能对投资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且中国外汇对冲选择有限[100][101] - 中国政府对货币兑换的控制可能限制公司有效利用收入的能力,影响投资价值[102] - 中国相关法规使公司通过收购实现增长更困难,可能影响业务扩张和市场份额[104] - 2014年7月SAFE颁布37号文,要求中国居民对境外投资活动进行登记,可能影响公司结构和投资[106] - 若SPV的中国股东未按规定登记或更新,其在中国的子公司利润分配等可能受限[107] - 2015年2月SAFE颁布13号文,外汇登记申请改由合格银行受理[107] - 公司无法保证能遵守相关法规,股东不遵守可能使公司受罚款或制裁,影响业务和分红[109] - 公司外汇活动可能面临更严格审查和审批,或影响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收购国内公司也可能受限[110] - 未完成国家外汇管理局(SAFE)登记,实体最高面临30万元人民币罚款,个人最高面临5万元人民币罚款,还可能限制公司向中国子公司注资及子公司向公司分红[112] - 若被认定为中国居民企业,公司及其非中国股东将面临不利税收后果,全球收入按2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向非居民企业股东支付股息需代扣10%预提税,非中国个人股东转让普通股收益可能按20%税率征税[115][116][117] - 非居民企业间接转让中国应税资产,若缺乏合理商业目的,可能被视为直接转让,收益需缴纳10%企业所得税,受让方有代扣义务[121][123] - 公司运营子公司享受税收优惠和政府补贴,若被撤销或不可用,或税率计算被挑战,公司可能需支付额外税费[126][127] - 公司运营子公司若未能续高新企业资格,企业所得税将从优惠的15%恢复至法定的25%[127] - 公司未按规定为符合条件的全职员工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可能面临滞纳金、罚款或劳动纠纷[129] - 公司员工行使股票期权或获得限制性股票需缴纳中国个人所得税,公司有申报和代扣义务,否则可能面临制裁[113] - 公司可能因未遵守中国境外上市公司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登记要求,使参与者或公司面临罚款和其他法律或行政制裁[111] - 公司中国子公司或部分子公司未开设社保和公积金账户,可能面临处罚[130] - 公司中国子公司租赁的渭南生产基地部分建筑未获相关许可,可能面临行政罚款、停用或拆除等处罚,若停用损失不超公司销售收入3%,租约2024年12月31日到期[131][133] 新兴成长公司相关 - 公司作为“新兴成长公司”最多持续五年,或直到满足三个条件之一:年度总收入超10.7亿美元、非关联方持有的普通股市值超7亿美元、前三年发行超10亿美元非可转换债券[35] - 作为“新兴成长公司”可享受部分报告要求豁免,如无需遵守萨班斯 - 奥克斯利法案第404(b)条审计师认证要求等[36] - 公司选择不使用JOBS法案规定的新或修订会计准则的延期过渡期,将按非新兴成长公司要求日期遵守[37] 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 - 公司董事和高管合计拥有26.48%已发行普通股总投票权,可能影响公司决策和股价[138] - 公司预计近期不支付现金股息,投资回报可能依赖股价上涨[141][142] - 公司在开曼群岛注册,股东保护权益可能受限,部分判决可能无法执行[145][150] - 作为外国私人发行人,公司豁免美国部分证券规则和纳斯达克部分公司治理标准,信息披露可能不及时不全面[151][153] - 公司2020和2021财年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已采取补救措施但未完全解决[155][157][159] - 2020年末公司已招聘两名中级财务人员,确定三名高级财务岗位候选人,预计2022年3月31日前至少招聘一名[159] - 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大幅波动,受市场、行业和自身运营等因素影响,可能导致投资者损失[134][135] - 大量股票出售或预期出售可能影响股价,削弱公司股权融资能力[141] - 公司计划在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财务和系统控制框架搭建,在2022年12月31日前全面实施相关措施[160][161] - 若公司被认定为被动外国投资公司(PFIC),美国普通股持有人可能面临不利的美国联邦所得税后果;公司目前和可预见未来预计不会成为PFIC,但无绝对保证[163][164] - 公司管理层自2020年9月30日起每月举行内部会议,审查财务报表和运营绩效,识别改进内部控制程序的领域;已任命董事并成立审计委员会[160] 产品与技术 - 公司形成四个技术平台,贯穿产品生产过程,以保证产品质量[198][199][200] - 公司提供定制产品开发、配方以及售后和技术支持等增值服务[201] - 公司产品包括香料化合物、健康补充剂、生物活性食品成分等类别[202][203][204] - 公司安布罗辛产品纯度达99.5%以上,行业平均约99.0%,产量约63%,行业平均约40% - 43%[202] - 公司推出新的非处方药产品,还有更多创新产品处于开发阶段[203] - 公司生物活性食品成分有苹果多酚、水苏糖等,各有不同用途[204][206][207] - 公司健康补充剂、香料化合物、苹果多酚等产品有各自的制造流程[209][210][211] -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在中国有12项已批准专利和3项正在申请的专利[213] - 西安AppChem拥有8项已授权发明专利,有效期20年[214] - 西安YH拥有3项已授权发明专利,有效期20年[214] - 西安DT拥有1项已授权发明专利,有效期20年[214] - 西安AppChemChem有3项专利处于待授权状态,有效期20年[214] 股息与储备 - 公司PRC子公司需每年从税后利润中提取至少10%作为法定储备,直至达到注册资本的50%,截至2021年9月30日,法定盈余储备占注册资本比例为1% - 24%,平均为15%;2021年和2020年9月30日可用于分红的累计利润分别为919.2676万美元和507.2672万美元[82] - 中国政府实施资本控制措施,国内企业向境外股东汇出超过5万美元股息时需接受审查,未来子公司股息分配可能受更严格审查[84] - 中国企业向非中国居民企业支付股息需缴纳10%预扣税,若符合条件,香港子公司从PRC子公司获得股息的预扣税率可降至5%,但不保证一定适用[85] - 中国子公司分配股息需基于可分配收益,每年需将至少10%的税后利润存入法定储备金,直至达到注册资本的50%[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