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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享时代(08519) - 2023 Q3 - 季度业绩
新享时代新享时代(HK:08519)2023-11-13 22:1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5年8月21日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2018年2月8日在港交所GEM上市[18] - 公司直接及最终控股公司为Giant Mind International Limited,由黄佩茵女士控制[18] - 公司注册办事处位于开曼群岛,主要营业地点位于香港中环[18] - 集团主要业务为在香港经营餐厅[19]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九个月,公司录得未经审核收入约206.0百万港元,较2022年同期增加约33.5%[12] - 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九个月,公司拥有人应占未经审核溢利约为2.0百万港元,较2022年同期亏损约8.1百万港元增加溢利约10.1百万港元[13] - 2023年前九个月每股盈利为0.18港仙,2022年同期每股亏损0.70港仙,同比增加0.88港仙[12] - 董事会不建议就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九个月派付股息(2022年:无)[14] - 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三个月收入为63,253千港元,2022年同期为59,328千港元;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九个月收入为206,022千港元,2022年同期为154,361千港元[16] - 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三个月除税前亏损3,431千港元,2022年同期溢利3,574千港元;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九个月除税前溢利391千港元,2022年同期亏损9,290千港元[16] - 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三个月期内亏损3,455千港元,2022年同期溢利3,526千港元;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九个月期内溢利233千港元,2022年同期亏损9,377千港元[16] - 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三个月每股亏损0.20港仙,2022年同期每股盈利0.31港仙;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九个月每股盈利0.18港仙,2022年同期每股亏损0.70港仙[16] - 2022年1月1日公司权益总额为19,752千港元,2022年9月30日为10,704千港元,2023年1月1日为 - 2,864千港元,2023年9月30日为 - 2,631千港元[17] - 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九个月的财报按历史成本基准编制,以港元呈列[22][23] - 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三个月,公司收入为63253千港元,2022年同期为59328千港元;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九个月,收入为206022千港元,2022年同期为154361千港元[28] - 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三个月,其他收入为603千港元,2022年同期为7088千港元;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九个月,其他收入为1702千港元,2022年同期为13450千港元[33] - 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三个月,融资成本为410千港元,2022年同期为551千港元;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九个月,融资成本为1744千港元,2022年同期为1875千港元[34] - 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三个月,银行存款利息收入为15千港元,2022年同期为6千港元;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九个月,银行存款利息收入为46千港元,2022年同期为15千港元[33] - 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三个月,活动组织费收入为104千港元,2022年同期为91千港元;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九个月,活动组织费收入为300千港元,2022年同期为255千港元[33] - 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三个月,租赁负债利息为302千港元,2022年同期为464千港元;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九个月,租赁负债利息为1072千港元,2022年同期为1586千港元[34] - 香港利得稅按估計應課稅溢利的16.5%計提撥備,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三個月即期稅項為24千港元,九個月為158千港元;2022年同期三個月為48千港元,九個月為87千港元[36] - 董事會不建議就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九個月派付任何股息[36] - 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三個月,公司擁有人應佔期內虧損2300千港元,每股虧損0.20港仙;九個月盈利2030千港元,每股盈利0.18港仙。2022年同期三個月盈利3644千港元,每股盈利0.31港仙;九個月虧損8065千港元,每股虧損0.70港仙[37] - 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九個月,已發行普通股加權平均數為1159780千股(2022年同期為1159917千股)[37] - 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九個月,未行使購股權對每股基本(虧損)╱盈利產生反攤薄效應,未作調整[38] - 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九个月,公司收入约2.06亿港元,较去年同期增加约5170万港元或33.5%[45] - 截至2023年及2022年9月30日止九个月,所用原材料及耗材分别约为5530万港元及4380万港元,分别占公司报告期间及同期收入总额约26.8%及28.4%[48] - 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九个月,员工成本约为7730万港元,较2022年同期的约6740万港元增加约1000万港元[50] - 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九个月,物业租金及相关开支约为1700万港元,较2022年同期的约720万港元增加约980万港元[51] - 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九个月,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约为200万港元,较2022年同期亏损约810万港元增加溢利约1010万港元[52] - 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九个月,公司或其附属公司无购买、出售或赎回公司上市证券[57] - 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九个月,董事不知悉董事、控股股东或其紧密联系人有竞争业务及利益冲突[58] - 截至财务报表批准日期,贷款人未要求公司立即偿还贷款[61] - 董事会认为公司自报告日期起有足够营运资金[62] - 公司股本架构在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九个月无变动[63] 各条业务线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三个月,高端餐饮收入为34652千港元,2022年同期为41502千港元;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九个月,高端餐饮收入为121190千港元,2022年同期为108133千港元[28] - 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三个月,中端餐饮收入为3172千港元,2022年同期为6338千港元;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九个月,中端餐饮收入为13625千港元,2022年同期为14869千港元[28] - 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三个月,精品咖啡收入为0千港元,2022年同期为2530千港元;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九个月,精品咖啡收入为0千港元,2022年同期为7257千港元[28] - 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三个月,休闲餐饮收入为25429千港元,2022年同期为8958千港元;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九个月,休闲餐饮收入为71207千港元,2022年同期为24102千港元[28] - “中环都爹利会馆”收入增加约1630万港元,“香港机场都爹利会馆”自2022年11月底起恢复营运,期间录得收入约4380万港元[45] - “香港机场都爹利会馆”成本加成率维持稳定在约22.6%,低于其他门店平均水平[48] 餐厅运营情况 - 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九个月,公司运营8个品牌餐厅[40] - 公司三間餐廳名列本年度「亞洲50大最佳餐廳」,「MONO」排第41位、「Andō」排第61位、「Estro」排第62位[41] - 「MONO」「Andō」「Estro」「都爹利會館」等多間餐廳獲得多個獎項[41][42] - 2023年9月公司首次推出會員計劃,「Ramato」於2023年8月閉業[43] - 公司将保持保守展望,按业务计划和实际运营情况稳步推进业务[44] 公司股本及股权结构 - 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已发行股本为1,159,780,000股股份[67] - 黄佩茵女士于543,446,000股股份中拥有权益,占已发行股本46.86%[66] - 温雪仪女士于1,850,000股股份中拥有权益,占已发行股本0.16%[66] - 梁玉麟先生于750,000股股份中拥有权益,占已发行股本0.06%[66] - Devin Nijanthan Chanmugam先生于750,000股股份中拥有权益,占已发行股本0.06%[66] - Wee Keng Hiong Tony先生于1,750,000股股份中拥有权益,占已发行股本0.15%[66] - 黄佩茵女士于相联法团Giant Mind 1,000股股份中拥有100%权益,Giant Mind持有409,670,000股公司股份,占已发行股本约35.32%[72] - 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已发行股本为1,159,780,000股股份[76] - 罗扬杰先生于543,446,000股股份中拥有权益,持股百分比为46.86%[75][77] - Giant Mind于409,670,000股股份中拥有权益,持股百分比为35.32%[75] - 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已发行股份为1,159,780,000股[86] 购股计划情况 - 公司于2018年1月23日有条件采纳购股计划[80] - 截至2023年9月30日,黄佩茵购股计划结余为1,850,000股[82] - 截至2023年9月30日,温雪仪购股计划结余为1,850,000股[83] - 截至2023年9月30日,梁玉麟购股计划结余为750,000股[83] - 黄佩茵2021年1月11日授出的购股每股行使价为0.13港元,2022年1月19日授出的为0.10港元[82] - 温雪仪2021年1月11日授出的购股每股行使价为0.13港元,2022年1月19日授出的为0.10港元[83] - 梁玉麟2021年1月11日授出的购股每股行使价为0.13港元,2022年1月19日授出的为0.10港元[83] - 2022年1月19日,按购股权计划向集团若干人士授予7,600,000份购股权,行使价每股0.10港元,行使期从2022年1月19日至2032年1月18日[93] - 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九个月,购股权计划下购股权无行使、失效或注销情况,无履行或归属期条件[94] - 报告日期,公司购股权计划下有11,350,000份购股权尚未行使,占已发行股份约0.98%[95] - 2023年1月1日及9月30日,公司购股权计划下分别有3,750,000份及11,350,000份购股权尚未行使[95] - 2021年1月11日授出购股权期限由接纳日期起计三年,期满失效[86] - 2022年1月19日授出购股权可在2022年1月19日至2032年1月18日期间行使[87] - 向罗扬杰授予550,000份购股权利由是激励其服务并创造价值[89] - 向梁敏儿授予购股权利由是作为酬金及激励其继续服务[90] - 公司认为报告期授出购股权价值披露不适用,因行使价高于2022年9月30日收市价[96] 公司治理情况 - 公司于2018年1月23日成立审核委员会,目前由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55] - 公司致力于确保和维持高水平企业管治标准,不断检视及完善相关实践和标准[97] - 除偏离企业管治守则第C.2.1条守则条文外,公司在回顾期内遵守了GEM上市规则附录十五所载企业管治守则[97] - 企业管治守则第C.2.1条规定主席与行政总裁角色应分开,不应由一人兼任[97] - 黄佩茵女士自2010年起担任公司董事会主席兼行政总裁[97] - 董事会认为黄女士同时兼任两角色有利于有效管理和业务发展,符合集团最佳利益[97] - 董事认为在该情况下偏离企业管治守则第C.2.1条守则条文属适当[97] - 董事会认为该管理架构对集团运营及充分制衡有效[97] - 董事会将考虑集团整体情况,继续检讨并适时考虑分开主席与行政总裁职务[97][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