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2018年营业收入为168,492,923.19元,较2017年的174,898,144.88元减少3.66%[16] - 2018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7,589,875.44元,较2017年的55,490,456.37元减少14.24%[16] - 2018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1,752,411.53元,较2017年的28,658,506.25元增长10.80%[16] - 2018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3,804,884.40元,较2017年的80,300,069.47元增长16.82%[16] - 2018年基本每股收益为0.20元/股,较2017年的0.24元/股减少16.67%[16] - 2018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6.17%,较2017年的7.30%减少1.13%[16] - 2018年末总资产为1,704,645,378.75元,较2017年末的1,682,195,669.44元增长1.33%[16] - 2018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760,252,178.02元,较2017年末的782,002,302.58元减少2.78%[16] - 各季度营业收入分别为25704105.74元、32580215.71元、30744692.13元、79463909.61元[20] - 各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649010.22元、8688566.66元、2504786.50元、34747512.06元[20] - 各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为1048168.33元、5246164.27元、1887784.49元、23570294.44元[20] - 各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 3142938.56元、67999661.80元、 - 44744832.41元、73692993.57元[20] - 2018 - 2016年非经常性损益合计分别为15837463.91元、26831950.12元、25144814.35元[22] - 2018年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为127973.94元,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为15773693.10元,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为 - 64249.55元[22] - 2017年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为63011.75元,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为26383257.76元,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为407729.33元[22] - 2016年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为6443872.71元,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为18700941.64元[22] - 总体实现营业收入1.68亿元,同比下降3.66%;营业利润5034.8万元,同比下降13.10%;归属母公司净利润4758.99万元,同比下降14.24%;每股收益为0.20元[36] - 2018年销售费用4559811.91元,同比减少6.93%;管理费用35212911.70元,同比减少1.15%;财务费用39384785.35元,同比减少11.35%[50] - 2018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17486524.26元,同比增加13.71%;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23681639.86元,同比增加11.46%[52] - 利息收入2456875.06元,相比上年同期增加592.79%;资产减值损失 - 563750.01元,相比上年同期减少122.01%[53]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26195341.20元,相比上年年末减少34.34%;预付款项45940355.88元,相比上年年末减少64.82%[55] - 长期股权投资41830980.47元,相比上年年末增加84.27%;在建工程投资0元,相比上年年末减少100%[55] - 短期借款260000000元,相比上年年末增加30.65%;应付职工薪酬6614690.58元,相比上年末增加48.93%[56]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87967733.17元,相比上年同期增加34.32%;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9518791.09元,相比上年同期减少42.60%[58]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193500元,相比上年同期减少30.14%;投资支付的现金18000000元,相比上年同期增加100%[58]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3,073,644.19元,同比增加93.27%[59] - 投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22,880,144.19元,同比减少96.20%[59]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342,000,000.00元,同比增加71.86%[59]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331,971,052.91元,同比增加37.50%[59] - 分配股利等支付的现金77,328,086.90元,同比增加38.96%[59] - 2018年末存货1,308,501,846.48元,占总资产比76.76%,较2017年末比重增加6.00%[64] - 2018年末长期股权投资41,830,980.47元,占总资产比2.45%,较2017年末比重增加1.10%[64] - 报告期投资额19,900,000.00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0.56%[66] - 2018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38,602,182.25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3,860,218.23元[89] - 2018年末可供分配利润118,931,310.01元,资本公积24,110,409.58元[89] - 2018年现金分红金额12,966,580元,占净利润比率27.25%[86] - 2017年现金分红金额69,340,000元,占净利润比率124.96%[86] - 2016年现金分红金额10,817,040元,占净利润比率42.31%[86] 各条业务线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营业收入88.26%来自主营业务,林业技术服务实现营业收入1886.22万元,金森小额贷款公司整体盈利389.23万元,公司持股20%[35] - 木材销售量和生产量均为22.67万立方米,同比下降22.41%[43] - 林业营业收入1.49亿元,营业成本5076.77万元,毛利率65.86%;林业技术服务营业收入1886.22万元,营业成本549.71万元,毛利率70.86%[42] - 杉小径营业收入4715.93万元,占比27.99%,同比增长1.82%;松小径营业收入2903.79万元,占比17.23%,同比下降1.16%[40] - 金森小额贷款公司净利润3,892,315.46元[70] - 将乐县万森林业采育有限公司净利润30,201,030.01元[70] 公司股权及股东相关 - 2015年10月,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将乐县林业总公司更名为福建金森集团有限公司[14]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8,164,上一月末为7,047[159] - 福建金森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70.32%,持股数量165,777,268股,质押82,888,634股[159]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1.37%,持股数量3,239,350股[159] - 林继游持股比例0.94%,持股数量2,223,601股[159] - 谢庆龄持股比例0.92%,持股数量2,177,110股[159] - 林学容持股比例0.84%,持股数量1,972,959股[160] - 谢小元持股比例0.81%,持股数量1,897,940股[160] - 公司控股股东为福建金森集团有限公司,属地方国有控股法人[161] -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将乐县财政局,性质为地方国资管理机构,类型为法人[162] -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162] 公司业务经营情况 - 报告期内新收购林权面积约2.6万亩,现有总面积近80万亩,蓄积620万立方米[35] - 完成木材招标10期,涉及62个标品,皆伐采伐面积8324亩,销售木材9.6万立方米[35] - 完成植树造林总面积8267亩,其中新造林面积7982亩,生态景观绿化造林面积285亩[35] - 2017年与将乐县金山林场签订林木资产转让合同,金额5062.37万元,2018年底销售款项全部收到[43] - 2018年2月将全资子公司将乐县金森木材检验有限公司更名并增资,注册资本从10万元增至2000万元[46] - 公司出资1000万设立下属全资子公司福建金森碳汇科技有限公司[47]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89003733.61元,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52.82%;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24521900元,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53.38%[48] 公司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以235,756,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4] - 2018年度以总股本23,575.6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红利0.55元,派现12,966,580元[85] - 2017年度以总股本13,868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红利5元,派现69,340,000元,每10股转增7股,转增97,076,000股[85] - 2016年度以总股本13,868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红利0.78元,派现10,817,040元[85] - 2018年拟定利润分配预案为每10股派现金股利0.55元,派现12,966,580元[89] - 若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公司每年实现利润的分配金额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35%,其中现金股利不少于35%[94]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94]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95]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95] -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95] - 重大投资计划或现金支出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93] 公司承诺相关 - 林业总公司承诺避免同业竞争,若有相关商业机会将无偿让给金森林业及其控股子公司,违反承诺将赔偿损失[99] - 林业总公司于2011年3月1日出具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承诺函,按公平等原则进行交易并履行披露义务[100] - 截止2012年10月29日,公司股东遵守承诺,除购买金森大厦12 - 15层和高唐镇房屋租赁关联交易外无其他关联交易[101] - 林业总公司承诺承担常青林业出资问题导致金森林业的损失并放弃追偿权[102] - 林业总公司承诺若改制前林木资产有权利瑕疵,将补足出资并承担损失[102] - 林业总公司承诺营林公司转让给腾荣达林业有限公司的林木资产权属清晰,承担权利瑕疵造成的损失[103] - 林业总公司承诺若代管林面积超过26,000,将承担相应责任[103] - 林权面积超过7630亩,超过部分造成的损失由公司补偿[104] 公司子公司相关 - 2018年2月12日,将全资子公司将乐县金森木材检验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福建金森森林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10万元增加到2000万元,公司认缴新增注册资本1990万元;同时该公司出资1000万设立下属全资子公司福建金森碳汇科技有限公司[112] - 2018年2月28日,将乐县金森林木种苗有限公司完成工商注销登记,不再纳入合并范围[112] - 2017年5月18日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注销将乐县金森林木种苗有限公司,截至报告日已完成工商注销登记[151] 公司合规及监管相关 - 2018年8月8日,公司和高级管理人员林煜星因重大事项未及时履行临时公告义务被有权机关调查并被出具警示函[116] - 董事王国熙、高级管理人员应飚因《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草案)》存在虚假记载,2016年8月19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行政处罚,应飚被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180][181] - 高级管理人员林煜星因重大事项未及时履行临时公告义务,2018年8月8日被福建证监局出具警示函[181] 公司治理相关 -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1次股东大会、5
福建金森(002679) - 2018 Q4 - 年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