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数据对比 - 截至2023年3月31日止三个月,公司营业额为142,544千元,2022年同期为193,367千元[5] - 2023年前三月毛利为100,789千元,2022年同期为161,864千元[5] - 2023年前三月经营溢利为67,224千元,2022年同期为39,863千元[5] - 2023年前三月本公司股东应占溢利为52,388千元,2022年同期为33,615千元[5] - 2023年前三月每股基本盈利为9.35仙,2022年同期为6仙[5] - 2023年前三月股息为280,125千元,2022年同期为35,016千元[5] - 截至2023年3月31日止三个月纯利为52,388千元,2022年同期为33,615千元[25] - 2023年3月31日储备为1,664,686千元,2022年同期为1,487,364千元[25] - 截至2023年3月31日止三个月边际毛利率约70.7%,较2022年同期的83.7%减少13%[28] - 2023年3月31日现金及银行结馀合共为9.78742亿元,2022年为8.34176亿元[31] - 2023年3月31日未经审核综合资产净值约为16.64686亿元,2022年为14.87364亿元[31] - 2023年董事会建议派发特别股息每股0.50元(含税),总额为2.80125亿元,2022年为每股0.0625元(含税),总额为3501.5625万元[47] - 2023年扣除中国所得税为14,810千元,2022年为5,768千元[45] - 截至2023年3月31日止三个月,集团营业额约为1.42544亿元,较去年同期减少约5082.3万元[51] - 截至2023年3月31日止三个月,公司股东应占溢利为5238.8万元,较2022年同期的3361.5万元增加56%,每股基本盈利为人民币9.35仙[51] - 2023年分销及销售成本占营业额比率为44.2%,较去年同期的46.8%减少2.6%,行政开支从2022年同期的3715.3万元减少至2023年的1638.7万元[52] - 2023年3月31日,集团资本负债比率为0.02%,2022年3月31日为0.03%[57] 业务情况 - 公司主要业务是在中国以长龙及清通品牌从事制造及分销中药及医药产品,期间业务性质无变更[12] - 公司营业额全部由中国境内销售产生,所有可识别资产均位于中国[14] - 依达拉奉注射液一致性评价已通过,进入第七批国家集采,厄贝沙坦片已取得注册批件并投入商业化生产[29] - 2023年公司小容量注射剂三车间正式投入生产使用,增加产能[53] 税务情况 - 公司2023年前三月可按减免中国企业所得税率至15%缴纳税项,与2022年相同[22] 股息政策 - 董事会不建议派发截至2023年3月31日止三个月的中期股息,2022年同期也无[24] 股东持股情况 - 陈京伟持有H股29,520,000股,占H股百分比为17.11%,占总股本百分比为5.269%;沈西珍持有H股13,996,000股,占H股百分比为8.11%,占总股本百分比为2.498%[37] - 董事张弘、张晓光、吴国文分别持有内资股1.01937亿股、4231.5万股、90万股,占内资股百分比分别为26.290%、10.910%、0.232%,占股本百分比分别为18.190%、7.550%、0.161%[58] - 股东辉南县财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内资股8197.5万股,占内资股百分比为21.14%,占总注册股本百分比为14.63%[61] 公司治理 - 公司主席及行政总裁由同一人担任,董事会认为此举符合集团最佳利益[40] - 截至2023年3月31日止期间,公司采纳有关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行为守则,未发现违规情况[64] 外汇情况 - 截至2023年及2022年3月31日止三个月,集团主要收益及成本以港元及人民币计算,外汇风险影响甚微[56] 股份交易情况 - 截至2023年3月31日止三个月,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无购买、出售或赎回公司任何上市股份[76]
吉林长龙药业(08049) - 2023 Q1 - 季度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