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上市与融资 - 2018年11月完成首次公开募股,发行706.046万份美国存托股票,代表1.412092亿股普通股[300] 房屋净值贷款业务数据 - 2021 - 2023年发放房屋净值贷款本金总额分别为128亿、147亿和173亿元人民币,较2021年和2022年分别增长14.8%和17.7%[301] - 2021 - 2023年分别为22060、23923和23910名借款人发放房屋净值贷款[302][314] - 2021 - 2023年发放房屋净值贷款的平均期限分别为15、12和12个月,加权平均有效年利率分别为16.5%、17.2%和16.9%[304] - 2021 - 2023年发放的房屋净值贷款总额中,分别有60.5%、60.6%和62.9%以第二留置权为担保[304] - 2021 - 2023年发放房屋净值贷款的加权平均贷款价值比分别为58.5%、60.0%和62.0%[316][371] - 2021 - 2023年,信托贷款模式下促成的房屋净值贷款分别为128亿、122亿和123亿元(17亿美元)[329] - 2021 - 2023年,信托贷款模式下的房屋净值贷款发放量占比分别为99.5%、82.7%和70.7%[364] - 2023年,信托贷款模式下,第一留置权加权平均LTV为56.0%,第二留置权为66.0%,总计为62.0%[394] - 2023年,第一留置权贷款发放量为6412万人民币,占比37.1%;第二留置权为1.0883亿人民币,占比62.9%[401]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第一留置权未偿还贷款本金为3477万人民币,占比37.8%;第二留置权为5711万人民币,占比62.2%[402] 销售合作伙伴情况 - 截至年报日期,共有约2078家签约销售合作伙伴,其中约1378家为有效销售合作伙伴[308] - 截至年报日期,公司共有2078个签约销售合作伙伴,其中约1378个为有效销售合作伙伴[336] - 2021 - 2023年,信托贷款模式下超99.7%的借款人由销售合作伙伴推荐[310][315][409] - 2023年,商业银行合作模式下77.4%的借款人通过销售合作伙伴获取,22.6%通过当地渠道合作伙伴获取[310][315][409] - 销售伙伴支付的CRMP占贷款本金比例:一二线城市风控强的贷款服务商为10%,三四线及以下城市为15%;一二线城市个体和小规模贷款服务商为20%,三四线及以下城市为25%[348][350]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销售伙伴对违约贷款选择选项(i)(1)、(i)(2)、(ii)和(iii)的比例分别为0.6%、81.8%、0.1%和17.5%;2022年12月31日分别为8.3%、73.9%、3.7%和14.1%[351] - 2022和2023年12月31日,销售伙伴拒绝履行还款义务的贷款分别占未偿还贷款本金(含待售贷款)的1.6%和0.9%[351] - 2023年商业银行合作模式引入销售伙伴,CRMP占其引入贷款本金的5% - 10%,77.4%的借款人通过销售伙伴获取[355] 过桥贷款业务数据 - 2021 - 2023年分别发放过桥贷款7140万、9964万和780万元人民币[320] 公司投资与收益情况 - 截至2021、2022和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次级单位的投资成本分别为29.194亿、26.274亿和23.772亿元(3.348亿美元)[323] - 2021、2022和2023年,公司收到的基于业绩的费用分别为4.401亿、4.46亿和4.09亿元(5760万美元)[326] - 2021、2022和2023年,公司从次级单位获得的投资回报分别为5.787亿、3.813亿和4.959亿元(6990万美元)[326] 公司资金情况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从优先单位持有人处获得81亿元的灵活资金[328] - 2021、2022和2023年,公司发放的贷款中分别有62.1%、62.3%和55.8%通过FOTIC提供资金[328] - 2021 - 2023年资金来源中,高级信托贷款分别为79.85亿、76.67亿、81.07亿元,占比分别为73.0%、59.8%、53.0%;自有资金分别为28.74亿、25.15亿、23.77亿元,占比分别为26.3%、19.5%、15.5%等[366] 公司业务模式相关费用 - 2023年,公司优先单位的融资成本(不包括信托管理费)为优先单位发行数量的8.0% - 9.5%[325][329] - 公司为信托计划提供服务可获得最高达信托计划规模5%的基于业绩的服务费,该费用随促成贷款不良率的增长而降低[325][327] - 自2018年12月起,公司采用合作业务模式,要求销售合作伙伴贡献所介绍贷款本金的5% - 25%[336] - 商业银行合作模式下项目成本通常占贷款本金的3.5% - 13.3%[355] 商业银行合作模式业务数据 - 2023年商业银行合作模式下贷款发放量为50亿人民币,年末未偿还贷款本金为4130万人民币[354] - 2023年,商业银行合作模式下的贷款发放量占公司总贷款发放量的29.0%[364] 小额直接贷款业务数据 - 2021 - 2023年,小额直接贷款业务的贷款发放量分别为1700万、1500万和4800万人民币[362] 公司分支网络情况 - 公司在中国超50个城市发展分支网络,截至目前有113个分支,多数位于一二线城市[367] 公司团队人员情况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风险管理团队有510名员工[370]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技术部门有38名员工[407] 贷款逾期与处置情况 - 2021 - 2023年逾期贷款进入止赎程序的比例分别为3.3%、0.4%、0.3%,止赎最终结案金额分别为1.082亿、0.121亿、0.08亿元(0.11亿美元)[380] - 2021 - 2023年通过司法止赎处置的贷款总额分别为1.082亿、0.121亿、0.08亿元(0.11亿美元),收回贷款总额分别为1.133亿、0.15亿、0.083亿元(0.12亿美元)[381] - 2023年公司放弃止赎程序的贷款金额为0.053亿元[382] - 2021 - 2023年收回的贷款本金、利息和罚款分别相当于逾期贷款实际未偿本金的83.3%、105.2%、106.9%[389] - 贷款逾期3 - 5个工作日,公司和销售伙伴会联系违约借款人;逾期超6天安排实地考察;逾期20天协助准备仲裁材料;逾期30天启动司法程序等[386][387]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所有逾期超60天的贷款,销售伙伴已履行或正在履行协议义务[388] 贷款相关比率情况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最新资产负债表日期更新的贷款与价值比率(LTV)为63.3%,其中第一留置权贷款为50.6%,第二留置权贷款为66.1%[392] 资产负债表内外贷款情况 - 2023年,资产负债表内贷款未偿还本金为1.1828亿人民币,占比74.1%;资产负债表外贷款为4128万人民币,占比25.9%[396] 不同城市未偿还贷款本金情况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一线城市未偿还贷款本金为4479万人民币,占比48.7%;二线城市为4453万人民币,占比48.5%;其他城市为256万人民币,占比2.8%[399] 公司知识产权情况 - 公司在中国注册了17项软件版权,注册域名cashchina.cn,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有46项注册商标[410] - 若无法保护知识产权或被第三方起诉侵权,公司业务可能受损[411] 小贷公司相关规定 - 公司在深圳设立小贷子公司,若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至少3亿元人民币;若为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至少4亿元人民币[426] - 深圳小贷公司从外部合法渠道获得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上一年度净资产的200%[426] - 深圳小贷公司主要发起人净资产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不超过65%,长期投资额原则上不超过净资产的60%,连续三年盈利且净利润总额不少于6000万元人民币,纳税总额不少于1800万元人民币[426] - 深圳小贷公司其他出资人投资比例30%以上需按主要发起人审批;30%及以下需成立三年以上,净资产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不超过65%,长期投资额原则上不超过净资产的60%,连续两年盈利且净利润总额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纳税总额不少于600万元人民币[426] - 深圳小贷公司外国金融机构或小贷信贷公司等作为主要发起人,总资产不少于20亿元人民币,从事金融业务且连续经营不少于10年,需获金融监管部门批准[428] - 深圳小贷公司关键管理人员持股不超过5%,成立后前三年股权不得转让或质押,董事或高管任期内不得转让股权[428] - 重庆小贷公司若为外资公司,注册资本至少3000万美元,外国投资者持股超过50%[429] - 重庆管理健全、风控能力强的小贷公司,从银行金融机构借款余额可达到净资产的100%[429] - 重庆小贷公司对单个借款人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公司净资产的10%,对单个集团企业客户授信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15%[429] - 小贷公司从金融机构借款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50%,对单个借款人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公司净资产的5%[422] 公司历史业务调整 - 公司历史上为信托公司合作伙伴提供信用增级,相关剩余贷款于2021年转移,2022年基本还清[432] - 公司自2017年8月起停止在信托贷款模式和小额贷款直接贷款模式下向借款人收取融资服务费[432] 金融相关法规政策 - 修订后的民间借贷司法解释要求将民间借贷最高年利率降至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434] - 融资担保公司的未到期担保责任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10倍,对同一被担保人的未到期担保责任不得超过净资产的10%,对同一被担保人及其关联方的未到期担保责任不得超过净资产的15%[437] -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实体,若涉及存款金额超过100万元、涉及集资对象超过150人、给集资对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超过50万元等情况将承担刑事责任[442] 网络相关法规政策 - 互联网服务提供商需对用户相关信息记录至少保存60天[450] - 《网络安全法》草案将违规罚款提高至前一年营业额的5%,直接责任人最高罚款100万元人民币[452] - 《个人信息保护法》违规者最高罚款5000万元人民币或前一年营业额的5%[460] - 网络数据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处理超100万个人数据的重要数据处理者履行特殊义务[462] 信用报告业务法规政策 - 信用报告业务相关机构需在2022年1月1日起18个月内完成合规整改[464] 劳动相关法规政策 - 用人单位未在一年内与员工签订书面合同,需支付双倍工资[469] - 企业未缴纳社会保险,需按每日0.05%缴纳滞纳金,逾期不改正将处1 - 3倍罚款[470] - 企业未按规定为员工福利计划足额缴费可能面临罚款等处罚[470] 税务相关法规政策 - 中国企业所得税统一税率为25%,高新技术企业经批准可降至15%[473] - 境外注册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的企业按25%税率缴纳全球收入所得税[474] - 中国控制的境外企业需满足四个条件才被视为中国居民企业,其中董事会成员或高管50%以上常住中国[475] - 自2019年4月1日起,公司多数中国公司和子公司增值税税率为3%或6%[479] - 2022年7月1日起施行的《印花税法》将影响公司税务情况[481] 外汇管理相关法规政策 - 国内机构可自行决定最多结汇100%的资本账户外汇收入,国家外汇管理局可根据国际收支情况适时调整该比例[485] - 2016年6月9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的《关于改革和规范资本项目结汇管理政策的通知》将适用范围扩大至外资企业资本、外债资金和海外公开发行资金[485] - 2019年10月23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通知》允许无股权投资经营范围的外资企业用结汇资金进行国内股权投资[488] - 2020年4月10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的通知允许符合条件的企业用资本账户收入进行国内支付,无需提前提供真实性证明材料[488] - 2023年12月4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的通知允许国内股权出让方将股权转让款和海外上市募集的外汇资金直接存入资本账户结算账户,账户内资金可自由兑换使用[489] - 2014年7月生效的《关于境内居民通过特殊目的公司境外投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中国居民或实体向特殊目的公司出资前需完成外汇登记[489] - 2012年2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的《关于境内个人参与境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获海外上市公司股份或期权激励的中国居民需进行相关登记并委托机构处理相关事宜[493] 外商投资与海外上市相关法规政策 - 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外国投资者可依法自由转移其在中国境内的出资、利润等款项[494] - 2006年
CNFinance(CNF) - 2023 Q4 - Annual Repo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