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表现 - 公司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45,504,537.18元[2] - 2023年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52.33%,主要原因是产品价格下跌、供需失衡导致存货增加以及汇率变化[4] - 2023年公司汇兑收益同比减少16,699.29万元,主要由于人民币相对美元贬值幅度下滑[4] - 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为71.56亿元,同比下降9.35%[16] - 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46亿元,同比下降52.33%[16] - 202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49亿元,同比下降40.43%[16] - 2023年基本每股收益为0.18元,同比下降51.35%[16] - 2023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8.27%,同比下降11.32%[16] - 2023年末资产总额为230.30亿元,同比增长15.74%[16] - 2023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85.48亿元,同比增长33.74%[16] - 2023年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合计金额为1.35亿元[22] - 2023年第四季度营业收入为18.74亿元,为全年最高季度[18] - 2023年第四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6亿元,为全年最高季度[18] - 公司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71.56亿元,同比下降9.35%;利润总额6.24亿元,同比降低57.10%[45] - 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为71.56亿元,同比下降9.35%,其中玻纤行业收入占比100%[50] - 玻璃纤维及制品销售收入为68.78亿元,同比下降9.26%,占营业收入的96.11%[50] - 国内地区收入为44.96亿元,同比下降5.84%,占营业收入的62.83%[50] - 国外地区收入为26.60亿元,同比下降14.72%,占营业收入的37.17%[50] - 公司2023年玻璃纤维及制品销售量为936,201.69吨,同比增长12.40%[52] - 玻璃纤维及制品库存量为224,314.56吨,同比增长38.20%,主要受产能扩张和需求周期性回落影响[53] - 公司2023年营业成本为56.12亿元,其中直接材料成本占比33.80%,直接人工成本占比11.45%[54]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额为18.47亿元,占年度销售总额的25.81%,其中第一名客户销售额为6.79亿元,占比9.49%[56] - 公司2023年销售费用同比增长44.02%,达到158,238,139.15元,主要由于仓储费增加[58] - 2023年财务费用同比增长194.47%,达到275,348,486.95元,主要由于汇兑收益减少[58] - 2023年研发费用同比增长1.39%,达到296,660,790.16元[58] - 公司2023年研发投入金额为296,660,790.16元,占营业收入比例为4.15%,较2022年增长0.44个百分点[63] - 公司202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49,280,456.79元,同比减少40.43%,主要因价格下降导致销售回款减少[64] - 公司2023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482,713,242.16元,同比增加173.66%,主要因收到募集资金[65] - 公司2023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1,470,277,994.55元,同比增加241.91%,主要因收到募集资金[65] - 公司2023年投资收益为86,481,154.57元,占利润总额比例为13.87%,主要来自长期股权投资和金融资产[66] - 公司2023年资产减值损失为-105,615,248.85元,占利润总额比例为-16.93%,主要因存货跌价和固定资产减值[66] - 公司2023年盈利预测业绩为50,075.98万元,实际业绩为41,075.98万元,未达预测的主要原因是玻纤市场较预期下滑幅度较大,主营业务收入不及预期,销售价格大幅下滑[180] 产品与市场 - 公司2023年产品价格持续下跌,部分产品销售价格同比下降较多,价格底部盘整态势明显[4] - 公司2023年整体经济形势影响导致玻璃纤维行业出现阶段性供需失衡[4] - 2023年我国玻璃纤维总产量达到723万吨,同比增长5.2%,其中玻纤池窑纱总产量达687万吨,同比增长6.6%[26] - 2023年我国玻璃纤维及制品出口总量为179.7万吨,同比增长3.5%,出口金额26.6亿美元,同比下降11.5%[27] - 2023年我国玻璃纤维及制品进口总量为11.7万吨,同比下降1.5%,进口金额7.6亿美元,同比下降7.2%[28] - 2023年规模以上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同比降低9.6%,利润总额同比下降51.4%,达到97亿元[30] - 2023年我国玻璃纤维电子纱总产量为78.8万吨,同比下降约2.2%,玻璃纤维工业纱总产量为74.4万吨,同比增长7.9%[26] - 2023年我国玻璃纤维增强复合材料制品总产量规模约为672万吨,同比增长4.8%[26] - 2023年玻璃纤维及制品出口中,商品纱、机织物、机械毡、化学毡、预浸料及其他制品五大类产品出口量分别为105.0万吨、24.5万吨、9.2万吨、20.4万吨、20.6万吨[27] - 2023年玻璃纤维及制品进口中,商品纱、机织物、机械毡、化学毡、预浸料及其他制品五大类产品进口量分别为90,370吨、10,069吨、1,696吨、2,792吨、12,490吨[29] - 2023年玻璃纤维行业库存压力加大,部分中小池窑企业因资金链紧张而率先开启降价模式,直接纱等部分规格化大宗产品价格屡创新低[31] - 玻纤行业主要受宏观经济周期影响,全球玻纤行业的平均增速一般为GDP增速的1.5-2倍[32] - 公司在风电叶片领域的市场占有率超过25%,高模、超高模产品产量居全球领先地位[36] - 公司与科思创聚合物(中国)有限公司联合研发的聚氨酯风电专用纱及织物,已率先在全聚氨酯风电叶片中使用[36] - 公司开发的5G用低介电玻璃纤维已实现批量生产,并在5G高端通讯设备等产品上得到应用[36] - 公司成功开发了低气泡细纱、纤维直径可达3.7μm的超细纱及织物,解决了高端PCB源头关键材料长期依赖进口的问题[36] - 公司开发的细直径、适合高速拉挤工艺的光缆加强芯用玻璃纤维产品,为光缆加强芯更低成本制造提供了解决方案[36] - 公司自主研发的高端绝缘玻璃纤维产品,具有良好的耐高压击穿稳定性,应用于特高压绝缘子制造[36] - 公司正在开发面向5G通信用高性能玻璃纤维,预计将丰富特种玻璃纤维系列[59] - 公司开发的高性能热固直接纱产品已完成中试生产,关键质量指标达到设计要求[60] - 公司开发的工程塑料用高性能、耐老化短切纱已完成中试配方和工艺调试,质量稳定[60] - 公司开发的高性能喷射纱及聚氨酯LFI工艺用纱,浸润剂水剂成本降低达1100元/吨以上[60] - 公司开发出多种具有特殊功能的水性聚合物乳液,包括聚醋酸乙烯酯乳液、环氧乳液、聚酯乳液、聚氨酯乳液、丙烯酸乳液、聚烯烃乳液,并实现大批量生产,增加产品附加值[61] - 新一代风电用高性能玻璃纤维TMIII实现稳定生产,模量达到97GPa,拉伸强度大于2700MPa,整体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61] - 高性能扁平纤维开发完成,产品异形比合格率高、集束性好、生产稳定,力学性能较普通热塑产品在GF50%条件下平均提升幅度达到10%以上[61] - 新型玻璃纤维表面处理功能型材料开发完成,新型石蜡乳液润滑剂正常批量供应,水性润滑剂替代重复测试进行试生产[61] - 高性能拉挤片材用关键原材料及其工艺技术开发完成,纤维毛纱量降低30%,模量转化率从平均92%提高到94%,拉挤速度提升≥30%[61] - 公司2023年完成国内首支90米+热塑叶片试制,并支持客户完成93米热塑性叶片试制[62] - 公司2023年合股纱生产成本降低约20%,NE率提升至85.57%,并推广3600H高流量漏板[62] - 公司2023年研发人员中30岁以下人员占比增加29.13%,30~40岁人员占比减少2.22%[62] - 公司2023年继续推进"400+纤系列"人才培养计划,涵盖7+1支专业人才队伍[128] - 公司优化职业发展通道为四大专业序列,30个专业子序列,6个专业层级[129] - 公司搭建"四维六级"任职资格模型,涵盖营销、技术、职能3大序列,45大专业及配套任职资格标准[130] - 公司通过"纤学苑"人才培养平台,提升组织能力,助力战略目标实现[131] - 公司薪酬政策以业绩结果和价值创造为导向,实施年薪制,强化绩效考核与薪酬挂钩[127] -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13,126,341.44元[135] - 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为100.00%[135] - 公司可分配利润为1,171,264,416.86元[135] - 公司总股本为3,770,878,048股[135] - 公司未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135] -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显示,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比例均为100.00%[139] -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138] - 公司及其子公司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143] - 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大渡口厂区排污许可证有效期限为2023年5月12日至2028年5月11日[145] - 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长寿分公司排污许可证有效期限为2023年3月31日至2028年3月30日[145] - 珠海珠玻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排污许可证有效期限为2022年11月22日至2027年11月21日[145] - 国际复材大气污染物颗粒物排放总量为6.67吨,核定的排放总量为42.27吨[146] - 国际复材大气污染物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3.55吨,核定的排放总量为33.84吨[146] - 国际复材大气污染物氮氧化物排放总量为41.21吨,核定的排放总量为70.33吨[147] - 国际复材长寿分公司大气污染物颗粒物排放总量为43.18吨,核定的排放总量为132.45吨[147] - 国际复材长寿分公司大气污染物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19.84吨,核定的排放总量为85.32吨[147] - 国际复材长寿分公司大气污染物氮氧化物排放总量为108.19吨,核定的排放总量为194.47吨[147] - 公司环境保护设施运行率为100%,各项污染物排放满足相关标准[147] - 公司在风电叶片领域的市场占有率超过25%,高模、超高模产品产量居全球领先地位[152] - 2023年公司在环境治理和保护方面的累计投入达5103.56万元,缴纳环境保护税37.49万元[149] - 国际复材长寿分公司光伏发电一期一阶段项目2023年发电60.8万度,减少二氧化碳排放2186.93吨[149] - 珠海珠玻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厂房屋顶光伏发电2023年发电322.67万度[149] - 新建的F02C、F12、F13线烟气余热回收系统每年减少天然气用量129万方,折合减少二氧化碳排放2786吨[150] - 公司持续聚焦清洁能源、节能减排等新兴领域,不断推出性能更优、品质更加稳定的玻璃纤维及制品[152] - 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持续健全公司治理架构[152] - 公司通过"纤"系列人才培养项目,建设了"7+1"支在关键领域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的人才队伍[152] - 公司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为员工提供福利保障,缴纳五险一金,员工权益得到有效保障[152] - 公司与供应商、客户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充分尊重并保护供应商、客户及经销商的合法权益[152] - 公司向重庆市垫江县大石乡花寨村捐赠10万元人民币,支持该村改善基础设施和开展民政救济[153] - 云天化集团承诺自2023年12月26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155] - 建信投资、云南云熹、中国信达、功控集团承诺自2023年12月26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156] - 云玻挚信承诺自2023年12月26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157] - 李红宾、庾波、黄敦霞、刘伟廷、魏泽聪、陈苍林承诺自2023年12月26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158] - 云天化集团在锁定期满后24个月内减持股票时,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上市的发行价[159] - 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若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将启动股价稳定措施[162] - 股价稳定措施包括公司回购股票、控股股东增持股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票[163] - 公司每年仅限一次强制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义务[164] - 云天化集团承诺全面履行稳定股价的义务,并在相关股东大会上投赞成票[164]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按照预案履行稳定股价的义务,并在董事会上投赞成票[165] - 公司承诺在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的情况下,将在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回购程序,购回全部新股[166] - 公司承诺加强对募投项目的监管,确保募集资金合理合法使用[168] - 公司承诺加快募投项目实施,争取早日实现项目预期效益[168] - 公司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个人输送利益[170] - 公司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170] - 公司承诺推动薪酬制度与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170] - 公司承诺在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时,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171] - 公司承诺在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时,将启动股份回购程序[171] - 公司承诺严格执行2020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政策,注重对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175] - 公司承诺如违反利润分配承诺,将及时公告违反的事实及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176] - 公司承诺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176] - 公司承诺因违反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投资者进行赔偿[176] - 公司承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股东均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股东资格[174] - 公司承诺如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将依法回购其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173] - 公司承诺如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173] - 公司承诺若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对因违反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将无条件遵从该等规定[173] - 公司承诺本企业及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目前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任何与发行人的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178] - 公司承诺本企业及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于本企业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期间,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从事竞争业务或可能构成竞争业务的业务[178] - 公司2023年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为290万元,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为4年[182] - 公司与云南云天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存款业务每日最高限额为200,000万元,存款利率范围为0.55%-1.55%,期末余额为10,967.49万元[187] - 公司与云南云天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贷款额度为300,000万元,贷款利率范围为2.7%-3.7%,期末余额为44,500万元[188] - 公司对CPIC Abahsain Fiberglass W.L.L.的担保额度为13,103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为7,108.2万元,担保期为2019年6月18日至2024年6月18日[192] - 公司对CPIC Abahsain Fiberglass W.L.L.的另一笔担保额度为20,801.89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为8,296.67万元,担保期为2019年12月2日至2024年12月2日[192] - 公司对CPIC Abahsain Fiberglass W.L.L.的第三笔担保额度为29,039.07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为7,979.09万元,担保期为2017年12月29日至2025年6月30日[192] - 公司对CPIC Brasil Fibras de Vidro Ltda.的担保额度为9,639.55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为9,639.55万元,担保期为2016年12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国际复材(301526) - 2023 Q4 - 年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