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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青鸟环宇(08095) - 2023 Q3 - 季度业绩

公司整体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九个月,公司收入为372,959千元人民币,2022年同期为209,295千元人民币[5] - 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九个月,公司毛利为82,517千元人民币,2022年同期为40,118千元人民币[5] - 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九个月,公司经营溢利为373,997千元人民币,2022年同期亏损1,774千元人民币[5] - 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九个月,公司除税前溢利为454,374千元人民币,2022年同期为122,304千元人民币[5] - 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九个月,公司本期溢利为437,659千元人民币,2022年同期为120,091千元人民币[5] - 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九个月,公司本期全面收益总额为438,531千元人民币,2022年同期为131,067千元人民币[6] - 2023年基本及摊薄每股盈利为28.77分,2022年为8.10分[7] - 2023年9月30日公司拥有人应占总权益为3,977,061千元人民币,2022年9月30日为3,308,434千元人民币[8] - 2023年9月30日非控股权益为171,934千元人民币,2022年9月30日为183,648千元人民币[8] - 2023年9月30日公司总权益为4,148,995千元人民币,2022年9月30日为3,492,082千元人民币[8] - 2023年前三季度客户合约收入为37.2959亿元,2022年同期为20.9295亿元[14] - 2023年前三季度其他收益及收入为2.0569亿元,2022年同期为1.3911亿元[15] - 2023年前三季度融资成本为3.5657亿元,2022年同期为2.7010亿元[16] - 2023年前三季度所得税开支为1.6715亿元,2022年同期为2213万元[16] - 2023年第三季度公司拥有人应占每股基本盈利为0.0386元,2022年同期为0.0341元[18] - 2023年前三季度公司拥有人应占每股基本盈利为0.2877元,2022年同期为0.0810元[19] - 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九个月,公司总收入约为人民币3.730亿元,较2022年同期增加78.2%,毛利增加105.7%至约人民币8,250万元[23] - 公司应占联营公司溢利约为人民币1.185亿元,按年减少21.6%;经营溢利约为人民币3.740亿元,2022年同期为经营亏损约人民币180万元;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增加255.0%至约人民币4.357亿元[24] 股息分配情况 - 2023年建议就上半年派付中期股息每股0.067元,总额约1.015亿元[20] - 不建议就2023年前三季度派付中期股息[21] - 2023年8月8日,董事会建议就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派付中期股息每股普通股人民币0.067元,总额约为人民币101,469,000元[36] - 2023年10月13日公司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派付中期股息,每股H股中期股息为0.07304072港元,将于2023年12月29日派付[37] - 公司董事会不建议就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九个月进一步派付任何中期股息[38] 各业务线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集团主要从事旅游发展、投资控股、销售金属产品、销售及生产LED器件和其他业务[22] - 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九个月,参观衡山风景区的游客及香客人次按年增加约75.3%,旅游发展业务收入约为人民币1.294亿元,较2022年同期增加74.9%[26] - 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九个月,金属产品贸易业务收入约为人民币1.993亿元,按年增加86.5%,毛利率为2.2%(2022年:2.3%)[30] - 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九个月,广东流铭产生的收益约为人民币3,760万元(2022年:人民币2,100万元)[32] - 酿酒厂产生的收入约为人民币660万元(2022年:人民币740万元)[33] 资产出售情况 - 2023年第二季度,公司以现金代价人民币15,484,000元出售恒盛基金40%股权,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九个月录得出售一间联营公司亏损约人民币3,200万元[28] - 2023年5月5日完成出售青鸟消防44,900,000股股份(相当于当时青鸟消防之7.49%股权),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九个月确认收益约人民币3.655亿元,2023年9月30日于青鸟消防持有约23.79%权益[29] 人员股份权益情况 - 截至2023年9月30日,监事周敏女士于非上市股份之权益为205,414,000股,占已发行非上市股份总数约29.34%,占已发行股份总数约13.56%[39] - 截至2023年9月30日,非执行董事刘子毅先生于H股之权益为2,311,000股,占已发行H股总数约0.28%,占已发行股份总数约0.15%[39] - 截至2023年9月30日,北京大学等多家主体于非上市股份之权益均为85,000,000股,占已发行非上市股份总数约12.14%,占已发行股份总数约5.61%[42] - 截至2023年9月30日,蔡怡雯等多家主体于非上市股份之权益均为115,000,000股,占已发行非上市股份总数约16.43%,占已发行股份总数约7.59%[43] - 截至2023年9月30日,怡兴(香港)有限公司于非上市股份之权益为110,000,000股,占已发行非上市股份总数约15.71%,占已发行股份总数约7.26%[43] - 截至2023年9月30日,Heng Huat Investments Limited和致胜资产有限公司于非上市股份之权益均为205,414,000股,占已发行非上市股份总数约29.34%,占已发行股份总数约13.56%[43] - 截至2023年9月30日,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和New View Venture Limited于非上市股份之权益均为84,586,000股,占已发行非上市股份总数约12.08%,占已发行股份总数约5.58%[43] - 截至2023年9月30日,亚洲技术投资有限公司于非上市股份之权益为50,000,000股,占已发行非上市股份总数约7.14%,占已发行股份总数约3.30%[43] - 截至2023年9月30日,黄桃梅等多家主体于H股之权益均为126,214,000股,占已发行H股总数约15.50%,占已发行股份总数约8.33%[43] 其他相关情况 - 中国成立的附属公司通常须就应课税收入按25%税率缴纳所得税[17] - 截至2023年9月30日,除已披露者外无其他人士(董事及监事除外)在公司股份或相关股份中有须记录权益或淡仓[49] - 截至2023年9月30日,无董事及监事及其联系人在与集团业务构成竞争业务中拥有权益或利益冲突[50] - 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九个月内,公司或附属公司无购买、赎回或出售公司上市证券[51] - 公司已成立审核委员会并制定职权范围,负责监察财务汇报等系统、审阅财务资料等[52] - 审核委员会由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唐炫先生为主席[53] - 审核委员会已开会审议集团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九个月第三季度业绩报告并议定内容[53] - 截至公布日期,倪金磊等为执行董事,刘子毅为非执行董事,唐炫等为独立非执行董事[53] - 本公布将在联交所网站最少保存七日,并登载于公司网站[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