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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晨科技(300542) - 2018 Q4 - 年度财报
新晨科技新晨科技(SZ:300542)2019-03-30 00: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收入为8.19亿元,同比增长35.08%[1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836.85万元,同比增长6.03%[1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825.39万元,同比下降17.71%[15] - 基本每股收益为0.25元/股,同比增长8.70%[15]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6.28%,同比增长0.03个百分点[15] - 营业利润为5302.61万元,同比增长38.10%[44] - 2018年营业收入8.19亿元同比增长35.08%[54] - 公司2018年营业总收入为81918.98万元,同比增长35.08%[44]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材料及服务成本同比增长55.88%至5.05亿元,占营业成本比重从69.98%升至79.59%[60][62] - 人工成本同比下降9.62%至1.01亿元,占营业成本比重从24.16%降至15.93%[60][62] - 系统集成业务材料成本同比增长59.32%至4.11亿元,占营业成本64.80%[63] - 软件开发人工成本同比下降15.34%至7441.89万元[63] - 研发费用同比增长42.60%至3749.43万元[70] - 财务费用同比上升348.39%至506.85万元,主要因短期借款利息增加[70] 各业务线表现 - 系统集成业务收入4.69亿元同比增长52.70%[54] - 其他业务收入1713.81万元同比增长1715.11%[54] - 银行客户收入5.21亿元同比增长43.69%[56] - 银行客户毛利率18.12%同比下降5.36个百分点[56] 各地区表现 - 华北地区收入6.06亿元同比增长54.23%[54] 现金流表现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385.05万元,同比增长4951.44%[1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大幅增长4,951.44%至2,385万元[74][7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1,237.77%至-6,916万元,主要因收购北京瑞得音公司[74][7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875.67%至1.38亿元,因借款增加[74][75]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同比增长495.80%至9,312万元[74] 资产和负债结构变化 -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40.08%[35] - 预付款项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327.80%[35] - 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248.11%[35] - 存货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251.04%[35] - 投资性房地产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5,163.26%[35] - 固定资产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207.03%[35] - 无形资产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194.14%[35] - 货币资金占总资产比例下降3.27个百分点至33.69%[79] - 应收账款占总资产比例下降13.76个百分点至27.09%[79] - 存货占总资产比例上升5.35个百分点至9.55%[79] - 商誉新增1.53亿元,占总资产12.52%,因收购北京瑞得音[79][80] - 短期借款新增2.07亿元,占总资产16.93%[79] - 长期应付款新增7,920万元,占总资产6.49%,因收购北京瑞得音[80] - 资产总额为12.20亿元,同比增长54.47%[1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6.37亿元,同比增长7.11%[15] - 公司总资产为121955.21万元,较年初增长54.47%[4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63746.93万元,较期初增长7.11%[44] 季度业绩分布 - 第四季度营业收入为4.65亿元,占全年收入的56.7%[17] - 第四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774.32万元,占全年净利润的72.3%[17] - 公司下半年营业收入占全年比例2017年为59.08% 2018年为73.90%[32] - 公司下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占全年比例2017年为79.09% 2018年为79.84%[32] - 下半年营业收入占比73.90%[5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第四季度2774.32万元[52] 非经常性损益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2018年金额为1023.6万元[21]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2018年金额为166.81万元[21] -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2018年金额为1011.46万元[21] - 政府补助明细包含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基金98.81万元[21] - 中关村科技园区专项资金30万元[21] - 上海市长宁区财政扶持资金29万元[21] -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服务业政策款5万元[21] - 武汉东湖高新区高企认定补助3万元[21] - 其他营业外收支2018年金额为0.9万元[21] - 所得税影响额2018年金额为179.15万元[21] 收购与投资活动 - 公司2018年收购北京瑞得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增强系统集成领域技术实力[29] - 收购北京瑞得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51%股权[48][49] - 出资设立北京如智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9.9%注册资本700万元[49] - 收购北京瑞得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51%股权,交易金额1.63亿元[64] - 公司以现金1.632亿元收购北京瑞得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51%股权[130] - 收购北京瑞得音公司产生收入6.759493192亿元[130] - 收购北京瑞得音公司净利润为2107.17551万元[130] - 公司支付收购款分别向薛震支付1.3872亿元及向杨蓓支付2448万元[130] - 公司于2018年11月1日完成对北京瑞得音公司的控制权收购[130][131] - 公司以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收购北京瑞得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51%股权,交易金额为1.632亿元人民币[163] - 收购北京瑞得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51%股权支付现金对价16,320万元[178] - 合并产生商誉152,727,059.26元及应付股权并购款79,200,000.00元[178] 研发投入与技术能力 - 研发技术和项目实施人员占员工总数比例近80%[40] - 公司拥有1000余名熟悉IT技术和银行业务的复合型人才队伍[40] - 公司在区块链领域加大研发投入并推出自主研发的BaaS平台[36] - 公司分布式云计算平台产品基于纯分布式、微服务架构设计[38] - 研发投入金额1.32亿元,占营业收入比例16.15%[72] - 公司保持较高研发投入,积极布局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等领域[100] 客户与供应商集中度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合计4.59亿元,占年度销售总额56.01%[67]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合计2.10亿元,占年度采购总额44.81%[67] -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来源于前五大客户[103] 子公司业绩表现 - 子公司上海新晨信息集成系统有限公司净利润为736.08万元,对公司净利润影响显著[94] - 子公司江苏新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净利润为141.11万元[94] - 子公司北京新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净利润为23.33万元[94] - 武汉新晨信息产业有限公司营业收入为17,928,411.05元,净利润为-884,426.94元[95] - 广州新晨信息系统工程有限公司营业收入为3,822,329.36元,净利润为-109,872.91元[95] - 上海点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收入为3,630,108.94元,净利润为-5,468,669.43元[95] - 江苏点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收入为124,354.51元,净利润为-453,952.58元[95] - 北京瑞得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营业收入为91,954,674.74元,净利润为21,071,755.10元[95] - 收购北京瑞得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对营业收入影响67,594,931.92元[95] - 收购北京瑞得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对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影响10,746,595.10元[95]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2016年公开募集资金总额1.56亿元,截至2018年末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41亿元(90.2%),尚未使用募集资金1536.05万元(9.8%)[84] - 募集资金净额1.56亿元(发行费用2926.5万元)[85] - 2018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5873.01万元,其中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956.48万元[86][88] - 国家空管数据信息服务项目投资进度65.57%,累计投入2925万元[88] - 渠道整合平台项目投资进度82.6%,累计投入2884.44万元,实现效益823.94万元[88] - 贸易融资结算系统项目投资进度81.92%,累计投入3603.01万元,实现效益564.78万元[88] - 新一代交换平台项目投资进度82.88%,累计投入2682.07万元,实现效益938.61万元[88] - 截至2018年末募集资金余额1655.04万元(含利息收入)[86] - 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330.64万元(扣除手续费)[86] - 募集资金总额为15,587.05万元,累计投入14,051.00万元,投资进度为90.15%[89] - 募集资金项目实际收益未达预期,新一代贸易融资结算系统研发项目因竞争激烈导致收入不及预期[89] - 国家空管数据信息服务体系研发项目因军队体制改革延期,投资进度未达预期[89] - 公司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合计5,480.85万元,其中空管项目1,465.90万元,渠道整合平台1,163.35万元,贸易融资系统1,518.60万元,交换平台1,333.00万元[89] -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4,500.00万元已于2018年1月5日归还完毕[89] - 部分募投项目结余资金转出21,681,369.62元,包含项目节余19,564,796.89元及利息净额2,116,572.73元[89] 分红与利润分配政策 - 2019年现金分红金额为7,751,277.50元[112] - 每10股派息0.50元(含税)并转增5股[112] - 现金分红金额占可供分配利润比例不低于20%[111] - 2018年现金分红总额为775.13万元,占可分配利润比例为20.20%[113][115] - 2018年可分配利润为3836.85万元[113] - 2018年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5股[113][114] - 2017年现金分红金额为729.53万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比例为20.16%[115] - 2016年现金分红金额为631.05万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比例为18.35%[115] - 公司近三年现金分红比例均保持在18%-20%区间[115] -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诺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123] - 康路、李福华、张燕生等实际控制人承诺按公司章程规定在股东大会投票表决利润分配政策[123] - 高冠江、罗炜、杨汉杰等关键人员承诺按监管指引要求执行利润分配政策[123] 股权结构与股东承诺 -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股东股份限售承诺履行中,限售期为三十六个月[117] - 公司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不超过上年末持股数量的20%[117] - 股东减持计划每年减持不超过上年末持股数量的25%[118] - 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除权除息后相应调整)[118] - 离职高管离职后12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118]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变动后数量为98,675,480股,占总股本比例63.65%[167] - 无限售条件股份变动后数量为56,350,070股,占总股本比例36.35%[167] - 股份总数变动后为155,025,550股[167] - 公积金转股导致股份增加63,834,050股[167] - 其他内资持股变动中减少874,820股[167] - 2017年度权益分派以总股本91,191,5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0.80元并转增7股,总股本增至155,025,550股[168][172] - 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91,191,500元变更为155,025,550元[168] - 公司2017年度权益分派以总股本91,191,5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0.8元人民币并转增7股[177] -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63,834,050股使总股本增至155,025,550股[177]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14,434户较上月增加647户[181] - 控股股东李福华持股22,355,000股占比14.42%其中质押7,683,999股[181] - 一致行动人康路持股20,145,000股占比12.99%[181] - 一致行动人张燕生持股17,510,000股占比11.29%部分质押3,035,100股[181] - 北京方壶天地创业投资中心持有3,874,470股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181] - 股东李福华期初限售股13,150,000股,本期解除限售9,205,000股,期末限售股22,355,000股[174] - 股东康路期初限售股11,850,000股,本期解除限售8,295,000股,期末限售股20,145,000股[175] - 股东徐连平期初限售股10,750,000股,本期解除限售7,525,000股,期末限售股18,275,000股[175] - 股权激励对象合计期初限售股1,041,500股,本期解除限售708,220股,期末限售股1,062,330股[176] - 董事长康路持股数从11,850,000股增至20,145,000股,增幅70%[189] - 董事李福华持股数从13,150,000股增至22,355,000股,增幅70%[189] - 董事兼总经理张燕生持股数从10,300,000股增至17,510,000股,增幅70%[189] - 董事杨汉杰持股数从350,000股增至595,000股,增幅70%[189] - 监事唐若梅持股数从300,000股增至382,500股,增幅27.5%[189] - 财务总监余克俭持股数从140,000股增至208,000股,增幅48.6%[189] -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张大新持股数从140,000股增至238,000股,增幅70%[189]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合计持股数从36,230,000股增至61,433,500股,增幅69.6%[189] - 独立董事高冠江、罗炜、李晓枫及监事邹琳、纪昕期初期末持股数均为0股[189] 股价稳定措施与承诺 - 股价稳定预案触发条件为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119] - 实际控制人增持限额为发行前持股数量的5%[119] - 公司回购资金限额为新股募集资金净额的10%[119] - 增持和回购价格均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119] - 股东大会通过回购预案需三分之二表决权通过[119] - 董事及高管增持金额不低于上年度从公司领取的薪酬[119] - 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周期为上市后36个月内[119] - 实际控制人李福华、康路、张燕生承诺在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以发行前持股数量的5%以内承担增持义务[120] - 公司承诺在触发股价稳定预案时,以本次募集资金净额的10%以内承担回购义务[120] - 公司董事会需在5日内召开会议审议回购预案,并在股东大会公告后3个交易日内开始实施回购[120] - 实际控制人增持为股价稳定第一顺位,公司回购为第二顺位,董事及高管增持为第三顺位[120] -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执行股价稳定措施时需遵守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时点限制规定[120] - 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若招股书存在虚假记载导致投资者损失将依法赔偿[121] - 公司管理层承诺薪酬制度及股权激励行权条件将与填补回报措施执行情况挂钩[121] - 公司确认所有公开承诺真实有效,若未履行将承担法律后果和民事赔偿责任[121] - 康路、李福华、张燕生等关键人员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承诺,包括披露原因、提出替代方案及收益归属公司等条款[122] - 李亮、杨汉杰、余克俭等关键人员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承诺,包括披露原因、提出替代方案及收益归属公司等条款[122] - 所有相关承诺均自2016年09月20日起长期有效且处于正常履行中[122][123] - 公司承诺若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