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象新材(003011) - 2020 Q4 - 年度财报
海象新材海象新材(SZ:003011)2021-04-28 00:00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收入和利润 - 公司2020年营业收入为12.24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2.52%[2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8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6.12%[20] - 公司2020年营业收入为122,394.32万元,同比增长42.52%[6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6,938.03万元,同比增长30.98%[62] - 公司营业收入12.23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2.62%[77] - 外销金额为121,850.42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99.55%[75] - SPC地板收入84,728.38万元,同比增长75.92%,占营业收入69.23%[75] - SPC地板收入8.47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75.92%[77] - 销售量2071.02万平方米,同比增长50.89%[80] -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务收入122,327.64万元,同比增长42.62%[75] - 境外收入12.19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3.05%[77]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成本和费用 - 营业成本8.59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9.63%[77] - SPC地板成本6.02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88.45%[77][82] - 毛利率29.75%,同比下降9.96个百分点[77] - 研发投入3700.29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1.92%[87][88] - 财务费用3389.57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06.04%[87]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90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42%[20] - 第四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009.47万元人民币[2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同比增长47.47%至14.31亿元,主要因销售收入增加及货款回笼增加[90][9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同比增长57.76%至12.41亿元,主要因业务量增加导致材料及费用上升[90][91]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同比激增19,067.80%至4705.69万元,主因投资收益增加及理财产品赎回[90][91]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同比增长112.73%至5.07亿元,主要因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90][91]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同比大增179.13%至10.68亿元,主要因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90][91]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资产和负债 - 总资产达17.42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86.08%[2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2.10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89.62%[2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8.52%,同比下降10.63个百分点[20] - 货币资金较期初增加431.71%[53] - 预付款项较期初增加63.93%[53] - 存货较期初增加69.30%[53] - 货币资金占总资产比例从年初8.33%升至23.81%,增加15.48个百分点,主因首发上市募集资金到位[94] - 应收账款占总资产比例从17.28%降至8.97%,减少8.31个百分点[94] - 固定资产占总资产比例从38.06%降至25.37%,减少12.69个百分点[94] - 衍生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1733.38万元[96] - 受限资产合计3.11亿元,含货币资金7086.05万元(承兑汇票及外汇保证金)及固定资产抵押2.12亿元[97] 业务线表现:产品与产能 - 公司主要产品为LVT地板、WPC地板和SPC地板三大类PVC地板[29] - SPC地板基材层通过重钙粉与PVC粉混合,具有更好尺寸稳定性和抗冲击性[31] - 基材设计产能810,744吨,产能利用率103.91%[69] - 越南海欣取得年产800万平方米PVC地板项目环评批复[69] - 公司生产模式主要为按订单生产的ODM模式降低产品库存和滞销风险[48] - 公司产品销售绝大部分采用ODM模式极少部分使用自有品牌[50] - 公司受产能限制会将部分生产工序交由外协厂商加工但需按公司质量标准执行[49] 业务线表现:客户与市场 - 公司与KINGFISHERBEAULIEU CANADA等国际知名地板品牌商和建材零售商合作[50] - 公司累计交易客户逾100家,活跃交易客户20余家[52]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4.55亿元人民币,占总销售额37.14%[85] - 公司境外市场主要客户包括美国欧盟加拿大和澳洲等国家和地区[49] - 公司境外销售采用FOB和DDP两种交付模式[51] - 2020年中国PVC地板出口额为385.24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5.38%[61] - 2020年度中国PVC地板出口额为385.24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5.38%[32] - 中国是全球最大PVC地板出口国,产品以出口为主[33] - 美国和欧洲是全球最大PVC地板消费市场,严重依赖进口[32] - PVC地板在欧美市场逐步替代实木地板和地毯等其他地面装饰材料[32] - 2020年疫情期间消费者居家时间增多,PVC地板需求未受抑制[33] - PVC地板在中国地面装饰材料市场规模占比较低[33] - 国内生产企业主要为国外品牌提供ODM产品,国际竞争力持续增强[32] 地区表现:境外运营与风险 - 公司产品主要出口北美和欧洲等地区其中美国自2020年8月7日起恢复加征25%关税[40] - 公司为应对美国加征关税在越南设立全资子公司越南海欣新材料有限公司以抵消不利影响[40] - 越南境外资产规模为3.254941亿元人民币[54] - 越南境外资产占公司净资产比重为26.89%[54] - 美国自2020年8月7日起对公司产品恢复加征25%关税[126] - 公司出口退税款金额较大,若退税率变化将影响经营业绩[127] - 出口产品享受13%的出口退税政策[71] - 公司业务以外销为主,收汇结汇周期集中在2-5个月[128]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战略与发展计划 - 公司发展战略以高端制造为基础,坚持绿色环保理念,加大研发投入和自主品牌建设[120] - 2021年营销计划包括维护现有客户、开拓新客户、巩固欧美市场并探索其他国际市场及自主品牌直销[121] - 2021年技术创新计划包括加大研发投入、完成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加强与高校合作培育人才[121] - 2021年供应链建设计划包括扩充生产能力,推进越南海欣PVC地板建设项目以解决产能瓶颈[122] - 2021年品牌发展计划将加强自有品牌建设,通过形象设计、多渠道宣传提升市场影响力[123] - 公司将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和技术储备以增强核心竞争力[157] - 公司建立成本费用考核体系加强预算采购生产销售环节管控[157] - 公司专注于PVC地板研发生产销售业务处于快速发展阶段[156] - 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均保持快速增长态势[157]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募集资金使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1,445.54万元[107][109]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953.48万元[107][109]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6,827.04万元[107][109] -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1,445.54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6,621.72万元及发行相关费用2,853.52万元后)[109] - 年产2000万平方米PVC地板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投资进度14.65%(累计投入6,953.48万元/承诺投资总额47,456.82万元)[111]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资进度0.00%(累计投入0万元/承诺投资总额5,988.72万元)[111]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投资进度100.00%(累计投入8,000万元/承诺投资总额8,000万元)[111] -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为人民币25,100.00万元[107][112] - 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金额为人民币21,727.04万元[109][112] - 报告期内无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变更金额0万元,变更比例0.00%)[107][113] - 公司承诺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以尽早实现预期收益[156] - 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建立三方监管机制保障资金使用效率[156]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投资与衍生品 - 公司衍生品投资期末金额为1.51亿元人民币(151,234.01万元),占公司报告期末净资产比例0.00%[105] - 期货合约投资期初金额2,043.93万元,报告期内无购入售出,期末金额2,043.93万元[105] - 公司授权期货交易保证金余额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105] - 金融衍生品交易授权额度不超过5000万美元[106] -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证券投资[102] - 衍生品投资采用自有资金,未计提减值准备[105] - 衍生品投资类型包含期货合约及期权合约[105] - 委托理财发生总额26800万元,其中券商理财产品5000万元,银行理财产品21800万元[186] - 未到期委托理财余额25100万元,无逾期未收回金额[186] - 委托理财资金全部来源于募集资金[186] 公司治理与股权结构 - 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海宁晶美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11.25%的股份[11] - 公司全资子公司包括越南海欣新材料有限公司和德国晶美建材科技有限公司[11] -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无变更,历次控股股东也无变更[19]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上市后36个月内不转让所持股份[142] - 股东晶美投资承诺上市后36个月内不转让所持股份[142] - 公司股东鲁国强、陈建良、沈财兴承诺锁定期满后3年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143] - 公司股东左建明等39名自然人及法人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所持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144] - 公司股东弄潮儿投资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所持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144] - 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144] - 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44] - 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144] - 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王周林、晶美投资、鲁国强、陈建良承诺限售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145]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周林、王淑芳承诺避免从事与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业务活动[145] - 境内自然人持股数量为4405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60.06%[199] - 境内法人持股数量为1095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14.93%[199] - 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由5500万股增加至7334万股[199][200] - 发行后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5500万股,占总股本比例降至74.99%[199] - 发行后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1834万股,占总股本25.01%[199] 公司治理:承诺与责任 - 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时触发股价稳定措施[146] - 公司单次回购股份资金不低于上一会计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147] - 公司单一年度回购股份资金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147] - 控股股东单次增持金额不低于上市后累计取得现金分红(税后)的20%[148] - 控股股东累计增持金额不超过上市后累计取得现金分红(税后)的50%[148] - 董事及高管增持金额不低于个人上年度自公司领取税后收入的20%[149] - 董事及高管增持金额不高于个人上年度自公司领取税后收入的50%[149] - 股价稳定措施启动后若股价连续5个交易日超过每股净资产可终止操作[148][149] - 稳定股价措施包含公司回购、控股股东增持、董事及高管增持三种方式[147][148][149] - 未履行稳定股价承诺需在指定媒体公开说明原因并道歉[149] - 公司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所募集资金总额[151] - 触发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为连续20日收盘价低于最近审计每股净资产[150] - 股份回购决议需经股东大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150] - 招股书存在重大虚假记载时将依法回购全部新股及派生股份[153]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将依法回购全部新股并赔偿投资者损失[154] -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并接受薪酬扣留[155] - 公司承诺若未履行公开承诺将在指定报刊说明原因并道歉[159] - 公司承诺因未履行承诺导致投资者损失将依法赔偿[159] - 公司承诺对未履行承诺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及高管调减或停发薪酬[159] - 因不可抗力导致承诺无法履行时将及时披露原因并提出替代承诺[160] - 实际控制人王周林和王淑芳承诺若未履行承诺将公开说明原因并赔偿损失[160] - 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若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导致投资者损失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61]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若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承诺事项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162]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承诺若因IPO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将依法赔偿[162]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承诺若因IPO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将依法赔偿[163] -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承诺若因IPO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163] -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承诺若因评估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163] - 所有承诺方均确认承诺处于正常履行中[161][162][163]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王周林和王淑芳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不侵占公司利益[158]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以不公平条件输送利益不损害公司利益[159]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约束职务消费行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无关活动[159] - 公司薪酬制度及未来股权激励计划将与填补回报措施执行情况挂钩[159] 公司治理:利润分配与股东回报 - 公司总股本为73,340,000股,利润分配预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并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4股[6] - 2020年以总股本7334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3元,合计派现2200.2万元[136] - 2020年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4股,共计转增2933.6万股[136] - 2019年以总股本55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1.6元,合计派现880万元[137] - 2018年以总股本55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1.6元,合计派现880万元[137] - 2020年现金分红总额为2200.2万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11.69%[140] - 2019年现金分红总额为880万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6.36%[140] - 2018年现金分红总额为880万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9.82%[140] - 2020年度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分配股本基数为7334万股[140] - 2020年度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2933.6万股[140] - 转增后公司股本总额增至10267.6万元[140] - 2020年度可分配利润为3.62亿元[140]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利润分配总额比例为100%[140] - 公司实行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并在公司章程中明确回报机制[157] - 公司实行可持续稳定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以提升股东利益但不对未来利润做出保证[158] 公司运营:原材料与采购 - 公司主要原材料为PVC树脂粉印花面料和耐磨层等受原油和煤炭价格波动影响较大[37] - 公司采用以产定购加合理库存采购模式PVC树脂粉付款周期很短大部分需预付全款[48] - 主要原材料PVC树脂粉采购占比29.78%,下半年平均价格6.13元/KG[68] - 主营业务成本中原材料占比较高,主要为PVC树脂粉等化工产品[129] 公司运营:子公司表现 - 浙江海象进出口子公司营业收入为11.43亿元人民币,营业利润为243.89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为452.78万元人民币[116] - 海宁海象新材料子公司总资产为5.40亿元人民币,净资产为3.99亿元人民币,营业利润为-43.65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为-43.65万元人民币[116] - 越南海欣新材料子公司总资产为3.25亿元人民币,净资产为1.74亿元人民币,营业收入为6334.14万元人民币,营业利润为-624.79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为-607.10万元人民币[116] - 德国晶美建材科技子公司于2020年9月纳入合并范围,对报告期净利润无重大影响[116] - 公司向全资子公司越南海欣新材料有限公司增资5000万美元[195] 公司运营:项目与建设 - 越南海欣工厂一期项目总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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