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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永安(08211) - 2023 Q3 - 季度财报
浙江永安浙江永安(HK:08211)2023-11-14 18:53

集团整体收益变化 - 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九个月,集团收益从约6036万元降至约4400万元,较2022年同期下降约27.11%[6] - 2023年第三季度收益为1441.8万元,2022年同期为2109.3万元[7] - 2023年前三季度收益为4399.7万元,2022年同期为6036.4万元[7] - 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三个月,客户合约收益总额为14,418千元,2022年同期为21,093千元;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九个月,客户合约收益总额为43,997千元,2022年同期为60,364千元[18] - 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九个月,集团收入约4400万元,较2022年同期减少约27.11%[31] 集团亏损情况 - 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九个月,亏损净额约为1931万元[6] - 2023年第三季度除税前亏损为947万元,2022年同期为792.5万元[7] - 2023年前三季度除税前亏损为1918.4万元,2022年同期为1439.3万元[7] - 2023年第三季度每股亏损0.89分,2022年同期为0.70分[7] - 2023年前三季度每股亏损1.82分,2022年同期为1.37分[7] - 2023年9月30日累计亏损为41695万元,2022年9月30日为37668.5万元[8] - 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三个月,期内亏损为9,478千元,2022年同期为7,492千元;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九个月,期内亏损为19,305千元,2022年同期为14,616千元[23] - 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三个月,每股基本亏损计算之亏损为9,478千元,2022年同期为7,492千元;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九个月,每股基本亏损计算之亏损为19,305千元,2022年同期为14,616千元,计算股份数均为1,063,500,000 [25] - 本期亏损约1931万元,较2022年同期增加约469万元或32.08%[39] - 本期及2022年每股亏损分别为约1.82分及约1.37分[40] 股息分配情况 - 董事不建议派付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九个月之中期股息[6] - 董事不建议派付截至2023年及2022年9月30日止三个月及九个月的中期股息[24] 各项收入及成本变化 - 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九个月,租金收入为1,005千元,2022年同期为231千元;政府补贴为119千元,与2022年同期持平[18][19][20][21] - 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三个月,融资成本为603千元,2022年同期为579千元;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九个月,融资成本为1,759千元,2022年同期为1,676千元[22] - 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三个月,所得税抵免(开支)为 -8千元,2022年同期为433千元;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九个月,所得税抵免(开支)为 -121千元,2022年同期为 -223千元,公司两个期间税率为25%[22] - 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三个月,员工成本总额为3,439千元,2022年同期为8,695千元;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九个月,员工成本总额为13,518千元,2022年同期为17,268千元[23] - 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九个月,公司就浙江永利代付电费向其支付9,394千元,2022年同期为8,710千元[26] - 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九个月,公司为印染服务向浙江绍兴永利印染有限公司支付2,500元,2022年同期为556千元;向浙江永利经编股份有限公司销售梭织布收取32千元,2022年同期为3千元[27][28] - 本期毛损约185万元,2022年约284万元,主要因原材料成本下降[31] - 本期其他收入及增益较2022年同期减少约227万元或约57.36%,主因应收账款大额减值亏损于2022年拨回[32] - 本期销售及分销成本减少约14.7万元或约6.23%,因销售佣金减少[33] - 本期融资成本约176万元,指应付直接控股股东免息贷款的推算利息[38] 联营公司业绩情况 - 分占联营公司业绩亏损约456万元,联营公司为太比雅及其附属公司[35] - 太比雅收入较2022年同期减少约374万元或约19.35%,毛利减少约87.6万元或约22.56%[36][37] 集团业务销售情况 - 本期集团梭织布国内及出口销售分别减少约19.62%及约46.26%[41] 股权权益情况 - 截至2023年9月30日,执行董事何连凤女士及其配偶于公司最终控股公司浙江永利拥有权益合共约0.039%[48] - 非执行董事夏震波先生于公司的640,000股H股中拥有实益权益[48] - 截至2023年9月30日,贵州永利、浙江永利、周永利先生、夏碗梅女士分别持有公司588,000,000股内资股,占已发行内资股权益100%,占全部已发行股份权益55.29%[50] - 周永利先生及其配偶夏碗梅女士分别拥有浙江永利约94.25%及约3.49%,浙江永利拥有贵州永利之65%[51] - 截至2023年9月30日,永兴集团(香港)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08,530,000股H股,占已发行H股权益43.85%,占全部已发行股份权益19.61%[52] 股份抵押情况 - 2021年4月8日起,588,000,000股内资股抵押予浙商银行,作为浙江永利50,000,000元贷款抵押品,截至文件日期仍在抵押中[50] 审核委员会情况 - 审核委员会已审阅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中期及第三季度未经审核业绩,认为符合相关规定且披露充分[56] - 审核委员会有三名成员,包括余伟东先生、袁灵烽先生及章建勇先生,余伟东先生为主席[55] 证券交易情况 - 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九个月内,公司或其附属公司无购买、出售或赎回公司任何上市证券[58] 公司管理层情况 - 截至公告日期,执行董事为娄利江先生、何连凤女士及胡华军先生;非执行董事为夏震波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为余伟东先生、袁灵烽先生及章建勇先生[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