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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骐环保(300929) - 2023 Q4 - 年度财报
华骐环保华骐环保(SZ:300929)2024-04-23 19:56

财务表现 - 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主要由于营收下降、部分客户资金回笼较慢以及部分BOT项目进入运营期导致财务费用增加[4] -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32,132,95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5] - 公司2023年度报告披露了主要财务指标,包括营收、净利润等数据[7] - 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为3.51亿元,同比下降18.42%[2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48.09万元,同比下降85.21%[2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675.68万元,同比下降121.79%[2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含特许经营权项目投资支付的现金)为5143.87万元,同比下降9.35%[2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扣除特许经营权项目投资支付的现金)为6951.45万元,同比下降28.71%[21] - 基本每股收益为0.05元/股,同比下降84.85%[2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0.77%,同比下降4.55%[21] - 2023年末资产总额为17.79亿元,同比下降2.43%[21] - 2023年第四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49.02万元[25] - 2023年第四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880.60万元[25]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2023年为581,773.88元,较2022年的3,312,696.16元大幅下降[29]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2023年为12,290,256.69元,较2022年的8,278,624.50元增长48.5%[29] - 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023年为1,459,987.51元,较2022年的2,006,485.00元下降27.2%[29] - 2023年非经常性损益合计为13,237,756.70元,较2022年的12,822,131.99元增长3.2%[29]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涉及金额为654,371.86元[30] - 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为350,567,531.34元,同比下降18.42%[54] - 水处理行业营业收入为347,997,781.39元,占营业收入比重99.27%,同比下降18.14%[54] - 水环境治理工程营业收入为201,682,140.24元,同比下降18.61%[54] - 水处理产品销售收入为24,042,407.56元,同比下降60.93%[54] - 污水处理投资运营营业收入为121,911,746.84元,同比增长5.62%[54] - 华东地区营业收入为264,001,374.73元,占营业收入比重75.31%,同比下降13.61%[54] - 公司2023年新增EPC订单金额为10,529.72万元,确认收入订单金额为20,168.21万元[57] - 水处理行业营业成本同比下降15.71%,从2022年的299,344,107元降至2023年的252,308,757元[59] - 水环境治理工程营业成本同比下降17.03%,从2022年的188,409,384元降至2023年的156,318,115元[60] - 污水处理投资运营营业成本同比增长5.03%,从2022年的74,613,771元增至2023年的78,364,082元[61]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为64.49%,达到226,093,408元[63]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为23.41%,达到134,524,014元[63] - 财务费用同比增长25.98%,从2022年的17,099,835元增至2023年的21,541,662元,主要由于资本化贷款利息转为费用化[64] - 研发费用同比下降21.29%,从2022年的12,434,482元降至2023年的9,787,175元[64] - 2023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410,464,674.62元,同比下降13.49%,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359,025,973.33元,同比下降14.06%[68] - 2023年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475,061,239.15元,同比下降37.73%,主要由于购买理财产品减少[69] - 2023年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585,252,855.91元,同比下降30.27%,主要由于购买理财产品减少[69] - 2023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100,560,449.55元,同比下降92.44%[69] - 2023年投资收益为3,075,681.35元,占利润总额的46.15%,主要来自联营企业盈利及理财产品收益[72] - 2023年末货币资金为76,886,204.02元,占总资产的4.32%,较年初的9.70%下降5.38%[73] - 2023年末固定资产为139,221,909.57元,占总资产的7.82%,较年初的2.88%增加4.94%,主要由于在建工程项目完工[74] - 2023年末长期借款为425,160,000.04元,占总资产的23.89%,较年初的22.57%增加1.32%[74] - 报告期投资额为585,252,855.91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0.27%[78]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和衍生品投资[79][80] - 募集资金总额为286,415,5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37,353,048.49元[83]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后,"补充水环境治理工程业务营运资金"投入由13,000万元调整至1,735万元[84] -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6,560.12万元[86] - 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88] - 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89]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已累计使用18,983.28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4,430.85万元[90] - 马鞍山城镇南部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项目累计投入11,227.73万元,投资进度为93.56%,预计2021年4月30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92] - 智能化污水处理设备产业化项目累计投入6,020.25万元,投资进度为60.20%,不适用效益评估[92] - 补充水环境治理工程项目累计投入1,735.3万元,投资进度为100.00%,不适用效益评估[93] - 承诺投资项目合计投入18,983.28万元,投资进度为54.24%,实现效益583.62万元[93] - 公司变更智能化污水处理设备产业化项目实施地点至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不涉及投资总额变更[93] -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为人民币6,560.12万元[94] - 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94] - 公司将“马鞍山城镇南部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项目”结余资金879.43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94] - 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12个月[94] - 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8,983.28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4,430.85万元[94]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金额为1,500万元,尚未到期赎回[94] - 五河中骐水务有限公司2023年净利润为2,883,359.92元[98] - 马鞍山市润佑水务投资有限公司2023年净利润为2,251,372.31元[98] - 宜兴市华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为1.54亿元,净利润为2,761,780元[99] - 五河县华骐水务有限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为6,691.77万元,净利润为2,762,079元[99] - 和县华骐化工污水处理有限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为3,326.24万元,净利润为794,843.81元[100] - 含山县华骐环境治理有限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为1.14589亿元,净利润为782.15万元[101] - 含山县华骐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为4723.59万元,净利润为-464.97万元[101] - 马鞍山市华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为1.38927亿元,净利润为583.62万元[101] - 五河华骐南部污水处理有限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为2.60522亿元,净利润为282.77万元[102] - 安徽华骐生态环境材料有限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为1631.22万元,净利润为318.90万元[102] - 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为47,702,359.94元,净利润为19,966,085.91元[104] - 公司2023年研发投入为27,237,498.73元,占总营业收入的57.1%[104] - 公司注销了当涂县华骐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无影响[106] - 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投资者参与比例为30.93%[125] - 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资者参与比例为30.29%[125] - 公司2023年9月28日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陈亮因个人原因辞职,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129][130] - 公司2024年3月25日多名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离任,包括董事孙晓斌、王爱斌、独立董事徐向新、张力等[130] - 公司2024年3月25日新选举和聘任多名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何义、金燕,董事会秘书金燕,财务总监徐星列等[130][131]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包括董事长王健、副董事长郑俊、总经理郑杰等[132][133][134] - 公司新任董事何义自2024年3月起任职,此前担任马鞍山市安工大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135] - 公司董事会秘书金燕女士自2024年3月起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136] - 公司独立董事操家顺先生自2024年3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河海大学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136] - 公司独立董事黄治权先生自2021年4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安徽长城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137] - 公司独立董事夏永芹女士自2024年3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现任马鞍山成功会计师事务所执行事务合伙人[137] - 公司监事会主席朱蓉女士自2024年3月起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华骐环保总经办主任[137] - 公司监事吴婵娟女士自2024年3月起担任公司监事,现任华骐环保审计部副部长[138] - 公司监事赵月女士自2021年4月起担任公司监事,现任江东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室主任兼战略发展部部长[138] - 公司职工代表监事陈玲女士自2024年3月起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138] - 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张琦女士自2024年3月起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现任华骐环保行政助理[139] - 公司财务总监徐星列先生自2024年3月起担任公司财务总监,曾任公司财务部副部长、部长、财务副总监、证券事务部部长[140] - 2023年度公司实际支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总额为480.67万元[144] - 董事长王健2023年税前报酬总额为40.07万元[145] - 董事、总经理郑杰2023年税前报酬总额为78.38万元[145] - 副董事长、总工程师郑俊2023年税前报酬总额为57.07万元[145] - 董事、副总经理连宏伟2023年税前报酬总额为42.44万元[145] - 副总经理胡一强2023年税前报酬总额为40.89万元[145] -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汪鹏2023年税前报酬总额为36.12万元[145] - 副总经理程晓玲2023年税前报酬总额为40.58万元[145] - 副总经理李丙煌2023年税前报酬总额为47.58万元[145] - 独立董事黄治权2023年税前报酬总额为6.32万元[145] - 公司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146] - 公司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146] - 公司审议通过《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具体方案的议案》[146] - 公司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148] - 公司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148] - 公司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148] - 公司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149] - 公司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149] - 公司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149] - 公司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宜兴市华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149] - 公司董事对将储能作为第二增长曲线的议案投弃权票,认为应充分论证后再执行[151] - 公司董事会认为储能技术作为第二增长曲线是一个引人注目的发展方向,将持续关注行业趋势和技术进展[151] - 公司董事在报告期内积极履行职责,按时出席相关会议,提出积极建议,维护公司和股东权益[15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2023年召开6次会议,审议了2022年度审计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利润分配预案等事项[154]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在2023年召开1次会议,审议了2022年度提名委员会工作报告[155] - 公司报告期末在职员工总数为463人,其中母公司183人,主要子公司280人[161] - 公司员工专业构成为生产人员183人,销售人员35人,技术人员133人,财务人员18人,行政人员53人,专业人员41人[162] - 公司员工教育程度为硕士33人,本科173人,专科103人,专科以下154人[162] - 公司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为463人[162]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为29人[162] - 公司薪酬政策向关键岗位、业务核心骨干和高贡献人才倾斜,确保核心骨干员工获得更公平、更有竞争性的薪酬福利待遇[163] - 公司持续优化员工培训体系,引进外部管理能力提升课程,组建内部讲师团队,并通过项目带动提升管理人员和员工的综合技能[164]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不再提取[166] -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现金分红原则上优先于股票股利,具备现金分红条件时原则上采用现金分红[168] - 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包括会计年度盈利、审计机构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资金需求等[170]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172] -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由高级管理人员草拟后提交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可征集中小股东意见并提出分红提案[173] -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决议后的2个月内,董事会必须实施利润分配方案[175] - 公司当年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但未制定现金分红方案时,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及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177] - 调整既定利润分配政策提案需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78] - 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符合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决议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清晰,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独立董事履职尽责,中小股东权益得到充分保护[181] - 公司拟以总股本132,132,95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642,659.12元(含税),现金分红总额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为100%[182][183] - 公司可分配利润为322,468,416.83元,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为2,642,659.12元[182] -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均为0[188] - 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比例均为100%[187]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年薪与年度绩效考核结果挂钩,实现责任、风险、利益的统一[183] - 公司内审部门加强对大额资金往来的动态跟踪,防止资金占用情况的发生[185] - 公司董事会及关键岗位强化内控意识和责任,明确具体责任人,发挥表率作用[185] - 公司及时组织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参加监管合规学习,提高公司治理水平[185] 业务与市场 - 公司面临污水处理设施新建和更新改造业务下降、市场竞争加剧等困难局面,主要受宏观经济形势、市场供需变化、政府投资减缓等因素影响[4] - 公司2023年度报告披露了未来发展的展望,包括可能面临的风险与对策举措[5] - 公司在污(废)水提质增效领域凭借曝气生物滤池(BAF)核心工艺技术处于国际先进水平[36] - 公司参与编制了多项行业标准,包括《曝气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