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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娱科控股(06933) - 2022 - 年度财报

公司整体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公司2022年总收益减少88.2%至约人民币12,302,000元,2021年约为人民币104,267,000元[11][14] - 公司2022年录得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年内亏损约人民币97,525,000元,2021年约为人民币2,950,000元[6][12] - 公司2022年在预期信贷亏损模型项下确认减值亏损(扣除拨回)约人民币39,884,000元[12] - 公司2022年就无形资产确认减值拨备约人民币24,657,000元[12] - 本年度毛损约371.4万元,2021年毛利约2880.6万元[19] - 本年度其他收入约58.3万元,较2021年约681.7万元减少约91.4%[20] - 本年度员工成本约1223.1万元,较2021年约862.3万元增加[23] - 本年度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减值亏损分别约2284.5万元和1703.9万元,2021年分别约216.3万元和42.9万元[24] - 本年度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约9752.5万元,2021年约295万元[27] - 2022年末流动资产净值约18376.8万元,2021年末约25494.3万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约9457.9万元,2021年末约8825.6万元;银行借款约4774.8万元,2021年末为零[28] - 2022年末资产负债率约73.1%,2021年末并不重大[29] - 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派储备约为人民币6390万元,2021年为人民币6880万元[45] 公司业务线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本年度发行自主开发游戏无收益,2021年有1款自研手游贡献发行收益约320.9万元[15] - 本年度发行11款第三方游戏,贡献联合发行收益约1075万元,2021年发行65款,收益约9256.7万元[16] - 本年度区块链技术业务收益约155.2万元,2021年无此项收益[17] 公司业务相关政策与事件 - 国家新闻出版总署预审程序延长,市场新游戏数目减少,影响公司业务[6][11] - 国家新闻出版总署自2022年4月起重新发放新游戏牌照,每批通过数目趋向稳定[6][13] - 公司正申请两款游戏产品牌照[6][13] - 本年度发生与加密货币有关违约事件,公司扩大区块链业务规模将保持审慎[13] - 公司将定期审阅业务策略,捕捉中国及海外业务机会[13] 公司股权交易与结构 - 2022年1月26日,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SimpliFi向DeFiner配发及发行20,176,471股新普通股,现金代价约144.2万港元(相当于人民币124.6万元),公司于SimpliFi的股权由100%减至51%[36] - 2022年12月31日,隋嘉恒先生通过受控制法团权益持有公司158,900,000股股份,占已发行股本38.83%[55] - 2022年12月31日,黄志刚先生通过受控制法团权益持有公司22,740,000股股份,占已发行股本5.56%[55] - 隋嘉恒先生持有相联法团罗城仫佬族自治县顶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50%的股本权益[56] - 2022年12月31日已发行股份为409,167,630股[55] - 2022年12月31日,Sun JH Holding Ltd.实益持有158,900,000股股份,占已发行股本权益38.83%[60] - 2022年12月31日,李薇配偶权益持有158,900,000股股份,占已发行股本权益38.83%[60] - 2022年12月31日,Together Win Capital (Holdings) Co., Ltd受控制法团权益持有22,740,000股股份,占已发行股本权益5.56%[60] - 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发行股份409,167,630股[60] 公司股份计划相关 - 因购股权计划及集团其他计划行使购股可能发行股份上限为上市日已发行股份10%,即40,000,000股[64] - 2022年12月31日至年报日期,购股计划无购股授予[64] - 股份奖励计划受托人可认购及/或购买股份总数不得超当时已发行股份10%[67] - 2021年12月8日修订后,向一名获选参与者每次颁奖涉及股份不得超奖励日已发行股份1%[67] - 2023年1月12日,董事会向20名奖励对象暂授9,670,186股奖励股份[68] - 2023年3月7日,联交所条件批准5,670,186股奖励股份上市[68] 公司合约安排相关 - 外国投资者不得在提供增值电信服务的公司持有超过50%的股权[73] - 本年度霍尔果斯娱科向中国营运实体提供服务金额约为人民币240万元[78] - 本年度中国营运实体在合约安排下的收益及净亏损分别约为人民币1070万元及人民币5270万元[78] - 2022年12月31日,中国营运实体在合约安排下的资产总额及负债总额分别约为人民币1.849亿元及人民币760万元[78] - 合约安排包括2018年11月7日的独家期权协议、独家业务合作协议、股份质押协议、股东权利委托协议及注册股东配偶的承诺[76] - 本年度集团与中国营运实体无订立、续约或重订新合约安排,合约安排无重大变化,结构性合约未解除[77] - 独立非执行董事确认本年度交易按合约安排条文订立,中国营运实体无向股本权益持有人作股息或其他分派等[81] - 核数师就集团持续关连交易发出无保留意见函,指出公司无需就2022年独家业务合作协议持续关连交易制订及公布年度上限[82] 公司客户与供应商情况 - 本年度集团最大客户应占销售额占销售总额的49%(2021年:31%),五大客户应占销售额占销售总额的87%(2021年:87%)[95] - 本年度集团最大供应商应占采购额占采购总额的47%(2021年:28%),五大供应商应占采购额占采购总额的92%(2021年:85%)[96] 公司人事与组织架构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集团聘用35名雇员,2021年12月31日为46名[39] - 董事会由七名成员组成,包括两名执行董事、两名非执行董事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116] - 公司已设立薪酬委员会,负责审阅集团酬金政策及董事和高级管理层薪酬架构[87] - 集团中国附属公司雇员参与国家管理退休福利计划,附属公司按雇员薪金一定百分比供款[88] - 香港雇员强积金计划中,雇主和雇员需各自按雇员相关收入的5%供款,每月入息上限为30,000港元[89] 公司合规与运营情况 - 公司本年度不知悉发生违反相关法例及规例且对集团有重大影响的事件[101] - 公司本年度至年报日期维持上市规则规定的最低公众持股量[102] - 本年度内董事、其紧密联系人或股东无拥有公司5%或以上股本,也未在集团五大客户及供应商中拥有权益[97] - 公司本年度无就整体或主要部分业务管理及行政订立或存续合约[85] 公司会议与治理相关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财政年度,公司召开四次董事会,2023年年中拟召开应届股东周年大会[118] - 本年度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率均为100%(4/4)[119] - 公司将董事会主席及行政总裁角色职责分开,分别由隋嘉恒先生及李涛先生担任[124] - 所有董事本年度均接受公司法律顾问就相关上市规则进行的专题培训[130] - 所有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及独立非执行董事特定任期为三年,可重选或提前确定[131] - 每届股东周年大会上,三分之一的董事须轮流退任,每名董事至少每三年退任一次[132] - 董事会成立审核、薪酬、提名三个委员会,职权范围书可在公司及联交所网站查阅[135] - 审核委员会由庞霞女士、邓春华先生及陈楠女士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庞霞女士为主席[138] - 公司于2020年7月14日采纳审核委员会职权范围书,该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法定人数至少两名,含一名独立非执行董事[139]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财政年度,集团遵守上市规则,委任至少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占董事会至少三分之一,且在审核委员会中占多数[117] - 本年度审核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张春梅(2022年9月5日辞任)、邓春华、陈楠出席记录为2/2,庞霞(2022年9月5日获委任)出席记录为0/0[142] - 本年度薪酬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邓春华、张春梅(2022年9月5日辞任)、陈楠出席记录为2/2,庞霞(2022年9月5日获委任)出席记录为0/0[147] - 本年度提名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隋嘉恒、张春梅(2022年9月5日辞任)、邓春华出席记录为2/2,庞霞(2022年9月5日获委任)出席记录为0/0[151] - 审核委员会职责包括检讨与核数师关系、审查财务信息、监督财务报告等制度及履行公司治理职能[140][141] - 薪酬委员会由邓春华、庞霞、陈楠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邓春华任主席,负责向董事会提薪酬政策建议等职责[143][146] - 提名委员会由隋嘉恒、庞霞、邓春华组成,隋嘉恒任主席,职责包括审查董事会结构等并提建议[148][150] - 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的公司秘书均由公司秘书担任,负责保存完整会议记录,董事可合理查询[142][147][151] - 薪酬委员会职权范围书于2020年7月14日获公司采纳,每年至少开一次会,法定人数至少两名含一名独立非执行董事[144] - 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于2020年7月14日被公司采纳,每年至少开一次会,法定人数至少两名含一名独立非执行董事[149] - 董事会负责履行企业管治守则相关职能,包括制订审阅企业管治政策等[153] - 股东提名董事通知递交期限不早于公司寄发股东大会通告后翌日,不迟于大会日期前7日;若大会前15天内收到通知,公司可能延期召开大会以发14天通知[156] - 董事会包括七名董事,其中两名女性,董事会认为已达致性别多元化[161] - 公司秘书袁志伟先生在2022年接受不少于15小时相关专业培训[166] - 股东周年大会通知在召开前至少20个完整工作日发送,其他股东大会通知不少于14整日且不少于10个完整工作日[169] - 持有不少于公司缴足股本(附带投票权)十分之一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召开特别股东大会,大会须在呈交要求后两个月内举行[170] - 若董事会在提呈要求后21天内未召开会议,请求人可自行召开,公司偿付合理开支[171] - 股东提名董事需将通知送达公司香港主要营业地或股份登记分处,通知要列明股东姓名及持股量等信息并附候选人同意书[154][155] - 提名委员会评估董事候选人需考虑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等多种因素[158] 公司股息与核数师相关 - 董事会不建议就2022年度派发现金股息,2021年亦无派息[44] - 公司股息政策由董事会酌情决定,考虑经济状况、财务结果等多种因素,财政年度股息须经股东批准[174][176] - 公司外聘核数师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酬金总数为1600千元人民币,其中年度审计服务费用为1250千元人民币,非审计服务费用为350千元人民币[178] 公司风险管理与内部监控 - 公司以将主要风险管控于合理水平为目标制订风险管理和内部监控系统,主要特点和程序包括董事会制订政策手册、调任管理层实施管控、部门定期自我评估等[182] - 公司未设立内部审核部门,认为委任外部独立专业人士检讨和评估内部监察及风险管理系统更具成本效益,且至少每年检讨是否设立内部审核职能[184] - 公司本年度委聘独立专家公司GRC Chamber Limited检讨主要业务程序及内部监控系统等,该顾问已提交独立报告[185] - 董事会及审核委员会认为集团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有效且足够,公司会持续监察关键风险并聘请独立内部控制顾问每年进行审阅[186] 公司举报与道德守则 - 公司制订的举报政策接受所有持份者举报,可保密及匿名,由审核委员会监督,适当级别管理层处理,保护善意举报者[188] - 公司为董事及雇员制订预期道德行为守则,并将反贪污条文纳入举报政策及行为守则[189] 公司内幕消息程序 - 公司根据相关条例制订关键内幕消息程序,涉及识别、报告、评估、保密及发布内幕消息等要求[190] 公司股东沟通与信息披露 - 集团通过年报等向股东及投资者提供财务及运营信息,所有信息上传到集团网站www.sinotecw.com [191] - 公司制订股东沟通政策并定期检讨,董事会认为本年度与股东进行了有效沟通[192][193] 公司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 报告以简化形式载列集团在环境、社会及管治范畴的倡议、计划、表现及成就[196] - 报告依照香港交易所主板上市规则附录二十七《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编制,适用“重要性”“量化”“一致性”原则[197] - 公司遵循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开展重要性评估工作,由董事会审阅及确认评估结果[198] - 报告遵循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采用量化方法对适用的关键绩效指标进行计量及披露[199] - 本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的统计方法及关键绩效指标与往年保持一致[199] - 报告内容涉及集团与旗下若干主要子公司的环境、社会及管治表现[200] - 报告时间跨度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