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结构与股东情况 - 公司2020年上半年总股本为13,360万股,前五大股东持股比例分别为21.63%、21.00%、9.92%、9.27%、5.02%[14] - 公司主要股东邓国顺和成晓华持股比例分别为21.63%和8.80%,未达到实际控制权的认定标准[11] - 公司股东安图田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6.52%,为公司第四大股东[11] - 公司自2015年4月起股权结构发生较大变化,股权分布更为分散[14] - 公司前五大股东一致同意认定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14] - 公司股东成晓华持股比例为16.5%,未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11] - 公司股东邓国顺持股比例为23.13%,未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14] - 公司股东王全祥及安图田木未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14] -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3,360万股,前五大股东持股比例分别为21.63%、21.00%、8.80%、6.52%、4.94%[16] - 2017年12月,中科汇通和成晓华分别向上海宜黎转让21.00%和3.93%的公司股份,上海宜黎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为24.93%[19] -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3,360万股,前五大股东持股比例分别为24.93%、21.63%、4.49%、4.47%、2.99%[20]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20,040万股,前五大股东持股比例分别为24.93%、21.63%、4.49%、4.17%、2.99%[24] -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20,040万股,持股5%以上的股东为上海宜黎和邓国顺[24] - 公司总股本为20,040万股,持股5%以上的股东为上海宜黎(24.93%)和邓国顺(21.63%)[29] - 公司第一大股东为上海宜黎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24.93%[83] 股东会议与议案 -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140个议案,其中47个议案被主要股东提出反对或弃权意见[11] -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47个议案,其中9个议案被主要股东邓国顺提出反对或弃权意见[11] - 自2014年2月至2020年6月,公司董事会审议了228个议案,其中41个议案存在董事反对或弃权票,股东大会审议了69个议案,其中6个议案存在主要股东反对或弃权票[25] 股权转让与冻结 - 上海宜黎未在约定期限内向中科汇通和成晓华支付约3.5亿股权转让款尾款[31] - 上海宜黎持有的公司股份33,250,000股被司法冻结[33] - 上海宜黎累计被质押股份数量为49,875,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99.8119%[38] - 上海宜黎累计被司法冻结股份数量为49,968,987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38] - 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宜黎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38] - 上海宜黎与中科汇通、成晓华就股权转让款尾款支付事项存在不确定性[33] - 公司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对公司业务或经营管理带来影响[29] 财务表现与分红 - 2019年4月,公司以2018年末总股本13,36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2元现金股利,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6,720,000元,并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5股,转增后总股本为20,040万股[26][28] - 公司2020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587,209,191.48元,同比增长26.85%[1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7,740,804.83元,同比增长45.37%[1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38,550,257.88元,同比增长77.33%[10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7,091,856.17元,同比增长338.78%[100] - 基本每股收益为0.2382元/股,同比增长45.33%[10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4.64%,同比增长1.23%[100] - 公司总资产为1,117,953,141.17元,同比增长2.98%[1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054,208,940.26元,同比增长4.94%[100] -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77] 专利与技术创新 - 公司专利授权许可收入与专利维权策略、市场竞争环境密切相关,专利盈利模式存在不稳定性[43] - 公司核心基础发明专利已于2019年11月14日失效,专利运营业务对该专利形成重大依赖[56][58] - 公司通过布局“专利池”和产品端商业合作,减少对单个专利的依赖[58] - 公司专利申请周期较长,存在技术失去商业价值的风险,尤其是传统移动存储领域面临云存储和移动互联的替代[59] - 公司主要专利及专利池面临失效的整体性、系统性风险,尚未找到有效应对方法[61] - 公司核心基础专利"用于数据处理系统的快闪电子式外存储方法及其装置"已于2019年11月14日到期,专利运营业务面临重大风险[117] - 公司新增发明专利授权1项,新增专利申请9项,专利及专利申请总量达337项,其中已授权专利320件,授权发明专利261件[128] - 公司专利维权工作稳步推进,涉及美国PNY公司的专利侵权诉讼和仲裁[129][130][132][133][134][135][137] - 公司核心基础发明专利"用于数据处理系统的快闪电子式外存储方法及其装置"已于2019年11月14日失效[112] - 公司面临传统移动存储产品被云存储、移动互联等替代的风险[112] 产品与市场策略 - 公司以固态硬盘产品线为重点突破口,拓展嵌入式存储和移动存储产品的新技术、新接口产品开发[47][49] - 公司积极关注半导体新存储器件的发展,提升在移动固态硬盘、无线存储等新技术上的开发能力[51] - 公司推出多款新品闪存盘和固态硬盘,包括U277、U185、U189、U197等,以满足不同市场需求[124] - 公司积极调整产品销售策略,重点支持国内电商、跨境电商和国内行业客户,加大媒体宣传和销售活动曝光[125] - 公司开发使用国产主控及国产存储芯片的固态硬盘产品,如"朗"系列国产化固态硬盘[124] - 公司通过电商直播和优化线上展示,加快跨境电商平台效果实现[125] - 公司积极推进移动固态硬盘产品线的开发拓展,已上市Type-C接口移动固态硬盘Z7S、Z2S[128] - 公司推出行业专业版存储卡超高速SD卡(V90)P600新品,满足高性能存储卡市场需求[128] - 公司推出U277、U185、U197等新款闪存盘产品,满足客户差异化需求[128] -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闪存盘、固态硬盘(SSD)和移动固态硬盘,广泛应用于计算机、军事、工业控制等领域[86] - 公司注册商标“优盘”用于其闪存盘产品[86] - 公司涉及3D V-NAND技术,该技术通过立体结构提升闪存芯片性能[86] - 公司产品采用Type-C接口和Lightning接口,支持正反插和高耐用性[86][89] 法律诉讼与专利维权 - 公司专利维权工作稳步推进,涉及美国PNY公司的专利侵权诉讼和仲裁[129][130][132][133][134][135][137] - 美国PNY公司需就某一类产品向公司缴纳专利许可费,涉及国家和地区包括美国、韩国、新加坡、中国台湾、中国香港、中国、日本、德国、法国、英国、意大利、荷兰[135][137] - 公司美国专利US 8,332,585和US 8,074,024构成《和解协议》中的继续专利,涵盖授权范围[137] - 美国PNY公司需向公司支付利息,赔偿数额将在后续听证程序中确定[137] - 美国PNY公司应向公司支付许可费6,926,826美元,不包括利息[138] - 美国PNY公司应向公司支付利息788,172美元[138] - 美国PNY公司应在本裁决书签署后的21天内,向公司总计支付7,714,998美元[138] - 公司于2020年6月22日收到PNY公司2017年1月1日之前的专利授权实施许可费5,037,530.9美元[140] - 公司于2015年6月25日收到南宁中院判决,旋极信息赔偿公司经济损失4,000万元[144] - 公司于2018年8月6日收到南宁中院判决,旋极信息赔偿公司经济损失4,000万元[150] - 案件受理费341,800元由旋极信息负担[150] - 公司收到广西高院终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并驳回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合计683,600元由朗科科技负担[152] - 公司起诉广州友拓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和杭州阿里巴巴广告有限公司侵犯发明专利,索赔经济损失100万元及合理支出5万元[156] -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裁定驳回广州友拓的管辖权异议,维持原裁定并查封、冻结广州友拓银行存款100万元或其他等值财产[158] -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判决广州友拓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朗科科技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120,000元,杭州阿里巴巴广告公司对部分赔偿额承担连带责任[159][162][164] - 公司收到杭州阿里巴巴广告有限公司支付的损害赔偿金[171] - 公司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强制执行申请书》申请强制执行[171] -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因未发现广州友拓有可供执行的财产[171] - 公司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送达的再审申请相关文件[173] - 公司参与最高人民法院的询问,案件正在审理中[174] - 公司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美光消费类产品事业部等侵犯公司发明专利权[175] - 公司请求判令三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00万元[175] - 公司收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送达的美光消费类产品事业部提出的管辖权异议申请书[176] - 公司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交管辖权异议答辩意见[176] -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开庭审理公司起诉美光消费类产品事业部的案件[176] - 朗科科技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6990元[179] - 美光需赔偿朗科科技经济损失50万元及合理开支6000元[180][182][183][187][188][189] - 嘉合忆美需赔偿朗科科技合理开支2996元[180] - 中恒旗众需赔偿朗科科技合理开支2756元[187] - 案件受理费13980元,朗科科技负担6980元,美光负担7000元[180][182][183][187][188][189] - 美光公司已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案件尚未开庭审理[193] - 公司起诉五被告侵犯专利权,索赔金额从1000万元变更为9800万元[197] - 公司于2019年6月5日向上海知识产权法院递交了19个诉讼案件,索赔金额总计100万元[198] -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于2019年6月12日正式立案受理了上述19个诉讼案件[199] - 公司于2019年11月14日参与证据交换,原定于2019年11月14日、15日的开庭审理被取消[199] 风险与挑战 - 公司账面尚未核销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2,897.54万元,可能减少净利润约434.63万元[67] - 朗科大厦出租面积超过建筑面积的50%,自用面积不足50%,存在被政府部门处罚的风险[67] - 公司产品成本中原材料占比高,人民币汇率波动可能导致采购价格上升,影响毛利率[67][70] - 香港朗科贸易业务毛利率低,存在价格波动大、应收款无法按时收回及监管不易的风险[71] - 受疫情影响,公司面临订单取消、需求减弱、回款周期延长、采购价格波动等经营风险[76] - 公司技术人员流失频繁,主要由于创新技术开发项目不足和研发投入吸引力不足[120] - 闪存市场价格受技术进步、供需关系及疫情影响,价格波动明显,可能对公司成本控制和毛利率产生不利影响[44][46] - 公司通过集中采购和规模化生产降低采购成本,并适时调整销售策略以应对原材料价格波动[46] - 闪存产品及原材料芯片供应和价格波动持续,主要受3D NAND FLASH技术生产良率变动和消费电子产品需求变化影响[116] - 固态硬盘产品将朝着新接口协议、新产品形态、高速度、大容量方向发展,市场需求趋向多元化和个性化[116] - 低容量闪存盘市场需求增长减缓,主要受云存储技术成熟和山寨品牌价格竞争影响[116] - 加密存储、安全存储、定制存储概念日益升温,相关领域市场机会逐步显现[116] 子公司与业务结构 - 公司全资子公司包括香港朗科和朗博科技[83]
朗科科技(300042) - 2020 Q2 - 季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