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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永安(08211) - 2023 Q1 - 季度业绩
浙江永安浙江永安(HK:08211)2023-05-15 21:57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截至2023年3月31日止三个月,集团收益约为人民币1208.2万元,较2022年同期的约人民币1494.6万元下降约19.16%[5][6] - 截至2023年3月31日止三个月,亏损净额约为人民币448.2万元[5][6] - 2023年和2022年3月31日,每股亏损分别为0.42分和0.43分[6] - 2023年3月31日,集团累计亏损为人民币4021.27万元,较2022年3月31日的人民币3666.46万元有所增加[7] - 2023年3月31日,集团综合权益总额为人民币1685.51万元,较2022年3月31日的人民币2165.94万元有所减少[7] - 2023年第一季度,集团毛利为人民币34.9万元,而2022年同期毛损为人民币108.4万元[6] - 2023年第一季度,集团其他收入及增益为人民币85.2万元,较2022年同期的人民币259.5万元有所减少[6] - 2023年第一季度,集团行政开支为人民币453.5万元,较2022年同期的人民币410.7万元有所增加[6] - 2023年第一季度,集团融资成本为人民币57.9万元,较2022年同期的人民币53.6万元有所增加[6] - 截至2023年3月31日止三个月,集团收入约1208万元,较2022年同期减少约19.16%[34] - 2023年同期毛利约35万元,2022年毛损约108万元,主要因原材料及劳动力成本控制[34] - 2023年其他收入及增益较2022年同期减少约174万元或约67.17%,因2022年应收贸易账款拨回高额减值亏损[35] - 2023年销售及分销成本急剧减少约66万元或约66.67%,与出口销售减少一致[36] - 2023年行政开支增加约43万元或约10.42%,因新销售办事处租金开支[37] - 2023年分占联营公司业绩约为亏损14万元,来自太比雅集团,其收入较2022年同期减少约296万元或约49.43%[38] - 2023年每股基本及摊薄亏损按亏损约448.2万元及10.635亿股普通股加权平均数计算,2022年亏损约457.7万元[24] - 毛利较2022年同期减少约人民币297,000元或约35.43%[39] - 其他收入大幅减少约人民币1,250,000元或约94.35%[39] - 销售开支较2022年同期减少约人民币444,000元或19.73%[39] - 行政开支较2022年同期减少约人民币505,000元或约25.19%[40] - 本期融资成本约人民币580,000元[41] - 本期亏损约为人民币4,480,000元,较2022年同期略微减少约人民币95,000元或2.08%[42] - 本期及2022年每股亏损分别为约人民币0.42分及约人民币0.43分[43] 各条业务线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2023年制造及销售梭织布收入1130.9万元,2022年为1554.8万元[16] - 2023年租金收入32.1万元,2022年为7.7万元[16][19] - 集团梭织布国内及出口销售分别减少约16.67%及约67.34%[44] 股息分配 - 董事不建议派付截至2023年3月31日止三个月之中期股息[5] 股权结构 - 非执行董事夏震波先生于公司640,000股H股中拥有实益权益[49] - 截至2023年3月31日,贵州永利、浙江永利、周永利先生、夏碗梅女士分别持有公司588,000,000股内资股,占内资股权益100.00%,占全部已发行股份权益55.29%[52] - 周永利先生及其配偶夏碗梅女士分别拥有浙江永利约94.25%及约3.49%,浙江永利拥有贵州永利65%权益,二人被视为于贵州永安所持的5.88亿股内资股(占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的55.29%)中拥有权益[53] - 截至2023年3月31日,永兴集团(香港)投资有限公司持有H股2.0853亿股,占比43.85%,占已发行H股权益约19.61%[54] 公司治理与合规 - 截至2023年3月31日止三个月,公司董事、监事、控股股东及彼等各自紧密联系人无竞争性权益或利益冲突[55] - 公司审核委员会有三名成员,包括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余伟东先生、袁灵烽先生及章建勇先生,余伟东先生为主席[56] - 审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截至2023年3月31日止三个月未经审核第一季度业绩符合适用会计准则等规定且已充分披露[57] - 公司全体董事及监事确认已遵守证券交易规定准则及操守守则[58] 证券交易情况 - 截至2023年3月31日止三个月,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无购买、出售或赎回公司上市证券情况[59] 公司人员构成 - 公告日期,执行董事为娄利江先生、何连凤女士及胡华军先生;非执行董事为夏震波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为余伟东先生、袁灵烽先生及章建勇先生[59] 公告发布安排 - 公告将由刊登日期起最少一连七天载于GEM网站及公司网站[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