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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晨科技(300542) - 2020 Q4 - 年度财报
新晨科技新晨科技(SZ:300542)2021-03-31 00: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2020年公司营业收入为11.49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5.99%[15] - 营业总收入114,915.40万元同比增长5.99%[46] - 2020年营业收入11.49亿元同比增长5.99%[53][5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827.87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3.50%[15] - 营业利润9,903.38万元同比增长24.66%[4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827.87万元同比增长23.50%[46] - 基本每股收益为0.23元/股,同比增长27.78%[15]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0.61%,较上年提升2.25个百分点[15] - 第四季度营业收入最高,达4.17亿元人民币[17] - 第四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最高,达5715.24万元人民币[17] - 2020年基本每股收益0.23元同比上升27.78% 稀释每股收益0.23元同比上升27.78%[192]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材料及服务成本同比增长3.81%至7.06亿元,占营业成本比重80.08%[61][64] - 人工成本同比增长10.35%至1.53亿元,占营业成本比重17.40%[61][64] - 财务费用同比下降50.86%至233万元,主要因利息支出减少[68] - 管理费用同比增长24.28%至6753万元[68] - 研发投入金额同比增长3.6%至1.48亿元,占营业收入比例12.86%[69] 各业务线表现 - 公司主营业务为金融行业信息化解决方案[25] - 核心产品包括渠道整合云平台及贸易融资结算系统[26][27] - 交易银行系统采用前后端分离架构设计[28] - 软件开发收入3.00亿元同比增长47.13%[54] - 系统集成收入6.32亿元同比下降5.91%[54] - 软件开发业务收入同比增长47.13%至3.00亿元,毛利率提升4.12个百分点至36.76%[58] - 系统集成业务收入同比下降5.91%至6.32亿元,毛利率下降2.68个百分点至10.94%[58] - 银行客户营业收入同比下降5.54%至6.99亿元,毛利率小幅提升0.53个百分点至19.18%[58] - 军工客户营业收入同比大幅增长297.97%至6478.67万元,但毛利率下降13.59个百分点至10.46%[58] 各地区表现 - 华北地区收入9.27亿元占总收入80.69%[55] - 华北地区收入同比增长5.37%至9.27亿元,毛利率提升0.92个百分点至21.88%[59] 现金流表现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71亿元人民币,同比大幅增长104.19%[15]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大幅增长104.19%至1.71亿元[72]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40.5%至-6397万元,因支付并购款项[72] 资产和负债变化 - 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100%[38] - 预付款项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171.23%[38] - 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43.93%[38] - 商誉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36.49%[38] - 股权资产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100%[38] - 无形资产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42.57%[38] - 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较年初减少88.38%[38] - 商誉同比增长4.82个百分点至2.08亿元,因并购清林软件[77] - 合同负债同比增长3.83个百分点至9413万元,因预收合同款增加[77] - 短期借款同比下降2.56个百分点至零,因全部偿还[77] - 2020年末资产总额为10.86亿元人民币,较上年末增长2.12%[15] - 2020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6.78亿元人民币,较上年末增长3.42%[15] - 2020年末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2.26元同比下降18.24%[192] 非经常性损益 - 2020年非经常性损益合计金额为4,675,108.18元[22]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为5,588,833.22元[21]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为7,597.70元[21] - 交易性金融资产等公允价值变动及处置收益为359,989.70元[22]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金额为192,836.09元[22] - 所得税影响额为751,794.50元[22]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为780,865.96元[22] - 其他收益634万元,主要来自政府补助[75] -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571,333.84元[80][84] 客户和供应商集中度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合计6.03亿元,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52.46%[66] - 第一大客户销售额4.07亿元,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35.41%[66]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合计2.79亿元,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40.28%[66] -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52.62%以上来源于前五大客户[105] 研发和技术投入 - 公司2020年新增9个软件著作权认证证书[30] - 研发人员数量达1190人,占总员工比例66%[69] - 大数据平台实现千亿数据秒级检索百万数据集实时渲染[48] - 公司重点投入已具备行业优势的大数据和区块链平台技术[102] - 公司积极拓展大数据在公安、金融、军工行业的市场应用[105] 投资和并购活动 - 交易性金融资产本期购买金额为3,300,000.00元[80][84] - 交易性金融资产本期出售金额为19,213,899.17元[84]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期末金额为2,393,000.00元[80][84] - 金融资产期末总额为5,724,333.84元[80][84] - 公司以现金3000万元收购北京清林软件科技25%股权[130] - 公司追加现金3600万元收购北京清林软件科技30%股权[130] - 收购后公司持有北京清林软件科技55%股权[130] - 北京清林软件科技2020年6月1日至期末收入4662.9万元[130] - 北京清林软件科技同期净利润399.11万元[130] - 控股北京清林软件科技持股55%[51] - 北京清林软件科技收购总价为3,000万元[90] - 北京清林软件科技2020年追加收购股权支付3,600万元[91] - 北京清林软件科技收购对净利润影响为2,706,751.93元[90] - 公司以3600万元受让北京清林软件科技有限公司30%股权(范少峰15%股权1800万元,欧阳芬安15%股权1800万元)[171] 子公司表现 - 北京瑞得音信净利润为38,395,080.55元[88] - 北京瑞得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020年净利润为3840万元,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为3719万元[125][126] - 北京瑞得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020年业绩承诺为3700万元,实际完成3719万元,超额完成19万元[125][126] - 北京瑞得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018至2020年累计承诺净利润总数为9900万元[125] - 北京瑞得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盈利预测期间为2018年10月29日至2020年12月31日[125] - 北京瑞得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020年当期预测业绩为3700万元[125] - 收到控股子公司北京瑞得音现金分红款1387.2万元人民币[180] - 收到全资子公司江苏新晨现金分红款1000万元人民币[180] 股权激励和股份变动 - 授予限制性股票372.64万股激励对象105人[50] - 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4.7736万股价格6.97元/股[135] - 第三期解除限售97.312万股限制性股票[135] - 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计提费用为753.84万元,对净利润影响金额为640.76万元[140] - 核心技术人员的股权激励费用为255.1万元,占当期股权激励费用比重33.84%[140] -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105名激励对象共372.64万股限制性股票[190] - 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9,297,935股(13.3%)至60,401,126股,占比从30.08%降至20.13%[184] - 无限售条件股份增加77,651,310股(47.9%)至239,682,353股,占比从69.92%升至79.87%[184] - 总股本增加68,353,375股(29.5%)至300,083,479股[184] - 实施2019年权益分派:每10股派现0.45元并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3股,总股本从231,730,104股增至300,131,215股[185] - 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解除限售973,120股,其中843,835股实际流通[186] - 回购注销离职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47,736股[186] -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105名对象授予3,726,400股[186] - 公司注册资本从23,173.0104万元变更为30,013.1215万元[185] - 权益分派以剔除回购股份后的228,003,704股为基数[185] - 回购专用账户持有3,726,400股不参与利润分配[185] - 回购注销2017年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47,736股[197] - 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售973,120股 其中843,835股于2020年7月28日上市流通[195] 股东和股权结构 - 前三大股东李福华、康路、蒋琳华持股比例分别为14.53%、13.09%、11.54%[198] - 李福华持有43,592,250股,其中质押9,550,000股[198] - 康路持有39,282,75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29,462,062股[198] - 蒋琳华持有34,616,750股,其中质押11,560,000股[198] - 张燕生持有34,144,500股,其中质押14,378,000股[198]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68%,共计5,032,645股[198] - 李福华、康路、张燕生三人签署《共同控制及一致行动人协议》形成一致行动关系[200] - 上海呈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过信用交易账户持有4,457,600股[200] - 公司控股股东张燕生于2020年进行多次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操作[168][172] - 控股股东张燕生质押所持公司部分股份[176] - 控股股东李福华质押所持公司部分股份[177] 分红和利润分配 - 公司拟以300,083,479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元(含税)[4] - 公司2020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27,007,513.11元,每10股派息0.90元(含税)[113][114][115] - 现金分红总额占2020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9.55%[117] - 2020年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金额为29,998,702.80元,占净利润比例43.94%[117] - 2020年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为57,006,215.91元,占净利润比例83.49%[117] - 公司2019年度现金分红金额10,260,157.74元,占当年净利润比例18.56%[117] - 2019年以其他方式现金分红金额29,999,921.37元,占净利润比例54.26%[117] - 公司2018年度现金分红金额7,751,277.50元,占当年净利润比例20.20%[117] - 2020年度可分配利润为306,237,989.72元[114] - 现金分红总额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为100%[114] - 2020年度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为300,083,479股[113][114] -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现0.45元,合计派发现金1026.02万元[170] - 公司2019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每10股转增3股[170] - 公司每年度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10%[111] 融资和担保 - 关联方康路及叶红为公司提供关联担保总额达6.36亿元[146] - 招商银行授信担保额度6000万元,期末银行承兑汇票及保函余额2213.78万元[147] - 浦发银行授信担保额度7000万元,期末银行承兑汇票及保函余额127.55万元[147] - 中信银行授信担保额度1.2亿元,期末未使用额度[148] - 民生银行授信担保额度5000万元,期末未使用额度[148] - 江苏银行并购贷款担保由康路、叶红提供连带责任[149] - 花旗银行融资担保额度3000万元,期末未使用流动资金借款[149] - 兴业银行授信担保额度6000万元,期末银行承兑汇票及保函余额78.71万元[151] - 公司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为0万元,占净资产比例为0.00%[159] - 公司对子公司武汉新晨信息产业有限公司担保额度为85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为600万元[158] - 公司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为1000万元,实际发生额为0万元[158] - 公司报告期末已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为1850万元[158] -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银行授信担保[176]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公司2021年将持续加大区块链领域的投入并推动区块链即服务平台升级[101] - 公司计划保持营业收入规模的高速增长[103] - 公司计划扩大研发中心规模并专项引进研发型人才[104] - 公司将在武汉、天津、成都等地批量引入和储备高素质毕业生[103] - 公司面临人力成本持续增加的风险[106] - 公司已在武汉、天津、成都成立人才基地作为技术资源池[106] - 中标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BaaS平台项目[50] - 参与邮储银行区块链平台及雄安新区建设资金链项目[50] 承诺和协议 - 康路、李福华、张燕生承诺每年减持股份不超过所持新晨科技股份总数的25%[119] - 蒋琳华、徐连平承诺每年减持股份不超过上一年末所持股份数量的25%[119] - 唐若梅、杨汉杰、余克俭、张大新承诺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所持新晨科技股份总数的25%[119] - 蒋琳华、康路、李福华、徐连平、张燕生作出避免同业竞争的长期承诺[119][120] - 新晨科技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120] - 李福华、康路等管理层承诺将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执行情况挂钩[120] - 新晨科技公司承诺对未履行承诺事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120] - 股份减持价格承诺不低于发行价(除权除息调整后)[119] - 减持行为需通过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方式进行[119] - 减持前需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减持数量、价格及时间区间[119] - 康路、李福华、张燕生等董事承诺若违反承诺,其个人收益将归属于公司并依法赔偿损失[121] - 董事承诺若未履行,同意公司调减其工资奖金津贴并留置现金分红用于执行承诺或赔偿[121] - 因不可抗力导致承诺无法履行时需及时披露原因并提出替代承诺方案[121] - 违反承诺的董事所持IPO前股份在履行赔偿责任前不得转让[121] - 李亮、杨汉杰、余克俭等董事承诺通过股东大会审议补充或替代承诺方案[121] - 未履行承诺需在证监会指定媒体公开说明原因并向投资者道歉[121] - 承诺约束措施自2016年9月20日起长期有效且目前处于正常履行中[121] - 承诺履行情况涉及康路、李福华、张燕生等多名公司董事及高管[121] - 公司承诺若因客观原因无法履行将提出补充承诺保护投资者权益[121] - 所有承诺条款均明确排除法律法规变化及不可抗力等客观因素[121] - 公司承诺严格按章程规定利润分配政策履行决策程序并实施分配以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122] - 持股5%以上股东承诺在股东大会上按章程利润分配政策投票表决并督促公司实施分配[122] - 公司董事承诺在董事会上按章程利润分配政策进行投票表决以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122] - 公司承诺若招股书存在虚假记载将依法回购全部新股并赔偿投资者损失[122] - 新股回购价格不低于二级市场价格或首次发行价加同期银行存款利息[122] - 若股票停牌回购价格不低于停牌前日均价且不低于发行价加存款利息[122] - 回购范围包括首次公开发行全部新股及其派生股份[122] - 对原限售股份要求实际控制人制定回购方案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122]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于2020年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