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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发兴业新材料(08073) - 2023 Q3 - 季度财报

报告基本信息 - 报告为中国兴业新材料控股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业绩报告[11] - 第三季度财务资料根据香港联交所GEM证券上市规则适用披露条文编制,于2023年11月7日获授权刊发[26][31] 公司人员变动及职位信息 - 朱绪平先生于2023年10月17日获委任为执行董事[12] - 周青先生于2022年4月11日获委任为非执行董事,刘红维先生同日辞任[12] - 公司合规主任为杜鹏先生[12] - 公司秘书为陈冠良先生(CPA)[12] - 审核委员会主席为潘建丽女士[13] - 薪酬委员会主席为潘建国先生[14] - 提名委员会主席为杜鹏先生[14] - 自2021年1月25日起,张超先生担任主席及行政总裁;自2023年7月13日起,张超先生辞去主席职务,杜鹏先生被任命为主席,公司已遵守守则第C.2.1条[115][117] 公司外部合作机构信息 - 公司法律顾问为麦振兴律师事务所[14] - 公司核数师为融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14] 公司整体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九个月,公司收入为58,540千元人民币,2022年同期为56,333千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92%[19] - 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九个月,公司毛利为16,062千元人民币,2022年同期为8,302千元人民币,同比增长93.47%[19] - 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九个月,公司除税前溢利为253千元人民币,2022年同期亏损5,772千元人民币[19] - 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九个月,公司本期溢利为1,379千元人民币,2022年同期亏损4,549千元人民币[19] - 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九个月,公司全面收益总额为2,422千元人民币,2022年同期亏损3,003千元人民币[19] - 2023年基本及摊薄每股盈利为0.002元人民币,2022年为亏损0.009元人民币[19] - 于2023年1月1日,公司权益总额为206,309千元人民币,于2023年9月30日为208,551千元人民币[20] - 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九个月,本公司权益股东应占溢利为914千元人民币,2022年同期亏损4,858千元人民币[19] - 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九个月,非控股权益应占溢利为465千元人民币,2022年同期为309千元人民币[19] - 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九个月,换算财务报表的汇兑差额为1,043千元人民币,2022年同期为1,546千元人民币[19] - 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九个月,公司权益股东应占盈利为1,379,000元人民币,2022年同期亏损为4,549,000元人民币[58][62] - 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九个月,已发行普通股数目为520,000,000股,与2022年同期相同[58][62] - 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九个月,公司收入为5850万元,较2022年同期的5630万元增加220万元或3.9%[80][84] - 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九个月,销售成本为4250万元,较2022年同期的4800万元减少550万元或11.6%[81][85] - 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九个月,毛利为1610万元,较2022年同期的830万元增加780万元或93.5%,毛利率从14.7%升至27.4%[82][85] - 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九个月,销售及分销开支为370万元,较2022年同期的360万元增加10万元或2.5%,占收入比例从6.4%降至6.3%[87] - 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九个月,行政开支为1220万元,较2022年同期的1310万元减少约7.3%,占收入比例从23.3%降至20.8%[88] - 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九个月,销售及分销开支为人民币370万元,较2022年同期增加人民币10万元或2.5%,占收入的6.3%(2022年同期为6.4%)[91] - 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九个月,行政开支为人民币1220万元,与2022年同期相比减少7.3%,占收入的20.8%(2022年同期为23.3%)[92] - 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九个月,公司董事会不建议派付股息(2022年:无)[104] 各业务线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九个月,公司附属公司主要在中国从事ITO导电膜销售及安装,以及智能调光产品、LED显示屏及投影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及安装,业务性质无重大转变[22][24] - 2023年第三季度,ITO导电膜销售4839千元,智能调光产品销售15898千元,销售其他产品4230千元,来自客户合约总收入24967千元[41] - 2022年第三季度,ITO导电膜销售4596千元,智能调光产品销售6720千元,LED显示屏与投影系统销售26千元,销售其他产品235千元,来自客户合约总收入11551千元[41] - 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九个月,ITO导电膜销售18356千元,智能调光产品销售31760千元,销售其他产品8424千元,来自客户合约总收入58540千元[41] - 截至2022年9月30日止九个月,ITO导电膜销售23483千元,智能调光产品销售23370千元,LED显示屏与投影系统销售26千元,销售其他产品9454千元,来自客户合约总收入56333千元[41] - 2023年第三季度,国内(中国大陆)收入10911千元,其他地区收入14056千元,总收入24967千元[45] - 2022年第三季度,国内(中国大陆)收入5796千元,其他地区收入5755千元,总收入11551千元;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九个月,国内(中国大陆)收入36860千元,其他地区收入21680千元,总收入58540千元;截至2022年9月30日止九个月,国内(中国大陆)收入43361千元,其他地区收入12972千元,总收入56333千元[45] - 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三个月,货品转让收入为24,967千元人民币,2022年同期为11,551千元人民币;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九个月,货品转让收入为58,540千元人民币,2022年同期为56,333千元人民币[48] - 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三个月,已售存货成本为16,780千元人民币,2022年同期为10,013千元人民币;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九个月,已售存货成本为42,478千元人民币,2022年同期为48,031千元人民币[51] - 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三个月,所得税开支为34千元人民币,2022年同期为0;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九个月,所得税开支为 - 1,126千元人民币,2022年同期为 - 1,223千元人民币[55] - 2023年1 - 9月公司销售和毛利较2022年同期有所增加[66] - 2023年1 - 9月ITO膜销售收入为1830万元人民币,较2022年同期的2350万元人民币减少520万元,降幅21.8%[67] - 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九个月,智能PDLC产品销售收入为3180万元,较2022年同期的2340万元增加840万元或35.9%[68][70] - 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九个月,ITO导电膜销售收入为1830万元,较2022年同期的2350万元减少520万元或21.8%[69] - 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九个月,LED显示屏及投影系统无销售收入,2022年同期为2.6万元[72][76] - 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九个月,其他产品收入为840万元,较2022年同期的940万元减少100万元或10.9%[73][76] 公司税务信息 - 珠海新材料自2018年11月28日至2021年11月28日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享有15%优惠中国企业所得税税率,并于2021年12月20日续期至2024年;深圳康盛自2022年12月9日至2025年12月9日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享有15%优惠中国企业所得税税率[56] - 其他于中国注册成立的附属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于香港注册成立的附属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6.5%[56][57][61] 公司资金使用及来源信息 - 公司主要现金用途为满足营运资金和资本开支需求,资金主要来源于产品销售现金和集团关联方的财务支持[89] - 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未偿还银行贷款约为人民币3380万元[90][93] - 公司股份于2017年7月21日在GEM上市,所得款项净额为9350万港元[94] - 截至2023年9月30日,股份发售所得款项净额约7770万港元已被使用[99][103] - 海外业务扩张计划使用所得款项净额980万港元,已全部使用[96] - 新材料和新产品研发计划使用所得款项净额2120万港元,已全部使用[96] - 安装智能调光产品超宽生产线计划使用所得款项净额1150万港元,实际使用60万港元,余额1090万港元,预计2024年底前使用[97] - 安装玻璃加工全自动化生产线计划使用所得款项净额900万港元,实际使用410万港元,余额490万港元,预计2024年底前使用[97] 公司员工信息 - 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共有106名全职员工[102] - 于2023年9月30日,公司共有106名全职雇员[105] 公司信用风险管理信息 - 公司实施主动的信用控制程序管理信用风险,客户延迟付款主要因市场经济挑战和部分客户财务困难,已与客户达成部分或全部款项收回协议[107][108][112] - 用于估计贸易应收账款信用损失拨备的拨备矩阵基于应收账款逾期日期,根据未清偿时间长短采用不同拨备率,会定期审查更新[109][112] - 公司对应收账款信用损失计提拨备,评估表明目前拨备足以弥补潜在信用损失[110][112] - 公司采取积极措施收回长期应收账款,加强催收、了解原因并探索法律补救措施,还加强信用控制程序[111][113] 公司证券交易及守则遵守信息 - 公司已采纳有关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行为守则,所有董事确认在有关期间遵守规定[119][124] - 有关期间,公司及附属公司无赎回、购买或出售公司上市证券[120][125] 公司审核委员会信息 - 公司于2017年7月21日成立审核委员会,由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潘建丽女士为主席,审核委员会认为公司业绩编制符合适用会计原则和惯例且披露充分[121][122][123] - 公司于2017年7月21日成立审核委员会,成员包括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潘建丽女士为主席[126] 公司购股计划信息 - 公司于2017年10月17日采纳购股计划,目的是激励合资格人士对集团发展做贡献[127][128][129][130] - 因行使购股计划及其他购股计划授出的购股可发行股份总数不超2017年10月17日已发行股本总额10%,即4.8亿股[132][135] - 2018年1月31日,根据计划授出认购2100万股每股面值0.01美元的购股,行使价为每股1.16港元[133][135] - 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九个月,没收41万份购股(2022年同期为168万份),无自愿交出注销的购股,2023年和2022年同期均无购股获行使[133][135] - 报告日期,根据购股计划已授出469万份购股,可认购469万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0.9%[133][135] - 各合资格参与人在12个月内行使购股发行及将发行股份总数不超已发行股份1%,除非满足特定条件[134][136] - 购股可在董事会决定期间行使,但不超授出日起10年[137][140] - 授出购股要约须在30日内接纳,承授人接纳要约时须支付公司1港元[138][141] - 行使购股每股行使价由董事会厘定,不低于授出当日收市价和前5个营业日平均收市价较高者,且不低于股份面值[139][142] - 购股期权计划自2017年10月17日起10年有效,于紧接十周年前一日营业结束时届满,除非股东提前终止[144][146] - 截至2023年9月30日,年初未行使购股期权总数为5100千份,期内没收410千份,期末未行使总数为4690千份[149] 公司股权结构信息 - 2023年9月30日,中国水发兴业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股份324324325股,持股比例62.37%[154] - 2023年9月30日,水发集团(香港)控股有限公司持有股份324324325股,持股比例62.37%[154] - 2023年9月30日,水发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股份324324325股,持股比例62.37%[154] - 截至2023年9月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