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2年5月31日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为获豁免有限公司[15][19] - 公司于2013年6月17日首次在港交所GEM上市[16][19] - 公司主要业务为投资控股,附属公司提供环境清洁和借贷服务[16][19] - 集团主要业务为在香港及中国提供环境服务、放债业务和投资金融资产[72][73][74][75][76][77]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公司2023年三季度收益为113,107千港元,2022年同期为94,946千港元[12] - 公司2023年三季度毛利为7,528千港元,2022年同期为8,104千港元[12] - 公司2023年三季度除税前溢利为279千港元,2022年同期为1,262千港元[12] - 公司2023年三季度期内溢利为117千港元,2022年同期为962千港元[12] - 公司2023年三季度期内全面收益总额为66千港元,2022年同期为210千港元[13] - 公司2023年三季度基本及摊薄每股盈利为0.02港仙,2022年同期为0.22港仙[13] - 2023年和2022年截至9月30日止三个月,环境及清洁服务收入分别为112,565千港元和92,685千港元,放债利息收入分别为542千港元和2,261千港元,营业额分别为113,107千港元和94,946千港元[30] - 2023年和2022年截至9月30日止三个月,其他收入分别为51千港元和873千港元,其他亏损分别为25千港元和10千港元,净其他收入分别为26千港元和863千港元[32] - 2023年和2022年截至9月30日止三个月,融资成本分别为199千港元和146千港元,其中租赁负债利息分别为29千港元和19千港元,银行贷款利息分别为170千港元和127千港元[35] - 2023年和2022年截至9月30日止三个月,除税前溢利扣除的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分别为766千港元和868千港元,使用权资产折旧分别为466千港元和475千港元等多项费用[38] - 2023年和2022年截至9月30日止三个月,所得税开支分别为162千港元和300千港元,其中香港利得税期内拨备分别为137千港元和302千港元,中国企业所得税期内拨备分别为11千港元和14千港元[40] - 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三个月,计算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所用公司拥有人应占期内溢利为107000港元,2022年为1168000港元[54] - 计算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所用普通股加权平均数,2023年和2022年均为540000千股[54] - 两个期间每股摊薄盈利与每股基本盈利相同,因无潜在发行在外股份[54][55] - 2023年7月1日经审核,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总计199298000港元,非控股权益3335000港元,总计202633000港元[58] - 截至2023年9月30日未经审核,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总计199354000港元,非控股权益3345000港元,总计202699000港元[58] - 2022年7月1日公司拥有人应占总计为2.13338亿港元,非控股权益为363.7万港元[59] - 2022年期内溢利为116.8万港元,期内全面收益总额为21万港元[59] - 2022年9月30日公司拥有人应占总计为2.10117亿港元,非控股权益为343.1万港元[59] - 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三个月,香港环境及清洁服务收益约为1.082亿港元,较2022年同期的约8800万港元有所增加[79][82] - 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三个月,香港环境及清洁业务净利润约为210万港元,低于2022年同期的约350万港元(不包括一次性补贴)[81] - 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三个月,香港环境及清洁业务纯利减至约210万港元,2022年同期为约350万港元(不含补贴)[83] - 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三个月,上海业务收益减少约40万港元至约430万港元,2022年同期约470万港元[85][88] - 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三个月,上海业务录得纯利约2万港元,2022年同期亏损约40万港元[85][88] - 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三个月,放债业务利息收入为约50万港元,2022年同期约230万港元[87][89] - 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三个月,放债业务纯利约20万港元,2022年同期约120万港元(不含减值亏损)[91][93] - 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三个月,集团投资金融资产未变现公平值亏损净额24,850港元,2022年为收益净额10,185港元[92][94] - 2023年9月30日,集团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为343,340港元,2022年为23,385港元[96] - 2023年9月30日,阿里巴巴、美团、腾讯持股数分别为300、100、1000股,股权占比均<0.001%,市值分别为25,680、11,460、306,200千港元[97] - 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三个月,公司总收益约1.131亿港元,较2022年约9490万港元增加约19.2%[109][112] - 香港环境及清洁服务业务收益增加约2020万港元,放债业务利息收入减少约180万港元[109][112] - 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三个月,公司销售、营销及行政开支减少约50万港元至约710万港元[110][113] 税务相关信息 - 2023年和2022年香港利得税税率,符合两级利得税税率制度的合资格法团,首2000000港元应评税利润税率为8.25%,其余应评税利润税率为16.5%[41] - 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三个月,香港利得税拨备按估计应课税溢利的16.5%计算,合资格法团首200万港元应课税溢利按8.25%征税,余下按16.5%征税,2022年税率相同[42] - 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三个月,中国内地附属公司须按25%的企业所得税率缴税,2022年税率相同[45][49] - 集团中国内地附属公司自2008年1月1日产生的溢利,分派给外国投资者或香港注册公司等分别按5%或10%预扣所得税[46][49] - 2023年及2022年9月30日,未就中国内地附属公司未汇出溢利应付税项确认递延税项负债[47][49] 股息分配情况 - 董事会不建议就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三个月派付任何股息,2022年亦为零港元[51][52] - 董事会不建议就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三个月派付任何股息[111][114] 会计政策及审核情况 - 未经审核简明综合业绩按香港会计准则编制,采用新准则无重大影响[17] - 未经审核简明综合业绩根据香港公认会计原则及GEM上市规则编制,所用主要会计政策与2023年年报一致,采纳新订及修订准则无重大影响[20] - 公司未应用已颁布但未生效的新订及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正评估影响,暂无法说明是否有重大影响[21][24] - 未经审核简明综合业绩未经核数师审核,但已由审核委员会审阅[22][24] 公司经营及可呈报分部 - 公司经营及可呈报分部包括环境及清洁、放债、投资[23][26] 政府补贴情况 - 截至2022年9月30日止三个月,集团获政府一次性补贴约80万港元[80] - 截至2022年9月30日止三个月,集团获政府保就业计划一次性补贴约80万港元用于香港环境及清洁服务分部雇员月薪,计入“其他收入”[83] 业务减值情况 - 集团就部分应收借款人逾期贷款及利息确认减值亏损约5410万港元[86][89] 公司股权结构 - 余绍亨先生持有公司3.50536631亿股普通股,占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64.91%[118] - 余伟业先生持有公司54,431,400股普通股,占全部已发行股本的10.08%[123] - 梅芳女士因配偶权益被视为持有余伟业先生的54,431,400股股份,占全部已发行股本的10.08%[123] 公司业务面临的挑战 - 香港劳动力市场竞争加剧,公司面临环保及清洁服务业高劳工流失率[100] - 香港经济形势严峻,客户减少服务需求并要求减价,公司服务收入及利润率将受影响[101] 公司业务策略 - 上海业务管理层改进营销策略,实施有效工作流程及严格成本控制程序[102][105] - 公司加强风险管理政策,精简现有贷款组合,降低高风险贷款风险[103][106] - 公司投资策略采取审慎保守态度,仅考虑投资价值可观的联交所上市公司[104][107] 公司股份交易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及附属公司未购买、出售或赎回公司股份[127][131] 董事合规情况 - 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三个月,未发现董事违反证券交易规定标准和操守准则的情况[128][132] 竞争业务权益情况 - 报告期内及报告日期,无董事、控股股东及联系人士在竞争业务中拥有权益[129][133] 企业管治情况 - 公司应用了GEM上市规则附录15所载《企业管治守则》及报告的原则和条文[135][137] - 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三个月及报告日期,公司除两项守则偏离外,已遵守守则及GEM上市规则[136][137] - 守则条文A.2.1规定主席与行政总裁角色应区分,公司由余绍亨先生同时担任[138] - 守则条文A.4.1规定非执行董事应有指定任期,公司非执行董事无特定任期但须轮值告退及重选[138] 审核委员会意见 - 审核委员会由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认为集团业绩按适用会计准则编制并已充分披露[139][140][142] 法定储备规定 - 集团中国附属公司须将除税后溢利(但扣除股息分派前)至少10%分配至法定储备,直至该储备达致其注册资本50%[68][70]
宝联控股(08201) - 2024 Q1 - 季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