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收入6.33亿元同比下降31.31%[2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381.65万元同比下降74.48%[2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415.24万元同比下降78.24%[25] - 基本每股收益0.22元同比下降74.12%[25] - 公司2020年营业收入632,695,186.75元同比下降31.31%[65][71] - 净利润4,381.65万元同比下降74.48%[65] - 2020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为1.75亿元,第四季度增长至1.99亿元,环比增长13.7%[3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第一季度为2292万元,第三季度大幅下降至138万元,环比下降69.1%[30]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销售费用同比下降51.89%至9891.74万元[83] - 研发投入金额同比下降44.37%至4159.27万元[86] - 医药工业直接材料成本同比下降15.91%至2.37亿元[79] 各条业务线表现 - 医药工业收入610,098,427.87元占比96.43%同比下降31.71%[71] - 中成药收入197,022,181.10元同比下降53.28%[71] - 化学原料药收入72,215,389.96元同比增长7.91%[71] - 化学药制剂毛利率32.53%同比下降6.77个百分点[74] - 中成药毛利率68.03%同比下降10.13个百分点[74] - 医药工业销售量同比下降12.29%至3.14亿元[75] - 医药商业销售量同比下降14.52%至1083.8万元[75] - 化工产品销售量同比下降39.72%至228.17万元[75] - 公司主营业务为医药制造业,涵盖中成药、化学制剂和原料药研发生产[38] - 核心产品包括止咳宝片、蒲地蓝消炎片等呼吸系统类药物[39] - 心脑血管类产品包含血塞通分散片、银杏叶分散片等[42] - 消化系统类产品涵盖铝碳酸镁咀嚼片、奥美拉唑肠溶胶囊等[42] - 止咳宝片临床总有效率为93%显效率为73%[55] - 止咳宝片对虚寒型咳喘治疗效果总有效率为100%[55] - 止咳宝片对痰湿型咳喘治疗效果总有效率为95%[55] - 公司已有头孢氨苄胶囊、蒙脱石散、头孢拉定胶囊等3个产品通过一致性评价[50] - 新宁制药营业收入8047.46万元[140] - 海力制药营业收入11908.36万元[140] - 特一海力营业收入32352.28万元[140] - 海力制药净利润为694.06万元[140] - 新宁制药净利润为3768.20万元,营业利润率达54.3%(4366.49万元/8047.46万元)[140] - 特一海力净亏损3197.50万元,亏损率达9.9%(3197.50万元/32352.28万元)[140] 各地区表现 - 华南地区收入288,638,767.90元占比45.62%同比下降17.10%[71] - 华东地区收入115,921,307.98元同比下降33.42%[71]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5元(含税)[5] - 公司现金分红政策要求不低于可分配利润的15%[159]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80%[159]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20%[162] - 2020年度现金分红金额为1.455亿元,占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332.09%[169][172] - 2019年度现金分红金额为1.526亿元,占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88.89%[171] - 2018年度现金分红金额为1.306亿元,占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83.95%[171] - 2020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4381.65万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660.29万元[168] - 2020年末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4.230亿元[168][172] -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50元(含税)[168][172] - 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50元(含税)[168] - 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50元(含税)[167] - 现金分红政策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清晰[165] -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163] - 公司总资产重大支出标准为超审计总资产30%且超3000万元[162] - 公司营销模式主要为经销商模式中成药通过经销商进入店和诊所[49]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占比18.69%达1.18亿元[82] 现金流表现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9亿元同比下降23.76%[2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第四季度达到8976万元,较第三季度增长288%[3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同比下降33.53%至6.76亿元[87]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改善121.87%至1.26亿元[87]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比净利润多12,516.94万元,主要因非付现支出影响7,737.11万元及利息支出影响4,271.95万元[91] 资产和投资活动 - 货币资金报告期增长163.04%主要系部分银行理财产品到期收回[54] - 交易性金融资产报告期下降44.44%主要系部分银行理财产品到期收回[54] - 在建工程报告期增长45.67%主要系募投项目支出增加[54] - 货币资金年末余额3.25亿元占总资产14.41%,较年初增加8.93个百分点,主要因银行理财到期收回[92] - 交易性金融资产年末余额2.5亿元占总资产11.08%,较年初下降8.86个百分点,主要因银行理财到期收回[94] - 短期借款年末余额7.7亿元占总资产34.13%,较年初增加5.67个百分点[94] - 在建工程年末余额1.19亿元占总资产5.27%,较年初增加1.65个百分点,主要因募投项目支出增加[94] - 报告期投资额6.22亿元,较上年同期9.85亿元下降36.80%[96] - 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3.46亿元,累计使用1.43亿元,尚未使用金额2.24亿元[99][103] - 受限资产总额2.5亿元,其中交易性金融资产2.5亿元因结构性存款质押受限[95] - 合同负债年末余额2,611.57万元较年初增长0.59个百分点,主要因预收货款增加[94] - 长期借款期末清零,较年初下降0.51个百分点,主要因提前归还长期借款[94] - 药品仓储物流中心及信息系统建设项目投资总额17106.33万元,本报告期投入1860.21万元,累计投入6190.5万元,投资进度36.19%[105] - 新宁制药药品GMP改扩建工程项目投资总额17529.41万元,本报告期投入2823.29万元,累计投入8100.36万元,投资进度46.21%[105] - 药品仓储物流中心项目完工日期由2021年6月30日延期至2022年6月30日,因实施地点变更至台山市水步镇振兴路21号[108][109][110] - 新宁制药GMP项目完工日期由2020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1年9月30日,因工艺技术改进及疫情导致设备延期交货[111][112][113][114] - 公司曾使用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已于2018年12月21日归还[122][125][127] - 公司曾使用1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已于2019年8月28日归还[128][129][130] - 公司曾使用17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已于2020年7月21日归还[135]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19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135] - 两个募投项目本报告期均未实现效益[105] - 截至2020年末,募集资金承诺项目累计投入总额14290.86万元,占总投资额34635.74万元的41.26%[105] 非经常性损益 - 政府补助金额2020年为316.9万元,较2019年的1336.7万元下降76.3%[31]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2020年为1520.8万元,较2019年的548.3万元增长177.4%[34] -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2020年为966.4万元,较2019年的1476.9万元下降34.6%[34] 研发和知识产权 - 公司拥有发明专利29项、外观设计专利36项、实用新型专利8项[50] - 公司拥有发明专利29项外观设计专利36项实用新型专利8项[61] - 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同比下降28.39个百分点至12.25%[86] 品牌和市场地位 - 公司品牌被认定为广东省著名商标和行业领军品牌[58] 会计政策和审计 - 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24] - 公司预收款项重分类调整减少1455.36万元,合同负债增加1287.93万元,其他流动负债增加167.43万元[184] - 母公司预收款项重分类调整减少84.07万元,合同负债增加74.40万元,其他流动负债增加9.67万元[185] -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对期初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180][181] - 新收入准则实施预计不会对公司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产生重大影响[181]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为90万元[188]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为2年[188] - 境内注册会计师杨春盛审计服务连续年限为5年[188] - 境内注册会计师何海文审计服务连续年限为3年[188] -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186] 公司治理和承诺 - 实际控制人承诺若招股书存在虚假记载将依法回购全部新股[175] - 实际控制人承诺若因信息披露违规导致投资者损失将依法赔偿[175][178] - 公司承诺在违法事实认定后5个交易日内提出股份回购预案[175] - 实际控制人承诺在违法事实认定后3个交易日内启动股份购回事项[178] - 违反承诺时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股份将不得转让[178]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180] 关联交易 -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195] -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196] -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199]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200] 子公司和投资 - 公司于2020年12月3日新设立全资子公司广州特一海力药业有限公司[187]
特一药业(002728) - 2020 Q4 - 年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