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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虹新能源(00438) - 2022 - 年度业绩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4年9月10日在中国成立为股份有限公司,12月20日于港交所主板上市[11] - 公司从事太阳能光伏产业及其他,母公司为彩虹集团有限公司,最终控股公司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11][12] - 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营业周期为12个月,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19][20][21]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资产类 - 2022年末公司资产总计63.78亿元,较2021年末的51.20亿元增长24.57%[3] - 2022年末流动资产合计27.06亿元,较2021年末的21.74亿元增长24.46%[2] - 2022年末非流动资产合计36.72亿元,较2021年末的29.46亿元增长24.64%[3]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负债类 - 2022年末负债合计44.56亿元,较2021年末的32.09亿元增长38.85%[5] - 2022年末流动负债合计33.82亿元,较2021年末的26.60亿元增长27.15%[4] - 2022年末非流动负债合计10.74亿元,较2021年末的5.49亿元增长95.57%[5]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所有者权益类 - 2022年末所有者权益合计19.22亿元,较2021年末的19.11亿元增长0.60%[6] - 2022年末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9.22亿元,较2021年末的19.11亿元增长0.60%[6]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收入成本类 - 2022年度营业总收入24.70亿元,较2021年度的20.67亿元增长19.51%[7] - 2022年度营业总成本23.87亿元,较2021年度的18.79亿元增长27.00%[7]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利润类 - 2022年营业利润为100,338,205.18元,2021年为186,685,838.31元[8] - 2022年利润总额为100,788,683.65元,2021年为187,707,337.86元[9] - 2022年净利润为89,232,396.74元,2021年为164,431,614.92元[9]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其他综合收益及综合收益总额类 - 2022年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为 -78,096,378.57元,2021年为10,812,303.88元[9] - 2022年综合收益总额为11,136,018.17元,2021年为175,243,918.80元[10]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每股收益类 - 2022年基本每股收益为0.5061元/股,2021年为1.2346元/股[10] - 2022年稀释每股收益为0.5061元/股,2021年为1.2346元/股[10] 企业合并会计政策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成本大于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差额确认为商誉,小于则计入当期损益[23] - 企业合并直接相关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发行权益性或债务性证券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24] - 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包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25] - 公司按统一会计政策编制合并报表,抵销内部交易影响,全额确认资产减值损失[26] - 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损益和综合收益份额分别在对应报表项目下单独列示[27]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将经营成果和现金流纳入报表并调整期初数[29]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以购买日公允价值为基础纳入报表[31] - 处置部分股权丧失控制权,剩余股权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差额计入投资收益[33] - 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子公司,符合条件为一揽子交易,按相应方法处理[34] - 一揽子交易处置子公司,处置价款与份额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丧失控制权时转入损益[35] 合营安排及投资核算政策 -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公司对合营企业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39][42] - 共同控制指按约定对安排共有控制且相关活动需参与方一致同意,合营企业是公司与合营方共同控制且对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115] - 重大影响指对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权但不能控制或共同控制政策制定,联营企业是公司能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11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定义 - 现金指公司库存现金及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指期限短、流动性强等的投资[43][44] 外币业务及报表折算政策 - 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折算,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按当日即期汇率折算,汇兑差额处理有不同规定[45][46] - 外币财务报表资产和负债项目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外采用发生时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项目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折算[47] 金融工具相关政策 -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一方时确认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49] - 金融资产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50] - 同时符合特定条件且未被指定的金融资产,分别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51][52] -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公司可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53] - 除特定金融资产外,其余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54] - 金融负债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56] - 符合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等三个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57][58]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持有期利息计入当期损益,收回或处置时差价计入当期损益[59][60]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按公允价值初始计量,后续计量中公允价值变动除特定情况外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出计入当期损益[61][62]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按公允价值初始计量,后续计量中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取得股利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出计入留存收益[63][64]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后续计量中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65]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后续计量中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差价计入当期损益[66][67]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持有期利息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差价计入当期损益[68][69] - 满足收取现金流量合同权利终止等三个条件之一时,公司终止确认金融资产[70] - 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原则[72] - 金融资产转移区分整体和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时分别按规定计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不满足则继续确认金融资产,收到对价确认为金融负债[73][74][75] - 金融负债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解除,或与债权人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合同条款实质不同,或对现存金融负债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76][77] -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差额计入当期损益[78] -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报价确定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采用估值技术确定,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80] - 公司以单项或组合方式对特定金融资产和财务担保合同等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考虑相关信息计算差额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82][83] - 金融工具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显著增加,按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未显著增加,按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计量[84] - 通常逾期超过30日,认为金融工具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未显著增加[85] -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以及租赁应收款,始终按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88][89] - 对于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含重大融资成分,始终按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增减额计入当期损益[91] - 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减值及适用单项评估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单项减值准备[92] - 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或单项计提无法合理评估预期信用损失信息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计算预期信用损失[93] - 应收账款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比例:0至6个月(含6个月)为0%,7至12个月(含12个月)为1%,1至2年(含2年)为30%,2至3年(含3年)为50%,3年以上为100%[94] - 应收账款低信用风险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为0%[94] 存货相关政策 - 存货分类为原材料、在产品、周转材料等[100] - 存货按成本初始计量,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等[101] - 存货发出时按一次加权平均法计价[102] -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103] - 产成品等直接出售的商品存货,以估计售价减销售费用和税费确定可变现净值[105] - 需要加工的材料存货,以所生产产成品估计售价减相关成本、费用和税费确定可变现净值[105] - 为执行合同持有存货,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可变现净值,超出部分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105] - 存货采用永续盘存制[107] -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均采用一次转销法[108] 合同资产与负债列示政策 - 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关系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已转让商品或服务有权收取对价且取决于时间流逝外因素列示为合同资产,同一合同下合同资产和负债以净额列示,无条件收款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109] - 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关系列示合同资产或负债,同一合同下以净额列示[167] 持有待售资产政策 - 同时满足当前状况可立即出售、出售极可能发生(已就出售计划决议且获确定购买承诺,预计一年内完成,需批准的已获批准)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112][113] - 划分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出售费用后净额的,账面价值减记至该净额,减记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并计提减值准备[114] 长期股权投资政策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按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报中账面价值份额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差额调整资本公积或留存收益[117]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按购买日合并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追加投资实施控制的按原股权账面价值加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初始投资成本[118] - 公司对符合条件的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按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投资收益[121] -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大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不调整,小于则计入当期损益并调整成本[122] - 公司按享有或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份额,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部分,减少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对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调整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123] - 确认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按公司会计政策和期间调整后确认[124] - 公司与联营、合营企业间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比例抵销后确认投资收益,投出或出售资产构成业务除外;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125] - 公司对合营或联营企业净亏损,除承担额外损失义务外,以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及其他构成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后续实现净利润,在弥补未确认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126]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27] - 部分处置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剩余股权仍用权益法核算,原权益法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按相应比例结转,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计入当期损益[128] - 因处置股权丧失对被投资单位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原权益法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按相应基础处理,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全部转入当期损益[129] - 因处置部分股权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权,编制个别财报时,剩余股权能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改按权益法核算并调整,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不能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确认为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全部结转[130] 投资性房地产政策 - 公司现有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出租用建筑物折旧政策与固定资产相同,出租用土地使用权摊销政策与无形资产相同[133] 固定资产政策 - 固定资产为生产商品等持有且使用寿命超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和成本能可靠计量时确认,按成本初始计量,后续支出符合条件计入成本,被替换部分终止确认账面价值,其他后续支出计入当期损益[134][135][136] -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137] - 房屋及建筑物折旧年限30年,残值率3%,年折旧率3.23%;机器设备折旧年限6 - 18年,残值率3%,年折旧率5.28 - 16.17%;运输工具和办公设备及其他折旧年限5年,残值率3%,年折旧率19.40%[138] -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成本计量,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并次月起计提折旧[139] 借款费用政策 - 公司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购建或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140] -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资产支出已发生、借款费用已发生、购建或生产活动已开始时开始资本化[143] - 当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144] -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