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之洋(300516) - 2018 Q4 - 年度财报
久之洋久之洋(SZ:300516)2019-05-16 00:00

营业收入和利润表现 - 营业收入为4.67亿元,同比增长50.08%[16] - 公司2018年营业收入为4.67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0.08%[25] - 公司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466,991,188.49元,同比增长50.08%[37][44] - 第四季度营业收入为1.66亿元,为全年最高季度[1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577.2万元,同比增长2.76%[1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577.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76%[2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5,771,981.68元[37] - 第四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84.83万元,为全年最高季度[18] - 营业利润为44,338,643.49元,利润总额为45,758,026.96元[37] - 基本每股收益为0.38元/股,同比增长2.70%[16]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3.87%,同比增长0.03个百分点[16] 现金流量表现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633.73万元,同比增长136.46%[1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6,337,315.48元,同比增长136.46%[5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5,640,376.86元,同比增长246.20%[57] 成本和费用支出 - 研发费用支出70,266,200元,同比增长17.28%[38] - 研发投入金额70,266,151.65元,同比增长17.28%,占营业收入比例15.05%[55][56] - 公司研发费用本期金额为7026.62万元人民币,上期金额为5991.12万元人民币[122] 业务线收入表现 - 红外热像仪产品收入422,084,211.65元(占比90.38%),同比增长45.77%[44] - 激光测距仪产品收入26,732,069.48元(占比5.72%),同比增长75.58%[44] - 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毛利率29.76%,同比下降6.96个百分点[46] 产品销售与库存 - 产品销售量3,027台套,同比增长83.01%[47] - 库存量232台套,同比下降58.42%[47] 资产和负债变化 - 货币资金较年初增长39.17%,主要系经营活动净流入及投资活动现金流增加[26] - 应收票据较年初增加407.59%,主要因货款以票据方式结算增加[26] - 应收账款较年初减少31.39%,主要因年初应收款项在本期回款[26] - 其他应收款较年初增长47.70%,主要系应收备用金及退税款增加[27] - 其他流动资产较年初减少39.36%,主要因未到期理财产品减少[27] - 固定资产较年初增长50.23%,主要系自建房产工程转入及设备购置增加[26] - 在建工程较年初减少52.28%,主要系自建房产工程转入固定资产[26] - 货币资金385,287,334.88元,占总资产比例28.01%,同比增长6.41个百分点[62] - 应收账款90,545,423.10元,占总资产比例6.58%,同比下降3.72个百分点[62] - 应收票据大幅增加至102,505,200.00元,占比上升5.87个百分点至7.45%,主要因货款以票据结算增加[63] - 其他流动资产减少至155,614,108.37元,占比下降8.71个百分点至11.31%,主要因未到期理财产品减少[63]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增加至132,086,898.64元,占比上升2.41个百分点至9.60%,主要因材料采购票据增加[63] - 公司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本期金额为1.93亿元人民币,上期金额为1.52亿元人民币[121] - 公司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本期金额为1.32亿元人民币,上期金额为9220.63万元人民币[121] - 公司其他应收款本期调增39.07万元人民币,上期调增331.42万元人民币[121] - 资产总额为13.75亿元,同比增长7.30%[16] 利润构成 -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168.61万元,其中政府补助为176.24万元[22] - 投资收益9,811,907.53元,占利润总额比例21.44%[60] - 其他收益8,910,215.32元,占利润总额比例19.47%[60] 客户与供应商集中度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额为432,143,538.50元,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92.54%[52] - 前五名客户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47.90%[52]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为182,420,269.47元,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53.55%[53] 关联交易 - 公司向关联方华中光电技术研究所销售商品金额为20998.41万元人民币,占同类交易金额比例44.97%[128] - 公司关联交易获批额度为2.3亿元人民币,实际交易未超过获批额度[128] - 公司与控股股东华中光电所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为20,998.41万元,占预计额度23,000万元的91.3%[129] - 公司收购关联方武汉华中天经通视科技光学星体跟踪器资产组组合,交易金额22,460.30万元[133] 募集资金使用 - 公司2016年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62,726.50万元,其中发行费用4,773.50万元[67] - 截至2018年末募集资金累计投入38,138.96万元,账户余额26,675.65万元[68] - 募集资金变更用途金额22,460.30万元,占募集总额35.81%[66] - 红外与信息激光产业园建设项目投资进度达95.66%,累计投入30,393.22万元[70] - 研发与实验中心项目投资进度87.23%,累计投入5,117.88万元[70]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全额投入2,627.86万元,进度100%[70] -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总额为22,460.3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35.81%[73] - 红外与信息激光产业园建设项目变更金额为15,504.08万元[73] - 研发与实验中心项目变更金额为6,956.22万元[73] - 本报告期变更项目实际投入金额为0元,投资进度0.00%[73] 产能与项目建设 - 公司当前红外激光产品产能达年产3000台套[73] - 研发与实验中心项目主体工程已基本建成[73] 子公司信息 - 子公司湖北久之洋信息科技注册资本5000万元[77] - 子公司湖北久之洋信息科技净利润为100.32万元[77] - 子公司湖北久之洋信息科技营业收入1526.19万元[77] - 子公司湖北久之洋信息科技总资产3098.61万元[77] 分红和转增方案 - 拟以1.2亿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7元(含税)[5] - 拟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5股[5] - 公司2018年度拟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77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9,240,000元[89][91][93] - 公司2018年度拟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5股,共计转增60,000,000股,转增后总股本增至180,000,000股[89][91][93] 历史分红情况 - 公司2017年度实际派发现金股利13,320,000元(每10股派1.11元)[88][92] - 公司2016年度派发现金股利43,200,000元(每10股派3.6元)[92] - 2018年现金分红金额为924万元,占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20.19%[94] - 2017年现金分红金额为1332万元,占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29.90%[94] - 2016年现金分红金额为4320万元,占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30.65%[94] - 2016-2018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比率分别为30.65%、29.90%和20.19%[94] 可供分配利润 -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393,378,481.16元[89][91][93] - 公司2018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5,771,981.68元[89][91][93] 股东承诺与锁定期 - 控股股东华中光电技术研究所承诺自2016年6月2日至2019年6月1日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持有的公司股份[95] - 公司股东北京派鑫科贸有限公司承诺自2016年6月2日至2017年6月1日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持有的公司股份[96] - 实际控制人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承诺自2016年6月2日至2019年6月1日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持有的公司股份[97] - 股东北京派鑫科贸有限公司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不超过所持久之洋股份的30%[99] - 股东北京派鑫科贸有限公司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99] - 控股股东华中光电技术研究所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不超过所持久之洋股份的10%[100] - 控股股东华中光电技术研究所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100] - 股东北京派鑫科贸有限公司承诺履行期为2016年6月2日至2019年6月1日[99] - 控股股东华中光电技术研究所承诺履行期为2016年6月2日至2021年6月1日[100] - 若违反减持承诺,股东需将减持所得收益全部交付久之洋公司[99][100] 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 控股股东华中光电技术研究所承诺避免同业竞争长期有效[100][101][102] - 实际控制人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承诺避免同业竞争长期有效[103][104] - 实际控制人承诺通过合法决策程序避免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久之洋构成同业竞争[104] 股价稳定措施 - 股价稳定措施启动条件为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108] - 措施启动后需在15个工作日内召开董事会审议方案[108] - 公司单次回购股份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109] - 控股股东单次增持股份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109] - 董事及高管单次增持资金不低于上年度税后工资累计额的30%[109] - 公司年度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上限为3000万元人民币[109] - 控股股东年度增持资金总额上限为3000万元人民币[109] - 董事及高管年度增持资金总额上限为上年度税后工资累计额的50%[110] - 控股股东未履行增持承诺将暂停股东分红及股份转让[110] - 董事及高管未履行增持承诺将暂停工资发放[111] 招股说明书相关承诺 - 公司承诺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导致不符合发行条件将回购全部新股价格按发行价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112][113] - 公司承诺若因招股说明书问题造成投资者损失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113][114] - 实际控制人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承诺将依法赔偿因招股说明书问题造成的投资者损失[114] - 控股股东华中光电技术研究所承诺若触发回购条件将在30个工作日内审议回购方案[115] - 控股股东承诺在股份购回义务触发后6个月内完成购回事宜[115] - 控股股东承诺若未能履行回购义务将停止获得分红且股份不得转让[116]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最高面临10万元经济处罚[116][117]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而放弃履行承诺[117] 委托理财 - 委托理财发生总额40,000万元,其中自有资金15,000万元,募集资金25,000万元[140] - 未到期委托理财余额15,000万元,全部为自有资金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140] - 中国光大银行保本保息理财产品金额15,000万元,年化收益率4.25%,实际收益309.9万元[140] - 委托理财逾期未收回金额为0[140]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招商银行保本浮动收益类理财产品,金额5000万元,年化收益率4.25%,实现收益104.79万元[142]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光大银行保本保息理财产品,金额5000万元,年化收益率3.90%,实现收益23.83万元[142]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光大银行保本保息理财产品,金额15000万元,年化收益率3.90%,实现收益48.75万元[142]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招商银行保本浮动收益类理财产品,金额5000万元,年化收益率3.80%,实现收益16.14万元[142]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光大银行保本理财产品,金额20000万元,年化收益率3.75%,实现收益62.5万元[142]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光大银行保本保息理财产品,金额15000万元,年化收益率3.60%,实现收益45万元[143]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招商银行保本浮动收益类理财产品,金额5000万元,年化收益率3.50%,实现收益14.38万元[143]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招商银行保本浮动收益类理财产品,金额5000万元,年化收益率3.39%,实现收益13.47万元[143]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光大银行保本保息理财产品,金额15000万元,年化收益率3.30%,实现收益41.25万元[143]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光大银行保本保息理财产品,金额为15,000万元,年化收益率3.50%,实现收益43.75万元[144]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招商银行保本浮动收益类理财产品,金额为5,000万元,年化收益率3.75%,实现收益16.44万元[144] - 公司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招商银行保本浮动收益类理财产品,金额为5,000万元,年化收益率3.75%,实现收益61.64万元[144] -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光大银行保本保息理财产品,金额为5,000万元,年化收益率4.20%,实现收益105万元(其中19.85万元为当期收益)[144] -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光大银行保本保息理财产品,金额为5,000万元,年化收益率3.90%,实现收益23.83万元[144] -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理财总额达1.88亿元[146] - 委托理财总收益为1428.51万元[146] - 委托理财已实现收益为981.18万元[146] - 单笔最大理财金额为1亿元(光大银行保本保息产品)[145] - 最高理财年化收益率为4.50%(光大银行3个月期产品)[145] - 未到期理财金额为1亿元(光大银行4.20%收益率产品)[146] - 保本浮动收益类理财金额3000万元(招商银行3.85%收益率)[145] - 理财资金全部为自有闲置资金[145] - 报告期内未出现委托理财减值情形[146] 重大合同 - 签订重大政府订货合同金额121,340,000元[48] - 与政府签订红外产品销售合同金额达1.2134亿元[148] 股东结构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15,666户[166] - 控股股东华中光电技术研究所持股比例为58.25%,持股数量为69,900,000股[166][169] - 第二大股东北京派鑫科贸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4.25%,持股数量为17,100,000股[166][171] -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二户持股比例为2.50%,持股数量为3,000,000股[166] - 自然人股东张舟持股比例为0.49%,持股数量为586,407股[166]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北京派鑫科贸有限公司持有人民币普通股17,100,000股[167] - 法人股东北京派鑫科贸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300万元人民币[171]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为0[166] - 前10名股东中无约定购回交易情况[167]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优先股[175] -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公司300万股股份,系根据国有股转持政策从华中光电所划转[98] - 国有股转持依据为《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企[2009]94号)[98] - 实际控制人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其他上市公司包括中国重工、中国动力等[171]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与报酬 -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期初持股数均为0股[177][178] -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期增持股份数量均为0股[177][178] -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期减持股份数量均为0股[177][178] -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期末持股数均为0股[177][178] - 公司2018年支付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总额为326.73万元[190] - 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每年税前6万元[189] - 职工代表监事张保从公司获得税前报酬总额53.21万元[192] - 董事兼总经理李海波从公司获得税前报酬总额59.8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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