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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uYu(DOYU) - 2023 Q4 - Annual Report
DOYUDouYu(DOYU)2024-04-29 18:03

公司发展历程 - 2014年成立广州斗鱼并推出直播平台,2015年成立武汉斗鱼[381] - 2016年广州斗鱼将业务和资产转移至武汉斗鱼,武汉斗鱼与相关方签订系列合同安排[381] - 2018年进行股权重组,将业务迁址至开曼群岛并签订VIE协议[382] - 2019年7月完成首次公开募股,发售6,738,711股美国存托股票形式的普通股[383] 用户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和2023年12月31日,PC和移动应用注册用户分别为4.718亿和4.939亿[386][402] - 2023年第四季度移动平台平均月活用户为5170万,较2022年第四季度下降9.9%[386]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和2023年12月31日,前12个月平均次月活跃移动用户留存率分别为68.5%和66.1%[386][403] - 2022年和2023年第四季度,移动电竞平均月活用户分别约为2830万和1930万[388][403] - 2022年和2023年第四季度,季度平均付费用户分别为560万和370万[403] - 2023年有1010万年度付费用户和920万年度移动付费用户[417] 业务模式与收入情况 - 平台采用多渠道盈利模式,主要包括直播和广告[390] - 2021 - 2023年直播业务收入分别为85.966亿元、67.973亿元和47.99亿元(6.759亿美元),占总净收入的93.8%、95.6%和86.8%[417] - 2021 - 2023年广告及其他业务收入分别为5.687亿元、3.109亿元和7.314亿元(1.03亿美元),占总收入的6.2%、4.4%和13.2%[421] - 平台虚拟礼物价格从约0.1元到约5000元不等[419] - 公司通过直播虚拟礼物销售、广告服务等方式创收[416] 主播相关情况 - 独家合同模式典型合同期限为3 - 5年,可经双方同意续签[409] - 公司通过直接与主播签独家合同、与主播经纪公司合作、主播自行注册三种方式吸引主播[407] - 公司为主播制定发展计划,优化内容并增加其公众曝光[414] - 公司采取措施留住顶级主播,降低主播流失风险[415] 公司运营策略 - 公司为应对市场动态,实施“稳定运营策略”,调整直播业务互动功能和运营活动[420] 股权结构 - 截至2024年3月31日,腾讯通过其全资子公司持有公司约38.2%的已发行普通股,占总投票权的38.2%[449] 知识产权情况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注册了65个域名、中国1643项专利、美国3项专利、中国109项软件版权、中国589个商标[456]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有17项中国商标申请待批,已独立或与第三方联合提交1045项中国专利申请待批[457] 平台技术与服务保障 - 公司内容监测系统的AI自动检测,今年将热门和泛娱乐直播频道的截图频率缩短至每4秒一次[445] - 公司承诺在90秒内解决用户关于服务条款违规的有效报告,并给予报告用户虚拟货币奖励[447] - 青少年模式下,用户单日累计使用超40分钟需输入监护密码,且晚10点至早6点禁止使用平台,不能购买或赠送虚拟礼物、发送弹幕、直播[448] - 公司平台的技术基础设施可支持数千万台设备同时观看直播[441] - 公司自2016年开始投入资源开发个性化内容推荐系统[439] - 公司拥有多项运营所需的许可证,如增值电信业务、网络文化业务、商业演出等许可证[455] - 公司平台为主播提供性能分析工具和面部美化工具[435] 外商投资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及实施条例于2020年1月1日生效,中国将给予外商投资企业国民待遇[464] - 《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于2022年1月1日生效,外国投资者不得投资负面清单中的禁止领域,投资其他领域需获得准入许可[465] - 《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办法》于2021年1月18日生效,关键领域外资投资涉及实际控制需提前备案[467] - 外国投资者在提供增值电信服务的外商投资企业中持股一般不得超过50%,2022年5月1日起修订后取消主要外国投资者的业绩和运营经验要求[471] - 2024年4月8日,工信部将在部分地区开展增值电信服务开放试点,取消部分业务外资持股限制[473] 互联网信息服务相关法规 - 商业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商需获得ICP许可证,发布违规内容严重者将被吊销许可证和关闭互联网系统[474][475] - 2022年8月1日起,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商需对用户账户信息进行管理和认证[476] - 2022年9月30日起,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提供商需履行信息内容管理责任[477] - 应用信息服务提供商需获得相关资质,履行信息安全责任,应用商店服务提供商需在上线运营30天内向网信办分支机构备案[482] - 2023年7月21日工信部要求中国APP运营商向相关部门备案,现有APP需在2023年9月至2024年3月完成备案,新APP需完成备案才能投入使用[486] 网络视听与直播相关法规 - 2005年4月13日国务院禁止私人资本从事网络视听节目传输业务,2007年12月20日广电总局和工信部禁止外国投资者从事网络视听节目分发业务[487] -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提供者需获得广电总局颁发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或完成相关注册程序[488] - 2016年9月2日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强调,未经特定许可,视听节目服务提供者不得对重大活动进行直播[490] - 2016年7月文化部规范网络表演相关主体和表演者行为,网络表演经营者要对表演者内容负责[493] - 2016年9月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要求互联网直播服务提供者配备审核人员、建立替换非法内容机制、记录直播节目至少60天[494] - 2016年11月4日网信办规定互联网直播服务提供者要建立内容审核平台、对发布者进行身份认证、与用户签订服务协议,12月1日生效[494] - 2020年11月广电总局要求直播平台对主播和购买虚拟礼物的观众实行实名注册,设置购买限额,采用延迟资金转移系统,平台需在11月30日前完成备案[497] - 2021年2月多部门要求在线直播平台对主播账户实行分级分类管理,设置虚拟礼物相关限制,提供视听服务的直播平台需获证或完成备案[498] - 2022年4月12日广电总局和中宣部要求在线视听平台不得传播非法游戏、未获批游戏,加强游戏直播内容管理,为未成年人设置防沉迷机制[500] - 2022年5月7日,多部门联合发布意见,直播平台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虚拟打赏服务,不得为16岁以下未成年人提供主播账号注册服务,16 - 18岁需获监护人同意[501] - 2022年6月8日,相关部门发布主播行为准则,要求特定专业内容直播需有资质,直播不得有不良行为,平台要建立管理政策[502] - 2023年12月22日,NPPA发布网络游戏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运营需获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要内容自审,保护未成年人等[514] 网络游戏相关法规 - 2007年4月15日,八部门要求网游运营商实施防疲劳和实名注册制度,未成年人连续游戏3小时内健康,3 - 5小时疲劳,5小时以上不健康[515] - 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的通知要求,网游玩家实名注册,严格控制未成年人游戏时段和时长,法定节假日不超3小时/天,其他时间不超1.5小时/天[517] - 2011年10月1日起,网游运营商须将玩家身份信息提交公安下属机构验证[518] - 2021年8月30日,GAPP规定网游运营商仅可在周五、周六、周日和公共假日的晚上8点至9点向未成年人提供服务,且不得向未实名注册用户提供服务[521] 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规 - 2021年6月1日起施行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诱导成瘾的产品或服务[516] - 2021年11月29日,MCT要求在线文化服务提供商提高识别未成年人账户能力,不得为16岁以下未成年人提供直播发布者账户注册服务,16 - 18岁需获监护人同意[523] - 2024年1月1日生效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要求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建立防沉迷系统,合理限制未成年人单次和单日消费金额,违规被处罚者五年内不得重新申请相关许可证[524] 虚拟货币相关法规 - 2007年1月25日,多部门联合发文禁止网游运营商以虚拟货币收取游戏输赢佣金,禁止虚拟货币兑换为真实货币或财产等[526] - 2007年2月,14个监管部门要求PBOC对虚拟货币进行监管,包括设定发行总量和个人购买量限制,禁止虚拟货币交易等[527] - 2009年6月4日,文化部和商务部要求发行或提供网游虚拟货币交易服务的企业在通知发布三个月内申请审批,违规将受制裁[528] 其他业务相关法规 - 2018年8月31日颁布、2019年1月1日生效的《电子商务法》明确电商平台运营商义务,2021年5月1日生效的《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其建立检查和监测机制并提交商家身份信息[532] - 2022年8月16日发布的《盲盒经营活动规范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要求盲盒经营者提供关键信息,不得向8岁以下未成年人销售,8岁及以上需获监护人同意,征求意见期至8月30日[533] - 2006年11月20日生效的《关于发展和管理互联网音乐若干意见》要求互联网音乐服务提供商取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2016年1月1日生效的通知要求互联网文化经营单位按季度报告自我监测活动详情[535] - 2020年11月29日生效的《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2020修订)》规定文艺表演团体和演出经纪机构需满足相应条件并申请审批,违规将被处罚,非法所得不足1万的,处5万 - 10万元罚款,非法所得1万以上的,处非法所得8 - 10倍罚款[538] - 从事广告活动的公司需从SAMR或其地方分支机构获得包含广告业务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有效期至公司存续期,违规会被吊销[541] - 2023年5月1日生效的《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要求在线广告可识别,用户能一键关闭弹窗广告,互联网广告经营者和发布者需建立登记审查系统[544] 知识产权相关法规 - 中国1992年10月加入《伯尔尼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公约》和《世界版权公约》,2001年12月加入《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545] -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1990年颁布,分别于2001、2010和2020年修订,相关实施条例2002年颁布,2013年修订[546]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1984年通过,分别于1992、2000、2008和2020年修订,最新修订于2021年6月1日生效,发明专利有效期20年,实用新型专利10年,外观设计专利15年[553]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1982年通过,分别于1993、2001、2013和2019年修订,实施细则2014年通过,注册商标保护期10年,可续展10年[555] - 2017年11月1日生效的《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规定MIIT负责管理中国互联网域名,域名注册遵循先到先得原则[556] 网络安全与数据保护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对自身侵权行为担责,未按通知采取必要措施与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557] -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规定新闻、出版等互联网信息服务需相关部门审批监管,互联网信息提供者不得超ICP许可证或备案范围提供服务[558] - 2012年12月28日发布的《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明确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发现违规信息应停止传输并采取措施[559] - 拟提高违反网络安全法相关义务的最高罚款至5000万元或上一年营业额的5%[565] - 拥有超100万用户个人信息且拟境外上市的网络平台运营商需接受网络安全审查[567] - 数据处理者处理超100万用户个人信息需遵守重要数据处理者规定,相关人员每年数据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20小时[572] - 超1亿日活的大型互联网平台制定或修改平台规则、隐私政策等需第三方评估并报当地网信部门批准[572] - 数据处理者在特定情形下向境外提供数据需申请跨境数据转移安全评估,违规者需在措施生效6个月内整改[575] - 工业和电信数据处理者应建立数据安全全生命周期管理等制度确保数据安全[576] - 非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商,处理个人信息少于100万,上一年1月1日以来累计向境外转移个人信息少于10万、敏感个人信息少于1万,可使用标准合同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违规者需在措施生效6个月内整改[577]