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营业收入为2.87亿元,同比下降4.58%[1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025.18万元,同比下降19.29%[1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25亿元,同比大幅增长43.96%[18] - 资产总额为4.92亿元,同比增长20.81%[1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4.13亿元,同比增长17.08%[1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5.73%,同比下降7.22个百分点[18] - 2020年公司营业收入286,932,933.76元同比下降4.58%[5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0,251,800元同比下降19.29%[50] - 总资产达4.92亿元同比增长20.81%[50] - 净资产达4.13亿元同比增长17.08%[50] - 公司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60,251,786.18元[108] - 公司2019年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74,653,547.28元[108] 成本和费用 - 公司2020年技术服务业营业成本为1.150亿元,同比上升4.02%[58] - 销售费用5038万元,同比下降8.66%;管理费用3588万元,同比下降2.79%[63][65] - 研发费用1972万元,同比上升8.16%[66] - 营业成本中水电费905万元同比增32.18%,房租费1019万元同比增31.81%[60] - 研发投入金额为1971.69万元人民币,占营业收入比例为6.87%[70] 各条业务线表现 - 可靠性检测业务收入100,265,407.92元同比下降16.24%[50][56] - 理化检测业务收入84,392,088.39元同比增长0.91%[50][56] - 电磁兼容检测业务收入52,576,757.27元同比增长4.47%[50][56] - 产品安全检测业务收入49,698,680.18元同比增长5.66%[51][56] - 可靠性检测业务收入1.003亿元,同比下降16.24%,毛利率59.85%[58] - 理化检测业务收入8439万元,同比微增0.91%,毛利率71.24%[58] - 公司主营业务为可靠性检测、理化检测、电磁兼容检测和产品安全检测[124] 各地区表现 - 境内市场收入占比96.97%同比下降4.79%[56] - 苏州信测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8044.53万元净利润3181.94万元[84] - 武汉信测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2965.76万元净利润653.89万元[85] - 东莞信测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4779.39万元净利润902.08万元[85]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公司计划重点发展食品农产品与环境检测领域,至少需要三至五年时间重点关注[90] - 公司华东检测基地已完成新实验大楼等基础设施建设[90] - 公司将以深圳宝安为基地建设食品与环境领域检测能力[90] - 公司将以苏州、宁波为基地在长三角区域扩充检测能力[90] - 公司汽车零部件检测、电子电气及消费品领域检测能力居于行业前列[90] - 公司将继续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持续加大研发投入[89] - 公司将加大行业横向并购及纵向整合工作[91] - 公司2021年初成功上市,为业务扩张提供资金支持[94] - 公司通过LIMS系统建设提升数据处理分析能力,缩短检测周期[90] - 公司计划加大技术研发投入以扩大检测服务领域并提升技术水平和市场影响力[125] - 公司计划加强成本费用管控以减少不必要支出并降低运营成本[125] - 公司募集资金拟投向迁扩建华东检测基地项目[125] - 公司募集资金拟投向广州检测基地汽车材料与零部件检测平台建设项目[125] - 公司募集资金拟投向研发中心和信息系统建设项目[125] 利润分配和股利政策 -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65,1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5] - 公司2020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1953万元人民币[105] - 现金分红总额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为100%[105] - 每10股派息3元(含税),股本基数为6510万股[105] - 公司可分配利润为2.97亿元人民币[105]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应达到20%[100][105]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20%[100] - 重大现金支出指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超最近一期审计净资产50%且超5000万元人民币[100] - 重大现金支出亦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审计总资产的30%[100] - 公司现金分红需满足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100] - 利润分配政策调整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03] -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总股本基数65,100,000股,合计发放现金股利19,530,000元[106][108] - 2020年现金分红金额19,530,000元占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60,251,786.18元的比例为32.41%[108] - 2019年度未进行股利分配,现金分红金额为0元[106][108] - 2018年度现金分红金额14,647,500元占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66,980,403.94元的比例为21.87%[108] - 公司承诺严格执行2019年4月16日股东大会通过的上市后利润分配政策[136][137] - 公司承诺如违反利润分配政策将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提出补充或替代承诺[137] 股份锁定和减持承诺 - 公司实际控制人吕杰中、吕保忠承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股份[109] - 实际控制人承诺若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所持股份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109] - 实际控制人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109] - 实际控制人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价格[110]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111] - 若上市后6个月内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发行价,锁定期将自动延长6个月[111][112] -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除权除息调整后)[111]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承诺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112] - 所有减持行为需提前3个交易日公告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11][112] - 未履行承诺所获收益将归公司所有[111] - 承诺不因股东身份或职务变更而终止[111][112] - 减持需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相关规定[111][112]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价格[113][114] - 锁定期满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114] - 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113] - 股东若未履行减持承诺,违规减持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113][114] - 离职后半年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114]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发行前持有的股份[113] - 减持计划需通过公司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进行公告[114] - 因权益分派导致持股数量变化时仍遵守股份锁定承诺[113] - 股份锁定及减持承诺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而终止[114] - 减持操作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进行除权除息处理[113][114]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115][116] - 上市后6个月内若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发行价或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115] - 锁定期满后担任董事/高管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股总数的25%[115][116] - 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115][116] - 任期届满前离职需在任期内及届满后6个月内继续遵守转让限制[115][116] - 减持需提前3个交易日公告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15][116] - 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115] - 未履行承诺事项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116] - 违规减持未支付收益时公司可扣留等额现金分红[116] - 股份锁定及减持承诺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终止[116] - 股东杨俊杰承诺自公司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IPO前股份[117] - 股东李小敏等多人承诺自公司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IPO前股份[117] - 常州高新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及深圳市高新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IPO前股份[118] - 股东承诺若未履行减持承诺则将减持收益归公司所有[117] - 股东承诺若违规减持则公司有权扣留等额现金分红[117] - 股份锁定承诺不因股东职务变更或离职而终止[117] - 股东承诺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关于减持的相关规定[117][118] 其他重要承诺 - 公司承诺在2021年01月27日至2024年01月27日期间严格执行股价稳定预案[118] - 控股股东吕杰中、吕保忠、高磊承诺在2021年01月27日至2024年01月27日期间履行股价稳定义务[118] - 公司承诺敦促其他相关方全面履行股价稳定预案义务[118] - 公司承诺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将回购全部新股[120] - 新股回购需在股东大会通过后6个月内完成[120] - 回购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120]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招股说明书真实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120] - 董事及高管承诺严格执行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119] - 稳定股价预案包含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回购方案的赞成票承诺[119] - 相关承诺有效期自2021年1月27日至2024年1月27日[119] - 若因招股书问题导致投资者损失公司将依法赔偿[120] - 违法事实认定后需在5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及临时股东大会[120] - 回购方案将根据除权除息事项相应调整股数及价格[120]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深圳市信策鑫投资有限公司承诺依法承担赔偿或补偿责任[121]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吕杰中、吕保忠、高磊承诺补缴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相关费用[122]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补缴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可能涉及的税收[122]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承担租赁房产瑕疵导致的拆除搬迁成本与费用[122]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承担因租赁合同纠纷产生的律师及诉讼费用[122]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弥补因搬迁造成的经营损失[122]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承诺依法承担招股说明书不实陈述的赔偿责任[121] - 相关承诺履行期限自2021年1月27日开始[121][122] - 所有承诺状态均为正常履行中[121][122] - 实际控制人承诺承担美国信测相关诉讼可能产生的赔偿金及案件费用[123] - 实际控制人承诺承担苏州信测因土地开发问题可能产生的全部损失[124] - 实际控制人承诺承担公司及子公司因环保问题受到的行政处罚损失[123]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且不侵占公司利益[126]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不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个人输送利益[126]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个人输送利益[126]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126] - 公司承诺将实施积极的股利分配政策并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126]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规范关联交易并承担违规赔偿责任[127][128]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承诺避免非必要关联交易并保证公允性[128] - 关联交易承诺适用范围扩展至实际控制人家庭成员及控制企业[127] - 承诺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127][128] - 明确禁止通过关联交易转移利润或损害股东权益[127][128] - 承诺有效期自2021年1月27日起至正常履行结束[127][128] - 关联方范围包含配偶、父母及年满18周岁子女等家庭成员[127] - 承诺若与监管规定不符将立即补充修订[127] - 薪酬制度与股权激励政策将与填补回报措施执行情况挂钩[127] - 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无关投资消费活动[12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李生平承诺规范关联交易[129] - 李国平、肖国中等9名董事/监事/高管承诺减少与公司关联交易[130] - 所有关联交易承诺有效期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月27日[129][130] - 承诺涵盖关联方包括直系亲属及年满18周岁子女等[129][130] - 若违反承诺导致损害,承诺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29][130] - 关联交易需遵循等价有偿、公平公允原则[129][130] - 所有关联交易需履行合法程序并及时信息披露[129][130] - 承诺同样适用于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129][130] - 公司股东吕杰中、吕保忠等28名自然人及深圳市信策鑫投资有限公司等3家机构承诺所持股份无质押、担保、冻结或其他重大权属纠纷[131][132] - 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严格履行IPO所有公开承诺事项[132] - 公司若未能履行承诺将提出新承诺并接受约束措施包括公开道歉、暂停再融资、调减相关人员薪酬等[132] - 公司因不可抗力未能履行承诺时将披露原因、道歉并提出保护投资者权益的补充方案[132] - 相关承诺履行期限为2021年1月27日至2021年1月27日(正常履行中)[131][132]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严格履行所有公开承诺事项[133] - 非不可抗力原因未履行承诺需披露原因并道歉且股份转让受限[133] - 非不可抗力原因未履行承诺时暂不领取分配利润中归属于个人的部分[133] - 非不可抗力原因未履行承诺时在职人员不得主动要求离职[133] - 未履行承诺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5个工作日内支付给公司[134] - 未履行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需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134] - 因不可抗力原因未履行承诺需披露原因并道歉且研究最小化投资者损失方案[134] - 企业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承诺严格履行所有公开承诺事项[134] - 企业股东非不可抗力原因未履行承诺时股份转让受限[134] - 企业股东非不可抗力原因未履行承诺时暂不领取分配利润中归属于企业的部分[134]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避免同业竞争直至不再是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为止[135][136] - 控股股东承诺若因违反承诺导致公司损失将予以赔偿[135][136] - 控股股东承诺不向竞争对手提供资金技术或客户信息等支持[136] - 控股股东承诺若业务产生竞争将停止经营或转让相关业务[136] 行业和市场背景 - 2019年全国检验检测机构44,007家较上年增长11.49%[33] - 2019年检测行业出具报告5.27亿份同比增长23.13%[33] - 检测行业2019年营业收入3,225.09亿元较2018年增长14.75%[33] - 2019年公司人均营收及近三年收入复合增长率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34] - 汽车可靠性检测领域公司具备市场定价权[35] - 中国检验检测服务业2019年营业收入3225.09亿元同比增长14.75%[86] - 中国检测行业共有各类检测机构44,007家(截至2019年底)[94] 技术和研发能力 - 公司拥有136项专利含发明专利6项实用新型专利130项[41] - 公司获得CNAS、CMA、A2LA等国际认证机构认可[39] - 研发人员数量为115人,占公司总人数比例为12.79%[70] - 研发支出资本化比例为0%,全部费用化处理[70] - 公司拥有136项专利和19项软件著作权[172] - 公司获得广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认定(2019年)[172] - 公司参与制定无线耳机降噪检测团体标准及汽车老化试验团体标准[176] - 公司实验室连续多年通过国际、国家、省部级评审并获得资质证书[179] 诉讼和监管事项 - 重大诉讼涉案金额为66.72万美元(折合人民币435.61万元)[149][151] - 与江威科技诉讼涉案金额为70.46万元人民币[150] - 客户欠款诉讼涉案金额为86.84万元人民币[150]
信测标准(300938) - 2020 Q4 - 年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