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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威国际(00058) - 2022 - 年度业绩
新威国际新威国际(HK:00058)2023-03-31 19:18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2022年全年收入为4.51115亿港元,较去年同期5.15907亿港元减少6479.2万港元[1] - 2022年全年毛利为1.05597亿港元,较去年同期9654.4万港元增加905.3万港元[2] - 公司拥有人应占年度亏损为3738.5万港元,较去年同期2474.4万港元增加1264.1万港元[3] - 公司拥有人应占每股亏损为20.82港仙,较去年同期13.78港仙增加7.04港仙[4] - 2022年除税前亏损为5258万港元,去年同期为1976.6万港元[6] - 2022年年度全面亏损总额为4870.1万港元,去年同期为2091.3万港元[7] - 2022年末流动资产净值为4012.5万港元,去年同期为9991.6万港元[8] - 2022年末资产净值为2.03435亿港元,去年同期为2.52136亿港元[9] - 2022年客户合约收入(销售产品)为451,115千港元,2021年为515,907千港元[23] - 2022年其他收入为1,186千港元,2021年为1,785千港元,2022年确认政府补助328,000港元[23] - 2022年其他收益及亏损净额为 - 10,854千港元,2021年为1,131千港元[24] - 2022年融资成本为3,129千港元,2021年为2,767千港元[25] - 2022年年度亏损相关项目中,已售存货成本242,568千港元等;2021年已售存货成本309,090千港元等[25] - 2022年所得税抵免7,196千港元,2021年所得税开支8,358千港元[26] - 2022年公司拥有人应占年度亏损3738.5万港元,2021年为2474.4万港元[31] - 2022年贸易应收款项、应收票据及应收贷款总额(扣除信贷亏损拨备)为1.60261亿港元,2021年为2.49005亿港元[32] - 2022年贸易应付款项为9906.5万港元,2021年为1.61363亿港元[34] - 2022年财政年度外部客户收入为4.51115亿港元,较上年度减少约13%[38] - 2022年财政年度其他收益及亏损净额为亏损1085.4万港元,2021年为收益113.1万港元[39] - 2022年财政年度行政开支为2939.8万港元,较2021年减少约9%[40] - 2022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为1.39786亿港元,较去年减少约23%[41] - 2022年12月31日,集团现金及现金等值项目为932.7万港元,计息借贷为2759.3万港元,借贷年利率介乎3.65%至7.50%[41] - 2022年12月31日,集团资产负债比率约为107%[41] 股息分配情况 - 不建议派发2022年末期股息(2021年:无)[5] 业务线相关信息 - 公司主要业务为投资控股,集团主要从事制造及买卖预应力高强混凝土管桩等产品[11] - 公司两个年度均只有一个可报告分部,为销售及制造预应力高强混凝土管桩及其他产品[18][19] - 公司所有收入来自中国,两个年度超90%的非流动资产(不包括递延税项资产)位于中国[21] - 2021年客户A贡献销售额56,839千港元,但未达集团销售总额10%以上,两个年度无其他客户贡献收入达10%或以上[22] 会计准则采纳情况 - 公司未提早采纳多项已颁布但未生效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部分于2023年1月1日或之后生效,部分于2024年1月1日或之后生效,部分生效日期待定[15] 员工情况 - 2022年12月31日,集团共聘用约378名全职员工[45] 法律诉讼及或然负债情况 - 刘女士就面值1500万港元的可换股票据提出约4000万港元的申索金额[50] - 被告延迟向原告提交涉及总额达2.62亿港元的反申索,反申索或会遭驳回并确认为或然负债[51][52] - 2020年5月21日香港高等法院发出针对华力资本的传票令状,2021年2月17日法院发出清盘令[54] - 2021年1月18日法院发出命令,Tailor Wealth、美瑞、Charmate清盘[55][56][61] - 新威金融管理申请撤回对深圳四平及郑先生的申索,获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退还部分诉讼费用[59] - 新威金融管理接受福州旭发进行和解磋商的要求,获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退还部分诉讼费用[60] - 公司向担保人陈先生追讨未偿还应收贷款,一审判决陈先生退还贷款本金、应计利息及相关费用,判决于2022年5月30日获确认[62] - 因陈先生未依循判决,其银行账户、流动资产及固定资产分别被冻结1年、2年及3年[63] - 新威新能源为可能收购事项支付1亿港元诚意金,后决定不进行收购要求退还,但卖方未退回[66][67] - 法院于2019年7月16日冻结价值少于1亿元人民币的担保人资产,为期3年[69] - 法院认为卖方及担保人有责任退还诚意金及利息,但二者无有价值及可执行资产,新威新能源未获退款[70] - 原告对被告发出传讯令状及申索陈述书,寻求撤销买卖协议,2022年9月16日诉状修订,11月17日原告提交抗辩书[72][74] - 珠海和盛作为被告涉诉,其在广东恒佳70%股权自2022年8月23日起被冻结3年[76]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珠海和盛结欠寇金水和珠海河川未偿还总金额(含利息)分别约为200万元和410万元人民币[77] - 公司就垫付款向福州东烨贷款及转让贷款给天朗集团事宜,将在Tailor Wealth和华力资本清盘有结果后向天朗采取行动[64] - 中国股份于2022年2月13日被地方法院宣布破产,新威新能源作为无抵押债权人完成破产程序后未必获补偿[71] - 新威金融管理接获法定要求偿债书,需支付未偿还费用958,090.39港元[78] 行业政策及规划 - 2023年2月中国政府宣布增加广东省基建投资金额至不多于约人民币84,000亿元[83] - 中国计划在2035年前兴建铁路约200,000公里、公路460,000公里及高等等级航道25,000公里[83] - 中国计划在2035年前建造27个主要沿海港口、36个主要内河港口、约400个民用运输机场及约80个邮政快递枢纽[83] 公司合规及披露情况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直至公告日期,无董事资料变更须披露[85] - 年内公司或其附属公司无购入、出售或赎回公司上市证券[86]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及公告日期,公司未遵守上市规则附录十四守则条文第C.2.1条规定[87] - 审核委员会已审阅集团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年度业绩[89] - 公司已采纳上市规则附录十所载标准守则作为董事证券交易操守准则,全体董事年内遵守规定准则[91] - 公司将适时在官网及联交所网站刊发2022年年报[92] 清盘相关情况 - 联席清盘人表示Tailor Wealth和Charmate概无证据表明持有任何资产[55][61] - 美瑞要求联席清盘人停止清盘程序,因有关各方正在就结付债务还款进行磋商[57] 和解磋商情况 - 福州旭发为进行和解磋商向新威金融管理发出总额100万港元的支票作为诚意金[60] 重大承担情况 - 2022年12月31日及2021年12月31日公司并无作出重大承担[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